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集锦15篇)

《家》读后感(集锦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1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

《家》读后感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叫《黑熊舞蹈家》,你一定会问:“黑熊怎么能成为舞蹈家呢?”我这就来告诉你吧。

阳光大马戏团里有一群黑熊动物演员,他们的首领叫“阿宝”。你知道它为什么叫阿宝吗?因为它的胸前有一块类似元宝的银斑。他可是阳光大马戏团里面跳舞跳得最好的黑熊动物演员呢!阿宝很有天赋,可是他脾气暴躁,最不愿意别人摸它的鼻子,有一次一位记者摸了一下它的鼻子,结果阿宝把他的相机给咬烂了。而

马戏团的第二舞蹈家“圆球”和他相反,脾气好的不得了。有一次,一个小女孩和圆球一起照相,小女孩很害怕,使劲儿揪住圆球的耳朵,还被闪光灯吓得把一泡尿撒到了圆球的身上,圆球不但没有生气,还以为自己把她吓哭了,真是温顺啊!我想:连尿都撒到它身上,它也不发脾气,脾气实在是太好了!

有一天,元首夫人也来看马戏,看了阿宝演的“人熊交谊舞”以后,想和阿宝跳一曲。可是高导演怕阿宝弄伤了元首夫人,闹出事来,于是就让好脾气的圆球代替阿宝和元首夫人跳了一曲。元首夫人大为赞赏,来观看圆球跳舞的人络绎不绝,高导演只好让圆球当主角(以前都是让阿宝当主角),并给他们改名字。阿宝恨圆球抢了他的位置,于是见了圆球就咬。高导演只好把阿宝这个音乐天才关了起来,最终因过度忧郁绝食而死。

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分,懂得欣赏艺术的人那么少,而有权利的人一说谁好就有千百人呼应!动物们那么可怜,成天被关在笼子里,丧失了自由,可它们还是努力的表演,可就因为别的动物比它赚的钱多,怕它嫉妒它而去伤害它,就把它关了起来,并不让它出去,这多残忍啊!

我们要努力让动物们重返温馨的家园!

《家》读后感3

激流三部曲,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家》、《春》、《秋》,我读的,是其中一部《家》。它讲述了二十世纪初期的一个封建大家族高家的故事。

高家有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

大哥觉新的性格与二哥三弟迥然不同。他虽然善良,却从骨子里透出怯懦。他视祖父的话为律法,却又对有新思想的青年充满同情,并给予帮助。他帮助觉民逃婚,帮助觉慧离家出走。他痛恨封建制度,但这该死的思想却早早的深深的在他的脑海里扎根,他虽然接受新思想的启蒙但却不敢过多的接触。他在祖父和弟弟们之间的夹缝之中生存,我喜欢他的善良,却讨厌他的怯懦,两种性格在他身上如同阴阳两极一般契合。最终,他的“不抵抗”主义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和三弟觉慧的性格倒是十分相似,但是相比于觉慧,觉民要成熟稳重得多。他们受到新思想的启蒙,勇于参加学生青年运动,热心创办刊物,宣传先进思想。

觉新的性子有些激进、叛逆,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爱情的悲剧让他彻底觉悟,离家出走,投身革命事业!

高家,是一个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它表面上看起来光鲜亮丽、井然有序,但是实际上它处处遍布着黑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两个有思想、有抱负、有理想的新青年出生在此,他们没有被封建旧制熏陶成行尸走肉,而是勇敢地冲出牢笼!

觉慧最终冲出了牢笼,他挣脱了束缚,成为了真正的勇敢者、革命者!

巴金先生以成熟尖锐的文笔狠狠地戳穿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与黑暗,揭露了在温馨和睦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与险恶。此外,他还描写了在新思想的推动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陈旧的封建势力虽然强势,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必然的发展道路相悖,陈旧的制度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如同生物,物竞天择!

《家》读后感4

他,是一头耕牛;他,是一株野草;他,更是一位英雄。他,见证历史巨变;他,目睹风起云涌;他,更重燃了中国人上进的心火,他就是鲁迅!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读着读着,我蒙了,诗人臧克家为什么说有的人活着,他死了?为什么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为什么。。。听了老师的讲解以后,我才明白:

有的人肉体还在,还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是他的生命已经没有价值了;有的人肉体已经不在了,但他的精神永存。第一种人指的是反动派,整天行尸走肉,使人感到反感、厌恶;第二种人指的是像鲁迅这种伟人,我们都禁不住要赞美他,向他学习!

