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唯一的,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得精彩。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皆知,可偏偏有一部分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把遵守交通规则当成耳旁风,从而导致一起又一起的交通事故带走了许多人的生命,让人们认识到了交通事故的可怕。就拿最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来说吧,他们几个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少年,由于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一刹那间,死神就夺走了他们的生命,酿成了血的教训。
像这样“鲜红”的例子还少吗?我们经常从新闻上看到一些交通事故,绝大都是因为酒后驾车而引发的。这些“鲜红”的例子告诉人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还有的司机和行人,他们有时就会闯红灯,这些都是安全隐患。
据统计,每年大约有九万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这么大的数字,一定会让你震惊。但我们只要少引发一次事故,就会让一个美好的家庭更加幸福。为了母亲不再失去孩子,为了妻子不再失去丈夫,为了孩子不再失去父亲,为了我们不再失去亲人,我们都应该一致行动起来,遵守交通规则,宁停三分,不争一秒。
同学们,让我们时刻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永远铭记血的教训,遵守交通规则,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让安全永驻人间!
从我记事起,就懂得,生命仅有一次,如果我们不好好珍惜,上帝是不会白白的给我们第二次机会!
而此刻,繁华的街市,水泄不通的马路,却时时刻刻都令我们心惊胆战。红绿灯发出的那微弱的光亮,不足以让人们提起警惕。车祸大多是致命的,而人们却全然不顾、视而不见。一齐一齐的交通事故,其实,也在为我们敲响警钟。
在报纸上,我目睹了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我听说过一齐交通事故:有一天午时,阳光贪婪的吮着大地,有个年轻人,架着一辆小轿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很悠然的搭在车窗外,红灯亮了,他丝毫没有察觉,车影一下子闪过了交界线,死神也不肯放过他,随即降临,一辆货车从侧面驶来,同样,也是毫不相让,刺——,一个急刹车,打破了原有的寂静,想逃出死神的魔掌,哪有这么容易!驾驶员很快就倒在了血泊中,一命呜呼。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啊!因为误闯红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因为那一刹那……
死神,有时也很不讲理、很霸道,只要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它甚至连小孩都不会放过。有个例子能够实实在在的证明我所说的话,一天,有个男孩,骑着单车,飞速前进,一下子闪过身边的行人,像一阵风似的,人们都说,他这样下去,迟早会撞到人的,可是,他就是不听,继续他的“飞车”,人们见到都可怕,在责骂的同时,人们也在替那男孩担心啊!可是,男孩不一为然,脸上不时带着点得意的微笑,显然,他自我也更不为自我的人生安全着想,这样骑着“飞车”,对他来说,似乎是一种炫耀。人们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一会儿,不出忽人们所料,“砰——”男孩出车祸了,刺耳的尖叫声,凄凉的哭声,都瞬间弥漫在了这个角落,死神将“恐怖”化为黑暗,笼罩着他,沉重的呻吟,一滴滴维持着男孩生命的鲜血,在这一刻,迫不及待的要流出来,它们似乎也要男孩为自我犯下——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罪祸负下职责。男孩的生命如一束炫烂的火花顷刻间出此刻了上空,可是,这只是一时的,很快就熄灭。最悲痛的就是男孩的父母了,他们辛辛苦苦把男孩养大,可是就是那一刹那…
我们作为小学生最基本要做到,就是过马路要一站二看三经过,不要乱闯红灯,这样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过马路还要走斑马线,这样才是安全的。
生命是宝贵的,它仅有一次,别再让交通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别再让贪婪的死神一次又一次在马路上勾走人们的灵魂,我们不要贪图一时之快,而毁掉了自我的一生。值得铭记在心的是:自我的每一次出行,都深深牵系着家人的心。
礼貌出行,在我心!珍爱生命,警钟长鸣!
