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优秀7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一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听《了不起的盖茨比》名字,它给我的印象就是:这个盖茨比一定是做了非常伟大的事情,那这本书中的重要的主角肯定也是他。听名字《了不起的盖茨比》就觉得这本书的叙述者应该是盖茨比,内容大概就是讲述他的成功经历,然后再说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认为就是这么简单易懂。但往往幻想和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看这本书后,才发现盖茨比做的伟大事情就是努力工作,然后讨他的心上人黛熙开心。主角是他没错,但是他的出境率和一个配角的出镜率都差不多。最最重要的就是这本书的叙述者竟然不是盖茨比这让我欲哭无泪啊!!这本书因为和文言文一样难懂,所以它被我评为在我的书籍中“最变态的书”。读完这本书我整整花费了一天的时间、而且读完之后整个人还有一点迷迷糊糊,所以,我觉得被评为“最变态的书”合情合理。
第一章我读起来有点懵,只知道尼克和黛熙他们几人玩了一天,黛熙向尼克说了心事——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一个相好。我佩服黛熙,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相好她却不去管,是应该说她乐观呢,还是应该说她懦弱?连自己的丈夫都管不好。
第二章,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有些惊讶,因为第二章的内容不是接着写第一章的事,就像你在说这一件事,还没说完,就跳到另一个话题上了。
读完第三章我就觉得叙述者尼克太诚实了。诚实是好但是诚实可能让你受伤。
读了第四章,第五章我为盖茨比感到高兴,而又为他感到悲伤盖茨比和戴熙很相爱他也知道自己的心上人黛熙喜欢金钱,所以盖茨比去工作,赚钱。过了几年盖茨比赚到了钱,也见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但是那时黛熙已经结婚了。盖茨比没有放弃追求黛熙,因为他相信黛熙还爱着他,而事实也就是如此。
第六章尽管盖茨比知道黛熙还爱着他,他和她终究是回不去以前的模样了。盖茨比爱黛熙已爱到无法自拔。
最后,盖茨比为了黛熙丢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该放手时就放手,不属于你的不要强求。
在20世纪的美国,一个偶然的机会,到纽约学生意的尼克与靠非法买卖发横财的盖茨比成为了邻居。盖茨比原名盖茨,原先是个穷中尉,年轻时与尼克的远房表妹黛茜热恋,然而美丽的黛茜却由于利欲熏心嫁给了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但是仅有物质的生活使黛茜变得空虚、无趣,而且她的婚后生活也并与如意。发财后的盖茨比想尽一切办法引起黛茜的注意: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他经常在家举办大型豪华聚会,他挥金如土……尼克被他的痴情所感动,为盖茨比与黛茜牵线搭桥,黛茜仿佛也有想与盖茨比破镜重圆的意思。然而黛茜已不再是盖茨比想象中的纯情女孩,盖茨比虽然旧梦破碎但他还想再做挣扎。一次黛茜在心烦意乱的状态下开车,轧死了她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于汤姆密谋。在汤姆的挑拨与诬蔑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最后,在盖茨比的葬礼上,他以前宴请的朋友无一到场,只有他多年未联系的老父亲与邻居尼克。而黛茜和汤姆已在旅行的路上。
菲茨杰拉德是美国二十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本书表现了“美国梦”的幻灭。这似乎是个忧伤的寓言,看完我想了很久。真的存在过盖茨比这么一个人吗?他不仅有可悲的爱情,而且根本没有真诚的朋友。他对爱情的追求,使他失去了生命。他认为最纯洁的女孩自私地背叛了他,他的梦也就此破灭。我觉得他更可悲的在于他没有享受真正的友谊。他宴请过许许多多的`人,那些人平时在宴会上也会与他称兄道弟,女性也喜欢和他套近乎。而在他的葬礼上,负责葬礼的人想电话联系他的朋友来参加葬礼,却都推脱,找借口说有事、没空等。到最后参加葬礼的只有他多年未联系的老父亲与邻居。是盖茨比做人失败吗?不,是那些盖茨比身边的人太过势力,只是利用他而已。看完这本书也让我重新开始审视人性。本书书名是了不起的盖茨比,那么盖茨比到底了不起在哪里?我认为他了不起在一直追求自己的梦想,虽然他明知那些是极其空虚的。再仔细品读一遍本书的最后一句: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退,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从中了解一些不能从生活中感知的无奈,美国梦的破灭也会使我们警醒。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盖茨比苦等了五年,买了一座豪宅,在那里把星光施予来来往往的飞蛾——目的只是在某天下午到一个陌生人的花园里“转一下”。
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
