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读后感(精选11篇)
读了丑陋的中国人,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国人之丑陋。其实也不并单单是中国人,凡是人,都有他们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之处,这本书给予了我深深的启发。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在于国人永远都不会勇敢地承认自身的错误。无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这大量的例子,比如学术抄袭,除非真的是完完全全暴露在了大众的眼帘,抄袭者才可能会承认自身的错误。比如教育上的错失,爸爸妈妈永远都认为是自己是对的,孩子必须按照他们的步伐追随,否则你就是离经叛道的不孝子女等等。
其实面对这一本书,我们首先要有持着一种尊重,和真诚的态度去看待这本书,不管书里面的内容。是怎么样,但由作者自身的出发,是希望新一代的国人,能够知道身上的不足之处,并且加以改正。常言有说,知错能改的人是个好人,知错不改的人是一个无药可救的人。从书中的内容,我读懂了许许多多。但无可厚非,书中的内容存在一定的可取之处,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纯粹是为了批评国人,而牵强附会加上去的东西。
先从作者善意的角度出发,是希望国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冕。在社会生活中,中国人在窝里斗,脏吵乱,不团结,自己人残害自己人都是有目共睹。真心地说,中国的经济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但对教育和精神上的投资是少之有少,以导致了许许多多的恶性后果出现了。
毒奶粉事件,受害者无数的幼童,无辜的婴孩,虽然政府最后也已经要加大力度,进行力挽狂澜的补救,但最后,给国人留下了中国的奶粉不可吃的烙印,同类型的事件还有瘦肉精,毒黄瓜等,都引起了国人对食品安全的深深思考。
至于社会上的公德事件,也给国人带来了深深的思考,近几个月来,小月月事件不单单在中国流传甚广,而且还蜚声海外了,给中国的形象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大家可曾想像接近14亿的中国人躲避的了道德的底线,让多少人的如小月月一样,因抢救不及时而最后死去了,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彭宇,也并不是每个法官都是王浩,能否想像一下,在你垂暮之年,你在路上摔倒了,无人对你问津,最后因失去抢救而死去,这是多么可悲啊......
从作者错误的角度上,也是有不少之处,比如上述几个国人的缺点,在任何的历史发展长河中,每一个 国家都是存在这样的一种经历.
美国的南北战争同是内乱,内战,为什么无人指责,而就单单把中国的情况无限扩大呢?说到国人素质偏低,脏乱吵,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追溯到英国的工业革命时期,贫富差距与我们相比更是有过而无不及啊,何况中国还是一个刚刚起步的国家,怎么能和发展的几百年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无论是从体制上,法律上还是 国民素质上他们都有优于我们的优势,我们不可避免也要必须承认彼此间的差距,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要要求一个小孩要有一个中年人的成熟呢?这显然不符合逻辑。
至于不团结,这句话,有些时候是可以说,但有些时候,不免就有点过于武断和小看我们中国人。无论是从抗洪,抗雪暴,还是抗震救灾,无一不显示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团结的精神面貌。试问在汶川大地震中,我们的解放军 ,人民志愿者,甚至是我们的群众,谁没有参加呢?在国际的奥运会上,中国人哪里显现了他们不团结,不和谐的一面呢?
国人之功过,也并非你我三言两语就能清楚说明,毕竟现在我们追求的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为了一个社会的和谐,很多事情都不能武断言之,因此唯有现在是把大家自己在本分上的事情安排好和处理好,做好一个真正的自己,不要让丑陋的中国人这本书上的内容成为了我们真实的描写。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著名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xx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著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就不高,从描写狼的成语、诗句中就可以看出,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狼嚎鬼叫”等等。可以说,中国成语词典上记载了许多相关批评狼的成语,而赞美的却少得可怜。在童话里,狼的形象再一次被贬低,狼竟成了邪恶的象征,妄图吃了“小红帽”。即使你从没看见过,仅凭这些,就让我们已经不寒而栗了。
但是,当我最近看了一本叫《狼图腾》的书后,我对狼的形象给予了重新的认识。起码在这本书里,狼已不在是残忍的、粗暴的……而人类却扮演了狼的角色。在皎洁的月光下,在内蒙广袤的大草原上,曾生活着狼,它们在这儿自由地奔驰、与人类斗智斗勇。然而,一群见识短的人竟然闯进这个属于狼的世界,进行了一次残酷的杀戮,多么惨无人道!多么淋漓尽致!
