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扬的曲子在山间徘徊,给原本清静的小竹林增添了少许凄凉。竹林里的生物在摇摆,在静听。它们更像似是聆听着竹林主人的忧伤,泪水。下面是爱岗的小编为大伙儿收集整理的13篇十年约定的相关文章,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记忆的车轮逆转,寻寻觅觅中,时间定格在那一年,这一天……
小学的时光是漫长却又短暂、是天真的、是令人回味的。六年的时光是变幻末测的,有一种信念却是亘古不变的。
六年级,一个分手的季节。黑板上,鲜红的“再见”两字显得格外耀眼。这是班主任要给我们上的最后一节课了。窗外鸟儿叽喳,柳条婆裟,似乎在唱着一首离别的歌曲,难道连它们也知道我们今天的分离?
我们静静地坐在教室里,屏住呼吸。等待……
脚步声愈来愈近。随后,一阵掌声响起,震耳欲聋,响彻星际。依旧是往日的微笑,那么慈祥,那么和蔼可亲。教室里又是一片肃静。
“同学们,日子过的真快,转眼,升考即将展开。马上,你们就要离开母校,奔向四面八方,去追逐属于你们的梦想。你们中,或许有人会失去就读机会,有的则继续在知识的殿堂中探索……”班主任正讲着。
恍惚中,听见有抽噎声,似乎有人在哭泣……
班主任见状,思索……
“我们来做个约定吧!”同学们都瞪大了眼,向班主任行注目礼。
“现在你们大的有十三、四岁,最小的也有九岁。二十年后,你们也该成就了事业。到那时,我们相约在这里好不好?”“好,”同学们扯大了嗓子喊道。“希望到时候你们都能开着奔驰、宝马来……”班主任滔滔不绝地讲着。
此时我们以是哭成一片。班主任也红着眼圈,捂着脸。临走前,还说了句——二十年后,再见!不必遮掩,我们也知道您跟我们一样泪流满面!
二十年后,世界会是怎样一番什么情景?我们会是在这里高歌?还是跳舞?……幻想仍在继续……
地 址(甲方)
职 工(甲方)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
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每次梦醒的边缘,太阳依然会出现
——题记
十年后的约定
15岁
月儿弯弯,稀疏的星星,在夏灵奏出的长笛声映衬下,美纶美幻,这是个迷人的夏夜。
澈悄悄走到她身边,轻声问:“心情不好吗?”夏灵没有回答什么,只是看了他一眼。
“听你的笛声那么悠扬,这可不是你的风格,是不是因为炀儿去了北京的学校就学,你``````”
“不,本小姐心情好着呢,学校里有选拔赛,要求声音婉转悠扬,我当然要练习啦。”
“哦。”澈应了一声,靠在阳台上,不说话了,一缕流海遮住了他的脸,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喂!”夏灵小心地碰碰他,“你的心情不好吗?”
“夏灵。”
“干嘛?”
“你,你喜欢我吗?”
正在喝水的夏灵差点被这话噎死,“呃,咳咳,什么?”
“你喜欢我吗?”澈抬起头,轻声说。
“那个,这个嘛,恩,这个``````”
“我知道了。”
“那个,澈,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那个,我``````我``````哎呀,就是,就是``````”
澈的头又低了下去,“我要去伦敦了,我的父亲要我继承他的TGL公司。”
“哦,那很好啊。”
“恩,再见,夏灵。”
“再见。你真的要走吗?”
“恩。”
“对不起,我不是不喜欢你,只是我和炀儿有个约定,我很爱他。”夏灵望着远处的一颗星,“那是我们的星,10年后他会回来的。”
“哦,夏灵,那个,炀儿出车祸了已经不在人世了。”
“什么!你为什么早不告诉我?”
“炀儿让我不要告诉你,他其实没去北京,那个约定是``````”
“是什么?”
“他在出车祸后,在病床上打的。”
“哦。”夏灵早已泪流满面,她转过身,望着那颗星,“炀儿,十年后,你会回来吗?”
