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优秀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世界文学名著的宝库中,就有这样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基督山伯爵》,它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不朽之作。尽管这本书厚达一千四百多页,但丝毫不让人觉得拖沓冗长。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令我读完仍意犹未尽,并由此书引发了许多联想与思考。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名青年水手——爱德蒙。唐泰斯被人陷害入狱,后来结识了法里亚神甫,在找到机会逃出监狱后,得到了巨额财富,并伪装在不同身份下,对自己的恩人报恩,向仇人报仇的故事。
通读全书,爱德蒙坚持不懈、爱憎分明、知错能改、不贪钱财的高贵品质让我敬佩。他在狱中一待就是十几年,可他从未动摇过逃出去的想法。如果换作是我的话,在希望渺茫的情况下,我的信念很可能便会慢慢泯灭了。在出狱之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和人道报答了一切珍贵的恩情,同时他也用复仇之神授予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复仇成功后,他也没有贪恋法里亚神甫送给他的一亿巨额财产,而是抛弃钱这种“身外之物”,前往远方,过上新的生活。
再品《基督山伯爵》,我又加深了对这本书的理解。看一看爱德蒙·唐泰斯复仇的对象——维尔福,他为了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不惜举报自己的父亲,却隐满某些事实,只为使自己的仕途更平坦。当格拉斯,原本只是“法老号”上的一个小会计,因不满唐泰斯而歪曲事实进行举报,而后却成富翁。然而,他的恩人——莫雷尔,虽为人善良、大方正直,却一贫如洗。上述的这些,都用鲜明的对比,表现出上流社会丑陋的嘴脸,也折射出当时勾心斗角、金钱至上的丑恶现象。
由此也引发了我对人性的思考。世上最险恶的是人性,世上最高尚的也是人性。读罢我扪心自问:如果要在金钱名利与亲人朋友之间做选择的话,我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呢?我想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名利固然诱人,但正义与情义更是无价之宝。“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千万不能做见利忘义的小人。
在小说结尾,基督山伯爵对莫雷尔说:“只有下过死的决心的人,才能懂得活着有多快乐。”这句话正是他的心路历程的真实写照。我想,在大仲马的笔下,这生与死的种种考验,应该就是善与恶的种种较量吧!这部小说折射出人性的善与恶令人深思,但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无论身处何时何地,我们还是应该做存善念、说善言、做善行的人。
这个暑假我终于看完法国三大作家的代表性巨作。说它们是巨作,因为篇幅都在百万字以上。看外国小说巨作,对于中国人有点困难,一个是翻译上有点讲究,有的名著有几个译本,译笔要做到流畅典雅和忠实原著,译者水平不一。二者外国人名地名,对于中国读者一时建立不起条件反射般联想,何况一般中国人没有在伦敦、巴黎、罗马、柏林、莫斯科和外国乡村具体生活体练,方位感时有错愕。三者外国文化背景知识与中国文化背景知识差距大。小说引用的历史文化背景典故,即使译者、出版者为了方便读者,增加原著简介和注释,我都感觉一时无法记忆,大多只能囫囵吞枣而过。
能够成为小说名著巨作和作家平生代表作,自然都有其根据理由。十九世纪是西欧强盛时代,涌现出小说名著巨作也是这个时代的标志,我总体感觉西方文明的科学方面以英国和德国科学家群为顶峰,文学方面以法国和俄国作家群为顶峰,相对而言文学方面英国要弱一些,德国和意大利和西班牙只有一二人而已。对于俄国,托尔斯泰是俄国作家群中的珠穆朗玛峰,我个人觉得他也许是世界级冠军。在法国作家群中,我看候选者有三位大仲马、雨果和罗曼罗兰。