那天晚上,我打开电脑,想看看新闻。忽然,我发现了一行小字,“惠州:失魂搅拌车连撞7车伤4人”。我连忙点开看了看。
图中的车已经烂得不成样,可想而之,这场车祸是多么的严重。肇事者解释,此事故是由于刹车失灵导致。但我觉得,这场车祸不单单只是刹车失灵导致的,还可能是司机的注意力分散了,没有专心开车。
据我所了解,此刻有些学生,过马路不看红绿灯,乱冲马路。还有些司机酒后驾车、疲劳开车,而导致一连串的车祸发生。许多人就是命丧在汽车司机的手里。而让他们失去了一个美满的家庭,失去了正在怒放的生命。要换作是你,你会觉得孤独吗?会觉得无助吗?你想让你的家人、朋友为你流下悲痛欲绝的眼泪吗?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车飞驰的瞬间,他的家人不是跟着痛苦一瞬间,而是痛苦一辈子!生命不是儿戏,生命仅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那些血腥的事实让我们体会到痛失亲人的痛,也明白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难道你要到那个时候才清醒过来,明白什么是安全,什么是生命吗?
所以,我在此呼吁大家牢记交通安全顺口溜: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安全要牢记。街头标志要遵守,警察手势要看懂。拐弯时,要打灯,街头巷尾要慢行。酒后驾驶真不好,赔了车子又蹲狱。高速路莫超车,切记车速要控好。客车货车忌超载,交通安全你我他。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上午(下午)好!
首先感谢贵单位领导的邀请,也感谢大家抽出宝贵的时间给我们有一个共同学习的机会。受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的委托,由我和广大驾驶员来共同学习了解《交通安全法》基本内容。《交通安全法》的内容共有8章124条。《交通安全法》是20xx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这部法律从起草到讨论通过、再到颁布实施历时3年多的时间,期间经过了反反复复的讨论、反反复复的论证,才通过的。《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者权利和关系的基本法律,《交通安全法》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总结了历史经验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以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指导思想,以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为基本原则,明确了依法统一管理,以人为本,道路交通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并对政府责任及相关部门义务,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规范,交通管理基本制度,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及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等做了明确规定。这部法律的通过是我国道路法制建设历程中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过去我们一直沿用的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新的《交通安全法》和《条例》相比更加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着眼于解决道路交通中的突出问题,
从现实的需要和交通管理实际出发,确立了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确立了管理重点,方便群众,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总体思路。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法律建设、道路交通管理一直都处于落后状态。解放初期,我国汽车工业,道路建设十分落后,到了1955年国务院才颁布了一个《城市交通规则》(只是针对城市)。1988年8月1日,国务院才颁布《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主要讲县级交警队的建制,监理站无法可依等)。所以说我们的法制建设是相当滞后的,他和发达国家相比,落后50多年。
正是由于法制不健全,致使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国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及素质极其低下,这是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也使我国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国。据保守估计,20xx年至20xx年以来,全国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以上,平均每天有300人死于车祸,居世界第一,而且全世界每年的交通死亡人数中,中国人占20%,(据保守估计的例子),也就是讲世界交通事故每死亡10人当中,就有2名中国人;目前,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交通事故死亡列为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大家可以想象,我们县是39万人口,按照这个数字,3年多的时间,就会在中国的大地上减少一个县的人口。近几年来,我国的交通事故已呈急剧上升的势头,20xx年,我国共发生交通事故327209起,死亡首次下降为81649人,伤380442人,经济损失12亿元。20xx年,我县发生交通事故396起,45死亡人。由
于法律滞后,以前监理方面没有刑事责任,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国民素质低,没有良好的交通习惯,比如扣安全带,跟平时的教育有关。
正是因为这样一种严峻的形势,才通过的立法的形式,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来扼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要求我们每个驾驶员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法律,用法律来约束我们日常的交通行为。《交通安全法》的总则也明确规定,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我认为单位领导组织这次学习是很有必要,也是很及时的。
