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的内容在初中化学、高中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中均有安排,既有学习的阶段性,又有必修、选修的层次性,学生概念的形成和发展呈现一种螺旋式上升的形态。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化学方程式怎样书写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化学方程式的书写原则
1.化学方程式的书写原则 1.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凭空臆造事实上不存在的物质和化学反应。
2.遵守质量守恒定律,使等号两边原子的种类和数目必须相等。
3.化学方程式的书写步骤书写化学方程式要按一定步骤进行,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如漏掉反应条件和“↑”“↓”等。书写化学方程式的一般步骤可概括为:“一写,二配,三注”(以高锰酸钾受热分解为例)
二.化学方程式的书写步骤
1.写:根据事实写出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左反、右生),并在反应物和生成物之间画一条短线。
2.配:配平化学方程式的目的是使等号两边的原子种类与数目相等,遵守质量守恒定律,配平后要加以检查。
3.注:注明化学反应发生的条件(点燃、加热等),标出生成物状态(气体,沉淀等),把短线改成等号。
4.查:检查化学方程式是否正确。
三.书写化学方程式时的注意事项
1.化学反应的常见条件有“点燃”、“加热”(常用“△”表示)“高温”,“催化剂”等,写在等号上方;
(1)正确区分反应条件和反应过程,如点燃和燃绕,通电和电解
,“点燃”“通电”是反应条件,“燃烧”“电解”是反应过程。
(2)不要混淆“点燃”与“加热”,二者表示的意义不同。
“点燃”是指在有外界热源(如酒精灯、火柴等)提供热量的条件下,使可燃物发生燃烧,一且燃烧发生后,热源可撤掉。
“加热”是指热源始终为反应提供热量,维持反应的进行,一且撤掉热源,反应就会停止,“加热”可用符号“△”表示,一般指温度在400~500℃。
(3)若反应条件有两个或多个时,“△”写在“=”下边,其他条件写在“=”上边。
(4)若反应所需温度较高,超过了酒精灯的温度(600℃)时,要用“高
温”表示,也可以不区分加热或高温,直接写给定的具体反应温度
2.如果反应物没有气体而生成物中有气体,在气体物质的化学式右边要注“↑”;
3.溶液中的反应如果反应物不是固体而生成物是固体,在固体物质化学式右边注“↓”。
四.书写化学方程式的口诀
左写反应物,右写生成物;
写准化学式,系数(化学计量数)要配平;
中间连等号,条件要注明;
生成气体和沉淀,要用“↑”“↓”来标明。
五.配平化学方程式的常用方法
配平化学方程式就是在化学式前面配上适当的化学计量数使式子左、右两边的每一种元素的原子数目相等。初中阶段常用的配平方法有最小公倍数法、观察法、奇数配偶法及待定系数法。
1. 最小公倍数法:找出方程式两边各出现一次的元素,从原子个数不等且相差较大,最小公倍数较大的元素入手,求出他们最小公倍数确足化学计量数。
2. 观察法:从复杂入手观察配平。
3. 奇数配偶法:找出化学方程式两边出现次数最多且在化学式中总是一奇一偶的原子,在奇数的化学式前加2。
4. 归一法:找出化学方程式中最复杂的化学式设其为1,再配平其他化学式,有分数的化成最简整数比(一般适用于有机物燃烧的反应)
5. CO还原含Fe的氧化物,氧化物有几个O,CO前填数字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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