1984读后感十篇
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离家出走的故事,伴随着少年的出走有了一系列的出场人物。叫乌鸦的少年,列车上偶遇的樱花,回忆几十年前的广岛***事件,命中注定的贾村图书馆,和猫说话的老人,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难以有交集,但就是这些,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最终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书中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直面灵魂深处最脆弱,最裸露,最真实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本书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与特色。以下是百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呼兰河传》读后感,欢迎阅读:
在暑假时候,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最开始时,并没有感觉它有多好看。等我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才越来越觉得它的精彩。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的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有着心智未开的居民和乡村应有的纯净生活,虽然不如大城市的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极力想表现孩童眼中未知而灿烂的世界,她在字里行间流露的却是刻骨的忧伤,笔下的人物和风景无不带着一种忧郁的美.她这样写请神的鼓声:"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夜里诉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生离死别,万分的难舍."而她眼里秋天的后园是这样一番景象:"每到秋天,在蒿草的当中,也往往开了蓼花,所以引来了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这样一来,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
作者笔下的人物有着凄哀的命运,原本天真活拨的小团圆媳妇被婆家狠心的折磨致死,而围观的人都抱着猎奇的心态,从未有人对她抱以同情和拯救的念头;有二伯一个人孤独的生活着,害怕死后没有人为他送行,成为孤魂野鬼;冯歪嘴好不容易成了家,而媳妇却早早的离去,剩下他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
萧红静静的叙述着这些人物的故事,正是这种平静带给人不安和绝望的心态,故意去压抑,故意去冷漠,反倒给人无尽的伤感.其实令人伤心的不仅仅是这些社会最底层小人物的悲惨命运,更让人苦闷的是他们周围那些人的冷酷无情,在这些人的举动中我们看不到怜悯的存在.小团圆媳妇被热水浇头,浇一次昏一次,却没有人去阻止这种暴行,而是围在旁边看热闹.这场景让我不自觉的想起那让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一幕:一群中国人在木然的观看自己同胞被处死的电影.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暴力下的臣服和麻木.呼兰河城里的人早已见惯了贫苦百姓们颠沛流离的命运,于是他们的同情心也在不知不觉中丧失殆尽了.关于冯歪嘴子的故事就更令人伤心,大家得知他成家之后,不但不关心他如何养活一家人,反而热衷于寻觅他自杀的蛛丝马迹,在他床上发现一根绳头,便有人传言他要上吊,他新买了一把菜刀,很快他要自刎的消息就传开了.看到这里我非常怀念沈从文笔下温暖的湘西风情,那里的人们似乎充满了人性的光辉,而不像萧红笔下的人们如此的冷漠和残忍.
我想是萧红本身的命运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这些人物,一部优秀的作品总能够体现作者的心怀,一个历经艰难困苦的人,即使写欢乐也必然将其镀上一层沧桑.萧红一生经历的尽是破碎的感情,来到香港的时候,心中大概还在介怀那些悲苦无依的年年岁岁.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种心绪,写出的当然是苍凉的作品.
萧红借着这些人物写出了自己的悲惨身世,她含着眼泪在唱属于自己的歌.她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达自己孤寂的心境:"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不得意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这句话暗合李后主"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感慨,一个是漂泊女子,一个是亡国之君,这悲凉千载不灭.
在小说中,萧红写到:"大人总喜欢在孩子的身上去触时间."在香港的时候她已经疾病缠身,大概也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所以才想要用一个孩童的口吻来触碰那被时光的洪流冲得老远的童年岁月,尽管并不美满,但比起飘零的壮年时代,总还是有那么些值得回味的东西.她笔下的"我"是纯真可爱的,有那么一段让人至今难忘,就是祖父将落井的鸭子烤来吃,"我"以为只有落井的鸭子才能裹在黄泥里,于是费尽力气想要把鸭子赶到井里去,即使祖父同意烧活鸭子来吃"我"也不愿意.一个心智未开,天真可爱的小女孩的形象跃然纸上,让人禁不住想抱起来亲一下那粉扑扑的脸蛋.