这就是《狼图腾》中讲述的故事。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陈阵与几名知青,去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看到了草原人民与狼的搏斗,看到了狼的兴衰起伏,由开始的害怕狼,到最后与游牧民族同化,近乎到了崇拜狼的地步。这几十个紧张离奇的与狼相关的故事,将我吸引到了一个狼的世界,似乎真的与这些狼共同生存在一起。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它们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以团队的名义,与人类进行抗争。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中的友爱与亲请无不震撼着我的心灵。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饱暖思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尚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惟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这种精神不正是强悍进取的精神吗?我也深深地被这种 “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学会像狼一样,强悍智慧,勇于进取,我想这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最大的感受。
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温良淳厚的思想已深深地扎进我们心中,忍让、谦和成了中华民族的主流。经历了几千年此文化的熏陶,我们的民族一度陷入了颓靡,无知与愚昧在过去一直充斥着我们的内心,中华民族这条巨龙也因此卧睡千年,毫无进步。我们崇尚的汉文化虽一直延绵至今,但此中却无数次受到草原民族的攻击甚至是侵占。而他们正是在与狼的抗争中,不断强健起来。狼的智慧与精神和中国民族的懦弱与落后,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过去的中国是落后的,这是由于如羊般的农耕精神促使的,这正是华夏民族中性格的缺憾和弱性。或许我们应该在狼的身上找到闪光点,如勇于开拓进取、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狼固有其弱点,但我们应看到狼性的本质。
也许《狼图腾》这本书给我们的启示不仅仅在于这些,但是狼的智慧与拼搏却是我们最该学习的。
天已微微发亮,我们走出宿舍,一抬头,两颗星星嵌在天空。一明一暗,一大一小,像两盏小橘灯。它们洒下微弱的光芒,照着学校的教学楼,给教学楼蒙上了一层梦幻的面纱。向远处望去,天边有一道紫红色的朝霞,美丽动人。在这美丽的清晨,我们迈进教室,准备晨读。
带着对一天美好生活的憧憬,翻开语文书,让美丽的文字在眼里流动,让琅琅的读书声在校园回荡……读冰心的《母亲》,让我感受到她对母亲的思念;读鲁迅的《社戏》,让我看到封建社会思想的陈腐;读朱自清的《春》,让我体会到春的多姿多彩;读列夫·托尔斯泰的《七颗钻石》,让我感悟到了人性的美好……每一次阅读,都会冒出新的想法和感受,不知不觉中发现语文课本竟也是那么有趣。
诗词的世界精彩纷呈。读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体会到他报效祖国的一腔热血;读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体会到他对亲人的美好祝愿;读李清照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我体会到一种淡淡的伤感。
我最喜欢的是辛弃疾的《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站在高高的北固亭中,望着滚滚长江水,感慨着千古兴亡之事,让人一下子就感觉到他的豪放大气,以及浓浓的爱国之情。辛弃疾的词,总是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晨读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我,让我的知识面更加宽广,也让我的写作水平得到提高。我甚至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闲暇时拿出一本书,细细地品味一段温暖的文字。
我爱晨读,它让我每天都有好心情,伴我日日成长。
太阳橘红的脸很羞涩地探出,在白云中好奇地东张西望。阳光穿过树梢去叫醒枝头上的鸟,从美梦中醒来的鸟,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歌声。
女孩掀起了被子,整理了一下睡衣,从床上跳下来,将挡在眼前的一缕黑发匆匆忙忙地挂在了耳后,然后轻轻地捧起了桌上的书径直走到院子,用欢快的嗓音读“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读“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鸟儿停止了啁啾,立在枝头一动不动地听女孩读书,连身边的晨风都微喘着,生怕惊扰了这位读得认真的女孩。
是的,这是我。
我喜爱早晨,喜爱早晨带给我的焕然一新;喜爱晨读,喜爱晨读带给我的神清气爽。
我喜爱在寂静的小院里晨读,也喜爱在早读课堂上晨读。我也曾观察过班里的同学们晨读的模样——一些人在用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书,全神贯注地读,一些人捧着书一边声情并茂地读一边摇头晃脑,还有一些人读到一半忽然停下,用手托着作文下巴不知在思考什么。连那些平常风风火火的同学都安静下来,捧着书本在读。此时的班级就像是一片澎湃着书声波涛的大海,此起彼伏。每个同学无不沉醉在书的海洋中,用心享受晨读。
清晨那和煦的阳光,悦耳的鸟鸣,芳菲的花香让人心驰神往。此时捧上一本书,把花香与书香一起咀嚼,以书声开始清新美好的一天,是再好不过的了。
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那么科学的晨读就应该是步入知识宝殿的阶梯。不晨读的学者就如同不上油的齿轮,如同不授粉的鲜花,如同不扎根的树苗。不能获取更牢固的知识,不能将学问烂熟于心。
我喜爱晨读,现在,将来,今天,明天,我都会去晨读。它不仅是一种习惯,而且它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不晨读的一天就不是完整的一天。
一本书就如同一个装满智慧的背囊。而《智慧背囊》这本书就像一个各种智慧的融合。
在《智慧背囊》中,我们时刻都能找到自己的背影,感觉故事里面的人物跟生活当中的自己一样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其实,只需要我们勇敢面对,加以克服,便能战胜困难。在平时,我们的家长会教我们许多东西,他们都想要让我们不走弯路,而不走弯路未免就对我们的成长有利,反而会我们害我们。比如说《鱼王的儿子》就告诉我们;传授了技术,却没传授教训,一样不能使人成大器。现在如同温室般花朵的我们,也该见见外面的“阳光”了。