《交通安全法》最大的特点就是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就是注重生命。规定行人通行优先原则,《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通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有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方法体现。对行人在人行横道以及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赋予优先通行权。主要考虑到行人是道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在我国人口众多,城市人口高度密集,目前大多数城市还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交通情况下,行人作为弱势群体,相对于机动车来讲,没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和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行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将受到巨大威胁。以立法本意的角度来说,相对于机动
车的通行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则是更重要的。不管是哪里的司机,部队司机还是地方司机,都应该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以往我们在驾车的时候往往会埋怨行人不会让车,还有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就曾经出台过地方性法规,“撞死白撞”……
新《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臵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条规定是从根本上对以往“撞死人白撞”说法的一种否定。
《交通安全法》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重罚”。现在讲一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与交通经常接触的《交通安全法》的一些内容摘要:
一、驾驶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不戴头盔的。驾驶人就是我们讲的司机被罚款100-200元,乘坐人员被罚款20元。不带驾驶证,还要被扣留机动车(举例比喻说明)。
二、驾驶小轿车及乘坐小车时都要使用安全带。就柳城而言,由于长期形成陋习,大多不愿系安全带,甚至有人觉得系起来有点害羞。但只要习惯了,就不觉得怎么样了。现在我们只要一上车,都习惯系上安全带才开车。你看在电视上外国人开车就是这
样。在追捕罪犯时,也忘不了在开车前要系上安全带,以保证自己的安全。你不讲安全带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它起到很大的作用。就拿20xx年4月28日在上雷杨城坳路段发生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来讲,出事的捷达轿车和司机是融水县科技局的一位局长开的车,他是系安全带了,但副驾驶座人员与其后座的人员没有系上安全带,结果两个不系安全带的人被抛出车外摔死了。车辆冲下有3米多深的田边地头,几乎接近报废。司机也就是局长系安全带只受了点伤。不单止这一起事故,还有以前很多起交通事故都是因不系安全带而发生车毁人亡的。大家知道现在公路建设得又平又直又宽,车辆性能又越来越好,跑的速度越跑越快,它不像在市区内和乡间小道上,速度慢采取措施来得及,这些路有时忘了系安全带倒无所谓,但按规定只要驾驶机动小车都要系上安全带,在这里,我奉劝大家一句,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以后驾车请系上安全带。
三、不能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后驾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醇酒后驾车的驾驶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一年内有前两项规定醇酒后驾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讲到酒后驾车,我们县近来发生的一般交通事故和死亡事故基本上都是酒后驾车有关的。驾驶两轮摩托车出事故的100%是在晚上喝完酒,不戴头盔开飞车出的事故。假如不是酒的作用,也不会激动开飞车的,也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了。因此,恳请大家不要酒后驾车。(举例东泉两辆摩托车相撞,两轮撞大货)
四、疲劳开车、超速行驶、急弯超车等情形都是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是罚款罚得重的。我们知道:“十次事故九次快”新《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的超速就罚100-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的1500-20__元。比如在急弯、铁路道口、隧道、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坡路,都是限速30km/t-40km/t。还有近年来各地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统计分析出的事故多发点、路段,车辆行驶至这些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是要降低车速行驶的,以免因为车速快而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保证交通安全的客观要求。“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举例沙塘浑水河豪情王子奥拓死5人)。
五、你们现在驾驶的货运机动车,不能在驾驶室超员,这在情况以前是罚款20元,现在是罚150-300元。还有就是超重了,以前超重才罚款5元,现在一般超重就可罚款200-500元。超过核定质量30%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就可罚款500-20__元。有这些违法行为的,我们交警可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为止。所谓违法状态消除就是我们扣留你们的车和货,等你把超重的部分卸下来或你请车来过货,我们才能把车放行。
六、大家都知道,在没有取得驾驶证之前是不许驾驶机动车
的,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也不能驾驶机动车。以前的条例规定驾驶证被暂扣期间,还可以理解在15日内持暂扣证开车,现在不行了,只要你的驾驶证被扣留,不管是什么样的机动车都不能驾驶,否则就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再有就是不要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这些以前都是罚款200元的,现在是罚款1500-20__元。还就是有一些处罚轻的条款如不带证件、灯光不全、号牌污损、无放大号牌等,以前是罚款5-30元,现在罚款150-300元。如果被罚款多几次,我们工薪族的同志也是难以承受的。因此请你们在出车前前要带上证件,检查一下车辆,情况完好才安全上路。
七、《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或强制报废车辆,对驾驶员可处200-20__元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出售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现在我们学的驾驶证要交3至4千元的学费,经过艰难苦练学习得来的,况且,许多驾驶员的家庭是靠这本驾驶证养家糊口的。如果一不小心被吊销了多不值得啊!
