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10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吧!《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柯南·道尔写的。

接下来让我讲一讲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和故事吧!这篇故事讲述的是福尔摩斯的探案,他可以用推理的方法来判断是谁做了坏事。你知道吗?警察不会还要问他呢!“丢失的宝石”这篇故事就是福尔摩斯分析推理霍尔德一家丢失了一个皇冠,半夜吵闹的情况得知谁是罪犯的。

好了,我们到分享好词好句的时候了。

好词:

久别重逢、聚精会神、泥泞不堪、目不转睛、一模一样、垂头丧气、满脸惊恐、进退为难、大逆不道、骨瘦如柴、罪有应得

好句:

1、他便着手侦查她的下落,眼睛因哭泣而红肿。

2、在亮光的照耀下,一张清秀的、孩子般的脸从缺口处钻了出来。

3、她的脸惨白如纸,整个身体摇晃着,我上前扶住她,她却倒在地上,翻滚着,四肢抽搐着。

4、北美大陆中部,有一片干旱荒凉的沙漠。这里没有人烟,寸草不生。

5、那痛苦的姿态、呲牙咧嘴的表情,使他本来就凶恶的脸显得更加可怕。

6、他叼着黑色烟斗,微闭双目蜷缩在椅子上。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20世纪最令人着迷的一本现代探案小说,由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编写。我在暑假里不知翻了多少次,这书实在令人百看不厌。里面最精彩的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坏蛋头领——莫里亚蒂作殊死搏斗时的场面(福尔摩斯部分口述):“当我看到莫里亚蒂教授恐怖的身影挡住去路的时候,我确定自己的侦探生涯到头了。从他阴沉的眼神里,我看出了歹意。所以我跟他交谈了几句,征得他的许可,写下了你之后收到的便条,并且把便条、雪茄烟盒跟我的手杖留在一起,然后走上了那条路——莫里亚蒂一直紧跟着我。走到路的尽头也就到了峡谷,我站住了。”看,福尔摩斯临危不惧、丝毫不恐慌,令我十分佩服。

“我们在瀑布边跌跌撞撞的扭打在一起。不过,我懂点摔跤,这可不止一次的帮了我。”作者把一个完美、健壮、聪明的人物表现出来了,这就是作者在写作中表现的一个完美人物呀!不仅使人物变得更加鲜活生动,还给文章增色了不少,这本书不愧为是作者一生的精华呀!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因为它实在无法用语言形容,大家还是自己看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细心,他和他的好友化生一起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红发会等一系列曲折离奇的案件。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在这本书中描绘福尔摩斯头戴猎毛,口衔烟斗,看是去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智慧的一个人。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这么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更是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很惊人的毅力,他对于案件中每一个很小的细节,都会仔细观察,细心判断,对案件中任何疑点都不放过,他这种对待工作锲而不舍的态度值得我学习。我想:每个人的智力是没有多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因此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出现的一些困难,我也要迎难而上,直到把它攻克为止。

同学们,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科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我们也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英国阿·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离奇的案子,如: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血字的研究。

其实,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感觉作者语言写得很好,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描写得很细腻,福尔摩斯是一个不管多么离奇或扣人心弦的案子都能破了的“神人”,这个人真的有吗?

虽然我认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一定真的存在,但他在阿·柯南道尔的笔下写得有血有肉,好像这个人就在你眼前,就在你身边。他机智勇敢,遇到危险毫不畏缩,时刻保持冷静。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这个人。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较早而出了错误,但他是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能够知错就改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的人,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认真观察、用自己所学知识细致地调查研究,那我们的社会上的坏人将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将会很和谐,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幸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主要人物有两个歇洛 www.t259.net 克·福尔摩斯和约翰·华生

他们是一对好朋友,他们处理过很多的事件如:红发会,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等等。

在我们生活中肯定也有这样的坏人做了坏事却偏偏装模作样不知道一样,就如上次在班级里,金王焱走了过来打了我一下,可是我当时没看见,以为是赵子凤打的,我就打了他一下,结果他有打了我一下,金王焱走了过来说是他打的这下我们才明白,是金王焱打的,我责备了金王焱,他也知道了错。所以生活中我们不能做坏事,做了坏事就会像我和赵子凤一样打起来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机智认真观察的人,华生是一个乐于学习的人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在这部书里我认识到了这两位人。福尔摩斯有一次在探案时差点被杀了,可是他的冷静,机智的精神救了他。所以我们要认真观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管什么事情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冷静,要仔细观察,做一个对社会要用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力,福尔摩斯可以在一秒时间内推断出华生从阿富汗来,并且是个军医,并且受过伤。通过一根手杖推断出崔佛曾受到过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出在《暗红色研究》这本书中凶手的身高,年龄,健康程度和心情……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可以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子……我们永远记得。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7

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怀着“肯定要被吓死”的心情开始读这本书。

晚上只要看过福尔摩斯,我就一直贴着妈妈,不敢闭眼睡觉。可一到早晨,我还是想看,可又害怕,我就磨妈妈陪我一起看,谁知道,妈妈更胆小,都不敢看呢!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看了下去。经历千辛万苦,我终于看完了。

福尔摩斯真让我佩服啊,很多时候,他几乎什么都没问,就把受害者的信息,以及坐什么来的、和谁来的都说得一清二楚,让别的侦探目瞪口呆。我认为,这都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结果。因为,每次福尔摩斯都不急于进屋,而是先观察外面的'蛛丝马迹,然后再进去检查受害者全身,然后再做出准确的判断。

通过这本探案集,我了解到,福尔摩斯聪明超群,是一个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传奇侦探;他穿透重重迷雾,直至隐身真凶;他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

我讨厌那些自以为是的侦探,每次他们都把福尔摩斯请来让他破解谜案,可报纸上却没有福尔摩斯的名字。这些势利小人,真是卑鄙无耻。

最后,我想说福尔摩斯叔叔,你可真厉害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守的意志,再加上一双让犯人闻风丧胆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谜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血字研究》。这是作者柯南道尔于1887年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

故事大意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在地下室碰到了好朋友华生,他们决定在贝克街住下来。这时,警长打来电话,让福尔摩斯去侦察一件案子,福尔摩斯超乎想象地在乱七八糟的环境中找出了凶手。

我觉得福尔摩斯破案有一大秘诀:细心。每次他在破案的时候,非常善于观察,不放过身边每一个细节,哪怕是一滴水,一个小洞。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每次在考试的时候细心些,认真地读题,然后再做出正确的回答,那我的分数不就能高起来了吗?每次考试我都会因为一些小细节而扣分,比如小数点没加、少一点、多了一个字母等等,这些错误都让我与高分无缘,以后我一定要努力改正。

福尔摩斯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品格,希望大家有时间都去读一读,品一品。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第一次与福尔摩斯接触,是在我大概六七岁时。

这本书由英国著名作者柯南·道尔所著。书中描写了一个人物,他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药剂师。他研究的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

柯南·道尔给每篇文章都起了一个题目,如“血字的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利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都耐人寻味。

福尔摩斯最大的特点在我看来不是聪明,而是坚持。他可以为了一个问题思考一个下午,只为了求出那个问题的答案。他可以为了破案或制裁犯人,长时间隐匿自己的身份。再想想我,一个数学问题,还没想多久就放弃了,一件事总是做不到底,心里总觉得还是放弃吧!

不过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让我明白了一件事,要坚持到底,不要因为有结果就放弃研究它,因为结果是别人得到的,归属于别人。你应该坚持,可能还会有另一种结果,那才是你想要的结果。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契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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