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
本书叙述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透过写信的方式,给予孩子精神上的鼓励以及思想上的教育。在他写给孩子的信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以一些贴近生活的小故事以及人生哲学来勉励、教导孩子,如何在充满诱惑的都市丛林中不迷失方向,并且在面对逆境的挑战时,学习如何超越自己。尤其值得一提的,这位父亲教育孩子的方式,有别于一般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倍至,反而造成孩子的吃不了苦、抗压性低;他希望孩子能多吃苦,因为他相信这才是给予孩子最真实且最有收获的教育!
人们往往想着如何超越别人,却很少或是从未想过要如何超越自己,因此无法分辨谁才是自己真正的敌人,殊不知真正的敌人就是自己。假使你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获得了一百分,却因此而自满,甚至开始感到骄傲,那么你将无法超越自我;倘若一个人想要超越自我,一定不会过于自满或安于现状,如果感到自满就不会继续突破自我,人若是骄傲自矜,那么他将会目中无人,也会因此损失宝贵的学习机会。因此想要超越自己的人,一定要谨记「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总是把一百分当作是自己追求目标的终点,而不是把一百分当成是追求一百零一分的起点,若是抱持这种想法的人,终究无法超越自己,只会让自己终其一生原地踏步、画地自限。人在突破自我的过程中,总会遭遇到种种的考验以及困难,秉持着永不放弃的决心、不屈不挠的毅力,必定能突破瓶颈、超越自我!
回想我过去的求学生涯,曾经遭遇无数的困境,由于我并非天生聪颖,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所以我的求学过程与其他人相较起来,总是艰辛许多,但我却从不因自己学习较缓慢而放弃学习,我总是比其他人更加努力,当我在突破自我学习的瓶颈后,我深深地体
当我们一心只想着要赢过别人时,反而会迷失了自我;倘若我们能思考如何超越自己,那必定能为自己带来意外的收获。当我们在超越自己的同时,不断地学习知识充实自我,必能达到自我提升之效,前途亦将无可限量!
有梦想就有动力戴思言
“父亲总觉得我们家的台阶低。”,在农村,台阶则代表了地位,台阶低意味着地位低,屋主人不受人尊敬。而父亲单纯的认为只要把台阶建高,地位自然也就高了。就是这个单纯的想法,成了父亲大半辈子的目标与梦想。
这个目标也就自然地变成了父亲一生的动力。父亲实现梦想的过程中克服了一切困难,这靠完全是一颗不想让自己和家人受苦的心。然而梦想实现后,父亲的人生失去了目标,失去了动力,身体垮了,也老了,他也渐渐的发现自己的地位并没有随着台阶的增高而升高,而是种种不适应。相信这样的父亲就算地位真的升高了,也会不自在的吧。而我认为,真正的地位与受人尊敬应是要靠自己的努力与品行得来的。正如《陋室铭》中所说“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屋子的简陋与否全凭主人的德行是否美好。只要住屋人品德行为十分高尚,也就不觉得屋子简陋了。相反,就算房子再奢华绚丽,住屋人没有志向或碌碌无为,那自然得不到别人真心的赞许。这应该就是父亲要懂的事情吧。
岁月与台阶何佳茜
青幽幽的台阶和父亲古老的烟枪,划过了岁月的痕迹和一颗不老的心。
母亲坐在门槛上干活,父亲坐在青石阶上“磨刀”我一步步跳上青石阶,投入到光阴的怀抱中……在青石阶上,包含着多少这一家人美好的回忆。好景不长,硬邦邦的水泥覆盖了一切,覆盖了一个昔日的老友。
父亲,忠厚老实,从未觉得自己有什么地位,但他想为这一家人争取点地位与别人的尊重。为了这件事,他大半辈子每天都起早贪黑,一整年都在忙,不知道磨破了多少双草鞋。
台阶和新屋都造好了,但父亲呢?光阴压弯了他的肩,而他却不服自己,不觉得自己的背已经驼了。还是干活,闪了腰,从一大滩污黑的血中映出来的,是父亲憔悴的面孔。
也许在桃树荫下,父亲眼中是别人家高高的台阶,脑中是自己家高高的台阶和别人对他们的尊敬。台阶造好了,九级,代表天长地久,可是地位呢?尊重呢?都不曾来过。唯一留下的,就是漫天飞舞的红色纸筒碎屑。
光阴似箭,而我们似弓。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但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后来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非常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面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后来,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来,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接受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不舍送“丈夫”出去打猎,等待“丈夫”安全归来,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编母狼,母狼更是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聪明,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为了孩子,母狼竟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杀夫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真的瞒过了主人公!母狼的聪明真是太让我佩服了。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想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了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报恩”!也是我这个暑假收获得最好的东西!