八、假如你们遇到或是发现交通事故等情况,首先想到要报警,即报122(交警报警电话)、伤人报120(急救中心),如果肇事司机肇事逃逸的,要记下肇事逃逸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车身颜色特征、逃跑方向,在条件的情况下,记得越全越好,在交警到现场之前,要保护好现场,不要移动现场的物品。
同志们,为了你、为了你的家庭,也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请你们认真学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每一项条款,不要故意违反规定,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不要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保障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是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广大司机及群众的要求和期望。只要你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就一定能驾驶车辆顺顺利利出车,平平安安回家。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万事如意、一路平安。谢谢大家!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安全比如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还有我们最熟悉的校园安全等……下面由我来给大家说一说,我对交通安全安全的认识吧!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车多人多的社会里,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他就像一颗威力无穷的***,它就藏在我们生活中不经意间就会爆炸。我们在电视中常常看到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在交通事故中14岁以下儿童居世界第一位,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我曾看到过这样的一条新闻:在北京厂桥,一名刚刚小学的小学生被一辆越野车撞倒在地后就再没有醒过来。学生的父亲把她抱在怀泪水把整个眼睛都给遮住了,豆大的眼珠,争先恐后的夺眶而出。眼里充满恳求与无助的喊着:“我的儿啊,你睁开眼看看我吧!”看了这一幕,人们都为之颤抖。一场车祸让一个家庭支离破散、让家失去了家的温暖、让亲人们永远活在了自责与悲伤之中。
想一想,交通事故给我们带来了多少痛苦。以后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要千万记住生命只有一次,拥有健康的身心是我们学习、生活的基础,同时也是人生幸福的保障。安全事故就发生在一瞬间,但是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却是一辈子。因而我们要把安全永记在心中!为我们的未来加油吧!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护航幸福生活》
安全对我们生活的意义,就好比罗盘对航船的意义一样,没有罗盘,在茫茫大海上航行的船便难以到达成功的彼岸,而没有安全的保障,我们何以谈幸福的生活?
“孩子,绕过前面的石子”,这是母亲在我蹒跚学步时的指点;
“当心路上的汽车呀”,这是父亲在我飞车上学时身后的叮咛;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是我现在恪守的信念。
从我们离开母亲的怀抱,摇摇晃晃行走在人生道路上时,我们一直依赖着“安全”这个拐杖。没有它,我们可能会摔得头破血流;没有它,我们可能走不过风风雨雨;没有它,我们更不可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谁若忽视安全,谁就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你看,宽阔的马路上,一骑车男子抱着侥幸的态度闯红灯,结果与一辆从侧面驶来的大卡车相撞,骑车人因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放学路上,两名小学生一路上追赶嬉戏,在过马路时不幸被撞,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逝者已往,而留与生者的,该是何等的悲痛与无奈?
青年朋友们,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刹车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难道不感到痛心疾首吗?