十年后的约定,永远的永远``````
我永远爱你,永远永远。
十年,谁都没有办法安排自己的喜怒哀乐。
十年,什么都可以计划,只有感情不可以。
十年,什么都可以改变,感情并不例外。
命运如此安排,当属于我们的美好回忆被尘封时,我们只能带着彼此的微笑,带着你我的约定,勇敢的大步的迈着前进的脚步。
“梦中忆往事,惆怅涌胸怀。情深难割舍,伤痛使人衰。”读着这首伤情的诗我渐渐想起她,想起那位和我手牵手一起走过的三个春夏秋冬得好姐妹,想起我们的过去,想起我们一起写作业,一起玩耍。真的好怀念呀!她:一个文静可人的女孩,十年前她搬家了,搬到了武汉,那时我只有六岁。一想到我们离得好远好远就真的很想她,想她对我的好,想她那甜美的笑,为了我们那长久的友谊可以继续,可以得到延伸,我们定了一的约定:十年之后,我们都长大一些了,她会回来找我。这个约定虽然很幼稚,很渺茫,但现在想起来真的很美。虽然感情有可能会改变,我也会尽力维护这份感情,遵守这个约定,这不单单是我们的约定,也是我们之间友谊的见证。可是,十年之后的你违约了,那天我没有见到你,我真的很失落,很伤心。难道在这十年的期限里,这份感情一直被你“冷冻”在心里,“封藏”在时光隧道里吗?到十年之后你才拿出来,它也许会因为你过就久窖藏而冰冷,会让你感觉陌生,所以你违约了。
在我明白"事情总是在变化的"这个道理之后,当你在十年之后违约了,没有出现的时候,我没有太多感慨,虽然会心痛,我也会告诉自己要乐观,因为我相信你不是故意违约的。虽然我可以理解你的违约但希望你不要忘了我这位和你一同走过三个春夏秋冬得好姐妹。
人的一生像一道五彩斑斓的彩虹,总有一抹绚丽色彩让人难以忘却。然而,在我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忘不了的约定。
我再次来到草坪上,回忆着熟悉的人,熟悉的事。泪情不自禁地滴落了下来,仿佛又回到了五年前,回到了那让人不舍的场景。
在我小时候,有一个十分要好的玩伴,我们天天朝夕相处,快乐就像一条隐形的丝线,紧紧地将我们环绕。
然而,就在那天下午,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将那根线剪断了。
“你真的要走吗?小慧。”我悲痛欲绝,心如刀割,一想到再也见不到她了,泪就刷的流了下来。 “丹丹,我也很舍不得你。”我看见小慧眼神里掠过一丝忧愁,“我爸爸妈妈要带我去广东生活,所以我要暂时与你分开了!”
两个小女孩再也忍不住了,开始抱在一起放声大哭。就在那时,那一根线又重新连在了一起,只不过是一种永恒的约定罢了。
“那我以后还见得到你吗?”我忍不住问了那句话,心中却一直在逃避小慧要离开我的事实。
“嗯,也许吧!”从小慧的眼神里我看出,希望是渺小的!
那个夜晚是漫长的,因为我们都彻夜难眠,不愿接受这个悲痛的事实。
第二天来临之际,我们明白了,原来这一切都不是梦。于是,在我们的百般请求下,终于争取到了一点分别的时间。小慧急匆匆地将我带到一块草地上,一副庄重的神色。“丹丹,我们来做个约定吧!”刹那间,小慧的眼睛里亮晶晶的,似乎又找回了那久违的希望。
“好啊!什么约定?”我问道,兴奋地说。
“我们做一个十年之约!”小慧兴奋地说,“十年之后,我们再续我们的友谊,让它进行到永远。”于是,我们拉钩钩,做了这个永恒的约定。
在送小慧去机场的时候我拼命挤出笑容,我想这是我送给她最后的礼物了。
回家的路上,我忍不住地放声大哭。过了一会儿,我想起我们的十年之约,擦干了眼泪。希望的曙光再次照耀着我。
五年后的今天,我坐在草坪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始终没有“她”的身影,然而,我并不失望,我只会对她说:“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永恒的约定!”