这部《呼兰河传》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同样是回忆童年,同样是出自女作家之手,它们有着许许多多的共同点,但是萧红的文字更显凄凉,给人一种孤独幻灭的痛楚,这种带着一点病态的艺术美感,是《城南旧事》所无法比拟的.
读完这部小说,我又想起了茅盾先生的序言,他用他的文字祭奠了年仅32岁便孤独在异乡逝去的萧红.据说萧红的遗言是:"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想想她的生平,我们就不难理解漂泊者萧红在文字中透出的凄凉和幽怨.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今天,我们学习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故事作文,主要讲诉的是在战国时期有一个农夫,由于经常食不果腹,所以他每天都必须坚持到田地辛苦劳作。
有一天,当他正在专心工作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出来。由于速度太快,它还没来得及收力就已经撞死在田边的树桩上啦。
这时,农夫又惊又喜,天下还有这等好事。于是他将野兔带回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想,要是天天都有一只兔子撞死在这,那我岂不是以后都不用劳动啦。于是,农夫从此就荒废了自己的田地,每天就在那个树桩旁边等待着,等待着……
通过这篇文章,我了解到人不能够企图不劳而获,只有自己脚踏实地,才能将日子好好过下去。
《女神》运用神话题材、诗剧体裁、象征手法、反映现实。其中《女神之再生》是象征着当时中国的南北战争。诗人说过:“共工象征南方、颛顼象征北方,想在这两者之外建设一个第三中国————美的中国。”不过,诗人早期的社会理想是模糊的。他曾说过:“在初自然是不分质的,只是朦胧地反对旧社会,想建立一个新社会。那新社会是怎样的,该怎样来建立,都很朦胧。”因此,女神要去创造新鲜的太阳,但仍是一个渺茫的创造,只是理想的憧憬,光明的追求。但在五四时期,它曾给了广大青年以力量的鼓舞。
《女神》的艺术网络是多样化的统一。激情如闪电惊雷,火山喷发;柔情如清风明月,涓涓流泉。而《女神》中的代表诗篇《天狗》其艺术风格当属前者。这首诗写于郭沫若新诗创作的爆发期,正是青年郭沫若情感最炽烈的时刻。这首诗的风格是强悍、狂暴、紧张的。
一开始诗人便自称“天狗”,它可吞月、吞日,吞一切星球。而“我便是我了”则是个性获得充分张扬所带来的自豪感。所以它是诗人在五四精神观照下对个性解放的赞歌,也正因有了冲决一切束缚个性发展的勇气后,个性才得以充分发扬,五四新人才具有无限的能量:“我是全宇庙底energy底总量!”这样的五四新人将会改变山河、大地、宇宙。“我飞奔,我狂叫,我燃烧……。”诗句所释放出的情感力量像猛烈的飓风、奔腾的激流,在那个时代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波。“我飞跑”则是令人振奋的呐喊,充分展示五四时期个性解放的痛苦历程。总之,《天狗》是五四时期奏起的一曲惊心动魄的精神赞歌。是五四时期人们第一次从诗歌中听到的勇猛咆哮的时代声音。“天狗”那可吞掉“一切的星球”的豪迈气概,正是五四时期要求破坏一切因袭传统、毁灭旧世界的精神再现。
而《天狗》只是《女神》创作中诗人情感与艺术碰撞、融合、激溅出的一朵小小的浪花。可见,《女神》创作想象之丰富奇特,抒情之豪放热烈堪称诗界一绝。它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浪漫主义艺术色彩将是照彻诗歌艺术长廊的一束耀眼光芒;它的灼人的诗句就像喧嚣着的热浪,轰鸣着狂飙突进的五四时代的最强音。