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电影电视已经有了几个版本,故事情节脍炙人口,大仲马也许是众人心目中的第一。看完《基督山伯爵》小说原著,我也感觉大仲马确有这个实力。他开篇就先声夺人,大副邓蒂斯远航归来,船主莫雷尔已经许可他接任船长,与梅塞黛丝谈婚论嫁,心情正在高峰,想不到造化弄人,被职敌邓格拉斯、情敌福尔南和政敌维尔福联手做局,未经审判就押入伊夫堡地牢,陷入谷底。一个一般才气的作家,写到这里也许就结束了。大仲马笔底波澜,邓蒂斯又遇到法里亚神甫打洞,传授知识,交待基督山岛藏有巨额财宝,不知不觉十四年牢狱过去。大仲马神来之笔,邓蒂斯利用神甫死亡契机,冒充神甫死尸,被抬出海葬,终于死里逃生,找到了基督山岛宝藏。换成有点天份的作家,小说写到这里40万字左右规模,也就搁笔了。大仲马荡开一笔,写基督山伯爵的罗马狂欢节,招待法国年轻公爵阿尔贝等,情节人物交待转换没有铺垫,我一时都感觉这里是大仲马的败笔。看到小说结束,才知道空缺这七八年,大仲马实际是调查仇人的老底去了,海黛是福尔南出卖恩主总督得财的恩主之女,阿尔贝公爵则是福尔南和梅塞黛丝的儿子。维尔福与道格拉斯妻子的私生子贝内代托,被邓蒂斯包装成诱饵,最后在法庭上让维尔福身败名裂。大仲马埋伏做得很足,复仇写得痛快淋漓,仇敌结局没有重复。我唯一觉得他写基督山伯爵暗中教会维尔福后妻下毒,有教唆犯嫌疑。毒杀四人,死宅阴暗,维尔福最后成为孤家寡人,被逼疯,写得过于惊心残酷;写梅塞黛丝求情,饶其儿子阿尔贝一命,最后阿尔贝突然放弃决斗,写得似乎又少了,情感纠葛没有深入,写的梅塞黛丝像个衣服架子,不如维尔福夫人和邓格拉斯夫人写得深刻。他写福尔南妻离子散,最后开枪自杀,铺垫有点不足。他写邓格拉斯,写其银行逐步破产,被绑乞食,遭匪徒洗刷,最后邓蒂斯宽恕不死,只是成为一介贫民,实际上这个职场上的敌人才是当年邓蒂斯遭罪的根源,复仇报应结局反倒最好,我倒希望他写酗酒贪财的卡德鲁斯最后结局没有被杀,毕竟他于邓蒂斯没有什么原罪。
大仲马洋洋洒洒,写满120多万字,情节连环紧凑,描写不枝不蔓,故事有传奇性,有故事性,有场面性,读来感觉不粘,有显笔,有隐笔,有直笔,有曲笔。大仲马早写阴谋陷害,让人看得伤感;写埋婴下毒,让人看得惊心;写报恩复仇,让人看得过瘾。《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天生就是改编电影电视的好素材,大仲马确是大手笔。可是看后又一细品回味,我感觉大仲马思想趣味境界不如雨果,《基督山伯爵》小说主题歌颂金权复仇,有点拜金主义味道。描写上层社会交际生活,大仲马私心有点羡慕。推敲小说故事人物情节,感觉有点编造嫌疑。当然大仲马编得高超,编得技巧,擅长语言对话描写,对比其子小仲马写的《茶花女》,父亲的作家天份是要高出不少。
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开始了读基督山伯爵的征途,拿起了那两本像砖头一样的书。在一开始的时候,对这本书只有一个感觉,就是十分长。但在看完了整本书后,我才恍 然醒悟,觉得那一个一个的故事,真的十分精彩,以及在背后的寓意,也给了我很大的
感触。
故事由法老号上开始,由于船长去世的不幸,唐泰斯得有了成为船长的机会。与此 同时,他也即将与美赛苔斯结婚,那一切一切是多么的美好。然而,却在两个小人和法官 的陷害下,在监狱中度过了十四年。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后来基督山伯爵的复仇。
在整个故事中,我感触最深的不是唐泰斯的不幸,而是那他复仇时的那一切一切。在 获得那一大笔财富后,他以基督山伯爵名义出现,一步一步地实现他的复仇大计。而令我 感触最深的就是美赛苔斯去求唐泰斯别把她的儿子杀死的那一幕,唐泰斯明确知道在决斗 中不杀死她的儿子就等同于要自己去死,然而他却答应了。那句“怎么!难道这座准备了 那么久,花了那么多心血建造起来的大夏,就这么毁于一旦”使我有了很多很多的想法。
唐泰斯处心积虑的那一切,以及他的生命,竟然能为了一个已经与仇人结婚的旧情人的请 求而放弃,顿时,我觉得他好伟大。我思考着,他是多么艰辛的走到今天的这一步,就算 他杀死阿尔贝,那也是没错的,然而他却没这样做,虽然在后来决斗取消了,但他的决定依然是那么的可贵。在某些时候,我们必须懂得放弃,即使那是花了那么多的心血,即使 那是关乎自己的一切,但那是必须的,我们无法选择。