1. 友情需要,一点互助,一点真诚,一点信任;爱情需要,一点激情,一点浪漫,一点平淡;亲情需要,一点无私,一点孝顺,一点团聚。生活和人生,就是一点一滴拼凑的!选的料好,拼出来的生活,味道就好。
2. 一切暂别都要重逢,一切遗憾都来圆满,一切看来隔离的,都不可分开。
3. 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友谊好似一根长长的藤条,围绕着你也牵动着我,它会把我们紧紧地连在一起。
4. 我们各奔东西,然后,十年后,一定能在更高处见。
5. 与你分享过的青春,不比初恋少半分。
6. 姐妹是树,只有姐妹靠得住。
7. 姐妹成对,快乐加倍。
8. 十年久违亦如初见,亲切又新鲜。
9. 左手握住右手,不安;右手握住左手,取暖;左手握住右手,友情;右手握住左手,爱情本以为当我离开以后可以不带走一片云彩,却还是发现在绝望时侯,自己手中仍旧紧紧抓着云彩的尾巴。
10. 友谊好似溪中水,有人用玉碗来盛它。那些既无玉碗又无木碗的人,只有用手来捧它。无论什么人,只有最渴望得到水的人才能品尝到水的甜美。
11. 跟女孩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觉得不谈恋爱也ok。
12. 友情是相知,当你需要的时候,你还没有讲,友人已来到你的身边。他的眼睛和心都能读懂你,更会用手挽起你单薄的臂弯。因为有心情,在这个世界上你不会感到孤独。不由觉得,其实友情一样是浪漫的!
13. 十年后,我们要成为更好的人,这是新的约定。
14. 其实最让人感动的友谊是—我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 ,这样我感到很幸福,但我更希望你过上更好的生活且不虚此生,即使我们分开也没关系,即使几年后我们可能会渐行渐远,我永远希望你好。
15. 我的难过与开心你都知道。
16. 希望我的朋友开心,谈恋爱开心,单身也开心,不要委屈自己。各自忙碌,想我的时候记得来找我。
17. 我要陪你一年又一年,十年又十年。
18. 友谊是一棵针叶树,当你不尊重它,践踏它时,它就会竖起满身的刺来保护自己。
19. 岁月如海,友情如歌。
20. 不是每个人都能以心交心的,真正的朋友是不计较名与利的坦诚相待。
21. 你拍一,我拍一,我们的友谊天下第一。
22. 友谊是什么?语文老师说它是一版报纸,永远有新的消息;物理老师说它是没有电键的电路,永远有效应;数学老师说它是有定点无定长的轨迹,永远无终止;我们说友谊是旱地中的一场春雨,永远有生命力。
23. 我会在每一个有意义的时辰,远隔山海与你共存。
24. 心,最终还是累了。这么多个漫长的日子,这悠悠的岁月,绮婉如歌。辗转的年华,像一幅渐渐退色的风景画,而我们都一样,不管再怎么疲倦,也要继续走在这风风雨雨的人生路上。
25. 你只需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无论你做什么选择我都会支持你。
26. 彼此真诚,一起长大。
27. 友谊是一个奇妙的等式,在得到的同时必须付出,在付出的时候也就得到。
28. 微笑并且流泪的日子永远是属于青春的时光,不要拒绝含泪的微笑,也不要拒绝含笑的眼泪。微笑并且流泪的花朵在青春的季节里永不会凋谢。
29. 要比肩而立一起成为更好的大人。
30. 希望我的朋友在我面前可以永远做最真实的自己,永远没有委屈和迁就。
31. 十年后愿我们一同行至天光。
32. 感谢你的出现,让我期待永远。
33. 有一把伞雨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很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情,希望到永远。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心底保留。这段经典的文字再次读过,还是会令我的心灵激起惜缘的花火,点点温暖…
34.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如果你请客,我可以陪你多吃一会,先定个十年之宴哦!