横看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说得好啊!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有的人,伏下身子给人民作牛马。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这么大,其实他俩只有一线之差,这一条线叫做诱惑,有个人做了一件好事,此时,要是他经得起诱惑的话,也就是不求回报,他就是伟人,如果那个人被诱惑了,他就会向社会索取回报,还到处宣扬自我有多厉害:呵,我多伟大!

人之初,性本善,在生命的日出,我们,又就应怎样做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不敢担保我会成为鲁迅先生一样伟大的人,至少,我们就应保留那种奉献自我的忘我精神。这样,当夕阳西下,我们能问心无愧,我对得起自我,我对得起他,那一株野草,那一头耕牛,那一位英雄,那一位见证历史,目睹风云,重燃人民心火的人鲁迅。

《家》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书中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书中的主人公刘焕雅公让我敬佩。刘焕雅6岁时父亲出车祸去世,母亲也瘫痪在床,姥姥年纪也大了。12岁的她便要用柔弱的肩膀支撑起整个家庭。照顾生病的妈妈,年老体弱的姥姥,不仅在家洗衣做饭,而且屋外的农活全都落在她瘦小的肩膀上。生活这么艰难,她还不忘学习。没钱上辅导班,竟用小木棍在沙滩上练习画画。这真让我钦佩。

·刘焕雅和我同龄,她是一个孝顺、懂事、坚强、好学的孩子,和她相比我真是感到惭愧。我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要什么有什么,父母把我们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每天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创造了许多良好的条件让我们学习,可是我总是不知足,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学习上,爸爸妈妈对我要求严格,可我总是充满怨气。作业不认真做错了,看他们脸就像打了霜似的。这次期中考试我语文考了85.5,数学、英语考得还不错,总分在年级也能排上名次,我总认为自己考得还行,整天为我取得好成绩而沾沾自喜。当我将这“喜讯”告诉爸爸妈妈时,本以为他们会表扬我,可没料到却落到了了一阵批评。”你才取得这样一点点成绩就骄傲的不知所云。语文班级有那么多人考九十几分,全年级更就不用说了。你真是个骄傲的‘井底之蛙’,没出息!“我听了后愤愤不平,非常生气。

·现在想想刘焕雅,不但没有父母的照顾,而且她还要承担起一个家庭的重担,学习全靠她自己的努力。我以后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孝顺父母,好好学习!

《家》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7

一头驴每天辛苦的.磨麦子,他老了,磨不动了,主人打算把他杀掉,驴逃跑了,打算去不来没镇上当音乐家。路上又遇到了狗,猫和公鸡,遭遇都和他一样,他们一起去不莱梅镇上当音乐家,一天晚上,他们到了一个树林里,正准备休息时,看到远处有一点火光,于是就去找吃的,那是一座强盗的房子,强盗正在大吃大喝,,四个音乐家,一起奏乐,吓走了强盗,最后他们幸福快乐的住在了那里。

这个故事,写出了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团结,什么困难都能战胜,想想我们自己,看了不感到惭愧吗?

前几天,学校开展拔河比赛,轮到我们班比时,第一局,我们都听从老师的安排,所以,我们战胜了四班。

可是第二局,我们两班交换场地,由于某些人不按老师安排,随意和伙伴站在一起,也没有听拉拉队的口号,自私自利,使得我们班本来是可以战胜四班的,现在变成了倒数第一。

为什么总有那些个别的人,自由散漫,把学校当成自由市场,当成自己的家,拖我们班的后退呢?在“不莱梅真的音乐家”这个经典故事中,在我们眼中都是些不懂情感的老弱病残的动物。可是,他们却也利用团结,战胜了强盗,在房子中住了下来。

团结就是力量,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

《家》读后感8

当我看到巴金老先生的《家》的题目时,我便想起了我的家,想到了那个让我温暖幸福的家,于是很愉快的读起这本佳作。读过之后才发觉,《家》这部小说是巴金老先生为朋友而写的,我被它动人的情节深深感染了。

《家》这本书让我感到无奈的是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却因为迷信而分隔两地。书中的觉新代表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不知道怎样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已经长大成人,却由着父母来为自己的婚姻大事做主。他爱的是他的梅表妹,但却要遵循父母的主张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觉新的心里虽然很不乐意,但却只是唯命是从,与自己心爱的人分开了,娶了那个父母指定的女人。而觉慧却是一个与觉新不同的人,他有自己的思想,不屈于封建的束缚,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反抗,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即使他的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没有中断在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用另一种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

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兄弟中要数觉慧的思想最为先进。他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最终,他用离家出走来表明了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这个社会是一直进步的,它不会因为什么而停止前进的脚步,我们要像觉民、觉慧那样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永往直前。

《家》读后感9

我期待的寒假已经开始啦。可以睡到自然醒,可以有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妈妈给我买了好多绘本书,插图五颜六色非常好看。