当然除了复仇,伯爵也有他的另一面,那就是报恩。他暗中对那在以前帮助他的人,一 一进行报答。当然印象最深刻的是莫雷尔,在他几乎自杀的时候,伯爵救了他,然而在二十四 年后,莫雷尔的儿子马克西米利安准备自杀时,也是伯爵救了他。与其说这是巧合,倒不如 说这是命中注定的。这正正告诉我们一个不变的道理,此刻你帮助了他人,他人一定会铭记于心。世上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记录下来,那只手是赏罚分明的。
“世上本来就没有幸福和不幸,只有相比较的境遇。只有经历过苦难才知道幸福的滋味,只有曾经想过将要死去才知道活着的快乐,等待和希望”。在唐泰斯的经历中,原原本本把 这句话体现了出来。他经历了十四年的不幸,然而就在这种苦难的等待后,他才有了希望, 他才有了他后来的一切。
在我们的生命当中,有着不少的挫折,有着不少的阻扰,但只要我们不放弃,等待与希望,我们最终就能迎来光明。就像马克西米利安,因为他答应了等三个月后才自杀,他才知道原 来他爱的人还在生,最终与爱人在一起,并得到了伯爵的一大笔财富。明天的阳光依然灿烂。 是的,明天一定是光明的,只要你坚强地穿越今天这个雨季。今天,注定是个黑暗的日子, 再多的伤心难过也只会耽搁美好的明天,因为已经到来的再也无法避开,你所能做的,是充 满着希望的,去等待!
在困难面前,我们能做的不是哀伤,而是坚持,是等待,只有我们坚持下去,等待下 去,才有希望,才有那美 好的明天。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与打击,都要勇敢的活下来,不要 放弃上天给予你的宝贵生命。相信命运,命运是不会亏待每一个人的。只要你活着,那就有机
会,只要你能等待,希望最终有机会成为现实。
“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等待和希望!”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刚升小学四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妈给我买了这种类型的大概三四十本外国名著,那时候我在家偷偷摸摸的把书藏在抽屉里不好好写作业,整天看的特带劲。
9岁的我心中的男神除了达西先生,就是这本书里面的阿尔贝了。那时候年轻不懂事,总觉得他又多情,又有才华,性格温柔,勇敢,又正直。谁知道十几年过去了,我愣是在他身上看到了霸道总裁的影子?
虽然复仇真的让人看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但是讲真,让我在意的还是钱的重要性啊。从头到尾我都在忍不住的算,为了达到目的,这豪气的爱德蒙花了多少小钱钱(算到后来越来越心疼,仿佛再花我自己的钱,以后看书再也不算了,太影响观剧体验)。
最后我的感受是,最近几年我绝对不要再重看傲慢与偏见,毕竟人还是要有信仰的,我可不想继阿尔贝和于连以后又毁掉一个9岁女孩心中的完美男神的形象。
必须牢记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世上最险恶的是人性。因为嫉妒与自私,邓格拉斯伪造证据,将前途光明的邓蒂斯送进了法院;因为恐惧与自私,检察官维尔福销毁信件,将确信无罪的年轻邓蒂斯投进了黑牢。
世上最高尚的也是人性。因为善良与信任,摩莱尔先生为邓蒂斯四处奔走,自掏腰包给老邓蒂斯置办了丧事并帮他还清了几笔所欠的小债;因为挚爱与真诚,法利亚长老在弥留之际,将所有的祝福都给了他像儿子一样爱着的邓蒂斯,并将所有的宝藏都留给了他,他相信这可以使邓蒂斯得到一切幸福。
于邓蒂斯而言,快乐是短暂的,十四年的囚禁生活,他曾经绝望过,想到过死,然而与法利亚长老的相遇相处,却又给了他生的力量!在书中,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人道和感激报答了一切高贵的情意。他用复仇之神授以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邓蒂斯也找到了属于他的幸福。书中凸显了一个充满正义感和理想主义气息的英雄形象。我想这也正是作者对人性善的一个最终认可,也是这位有着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大文豪身上天生具备的反对不平、追求正义性格的一种显现。
基督山伯爵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我想,在大仲马的笔下,这生与死的种。种考验,应该就是善与恶的种。种较量吧!
