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奖章是由所在市少工委,团委和教委联合颁发颁奖范围为小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至初二年级的优秀少先队员。红领巾奖章”是少先队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红领巾奖章一星和二星之间存在的明显区别
1、一星和二星等级和含义不同
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比一星章级别高。是因为少先队长袖章是一杠为小队长,二杠为中队长,三杠为大队长。而且红领巾奖章一星和二星所代表的意思不一样,一星代表“表现良好的孩子”,二星代表“表现优秀的孩子”。红领巾奖章有五个星级,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红领巾奖章”是少先队组织日常开展教育活动和评价激励的重要载体,分为基础章、特色章、星级章。
2、红领巾奖章二星评选范围在于一星是否获取
经各学校少工委评定的“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获得者和集体才可申报二星章。所以,只有在获得红领巾奖章一星的情况下,才能申报二星。红领巾奖章跟三好学生一样,都代表着小学期间的重要荣誉。
3、奖章一星和二星颁发组织不同
少先队员个人一星级奖章学校少工委颁发,二星级区少工委颁发,除此之外,三星级市少工委颁发,四星级省少工委颁发,五星级全国少工委颁发。不同等级颁布奖章的组织也是不同的。
星级章
“红领巾奖章”星级章由全国、省、市、县、校级少工委评定颁发,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共设五个星级。五星章是“红领巾奖章”的最高等级。
星级章是“红领巾奖章”的荣誉进阶章,分为五级。星级章获奖标准由对应层级少先队组织制定,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以教育引导更多少先队员和少先队集体积极追求进步为主要评选目标。
“红领巾奖章”星级章整体采用国旗红、金黄两色突出少先队组织的政治属性,与基础章呼应。上半段是红领巾的造型,凸显“红领巾奖章”名称,星星数量对应不同星级。下半段以圆形为底,光芒从右上方散射象征党的光辉照耀,幼苗象征充满生机活力的少先队员,中间的队徽显示奖章的少先队特色,整体寓意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引领队员在党的光辉指引下茁壮成长、不断进步。
一星章
“红领巾奖章”一星章由学校少工委颁发。个人一星章获得者要从获得本年级全部基础章的少先队员中产生。个人一星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的30%。集体一星章的评选主要依据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活动成效、思想引领成果,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中队的30%。个人和集体一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二星章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由县级少工委颁发。县级少工委研究制定评选方案,原则上须在本地区一年内“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获奖个人(集体)中产生(优秀大队可直接参评二星集体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30%。个人和集体二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三星章
“红领巾奖章”三星章由市级少工委颁发。市级少工委研究制定评选方案,原则上须在本地区一年内“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获得个人(集体)中产生,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20%。个人和集体三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四星章
“红领巾奖章”四星章由省级少工委颁发。省级少工委研究制定评选方案,原则上须在本地区一年内“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获得个人(集体)中产生,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10%。个人和集体四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五星章
“红领巾奖章”五星章由全国少工委颁发。全国少工委研究制定评选方案,原则上须在一年内“红领巾奖章”四星章获得个人(集体)中产生,每年评选3000名优秀个人和1000个优秀集体。个人和集体五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红领巾奖章是学生在小学阶段表现优秀,获得组织的荣誉称号。下面是一些相关的信息:
红领巾奖章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颁发的,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健康成长,积极参加社会和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道德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
红领巾奖章的设立是在为中国共产党创立90周年之际,为九八年来积极培育和发展两学一做优秀队伍特别是红领巾队伍进行表彰,以示褒奖和鼓励。
获得红领巾奖章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需要每学期的成绩在班级内位于前三名、遵守校规校纪并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等。
红领巾奖章一般由学校颁发,有时也会由教育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以凭借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和照片等前往领奖地点领取。
总之,红领巾奖章是表彰学校优秀学生的一种荣誉称号,鼓励他们努力学习、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旨在培养新时代的优秀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