我挑选了其中一本《罗西相当发明家》,里面的插图实在是太漂亮了。读完发现罗西这个小女孩非常的厉害,会的那么的好,我很喜欢。

一开始罗西是一个很开朗活泼的小女孩,但是当她把她的作品送给叔叔的时候,叔叔确忍不住大笑起来了,罗西就感觉她自己做的东西不够好,所以叔叔不喜欢。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大胆的做东西了。直到有一天,她得姨妈来到她家,看到罗西做的飞机飞起来了,就开怀大笑起来,罗西当时非常害羞,因为她害怕被嘲笑,但是姨妈笑的原因是罗西太棒了,小小年纪,第一次做飞机就起飞成功了,虽然没有坚持多久,但是已经成功了飞了起来,听到姨妈的话之后,罗西倍感信心,又重新把她的飞机进行调整改造,受到姨妈鼓励后的罗西非常认真,再也不怕被嘲笑了,因为她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一次不可怕,一定要不断的尝试,一直的坚持,才能成功。

我也想像罗西一样,长大成为一名画家和舞蹈家,我喜欢画画和街舞,我想跳酷酷的街舞给我爸爸妈妈看,刚开始学街舞的时候跳的非常累,一直想放弃,但是我知道了罗西的故事之后,我就浑身是劲,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要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要付出努力,要不断的学习,进步,这样未来的某一天,我就能像美术老师和街舞老师一样,画出美丽的画和跳出来酷酷的街舞。

加油,我可以的!

《家》读后感10

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深受大家喜爱,最近我正在读这些作品。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述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透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一样和对未来社会的不一样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坚信旧社会必须会过去,旧制度必须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正因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一样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此刻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正因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

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我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用心主动的争取愉悦,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因此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证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样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家》读后感11

读了巴金的《家》,我认识了一个新青年——觉慧。

书中的觉慧是一个与他人不一样的人,他不像别人一样坐轿子,不像别人一样相信妖魔鬼怪。他勇敢、自信、敢于同封建社会作斗争;他执着、倔强,骨子里流露出一种刚强之美。这就是他,一个为了正义敢于反抗的青年。

他有着摧人泪下的爱情。

他爱上了鸣凤——一个婢女,但他并不在意她的身份,他只知道,他们之间的爱情是那么纯洁,不容侵犯,没有任何东西能打破它。

但是,年仅十六岁的鸣凤为了保持清白,不愿意给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子做姨太太,而纵身跳入湖中……觉慧知道后伤心不已,整天茶不思,饭不想,他自责、内疚……

觉慧对爱情的大胆追求,体现了他对世俗的反抗,对个性解放的追求。

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想。

当别人认为女孩不该上学时,他却鼓励琴表姐去上学;当老太爷生病,陈姨太要为老太爷请巫师捉鬼时,觉慧堵住房门,坚决不让巫师进自己屋,最终将巫师赶了出去;当老太爷要为二哥觉民找对象时,觉慧帮助觉民逃出了高公馆,帮助觉民去寻找幸福。

以上种种行为说明,觉慧的头脑中朦胧中有了对封建礼教压榨人性的一种认识,因而行动中体现着对世俗的反抗。

他有对未来美好的向往。

他是清醒的,他知道自己在高公馆不会幸福,不会有所成就,于是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离开了这个令人伤心,让人压抑的地方。

他走了,他要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寻找幸福,当小船慢慢飘远时,让我们为他默默祈祷,觉慧,一路走好!

《家》读后感12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他的“不抵抗主义”有时令我很反感。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而相反,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

《家》读后感13

在阳光马戏团中,有两只出色的黑熊,一个名叫阿宝,是一名天才舞蹈家,但它不喜欢别人摸它鼻子,还有一个名叫圆球,是一个平庸之辈,但它温柔,坚持不懈,还是学会了一些简单的音乐节奏。有一次,元首夫人点明要和阿宝中跳舞,但阿宝很懒,不高兴再跳,所以导演就让样子和阿宝差不多的圆球代它跳,结果圆球一下子成了明星,阿宝很愤怒,想去打圆球,结果被关进了笼子里,绝食而死。

当我读到“命运逆转,人生悲剧,就在这一刻注定了”时,我真为阿宝的懒惰、坏脾气而错失成名的机会感到可惜。但他却浑然不知地在地上悠闲地进行熊式蹭痒。我觉得要施展自己的才能,不仅要有真才实干,而且要尽可能的争取机会,“机不可失”,错过了就只能像阿宝那样从明星变成陨星。机会是多样性的,古时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终于等来一次难得的机会,灭了吴国,报仇雪恨;牛顿坐在苹果树下,被苹果砸到头,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了万有引力;乔布斯有很大的远见,创造机会,使他的“苹果”风靡世界。