《狼妻》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骆驼祥子》这本书是一本讽刺小说。通过祥子从一个积极上进、扎实肯干的大好青年,最终沦为无恶不作、好赌成性的社会败类,充分体现了当时社会的败,讽刺了政府的无能和封建制度的泯灭任性。祥子的遭遇充分将人性的丑恶和社会肮脏的一面毫无保留的揭露出来。
文章开头我认为祥子是一个心地善良、淳朴的好少年。在与生活斗争中,积极向上,努力想要买到自己的车子,过平平安安的生活,可是命运就是这样捉弄人,不给好人过好日子。为了买车,祥子取了并不爱的虎妞,虎妞整天欺负他,岳父也是看不起他,可是他仍然执着的为了自己的生活艰苦奋斗。即使常常遭到白眼,在过了一段时间的平稳生活后,命运不愿放弃捉弄这个可怜的人,虎妞死了。祥子卖了车,安葬了虎妞,即使如此,祥子依旧没有放弃,人性的光辉的一面体现了出来,纯洁向上的新,闪烁着光辉。理想使人不断奋斗,屡败屡战,路战屡败!这一刻,这个颗心照亮了世界。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伤的额故事,命运也没有如此容易就放过一个人。小福子死了,祥子最爱的人死了,在多重命运的额重击下,祥子还是不堪重负的堕落了。祥子变得苦闷,开始留恋于抽烟、喝酒、赌博。也不再在乎车子,放弃了理想,还有什么呢?一个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心思,以至于最后祥子居然成了杀人的帮凶!
现在的人啊,多少人追逐着梦想,却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中被打击,然后放弃?没有血与泪的追求,只是幻想,梦想终究只是梦而已。祥子的失败固然和社会的败有关系,可是如果他一只坚定的走下去,不放弃,我相信他会成功。失败的根源终究是人啊。
这部小说刚劲有力,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从祥子到虎妞再到小福子,无一不令人感叹悲哀,小说表达的主题令人深思,从前中国的社会是多么败,希望是多么渺茫,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这样的故事或许是真实发生的!问我们活在这样的年代,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的对我们的期待,作为青少年,为中华的崛起而读书,想祥子一样,坚定的追求梦想,只不过,我们的结局不是堕落,而是在成功的彼岸开出最美的花朵!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郭敬明的小说《幻城》,在书店里看过很多次,但我没有翻开它,我的妈妈告诉我,那时的郭敬明还很年轻,而只有真正生活过,品味过的人才会写出好作品。我可不这样认为。小说《幻城》名字好像很有魔力似的,幻城,幻城。虚幻之城?梦幻之城?感觉不真实……于是,我读了它,几乎是流着泪读完。
读完小说《幻城》,我的第一感觉是好干净。我仿佛看到了,蔚蓝的天空下,有那么一群人在雪雾森林里看樱花漫天,让细碎的阳光在衣衫上起舞,淡淡的微笑……但故事并没有童话般那么美好,现实是残酷的,甜美的是梦,可是梦总会醒。卡索,是一位孤寂的王。
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伙伴之间的不信 读着,读着,铺天盖地的伤感袭上心头。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追求,每个人有着相同的执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愿望,每个人为愿望的实现付出相同的代价,每个人有着不同的心思,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哀思。而贯穿全文则是对自由的向往和浓重的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卡索很幸福,见到了他所有他想见的人,可悲哀的是卡索一次也没有喊对方的名字,没能等到最后一刻。如果卡索再等一下,就等一下,那么释就会恢复前世的记忆了!我不甘,替卡索不甘。几百年的等待,几百年的执着,几百年的孤寂,换来的却是诀别。
世事难料,释希望成为火族的皇子,打破囚禁卡索的无形枷锁,为此,他杀了利落和岚裳,成为火族皇子之后,又杀了利落和岚裳的今生。然而,卡索,他最爱的哥哥也在他面前自尽。如同一场哭笑不得闹剧,到最后大家都一无所有。虽然他们都没有错。
这就是真实,这就是人心,这就是美丽又丑陋的世界,只是希望不要错过我爱和爱我的,只祈祷不要忘记那些为自己奋不顾身的人。至少,我还不是一无所有。小说《幻城》这本书告诉了我,珍惜眼前的美好。永远要比补救来得实际!
