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书叫《听见颜色的女孩》。读后,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生命。
这本书的主人公——美乐笛,她是一个特殊的孩子——患有脑瘫,她既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甚至不能写字,她的一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她经受着我们从来没接触过的痛苦,就在这奔溃的边缘,上帝却为她打开了另一扇窗:她拥有着超强的记忆力。她的大脑就像一台摄像机,记录着她所经历的一切。在整个学校里,她最聪明,她听到的音乐拥有着许多色彩,但没人知道这一点,除了她自己。她常常因为别人听不懂她的话语而生气、纳闷和无奈。老师、医生和同学都认为她毫无学习能力,同学莫莉和克莱尔常因为美乐笛的异常动作或表现而嘲笑她。这作文让她十分生气!
而就在这一刻,她拥有了“心声”电脑,一个能让她发声的方法。她能跟别人正常交流,还参加了“天才小子”的比赛,她的那一组“天才小子”队屡屡获得一等奖。
可就在决赛时,队员们并没有提醒她去参赛的飞机改航班了,因此错过了比赛。最后,他们(组员)只获得了第九名的成绩。第二天美乐笛当着同学们、老师的面把那个第九名的廉价奖杯打摔,笑着扬长而去。
虽然美乐笛没有健全的身体,但她从未自暴自弃,没有向命运低头,乐观面对困难,在困境中越战越勇,实现了非凡的自身价值。
读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懂得自己不放弃才会有出头之日。正如爱默生所说:“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