35. 友谊是一杯愈陈愈香的酒,其中酒溶液的分子就是你和我,一种亲和力将我们结合在一起。友谊是一棵树,它的成长需要阳光、热情与真挚,也同样需要土壤、朴实和坦诚。
36. 金色的太阳,辐射着友情;银色的月亮,传递着友情。友谊是沉甸甸的稻穗,友谊是郁葱葱的森林。
37. 你永远胜过别人,至少在我这里。
38. 你就做你自己吧,奇怪一点也没关系,和别人不一样也没关系,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39. 友谊的真谛在于理解和帮助,在开遍友谊之花的征途中,迈开青春的脚步,谱出青春的旋律吧!
40. 五一假期,多年不见的好友阿旺毫无预约地来到我所在的小县城,令我意外而又欣喜。晚上,我请阿旺到外面去吃饭。阿旺说,在外面吃饭没有氛围,还是在兄弟家里随意些好。于是叫妻子备菜,决定与阿旺在家…想不起来了!累死了!足足打了1小时多!求采纳!
41. 友情需要,一点互助,一点真诚,一点信任。
42. 想和你做彼此心事的靠山,想和你永远好奇又贪玩。
43. 十年之后,我们还是要一起一边喝奶茶铺里最新的奶茶,一边回忆年轻时候喜欢的爱豆的关系。
44. 友情是人最保贵的财富,无论你走到哪,身处何方,都会有一段温馨的回忆伴随着你。友情是金子,友情不像铁,越练,越氧化,最后化成一缕轻烟。它像块金子,越练,越纯,永远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友情是一瓶…
十年的约定
茫茫的人生是天,似海。小小的我只是一只飞鸟,一叶轻舟,在迷茫中徘徊,看不见那远处那一丝丝微弱的灯光。无奈,无措,沮丧如潮涌般瞬间袭来,我挣扎着,痛苦着,洪流仍咆哮着向我涌来。我就像被捆绑着立在海中的囚犯一样,等待着被吞噬的命运。是他,如圣母玛利亚般的微笑驱走了这股洪流,把我从黑暗的地狱领向了光明,蓝蓝的天在我的眼中又一次清晰了,我又一次望见那远处闪闪的灯光。
是你,是你那种不服输,自信,富有责任感的种种性格影响了我。身为处女座的我缺乏安全感吧,也许正是受到了着份性格的影响,从而填补了着份空虚吧,让我多了份安全感。
现在,我还只是一个中学小女生,一个平平凡凡的女生,但我在心里默默许愿:让这份平凡变为不凡吧,我将以我最优异的成绩展示我的非凡,成为另一个梦想实现家,让我们相约十年后吧。等我。
“如果十年后你还记得我,带着它来青铜门找我。”这是张起灵对吴邪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那个约定的开始。是张起灵与无邪的约定,盗墓笔记与盗迷们的约定,南派三叔与我们的约定。一切的思考,都从这里开始。十年的记忆,也从这里开始。
不得不提主人公们的相遇,那个天真的古董铺子小老板在七星鲁王宫巧遇闷油瓶“张起灵”和摸金校尉“王胖子”。从这里开始,海底墓,青铜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一步一步,在这本玄幻的小说背后,我看到了珍贵的友情和人性的思考。
记忆中,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老板,天真无邪,希望所有人都好,为了一句兄弟赴汤蹈火。慢慢的,是十年的约定。为了记忆里的那个兄弟——张起灵。他变了,变得老谋深算,变得城府越来越深,变得让读者思考——记忆中的吴邪,去哪了?其实他一直都在,他变了,是为了兄弟,他要变得强大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兄弟和亲人;变得强大,才能与那个传奇般的张起灵并肩。那是他的兄弟,出生入死的人,哪怕他给吴邪留下的只是短短几年的记忆,也值得吴邪用十年去寻找。
在这十年里,我们不难想象那个天真的人受的磨难,可就是这些磨难,成就了大名鼎鼎的“小佛爷”吴邪。十年过去了,吴邪仍在,不见天真。或许,在他记忆的深处,十年中,还有自己过去的样子。
就让永恒时间刻下你的摸样。
十年前的晚上,孤单这里在窗口的我,还在等妈妈回家。还未等到妈妈,爸爸便要带我去见妈妈。见到妈妈是在楼底下,妈妈脸色苍白,面容憔悴的对我说:“宝贝,妈妈出差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会去很久!所以,你不要等妈妈了,好吗?”我满以为这是真的,所以每天晚上便不再等妈妈回家吃饭。表面上不说,可全倾诉在日记里。一盏离愁,故地重游……