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听到一次次血的教训,让我们看到一幕幕人间惨剧。但你们想过吗,其实,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我们会收获更多美好。我始终坚信,安全重于一切,而我们,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没有安全,就谈不上生存,更谈不上发展!试问,保证不了安全,我们谈什么家庭幸福?谈什么个人理想?又谈什么创造生活,担负其使他人幸福,同时也使自己幸福的事业?亲爱的同学们,如果我们现在还没有安全第一的意识,那么,请从此刻开始树立这个意识吧!个人不仅仅是个人,因为个人的幸福与家庭的幸福息息相关,同时也与每个人的未来紧密相连,为了家庭的幸福,同时也为了我们自己,让我们共筑身体与心理的安全长城吧!
最后,祝大家永远与平安相伴,与幸福相随!谢谢大家!
安全警钟长鸣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透过川流不息行驶的车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八个字在我的脑海里显得更加突出。
提到出行安全,很难不让人想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交通安全总是围绕在我们身边。只要你一出行,便同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行走时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
曾经看过一则报道:西安3月13日13日15时,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目前已有11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伤势较重。据了解,该车人货混装,车上有民工14人,还装有复合板等物,当其行驶至麟留公路116公里处时发生翻车事故,10人当场死亡,1人在全力抢救下无效身亡,惨痛的事实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珍爱生命,文明行车”。如今交通的发达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有人曾称交通事故为“现代社会的交通战争”,交通事故像一个隐形的杀手,潜伏在马路上等待着违章违规的人出现。因此,人们应当学会保护自己,要养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习惯。
作为一位小公民,就应该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我们应该具备的社会公德。“文明行走,构筑和谐”,安全的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意识为和谐社会的构筑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最宝贵的是生命”,一起起事故的悲剧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安全出行”为人类多一分欢喜,少一分悲剧的发生。这需要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平安大道”更加畅通无阻!
窗外的夜空里,月亮正如镰刀似的斜挂着。
天幕上,繁星点点,像是黑色幕布上点缀着的颗颗宝石。
一缕缕清淡的月光,从窗口透到床前。
我躺在床上,望着窗外那迷人的夜色,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这天看的《行车走路话安全》这部电影,再次清晰地浮此刻我眼前。
《行车走路话安全》这部电影反映了车祸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巨大损失。
1991年4月20日,一辆客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客车被撞到25米以外,造成8人死亡。
1994年7月20日,一辆公共汽车一不留意掉进山沟里,造成了34人死亡、31人受伤的杯具……这些悲惨的场面多么令人胆战心惊!
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行为:我喜欢和同学在公路上跳皮筋哪、踢毽子呀、追赶嬉闹呀,无论别人怎样说,我都当做耳旁风。
一天午后,我和同学骑着自行车飘过北街口的时候,忽然,从东面来了一辆大卡车,我不想下车,就直冲了过去。
那辆大卡车和我擦身而过,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好险!此刻想起来,我还十分后怕。
如果我们都懂得交通规则并且都自觉遵守,就不会有那么多事故发生,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幸福。
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
珍爱我们的生命,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完美的明天!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相信大家都听到过“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的话语,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文明交通,与安全手拉手》。
和煦的春风吹拂大地,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我们徜徉在动人的春色里,尽享生命的美好。然而,曾几何时,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是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魂。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原因之一是闯红灯或横穿马路造成的,交通信号红绿灯的发明是减少交通事故有效方法之一。常言道“红灯无数次,生命只一次”,我们绝对不可以冒险过马路,哪怕两边没有车,也绝对不能随意穿过马路。原因之二是在马路上打闹、玩耍造成的,放学后几个同学在一起走,说说笑笑,时而把同学的东西扔到马路对面,那个同学便到马路对面去拣,由于着急,也顾不上环视四周的车辆就跑,如果这个同学有福气,那还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辆车经过,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之三是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有的同学认为乱过马路没啥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行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出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这些交通知识,每一位同学都应牢记于心。车祸猛如虎,滚滚的车轮不知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因此,在马路上行走,一定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在马路上玩游戏,也不能在马路上踢足球。在乘车时,不要把头伸出窗外。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参加班里的交通安全演讲活动。我对交通安全有几点看法。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人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再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岁一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队。
