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红与黑》读后感作文800字(推荐三篇)

初中《红与黑》读后感作文800字(通用3篇)

初中《红与黑》读后感作文800字 篇1

首先整本小说搞笑的地方很多,这与其中的悲剧部分一同把小说的档次拉的很高。司汤达有典型法国人的幽默,如果是本土的法国人阅读想必能找到更多笑点。

其次人物性格塑造极为成功。德莱纳夫人身为有夫之妇的心理把控十分准确,马蒂尔德小姐的任性也极为真实(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女人)。司汤达在文中有一大段括号插入,向读者表明马蒂尔德小姐的性格纯属虚构,世上绝无仅有。这实际上是怕熟人误以为是在影射自己。

再者主人公于连很争气,靠着自己的能力一步步高升,让读者感受到了意淫网文的快感。“争强好胜”“自尊心强”,这两点可是说是优点也可以说是缺点。作为优点时确实能激励自己不断学习,努力超越他人。但作为缺点时也会因为一时冲动断送前程。

于连不仅记忆力超群,还很爱读书。靠着大段背诵拉丁语圣经,受到了许多高级僧侣的喜爱。所以说仕途靠贵人,但能得到贵人的真心相助也要看能力。

于连把握了所有的机遇,在每次有人试探他学问的时候,都能应付自如。当然人也不是全能的的,于连毕竟出身世俗,能够接受到的书籍有限。所以当别人问道拜伦骚塞等现代诗人时,他就无法应对。不过这时他想必是用真诚化解了这方面的无知。

和文人之间交谈就是这样。上来不能给人期待太高,总是装作无所不知的神态,早晚会出丑。最好的办法就是真诚面对彼此。当一个人开始装逼时,周围人因为情绪感染可能都会无意识抬高姿态。而一个人真诚到让自己都感觉害臊,那么周围人也都会谦逊得如圣徒一般。

于连为了成为人上人,一开始想依靠在军队里的功绩。但后来发现比较现实的是成为僧侣,从事宗教事业。当然,主教的谦逊与和善也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让于连感受到了高层次的人的品格。当然这些仪态都是表面的现象,但是对于出身粗鲁平民家庭的主人公来说,似乎只有向上攀登才能找到和他类似的文明人。

这让我想起了许多副科级贪官。他们谦逊和蔼,不卑不亢。处事圆滑顺畅,让人感觉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一种享受。当和这种人交流时,即使话题在不感兴趣,对方也能用坚定的目光迎合你。

不过我们知道,所有的这些表象都是在官场被驯化的结果。不过不得不说,这些虚伪的表现,确实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反正起码比张口闭口生殖器,马路上随地啐痰的底层市民好的多。

于连总是感叹命运的不公。和小说中的贵族相比,他从出生就几乎一无所有。即使连家庭的关爱也得不到。所以说如果是个易于满足的人(比如我),就会在市长家跟女佣结婚。但于连恰恰属于野心极大的那种,再加上年轻有姿色,所以可以轻易。

初中《红与黑》读后感作文800字 篇2

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20xx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20xx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初中《红与黑》读后感作文800字 篇3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好处。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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