当我坐在那里对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思索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对岸黛西家码头上那盏绿灯时,他是多么的惊奇。他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盖茨比相信那盏绿色的灯。它是一年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那个美好未来的象征。从前它从我们面前溜走,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将跑得更快,手臂伸的更远,总有一个明朗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而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读完之后我脑子里就冒出来马老板的一句歌词: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前言中,姚乃强先生一直强调这是菲茨杰拉德在讲一个美国梦。通过写那个时代美国社会种种腐败现象,感受菲氏对二十年代美国表面繁荣的忧心,写因为时代的不同,美国梦的破裂,写东西部的差距和冲突。
“当我坐在那里对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思索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对岸黛西家码头上那盏绿灯时,他是多么的惊奇。他走过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
而我更中意的是小说里讲述的爱情故事。
“当黛西洁白的脸贴近他的脸时,他的心越跳越快。他知道他跟这个姑娘亲吻,便把他那些不可言喻的憧憬与她的生命气息永远结合在一起了。他的心像上帝的心一样专一,绝不可痴心旁骛。因为他等着,再倾听一会那已经在一颗星上敲响的音叉。然后,他亲吻了她。经他的嘴唇一碰,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他诉说的一切,以及他黯然神伤的表情,使我回想起一点什么……我很久以前在什么地方听过的一个迷离恍惚的音调,几句零落的歌词。”
迷离恍惚,歌词零落。作者自己其实已经通过尼克卡拉韦这个视角把这份美好初恋看穿。这仅是存于盖茨比心里的美好。可就是为了这份美好,盖茨比一直在努力,直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站在那里双手插在口袋里,仰望像洒落的胡椒粉般布满夜空的银色繁星。我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朝幽暗的海边望去,那里除了一盏绿色的灯之外,什么都没有。灯光微弱又遥远,也许那时一个码头的尽头。”
河对面是黛西的房子,里面住着她和她的丈夫。
盖茨比远远地望着,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再次与黛西相遇,再次接着初恋那美丽的场景,接着把生活重新来过。
作者这个可恶的家伙又通过尼克卡拉韦这个视角把这份惦念看穿,对面什么都没有,也许那是一个码头的尽头。突然巨大的悲哀袭来。其实什么都没有。盖茨比怀着这份惦念,望了四年。
“整个夏天的夜晚我邻居家的音乐声不绝于耳。在他的蓝色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酒和星光中来回晃悠。下午涨潮时,我看到他家的客人从搭在木筏上的高台上跳水,或者在晒得发烫的沙滩上晒日光浴,同时两条汽艇划破海湾的水面,拖着滑水板在飞溅的泡沫中破浪前进。每逢周末,他的那辆罗尔斯罗伊斯轿车就成了公共汽车,从早上九点到深更半夜穿梭来往,接送从城里来的一批批客人,而他的那辆旅行车则像一只敏捷的黄色甲壳虫蹦来跳去接送所有的火车班次。到了星期一,八个仆人,外加一名园丁,用拖把、刷子、锤子和修枝剪苦苦干上一整天,收拾头天晚上留下的一片狼藉。”
这是个盛大的宴会,盖茨比每周都要举行。很多人都没有接受邀请。有的时候,他们从来到走,压根没
有见过盖茨比。他们就是一心奔着晚会来的。其中很多甚至每次都来,吃饱喝足,然后对盖茨比先生大骂一番,骂到痛快后,开车离开,然后下一次再来。盖茨比可能打心底里就看不起他们,尽管都标称社会名流,无非就是一些混吃混喝的家伙罢了。他心里想的只是能见到黛西一面,于是宴会一如既往,终于因为我尼克卡拉韦和黛西兄妹的关系,黛西来了。
“这些衬衫多美,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
这是盖茨比和黛西见面后,黛西的话。重重的一个伏笔,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没有见过这么美的衬衫。其实你早已经见过比衬衫美10倍100倍的这么美的爱情,但仅是见过而已,你满足于见过,然后就像丢掉旧衬衫一样丢掉了,嫁给了名气和力气都称职的汤姆。再次见面,眼中仍然是漂亮的衬衫。
“要不是有水雾,我们可以看见海湾对面你家的房子,你家码头的尽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
我不敢想象盖茨比先生说这话时有多么辛酸,他知道黛西只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主义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而他自己心里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那是他这些年源源不竭的动力。
《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描绘出强烈讽刺意味,同时带有些许惆怅。小说构思的精巧也为人津津乐道。小说里面刻画着上流社会的富豪名媛们挥金如土,在酒池肉林里通宵达旦地玩乐,另一面也刻画了在一片灰烬一样的贫民聚居区里挣扎求存的`边缘阶层。两个世界平行共存,互不相干。富人们的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和蛮横无理简直到了荒唐的程度。