以上是我总结的看法。珍惜生命。安全出行。从小做起!从我们大家做起。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因为有爱,世上才有了阳光和雨露。因为懂得珍惜,人间才有了花草和树木。珍爱生命,共创平安大道,共筑文明交通,共建幸福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心愿。
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情杀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是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魂。太多太多的事故让人惨不忍睹,让人闻之撕心裂肺。多少家庭因之破碎,多少生命因之消云,有多少父母失去了孩子,有多少孩子没有了父母。丈夫离开了心爱的妻子,妻子告别了心爱的丈夫,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残酷,那么难以置信!甚至来不及看上最后一眼,说上最后一句,巨大的悲痛就沉沉地罩住了原本一个个欢乐幸福的家庭!泪水也在每一个善良的人的脸上不住地流淌 。
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这样的伤痛,我们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那么多惨痛的教训和血的代价已经让我们深深地体悟到维护安全的不可或缺。您可曾想过,也许就在您一时冲动,酒后驾车;也许就在您为了赶时间而翻越马路栅栏,也许就在您铤而走险的那一刹那,就会有人欢快激昂的生命乐章因此戛然而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您三思而行。
一件件血一样的事实、一曲曲未奏完的生命交响时时刻刻警醒我们:安全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是一个足以让人背负一生伤痛的话题。朋友们,为什么交通安全意识的增长一定要用鲜血和泪水浇灌?!为什么只有经过死亡的对比才能让我们对生命更加珍惜?!是不是只有生离死别,只有亲人们惨痛的眼泪,才能唤起我们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呢?
朋友们,对交通法规的忽视就是对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忽视!交通安全,需要我们大家对交通法规的自觉遵守、对交通秩序的自觉维护和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真心地希望大家能从红绿灯的排序开始身体力行的关注我们的交通问题,让快乐的音符永远跳跃在属于自己的生命乐章!
平安,人生最基本的企望,人生最美好的祝福。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令人遗憾地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故……我们每天都要出门,去上学、上班、买菜……当我们走在马路上时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可是就有些人,对交通安全缺乏的认识,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危害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由于我们的年幼,缺乏生活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各种意外事故就容易发生在我们身上。但是,只要我们有了一份警觉,懂得一些知识和规律,掌握一些避难和应急的方法,就能在灾祸发生时获得最大的生存机会。
在我国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今天,天津这个千万人口的大城市,机动车拥有量已超过90万辆,自行车超过780万辆,使我市道路交通已处于较为饱含的状态。时有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重大伤亡事故,不断为我们敲响警钟。
翻开交通事故档案,中小学生占了相当的比例。在事故的瞬间,家庭失去了孩子,校园失去了学生,每一起不幸的惨案都让人们痛楚难当。
所以,我们要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交通活动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交通文明的程度取决于市民的交通行为素质。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学生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配合“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交通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为此,我们向全校同学倡议:交通文明礼让,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争做文明小市民。
一、遵守交通法规。
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在上学路上或放学路上,要自觉靠右沿人行道行走,不追逐打闹。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
二、在乘车时,要自觉排队。
在车上不争抢座位,主动为老人、孕妇、残疾人、病人和比自己年龄小的等乘车有困难的人让座。下车时,按顺序依次下车,不争、不抢,并帮助有困难的人下车。
三、在行走的路上,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还要以雷锋叔叔为榜样。
主动帮助行走有困难的老人、病残人和幼儿等,做到助人为乐。
四、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驾骑电动自行车。
自觉执行学校规定,校园内不骑车、不滑车。
同时,我们要“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一起走”,与我们的家长、亲友、熟人共同摒弃不文明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做文明使者,共同建设美丽、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北京。
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北京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做出自己的贡献!