就这样过了几年,没有妈妈在身边,也不觉得奇怪,因为在前几年我和妈妈有个约定:妈妈出差需要十年时间,这十年里,不许想妈妈,不然妈妈就不回来了!几年前我生怕妈妈回不来了,就乖乖听话,不许想妈妈。就在几年后,我突然想起妈妈的那天晚上,孤单的背影,伫立在窗前,等的不是妈妈,是爸爸!这便使我想起了妈妈,以为会发生相同的事,以为爸爸也会走。想起十年,想起约定。对!明天,明天妈妈就回来了!爸爸去接妈妈了!今天月亮那么圆,是为我迎接妈妈而准备的吗?突然又觉得寂寞,又寂寞又美好。
已是深夜,爸爸回来了,却没带妈妈回来,但带了一封信。不等我问,爸爸便告诉我这是妈妈写的信。信里,妈妈问我过得好吗?学习上努不努力之类的事,最后又告诉我她会推迟时间回家。虽然,会推迟时间,但我仍很高兴,因为她会回来。
第二天,我们家隔壁新搬来了一户人家。那人刚从外面回来,便被我看见了,我顿感惊讶!忙叫爸爸出来。爸爸让我先进去,他在外面跟“妈妈”谈话。话毕,“妈妈”进来叫道:“宝贝女儿,想妈妈了吧!|”我“嗯”了一声,就冲上去抱住妈妈。泪水顺颊流下,连想对妈妈说的话也说不出了,我只想抓住妈妈,不要再让她“逃”了。
很多年以后,父亲过世了。我在父亲的日记中看到,那天找“妈妈”谈的是:我妻子长的与你很像,但她病逝了。她跟孩子十年前的约定是:今天回家。拜托你,只要给孩子一个拥抱,让她靠在你肩上哭一场,好吗?那个女人答应,因为她也是母亲。
多少年前的事情呀!只为圆我心愿。有一种感情叫做相濡以沫,有一种情感叫相忘于江湖。面对情感,我们应该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和爱的人相忘于江湖。不是没有可能,只是情深缘浅。妈妈,一盏离愁将我们分隔在天地之间,也许是我们的时间不对。如何让我遇见你,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十年,我只为等这一个爱。
对乙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乙应承担保证责任。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九第一款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在本案中,对甲的还款时间作了明确约定,A银行在诉讼时效期间向甲发出催款通知书,故未超诉讼时效,对A银行主张甲支付借款本息的请求应予支持。乙与A银行对担保期限约定为甲全部付清所借A银行的十万元本息之日,因而依照此约定,在甲未付清所借A银行的十万元本息之前,乙应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乙不应承担保证责任。理由是:本案中,虽然乙与A银行订立了一份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乙的担保责任是甲付清所借A银行十万元本息之日。但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应由《合同法》来强制规定,而《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撤销权不属于任意法规范,当事人不能以约定未排除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根据该解释,本案中乙与A银行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应属约定不明,乙与A银行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应依法调整,即乙对甲所借A银行的十万元本息的保证期间至1996年8月1日,A银行未在此日期前向保证人乙主张权利,乙的保证责任依法应予免除。
姐妹是树,只有姐妹靠得住。
十年久违亦如初见,亲切又新鲜。
十年后愿我们一同行至天光。
我要陪你一年又一年,十年又十年。
姐妹成对,快乐加倍。
我们各奔东西,然后,十年后,一定能在更高处见。
你永远胜过别人,至少在我这里。
要比肩而立一起成为更好的大人。
彼此真诚,一起长大。
我的难过与开心你知道。
1、感谢你的出现,让我期待永远。
2、十年之后,我们还是要一起一边喝奶茶铺里最新的奶茶,一边回忆年轻时候喜欢的爱豆的关系。