《女神》是一部浪漫主义诗集,主要特色有:浪漫主义精神。浪漫主义重主观,强调自我表现。《女神》是“自我表现”的诗作,诗中的凤凰等,都是诗人的“自我表现”。诗中的“自我”主观精神,是强烈的反抗、叛逆精神,是追求光明的理想主义精神。喷发式宣泄的表达方式。浪漫主义以直抒胸臆为主要表达方式,诗中的直抒胸臆表现为喷发式的宣泄,《凤凰涅盘》等诗最典型地体现这一表达特点。奇特的想象和夸张。如从民间天狗吞月,想象为天狗把全宇宙都吞了,“如大海一样地狂叫”等。这种极度夸张的奇特想象最能表现强烈的个性解放要求和对旧世界的反抗、叛逆精神。形象描绘的方式上,具有英雄主义的格调。语言方面,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的色彩。一些描写自然的语句中,染上诗人当时的主观感觉。
个性主义是郭沫若前期的主导思想,在文学上,要求张扬自我,尊崇个性,以自我内心表现为本位。个性解放的呼声通过对“自我”的发现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表现出来。如:《天狗》中的“天狗”这种冲决一切罗网、破坏一切旧事物的强悍形象,正是那个时代个性解放要求的诗的极度夸张。《浴海》的自我形象,同样是实现自我个性解放的诗的宣泄。这种个性解放的要求不仅仅着眼于个人本身,诗人将个体的解放作为社会、民族、国家解放的前提,将它们融合为一体。《地球,我的母亲》中可以看出他个性解放的要求呈现出了劳苦大众利益的一致性。 反抗、叛逆表现在:《女神》诞生之时整个中国是一个黑暗的大牢笼,这激发了诗人反抗的、叛逆的精神。如:《凤凰涅磐》中的凤凰双双自焚前的歌唱,对朽败的旧世界作了极真切而沉痛的描绘。凤凰的自焚,乃是与旧世界彻底决绝的反抗行动,是叛逆精神的强烈爆发与燃烧。《我是个偶像崇拜者》中诗人表白崇拜自然界与社会界一切象征生命的事物,来否定一切人为的偶像,一切扼杀生机的旧传统,表现出对封建权威的极度蔑视。《匪徒颂》将列宁、罗素、尼采等人一起赞颂,表达了自己要步其后尘挺身反抗的坚决意志。
《女神》时代的郭沫若,身居异国,感于祖国的贫弱落后,列强的虎视眈眈,常常怀着忧国的情思。从《女神》中的《炉中煤》的年轻女郎,《凤凰涅磐》中更生的凤凰等形象,不难看出诗人对于祖国的深沉眷念与无限热爱。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他,纵横捭阖在整个楚汉争雄之期,用他的骁勇善战,桀骜不驯书写了人生的传奇;他,在角声满天,尘沙奔腾的战场上英勇无畏,激荡了多少儿郎铁马冰河平定天下的壮志情怀。他,韩信,曾折服了多少生活在不同岁月里的人,可终究逃不过命运的俘虏,无情悲惨的将他化作孤魂,飘荡在历史的书卷中,其凄怨声引起了那些倾听者的悲闵,伤怀和唉叹。
当我熟读这段因战乱而人物辈出的历史时,我没有因项羽乌江自刎痛觉惋惜,更没有因刘邦的屡败屡战的执着气魄而深感钦佩。西楚霸王虽有气贯长虹的英雄气概,但他于月黑风高之夜活埋二十万章邯降军实属残忍无道,若他得天下,怎使天下诚服?登上帝王宝座的黔首是刘邦,而造就宝座的人却不是他自己,刘邦因识人便得天下,功绩是属于那些生死相伴不离不弃的好友,让我为之愤愤不平的韩信,占有最为重要的位置,
人若是在贫困潦倒的时候得到帮助,那么除了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之外,他的恩德就是一生都难以忘怀;韩信少年浪荡在村野之间,他每天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饥饿,他遇上了河边浣衣的妇人天天赠饭,终是因为妇人的训斥而茅塞顿开,觉得自己应该有所作为。这位妇人不仅仅拯救了韩信的生命,她启迪了韩信去寻找自我的价值,探索生命的意义。