在民主和谐的今天,对于生与死,我想说:存善念,说善言,做善行,让善良的阳光普照耀每一个心灵,让生与死不在是考验,而只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现象!
读了《基督山伯爵》后,我发现基督山伯爵敢爱敢恨、拥有豪爽的气派。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人物。还有那句”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令我印象深刻。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他。这样既公平,也符合情感上的平衡。但其实真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我在很多时候就会犹豫、不知所措,而不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敢于决断。我常常害怕果断选择后失去什么,但这样却使我不能轻松地生活。
《基督山伯爵》还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惨无人道。唐代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唐格拉尔、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相比当时,如今金钱的地位似乎越来越高,那么人性的毁灭也越来越深吗?也许事实确实如此,人就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许多老人摔倒被好心人扶起后,为了不付医药费倒打一耙的案例屡见不鲜,使人们都不敢于去做善事。
但有黑自然也有白,莫雷尔一家就是不被金钱所吞噬的好人,最后金钱却不请自来。这给人们的生活以希望。在看完了整本书后,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直到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括在这五个字内‘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的经历也正好验证了这句话。”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此书中学到的最关键的两个词。我也希望我能像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实现我的梦想。
这两个星期我读完了《基督山伯爵》,我很喜欢这本书,它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小说情节曲折,场面惊险,又具有讽刺性。
小说的内容大致如此:《基督山伯爵》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案例改写而成;历史背景跨越波旁复辟王朝和七月王朝两个时期,写的是一个报恩复仇的故事。作品主人公唐代斯因为替密谋推翻复辟政权的拿破仑党人传送信件,遭到三个效忠于复辟王朝的无赖之徒的陷害,被打入死牢。他侥幸越狱后,凭借一位狱友赠送的大量财宝,化名为基督山伯爵,报答了在他被捕后招顾他老父亲的好人,惩罚了已经变成七月王朝统治集团要员的三个恶人。
这部小说是大仲马作品中政治倾向最鲜明,正义感最强的佳作。小说浓厚的传奇色彩以及生动紧张的情节,赋予了作品强大的艺术魅力。
读了这本小说,我深深的感觉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昏庸。我也知道好人有好报,邪终不胜正的道理!我也想对大家说:“生活在这么幸福的时代里,没有政治的黑暗和昏庸,也没有陷害和复仇,请大家好好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学习成为国家未来的栋梁。
这就是我读这本书的感受。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一个关于拥有传奇经历的复仇故事,这样的故事很多,例如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就是经典之作,但基督山伯爵的故事似乎更加精彩,相对来说,这本书中的故事结局非常好,被称作华丽的复仇!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知识的力量,基督山伯爵之所以可以复仇成功,靠的就是神父传授的一身本事。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邓蒂斯的大副去给拿破仑党人送一封信,结果被法官和小人的陷害,他被关进了黑牢,本来他以为自己将永无出头之日,没有想到在狱中碰到了一个身怀绝技的老人,这个老人给他传授了一身本事,学会了这些,邓蒂斯逃出冤狱化身为基督山伯爵,并找到了老人临终前告诉他的荒岛宝藏。拥有了财富的他决定细心策划,为自己报仇,当然在此之前,他要先为老人报恩,他找到了为老人四处奔走给与帮助的船长,以及在临危之际伸出过援手的人,完成了报恩,基督山伯爵再也没有顾虑了,以前陷害过他的小人都已经飞黄腾达,成为了银行家、检察官和伯爵,这需要精心策划。
如果说基督山伯爵仅仅用有知识也是不够的,因为不论在什么时代,报仇还需要财富,因为要做成一些大事,物质条件是必须具备的,而获得了宝藏的邓蒂斯通过财富和地位与仇人有了交际,为此也让自己获得了情报和时机,最终让这些人的丑恶嘴脸一个个被揭发出来,落得悲惨的下场。
试想一下,一个身份卑微的人有机会报仇吗?没有。因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拥有不同的交际圈,就像现在的朋友圈也是如此,普通人认识的人大多是普通人,有地位的人认识的人也多是和自己类似的人。邓蒂斯如果没有财富,那么也就不会有社会地位,在那个时期的法国更加不可能与有身份的仇人进行接触,更更要的是,一个身份低微的人说出来的话,大家都不会相信,即便是他拥有一身的知识,也做不到完美的复仇。
可见,以后我们不仅要努力学习知识,用知识武装自己,还需要让自己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周围人的爱戴,这样才能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更好的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