一天下午,我本来要去上课,可是临时放假了,于是,我便和妈妈来到凤凰书城看书。
这儿的书可真多啊!琳琅满目,数不胜数,一排排书架上摆放着整齐的图书,正等着人们阅读,我随手拿了一本曹文轩的《草房子》,坐下来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了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父亲出任校长的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他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一张渔网,还真捕到了鱼;他在夏天里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总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衣棉裤……这些细节都说明桑桑是个聪明好奇,敢想、敢做,爱自我表现等特点的孩子,他就在自己闯下的一个个祸中,成长了起来。这本书令我映像最深的片段是:桑桑班上的班长杜小康家里很有钱,他的成绩也很好,桑桑经常暗暗和他比较,可是,这时传来了一个不幸的消息,杜小康的爸爸生病了,家中的财产都给他治病了,杜小康只好辍学回家,每天在校门口摆摊。桑桑看了很难过,便把爸爸珍藏多年的很多奖品笔记本偷出� 一时间桑桑昏了过去,其实桑桑真的病了,一场恶疾已悄然而至,桑桑得了鼠疫。在这件事中,桑桑错了,他不该拿爸爸的笔记本,但桑桑爸爸也错了,在没有弄清事件原委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该盲目行事。
在这本书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桑桑多姿多彩的童年,更看到一开始顽皮、任性的桑桑,在一次次成长,这就是这本书最可贵的地方。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它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
打算每个星期看一本书,今天赶紧把这本快超了一星期的《经营未来》看完了,有必要写些感想,希望以后能坚持李明博,作为韩国的总统,居然是从那么贫穷过来的,让我难以置信,他年轻时的经历奇特,一个连高中都没钱读下去的孩子居然靠自己完成了大学,这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李明博三年夜校是靠每门课成绩都是第一名而免学费的,他不仅在学习上那么突出,还同时随着季节变化做买卖,他卖过麦芽糖,卖过冰棍,卖过爆米花,卖过水果。就是在这种既不耽误学业又赚钱的艰苦生活中完成了高中。
他的大学之路更令我敬佩,他只是一个突发的念头去考一次试试,如果考取了大学,就算是大学中退了,比高中毕业证强些。他拼命复习,在离考试一个月时还开始熬夜复习,终于他的大学梦实现了,但是光是考试合格,没注册是不能算大学中退的,于是他靠清理垃圾卖苦力交了他大学的学费。他说他从一个清理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到军事政权的反抗者,到打工者,到职业经理人,到首尔市长,到当选总统,是贫困教会了他善于学习,教会了他冷静地思考人生和社会的意义,迫使他执意进取,直面挑战,勇于变革,使他懂得了把握未来,经营未来。这也让我想到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明博就是乘着贫穷的翅膀腾飞的。李明博在“现代”的经历是常人无法完成的,在现代工作了27年,从一个普通的打工者,20多岁当代表理事,35岁当社长,40多岁当会长,人们称他为“工薪族的神话”,他靠得是一种信念和精神,一种怀揣志向和梦想,遇到挫折不放弃的精神,一种在困境中总是拼尽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
下面是他的一些名言,一起共勉。年轻人一定要勇于挑战,无论陷于何种绝境,都要勇敢地挑战!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即使失败,也随时可以再挑战!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还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如果是非做不可的事,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付诸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我今天在尚书网读了一篇最走红最热门的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她写的校园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2。初看到杨红樱老师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就有很大的兴趣,想看看马小跳到底是一个怎样调皮的孩子,也想通过这本书去了解孩子们的心理。3。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通过描写一群调皮孩子的快乐生活以及他们和家长、老师、同学的好玩的故事,还告诉人们要让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好笑又好玩的故事。我很喜欢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非常淘气,不爱做作业,爱惹事,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孩子,但是他更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孩子,是一个善良的孩子。