3、希望我的朋友在我面前可以永远做最真实的自己,永远没有委屈和迁就。
4、姐妹是树,只有姐妹靠得住。
5、跟女孩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觉得不谈恋爱也ok。
6、我的难过与开心你都知道。
7、十年后,我们要成为更好的人,这是新的约定。
8、彼此真诚,一起长大。
9、你只需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无论你做什么选择我都会支持你。
10、你永远胜过别人,至少在我这里。
11、我们各奔东西,然后,→←十年后,一定能在更高处见。
12、十年久违亦如初见,亲切又新鲜。
13、你拍一,我拍一,我们的友谊天下第一。
14、希望我的朋友开心,谈恋爱开心,单身也开心,不要委屈自己。各自忙碌,想我的时候记得来找我。
15、十年后愿我们一同行至天光。
16、其实最让人感动的友谊是—我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 ,这样我感到很幸福,但我更希望你过上更好的生活且不虚此生,即使我们分开也没关系,即使几年后我们可能会渐行渐远,我永远希望你好。
17、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如果你请客,我可以陪你多吃一会,先定个十年之宴哦!
18、与你分享过的青春,不比初恋少半分。
19、我会在每一个有意义的时辰,远隔山海与你共存。
20、我要陪你一年又一年,十年又十年。
21、你就做你自己吧,奇怪一点也没关系,和别人不一样也没关系,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22、想和你做彼此心事的靠山,想和你永远好奇又贪玩。
23、要比肩而立一起成为更好的大人。
24、姐妹成对,快乐加倍。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跟别人有着这样那样的约定,这些约定或大或小。有时候我们会为这些约定不断努力,就像《耿耿余淮》里的耿耿和余淮,他们约定要一起去北京。虽然这个约定最后并没有实现,但因为这个约定让他们最后努力等到了对方。那时候最好的我们,有简单勇敢的天真,到现在夜空闪烁,只留下我一个人看烟火。那时候最好的我们,有明亮坚定的眼神,你说这些情话,平凡而又深刻,变成耿耿余淮的颜色。
记得余淮第一次看到耿耿的时候,耿耿的头不小心卡在了铁门,正好被余淮看到了,于是缘分就这么产生了。可能人和人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该来的总会来的。就这样耿耿和余淮被分成到了一个班,还在余淮的刻意安排下成了同桌。就像所有的偶像剧一样,耿耿一开始并不喜欢余淮,甚至对他有点敌意。然而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下,耿耿开始变得在意余淮。因为余淮会在她听不懂的时候主动举手跟老师说,是他没听懂,让老师再讲一遍;会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主动给她讲题;会跟她约定,要一直做同桌;也会约定要为了北京梦一直努力。就是这样的余淮,在耿耿的青春期里留下了美好的爱情。让她在未来的十年只为等待这一份爱,即使身边有很优秀又对她很好的路星河。
很多观众都会说,高中欠我一个耿耿和余淮。我想是吧!谁不期待这一份单纯的感情呢?可老天却跟他们开了个玩笑,高中毕业之后,耿耿去了北京,而余淮却消失了。整整十年都没有出现,而耿耿在北京,在那个他们曾经约定去的地方等了整整十年。可是余淮都没有出现过,直到她回到家,才再次遇到了余淮,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有那么一个人即使别人认为他再不好,可你心里就是放不下他,就像余淮他完完全全占据了耿耿的心。我相信爱情是美好的,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耿耿和余淮。那时候最好的我们,有明亮坚定的眼神,你说这些情话,平凡而又深刻,却留下耿耿余淮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