有时候,换个角度看问题也是一种巧妙的方法。比如:《橡树林子着火后》。在美国的一个小村庄里,村后是一大片空旷的场地。村长带领村民种橡树。然而,很多年过去了,橡树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由于橡树越来越少,橡树的价格也一路上涨。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场火灾使上百年的橡树林子成了一堆灰烬。看着让人心痛的灰烬,村民欲哭无泪。这时一位老人说:“橡树没有了,可是我们还有大伙留下来的橡树木炭。”大家一听,马上把那些还在冒着热气的庞大树干倒进炭窑。不久,橡树木炭获得了市场的青睐,村庄成为了一个百万富翁的村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失败,但失败并不会是最终的结果,往往失败中就蕴藏着希望。名言说得好:“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只要我们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智慧背囊》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爱是无处不在的,能从他人微笑中感受到爱,注视中感受到爱,从语言中感受到爱。我们平时可能经常会挨父母骂,但那也是一种父母对我们爱的表达。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一天之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段,作为“职业书虫”的我,把早晨这个黄金时段,作为我一天读书之旅的开始。早上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在早上读书,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我喜欢在早上大声地读书,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作者笔下,畅游于作者构写的意境之中……正是因为晨读的乐趣无穷,所以我爱上了晨读,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晨读让我受益匪浅。
伴随着我朗朗的读书声,美好的一天开始了。早晨的确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段,正因如此,每天早上的晨读不但使我记住了许多东西,还令我的记忆力增强,更让我磨炼了自己的意志。
晨读,是一件挑战人恒心与毅力的事情,早上正沉迷于梦乡,就得和温暖的被窝“告别”,特别是冬天,更是一种挑战。晨读,它会使我们受到瞌睡虫的“攻击”,从而上午可能会疲惫不堪,不过,坚持下来,可以调整“生物钟”,不但让自己免受瞌睡虫的困扰,对学习的裨益无穷,更可以锻炼自己的毅力。当你真正地体会到晨读的乐趣之后,便会对那些挫折不屑一顾,因为晨读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一种升华!
还是那句话: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这个黄金时段我们一定要有效地利用起来,从现在开始努力。
读书是我们努力学习的第一步,晨读是我们为这第一步打下的基础,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努力,养成良好的晨读习惯,为我们美好的未来打下扎实的基础!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爱的教育这本书很有教育意义。
这本书讲述了同学们互相帮助,其中我看到了一个故事叫洛马格的血,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孩为保护自己的家人而死,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教育。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不过我希望大家都能去看看这本书。
我们只要人人一点爱,世界就会充满爱。
《爱的教育》这本书里有这样一个情景,书中主人公的生活过得非常幸福,可是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他就长大了,他的父亲生病了。他非常担心父亲的病,所以去医院看望父亲,一到医院看见父亲已经变得满头白发了。过了不久,主人公也开始当医生了,给父亲吃药后父亲很快就好了。可是过了几天,父亲就死了。主人公非常伤心,说了一声“我不会忘记您的”。
我们应该向主人公学习关心父亲、爱护父亲。我们不止是老了要这样,现在也要好好孝顺父亲。
今天是周末,我又搭上了《爱的教育》这只小船。读了三月份的文章,从《夜校》到《卡沃尔伯爵》,每篇文章都写了不同的事情,但最令我感动的是《罗马涅小英雄的鲜血》这篇文章。
当歹徒对他外婆进行行凶时,他勇敢地冲了上去,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歹徒的刀子,保护了他的外婆。看到这里我虽然没流泪,但是我的眼睛湿润了。他的勇敢、勇气、善良和他的高尚行为感动着每一个人,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只要我们都有颗善良的心,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活的很幸福!
今天,我兴致勃勃地看了一本精彩绝伦的好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就叫《红脖子》。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是因为此书中有很多动人的动物故事,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篇就是《棉尾兔破耳朵》。
文中描述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在它幼小的时候,因内心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所以没有听从妈妈的叮嘱,自己一个人跑外面玩儿,结果不慎被一条目露凶光的大花莽咬掉了大半个耳朵,所以大家习惯叫它破耳朵。破耳朵和它的妈妈茉莉生活在一个物产丰富但敌人繁多的沼泽地里。它用妈妈教会它的种种生活经验与那些危险的动物机智周旋,最后破耳朵用自己实力打败了一个个诡计多端的敌人,而且每一次都是稳操胜券。有一天,突然风云大作,一只雄兔来到了这个原属于破耳朵的领地,它这个无恶不作的大恶霸,不仅强占了破耳朵的领地,还千方百计地想置破耳朵于死地,但破耳朵每一次都以自己的机智勇敢而躲过了雄兔的重重计谋。它为了对付阴险的雄兔,冒着生命危险和老狗周旋,将它引到了雄兔的身边,终于老狗发现了雄兔,与它打斗了起来,雄兔因力不从心和缺少生存的技巧,死在老狗的手上。这一片沼泽地又重新成为了破耳朵的领地。最后破耳朵在这片沼泽地里生息繁衍,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红脖子》这本书启迪了我,让我明白了这一个“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地球上,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要学习生活的本领,最终才能在这个美丽的地球上生存下来。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强者和弱者之分,破耳朵原来是一个可怜渺小的弱者,可是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打败了强者,取得了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