马小跳应该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在他的世界里没有烦恼,每天都是快乐的。在这本书中我记得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儿童报纸的记者到马小跳班来调查他们的童年是不是快乐,结果,从交上去的调查表上统计出,全班近一半的学生不快乐。作为马小跳的班主任秦老师,非常惊讶,于是她就做了表示心情的三张卡片,一张红色的,一张绿色的,一张黄色的,红色表示快乐的心情,绿色表示你今天不快乐,而黄色则表示你今天心情一般。班级里的同学如果带了绿色或黄色,就会被秦老师留下来,反反复复地问他们为什么不快乐,并要把不快乐的事情讲出来。很多同学都怕麻烦,于是带上了红色的心情卡。秦老师每次走进课堂,看到的都是一群看似快乐的孩子。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我们的教学,周一来到学校,看到的总是孩子们那有点略微疲倦的神态,很多老师反映,周一的学习效果是最差的,孩子们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来。而周五下午上课,是同学们最不安定的时候,因为要拥有两天的自由时间了!从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对学校并不是我们老师认为的那样向往。
。其实,在我们身边,像马小跳这样淘气的小孩也很多,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非常可爱。我想,他们应该需要别人帮助,需要老师的呵护,更需要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6。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回忆我的童年的点点滴滴,让我的心儿和孩子们贴的更近了……其实,每个人都会喜欢这套书。只要你去回想、去发现……它不仅适合我们看,也适合家长看。
一直想看的一本书,这次有时间,终于把它拜读完。
小说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意大利,那时候的民族解放运动曾产生了很多的爱国志士。主人公“牛虻”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正直善良,刚强无畏,他有钢铁般的毅力和斗志,也是革命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曾使很多青年受到教育和鼓励。这部作品浸透着革命的英雄主义,不算特别陌生。
本 在刚开始时,亚瑟对神父有不一般的信任,但偶然发现神父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虚伪地维系着自己的谎言时,他的信仰崩塌了。亚瑟难以接受神父是自己生父的事实,此后的十多年不断逃离,遭受着非一般的苦难和地狱般的毁灭。
亚瑟这个角色无疑是悲剧性的。后来他的归来,化名为牛虻,虽说是充满光环的革命党人,但背后的煎熬却无人知晓。
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女性琼玛。她是牛虻年轻时的爱人,后因为误会牛虻出卖他们的地下活动,打了他一巴掌。十多年后,牛虻变成了干练利落冷漠的青年,但他仍然心爱着琼玛。并和琼一起共事,准备起义。
正当希望的曙光将要来临的时候,神父蒙太尼里出现了。牛虻难以压抑自己的爱,就算是无比的恨,还是源于无尽的爱。
小说中最让人感动的情节是牛虻让蒙太尼里选择教会还是他,在父子之情和宗教的盲目崇拜中,神父选择了上帝,而牛虻心碎致死,再也毫无牵挂的死去。
黑夜里,在一片死寂中,幽灵似的恐惧压倒了他,阴暗世界的幻象和梦境也萦绕着他,但是一旦黑夜过去,这些也一同消失了;一旦阳光普照,一旦有敌人在跟前激起他的战斗情绪,他就无所畏惧了。
牛虻他身上不光有爱国精神和革命热情,还有着不为任何拷打凌虐所屈的坚贞品质,他对敌人的憎恨和轻蔑,和对无辜人的善良与同情,值得所有人敬佩。
值得一提的是,牛虻以殉道的方式试图唤醒其他人的觉醒,尤其是深受教皇毒害的父亲,是成功的。尽管在最后,他英勇的死去,也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催醒,另一方面是对教皇的质疑。
革命中留下的血,并不是白留的,都会变成另一种意义。我相信,另一个他的努力也不是白费的。
刚拿出书,看书名的时候,我就感到十分奇怪,苹果上怎么会有外婆呢?莫非她长了翅膀,是飞到苹果树上的呢?我带着这一串问号,翻开了书,真是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啊!
原来,书中的小主人公安迪没有外婆和奶奶, 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的一棵苹果树上。这时,安迪正在树上乘凉,他对外婆的到来感到十分的惊讶。外婆的打扮非常奇怪,最有趣的是她穿的是一件旧式长裙,裙边下露出镶着白色花边的裤子,特别好笑!外婆和安迪一起去了许多地方:游乐场、去草原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她总有些新奇的主意,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是“另类”!
又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一位老奶奶,她患了风湿病,安迪帮这位老奶奶搬家具,整理房间,买东西。后来,还帮奶奶种了许多漂亮的花,有:丁香、紫箢、荷包牡丹、秋海棠……
安迪的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的外婆,又让我想起了童年。我的外婆是一位慈祥的外婆。每当我想吃一个粉红的棉花糖或别的东西时,外婆总会给我买。当我生病的'时候,都能看到外婆着急地跑来,心疼地摸着我的头,还会走到父母面前,大声责骂不懂得好好照顾孩子。想着想着,就让我的记忆回到了快乐的小时候。那时候,我会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的日历旁,用手轻轻地撕下一张日历,然后,故意奇怪地大声问道:“外婆,这日历怎么不对了呀?”然后,站在日历旁边,嘴角有掩饰不住的笑意,紧接着便听见了外婆的脚步声。外婆走了过来,看了日历一眼,就明白了,她不但不说我,还反倒来问我:“咦,日历怎么会不对呢?”她又看了我一眼,伸出手来,摸摸我的脸,说:“你这个小鬼,又偷偷地撕日历啦!”我终于忍不住了,笑出了声来。在外婆摸我的脸时,我感觉到了外婆的手是多么的粗糙,那是岁月在外婆的手上留下的痕迹。
安迪日日夜夜希望能有一位外婆陪伴他,但我们每天都能得到奶奶或外婆带来的温暖与快乐,我们更应该珍惜身边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