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也要争机会。有人在比赛中获奖,有人在演出中成为小明星,还有人成为四好少年┄┄也许你会说,是他们运气好,而我认为他们成功原因不仅是他们会争取机会,还有他们的不断努力,不断鼓励自己,让自己充满信心,得到锻炼。

我们要向圆球学习,抓住机会,一举成功。

《家》读后感14

俗话说:“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读了《黑熊舞蹈家》一文,我想到了许多许多。

可以说每个人或动物,一生下来,母爱就在他们的身边,母爱会呵护着它们,会保护着它们,会让它们不受任何伤害。但可以说,这只雌性北极熊珍宝的母爱是最典范的,如果有动物界最佳母爱评选的话,这冠军非她莫属。

这只母熊在不久前生下了一只可爱又美丽的小熊,名叫北斗星。北斗星出身那一刻起,珍宝就寸步不离地守在小熊的身边,无论睡觉还是吃食,它都会巡视四周,警觉地注视着四周动静,好像自己在不留意之中,小宝贝会被别人偷去抢去。有一次,在给北斗星喂奶之时,奶水突然断流,北斗星开始挥舞着稚嫩的小爪子哭嚎起来,珍宝皱着脸,表现出一种苦恼、埋怨和自责。北极熊的爪掌犀利无比,于是珍宝重重撕抓自己的皮肤,没几下毛飞旋如雪花飘舞,皮开肉绽渗出粒粒血珠,它把小熊崽的嘴凑在自己滴血的身上,不懂事的小家伙立刻贪婪地吮着她母亲的血。母亲的脸上露出了一层圣洁的光芒。我猜,它一定在为她想出的办法而得意自豪吧!

我看到这里,眼泪就不由自主地“吧嗒,吧嗒……”的流了下来,现实生活中,所有的母亲不也是这样?

在桂花飘香的季节,珍宝又生下了一只小熊崽,取名亮晶晶。为了保证母—子平安健康,也为了避免以血化乳的惨剧重演,决定进行人工喂奶,可这万万没想珍宝的热情慢慢冷却,对亲生骨肉的痛爱渐渐稀薄了,终于有一天,惨剧发生了:亮晶晶掉进了水塘里,珍宝却无动于衷。

读到这里,我想到了一些母亲,因为家里有保姆,孩子都不管了,就算孩子出事了,也当不存在。

前几天,我又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母亲因为请了保姆,孩子一点儿都不管,渐渐地失去了亲情。一天,孩子被车撞骨折了,而母亲却只在旁边干瞪眼,似乎一切都没发生过。

从某种意义上说,保姆好心办坏事,杀了这伟大的母爱。

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

《家》读后感15

《黑熊舞蹈家》,一听这本书的名字,就很吸引人了:黑熊那么笨拙,居然能成为一个舞蹈家? 翻开书一看,里面有许许多多关于熊的故事呢!这些故事中最让我影响深刻的是这本书的主要文章——《黑熊舞蹈家》。

这篇文章里,有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在阳光马戏团里,就数它的舞蹈天赋最好,可是脾气却有点古怪。比如:不爱让人摸它的鼻子,不喜欢与别的黑熊共享美食……不过,在黑熊舞蹈队中,还有一只表现挺不错的三岁龄公熊,名叫圆球,它很乖,可说道跳舞当然没有阿宝跳得好,在舞蹈队里排名第二。

一次,在为元首夫人挑选舞伴的时候,因为阿宝的脾气暴躁,怕抓伤元首夫人,就让听话的圆球去了,还把它们的名字交换了。后来,真阿宝不服气,被关进了禁闭室。真阿宝在禁闭室的日子里拒绝进食,慢慢地营养不良,最后它听着音乐,跳着他最熟悉的交际舞,在训练师的掌声下结束了它的生命。

动物,温驯听话、聪明可爱、曾带给我们许多人美好的童年回忆。让我们一起去了解黑熊舞蹈家的故事

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各种各样的爱。“黑熊舞蹈家"讲的是人和动物之间浓浓的爱;"北极熊飘逝的爱"讲述的是母亲和孩子们之间凄凉的爱人、们啊,你们不要认为动物是冷血不懂感情的,其实只要我们真心付出,它们也会真心回报这份爱心的。那些为了貂皮大衣,为了狐狸围巾,为了一己私利而肆意捕杀动物的贪婪的人们啊,请放下你手中的屠刀吧,还动物们生命和自由吧。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爱真是神秘又美好,它让动物和人这样亲近,它更能让我们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她可以创造奇迹,可以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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