同学们,今天是安全教育日,让我们来重温一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
一、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
1.遵守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2.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多注意的原则;
3.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
4.不要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等;
5.不要强迫,纵容他人违反交通法规,同时对任何人违反交通法规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放学和集体外出时的安全常识:
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能骑车带人,不能逆向行驶,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集体外出活动要有教师的带领,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随便离开队伍。不要在队伍里你推我拉,嬉戏打闹。不做妨碍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队,以免影响他人通行。过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的情况,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当前,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地球人”共同关心的重要话题,因为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人死于交通事故。自从世界上有了第一辆机动车,100多年以来,全球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已达3000多万人。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60万人,受伤人数达1000多万。而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因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低、道路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车辆类型混杂、行车秩序混行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更是久高不下,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20xx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伤469911人受伤。就在我讲课的近1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国就有10多人被汹涌的车流无情湮没,近60多人失去光明或行走能力成为瞎子、瘸子,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
同学们,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学们,让大家共同协起手来,打一场“珍惜生命、拒绝违法”的人民战争。
下面,我就中小学生应掌握或在生活中应注意的八个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与大家共同探讨。希望同学们牢记一首歌“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的教训,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劳动,服从指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主要内容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它共有8章124条,它的发布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制时代的标志。
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我们青少年都要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确保道路上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汽车的惯性和我们中小学生必须知道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或突然情况,如行人或骑车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尽管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也难免发生撞车、撞人的事故。同学们,你们都知道惯性的原理,驾驶员从发现危险到采取紧急刹车到汽车完全停止,需要两个过程,即“制动停车过程”和“制动停车距离”。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受惯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击几乎一样。汽车行驶速度越快,惯性就越大,制动停车距离越长。因此,汽车不是一刹车就能停止的。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行进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既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又在思想上存在“车不敢撞人”错误认识,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的汽车前横过马路,结果被汽车撞倒了。这种案例在我们身边时常出现,特别是农村公路和小学生更为突出。今年8月16日,一名花季少女抱着“车会让人”的意识肆意横穿公路,结果被一辆大货车避让不及而魂断车轮之下,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同学们,懂得了汽车性能后,我们在横穿马路时,一定要“东瞧瞧、西望望”,始终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要知道,与疾驶的机动车赶时间就等于是在 “与死神共舞”。另外,遇到转弯的车辆时,我们不能靠车辆太近,以免被车尾撞倒。
交通安全,一个对任何人都不陌生的话题,也许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他都有可能说出一大堆的交通安全常识,甚至是倒背如流。那我们必须会认为,这个人绝对是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但事实上呢结果真的如我们所料吗或许不是的,这种人可能会经常为犯交通法规,甚至撞过人。这些都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午时放了学,我选择了另一条回家的路,为的只是好玩。但没想到的是这次好玩却给我带来了加大的震撼。当我走到一个小的十字路口时,这个路口虽然有红绿灯,但却没有多少人把它当回事情。当我看见红灯亮起来时便停了下来,就在这时,我仿佛感觉到有很多双眼睛在用异常怪异的目光盯着我,似乎要表达的是一种疑惑与不理解。好像在说:“这个学生真笨,这种小路口还浪费时间!”
当绿灯亮起时,我赶紧闪开了。心里却始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好像很无奈的感觉,又像是……那些聪明人的目光让我十分困惑。真的是我笨吗还是那些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笨蛋可是,我想我是对的。因为交通规则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法。
在我看来,交通法规为的不是别人,应付的不是交警,而是为自我。当然,如果你想要“耍酷”的话,应闯红灯也没人拦着。可是造成的后果你有没有研究过。一个家庭可能会所以而倒塌,可能会使一个原本健康的人走上残疾的道路。这难道就是你们想要换来的吗
明明是能够控制的事情,为什么我们还要让它发生呢我想我们不可能连这点本事都不具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