比较讽刺的是,有些在底层挣扎的穷人,当际遇使然让他们稍微触及上层社会的台阶,随即便感染了那傲慢与偏见的面孔,与当初的自己判若两人。如果这就是矢志进取的“美国梦”,确实显得荒诞可笑了。比如汤姆的地下情人,在私会的公寓里,在那个唯我独尊的小天地,在换上了一身名贵的漂亮衣服后,气质也就随之发生了改变。原本的活力四射变成了傲慢无礼。“她的笑声、姿态和言辞都越发装腔作势,她的自我膨胀仿佛让空间越来越小,简直都快容不下她了。”故事的最后,黛西意外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并畏罪逃逸,汤姆大概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故意把嫌疑引向了盖茨比。死者的丈夫复仇心切,潜入盖茨比的宅邸枪杀了他。
盖茨比挚爱的黛西,不仅不可能承认真相并为他鸣冤,反而听从了丈夫的安排立即搬家逃离。那些风花雪月,在冷酷的现实抉择面前竟然显得如此荒唐幼稚。可怜盖茨比至死都不曾醒悟。或者说,盖茨比最终是死在了现实的黛西与幻想的黛西之间的鸿沟里。
昔日整城的上流人物每周都流连于盖茨比家的宴会,到他的葬礼时竟然鲜有人至。在蒙蒙细雨中,盖茨比寂寥地下葬。物欲支撑起来的交际圈,毕竟人情冷漠。
大概,如同他的幻想的爱情一样,他为了梦想而执着奋斗的一生,在浮华热闹的表象掩饰之下的,仍然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泡沫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何处了不起呢?或许,就是在于他靠一己之力,抓住机遇并执着奋斗,全力让自己构筑的幻想趋近于现实的这份力量吧,即使幻想终究不是现实,在临门一脚之际,泡沫破裂了。
这是一个在守望中执着于幻想,却终究破灭的悲剧故事。或许绝大多数让我们醉心不已的爱情,都是可望而不及的。最完美的爱人永远只存在于梦幻之中,如果回归于现实,那么若不是在油盐酱醋、鸡毛碎皮中消磨泯灭,就是在悲剧中草草收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故事其实是以作者菲茨杰拉德自身经历为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在小说里把那段刻骨铭心但可望而不可得的爱恋理想化了,或许就跟盖茨比把黛西理想化如出一辙。幻想里的爱人才能铭记一生,而现实里的妻子却与他彼此毁灭,也确实让人唏嘘不已。
《了不起的盖茨比》描述的故事发生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故事是以尼克的视角展开的。尼克从他的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他住所的旁边,是书中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宅。在他的这所豪宅里,盖茨比每晚都会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在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与盖茨比相识了。
后面故事一波三折的情节便也从这里开始展开,盖茨比向尼克讲述到:他年轻时是位少尉军官,爱上了姑娘黛茜,两人都分别深爱着对方。但好景不长,他被调到了欧洲,而黛茜也从此嫁给了富家子弟汤姆。当盖茨比回来的时候,黛茜已经因为金钱,改变了对爱情的认识,舍弃了原本与盖茨比的那份爱情。他得知这个消息后,悲痛不已。为了挽回与黛茜的那份爱情,他便发誓要成为一位富翁,经过几年努力,他真的成为了富翁。尼克听完盖茨比与黛西的故事,被盖茨比感动了。正好黛西又是他的表妹,于是他联系了久未联系的表妹黛茜,起初黛茜还和盖茨比热情的交谈着。但后来尼克发现黛西越来越不对劲,可为时已晚,黛茜碾死了丈夫汤姆的情妇,汤姆嫁祸给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被杀,而黛西则是一脸微笑。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是有多面性的,不能光看人的表面。是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丑陋的自己,我们该怎么面对他?这让我困惑不已,以至于现在还在思考。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
——每一场灾难和事故让我们记住,一些人已经“什么条件都没有了”,所以活着的人要珍惜那些“好的条件”,甚至是“不好的条件”,这对逝者来讲,已经成为奢侈的体验。
人的行为可能建立在坚固的岩石上面,也可能建立在潮湿的沼泽之中,但是一过某种程度,我就不管它是建立在什么上面了。
——对“某种程度”的把握考验着我们每一个人,那些看似完美无缺的理由会不会坚固的岩石,成为我们不再善良的借口?然后光彩逐渐消渐,每一道光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她,就像孩子们在黄昏时刻离开一条愉快的街道。 ——书中最美的句子。他心领神会地一笑——还不止心领神会。这是极为罕见的笑容,其中含有永久的善意的表情,这是你一辈子也不过遇见四五次的。它面对——或者似乎面对——整个永恒的世界一刹那,然后就凝住在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不可抗拒的偏爱。他了解你恰恰到你本人希望被了解的程度,相信你如同你乐意相信自己那样,并且教你放心他对你的印象正是你最得意时希望给予别人的印象。
盖茨比在我眼中有了生命,忽然之间从他那子宫般的毫无目的的豪华里分娩了出来。——最诡异而富有想象力的句子。他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哪里共和国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神的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了不起的盖茨比》发表于1925年,卡夫卡在前一年已经离世,他就像先知,提前给出了答案:我们以为一直在往前奔跑,越跑越兴奋,直到光线明亮的瞬间才发现,我们并没有跑,还是在原来得迷宫里乱转,只是比平时跑得更激动更迷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