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一些想法,而行动起来的人是少之有少,所以理想也越来越少,越来越小,最后走的都是大众路线,平平淡淡的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就像我们上小学的时候,会觉得警察用一个字形容,酷!初中了,现实稍微让我们理智的看待未来,于是觉得哈佛的校园满园芬芳;直到高中,更加现实了,清华变成了我们梦不可及的奢望,而我们能做到的,是通过努力将它与我们的距离拉近一些。有些理想,不是我们难以实现,而是一开始就放慢了步伐。
韩信不一样,他一开始对他的理想并不是一个准确的定义,他所想的“作为”涉及很广,带着自己的雄心壮志,他独自一人去启程坚定不移的去付出实践了。
得一知己,在壮志未酬时诉说心事,在贫瘠落魄时相知相惜,知己也肯定是识得自己真性情的朋友,够坦诚,共进退。
萧何是韩信的知己,萧何月下追韩信成就了他后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和四面楚歌的赫赫战绩。萧何识得他的高瞻远瞩,钦佩其军事才能,所以尽力挽留,引荐及帮助。韩信是个知恩图报之人,他对萧何感激,信任,毫不保留;所谓英雄,有吞吐天下之志,包举四海之心,萧何成就了他的英雄之路;在战场上,他是帝王,足智多谋,威风凛凛,他将平定天下作为己任,愈战愈勇。此刻的他内心必定是骄傲的,自信的,他实现了少年时的梦,甚至超越了当时的梦,所以他会在寒风中豪迈饮酒,激昂地呼喊出自己的快意,这时候的他不再是以前的韩信,他不再受寒,受饿,受辱;多少敌将亦臣服在他的脚下,他傲慢的俯视着,满足的淡笑着。他拥有了千军万马,他在自己的人生战场上也想出奇制胜。
日长则昃,月满盈亏。在七八年的战争的岁月里,他付出的不仅仅是时光,他的军事谋略所露现出的锋芒深深刺痛着刘邦的眼眸,于是在刘邦一步步的算计下,韩信的人生从高峰慢慢滑入谷底。
我想,在这个纷乱的年代里,处世的原则往往为自己的故事书写结局;善懂时局,明则保身的是张良,他可以共患难,却不同享福,这是张良自保的高明之处。急功近利,只谋略不谋政的是韩信,他在战场上挥戈自如,却不懂的观察政治时局,在人生最耀眼的时刻只进不退,导致被掩藏和打压。韩信被囚禁了,幽幽深深的院子让他开始每天寂寥的度日如年,因为他的雄心壮志被铐上枷锁了,开始被黑暗慢慢的侵蚀着,摧毁着,而他自己只能压抑着静静的等待,蓄积待发,一不小心便会步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韩信内心必然是愤怒和不甘的,平扫天下,他功不可没,最终却只能为自己的性命堪忧。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我看来,韩信的赫赫功绩重于泰山,可他的死像鸿毛一样漂浮徘徊在天空的上方,久久不落,不是因为太轻,是因为死的难以预料,死的轻而易举,他的悔恨会像羽毛,久久漂浮着。是啊,就在韩信毫无防备的时候,吕后和韩信信任有加的萧何加害了他,这个在多少个日夜里和他侃侃而谈的知己竟亲手给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画的是那么的出其不意,韩信死了,他死的愤怒,他死凄惨。幸运的是,他的魂魄依然被司马懿缱绻在千古流传的史记里,倾诉着他一生的故事。久而久之自然而然的,会有文人志士为他赋词,也会有伟人圣贤肯功评传,也有像我一样的,只能捧着书,叹他一生传奇,叹他英雄路短。
成败一知己,生死两妇人。这区区的十个字,何以能够述说完一代英雄的人生跌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