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银行外汇贷款合同
编号:
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用于:
所需外汇资金,于 年 月 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 )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 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第三条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 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 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XX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账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 ‰的承担费。
第七条 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 %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 %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签约人: (签章) 签约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订于:
篇2: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XX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 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
金 额
年
季
月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账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 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民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8.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8.1(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XX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篇3:银行贷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__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
(以下称“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审查,“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批准和授权,“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美元)(以下称“贷款”)。
第二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政策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出日卖方信贷试行办法》的规定,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专项用于“项目合同”项下的资金需要。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变更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
第三条
本合同贷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提款计划约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称“贷款期限”)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提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
特殊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贷款利率和利息计收
第五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本合同所执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满一年确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从首次提款日起,每满一年后执行的年利率,应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的贷款利率执行。
本合同美元“贷款”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执行,按________个月浮动,本合同第一计息期的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个计息期执行的利率,由“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贷款人”按季计收人民币“贷款”利息。“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贷款”账户,并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将利息付至“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贷款期限”内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规定的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人”按季计收美元“贷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将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计收罚息。
第七条
本合同规定的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三章贷款的提取
第八条
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才能申请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九条
“借款人”提取本“贷款”,应事先向“贷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确定的提款通知书及贷款人要求的有关文件、材料,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6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款,“贷款人”有权取消本合同所有“贷款”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第一笔提款以后各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3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相应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间内,“借款人”未办理提款手续,“贷款人”有权取消该笔“贷款”直至全部未用“款”。
第十二条
未经“贷款人”同意,提款计划不得更改。
第四章借款人的声明与承诺
第十三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借款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权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七)“借款人”未隐瞒下列任何事件:
1.“借款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或发生了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与其他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重大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与“借款人”有关的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5.“借款人”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6.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十四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并保证,“借款人”应完成下列事项:
(一)“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贷款人”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在每季度向“贷款人”报送一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项目”的执行和“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充分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开立专用于上述“项目合同”资金收付的专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应专款专用。
(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调整的行为,均应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
1.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
2.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
3.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
4.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5.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六)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债务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七)在法定期限内或“贷款人”要求的期限内,“借款人”应及时办理与“项目”有关的登记手续,并向“贷款人”提供登记文件复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办理。
(九)“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或“项目合同”有关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兑汇票等)存放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处。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任何情形,则“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东分配股息或红利。
(十一)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在得知该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时3日内立即通知“贷款人”,并对所发生的违约事件采取合理、及时的补救措施。
第五章代理行的参与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贷款人”委托_____________银行作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代理行(以下称“代理行”)。“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
)进出银(信代)字第________号)。经“贷款人”总行授权,“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
)进出银(信代)字第________号)。
“借款人”除应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外,还应受“委托代理协议”的约束如“委托代理协议”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贷款人”将委托“代理行”负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拨付、监督“贷款”的使用和“项目合同”的执行,以及将“借款人”的出口结汇资金及时划付至专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人”的“贷款”。
第六章贷款的偿还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严格按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
第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况外,“借款人”如提前还款,应提前________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第十九条
对于任何提前偿还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借款人”应确保“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应专项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项目合同”项下的货款,应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二条
如“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应在“贷款”到期日之前两个月内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展期申请和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同意该“贷款”展期的证明文件)。经“贷款人”审查后,如“贷款人”批准“贷款”展期,“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定“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时应按“贷款人”要求填写汇款单据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
第七章担保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如下担保方式
由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第八章保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应将本“贷款”项下有关的设备、建设工程、出口货物货物运输以及“项目”运营期间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并且“借款人”应将或安排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承保人索赔。由于没有及时通知或及时索赔或未履行保险单项下义务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情况决定保险赔款是否可以继续用于“贷款”支持的“项目”或贸易;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欠“贷款”本息不构成对“借款人”应偿付债务的免除。
第九章违约事件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提取“贷款”。
(四)“借款人”违反了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对“借款人”的有关规定。
(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或担保人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六)“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了在本合同或有关担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诺或保证。
(七)“借款人”自筹资金未及时到位。
(八)“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九)“项目”产品质量被认定为不符合“项目合同”规定的标准。
(十)“借款人”在其为一方的其他合同项下严重违约。
(十一)“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十二)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抵押物或质物贬值、毁损或灭失。
(十三)“借款人”或担保人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贷款人”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
(十四)“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
(十五)“借款人”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
1.其“项目合同”的重大变更;
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3.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
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贷款人”看来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能力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十六)“借款人”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
上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由“贷款人”作出判断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
(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三)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货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贷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费用;
(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物;
(五)从“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银行境内外的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
(六)宣布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
(一)对所有逾期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二)对所有挪用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挪用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十章合同变更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借款人”及“贷款人”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按约定条件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三十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司法原因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均不受影响。届时双方当事人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有关条款。
第三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抵消、转让和权利放弃
当支付的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消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三十二条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等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并不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的承担。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北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同意,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应在北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贷款人”就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选择在其他任何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三十六条
附件2所列的提款通知书格式及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还清后自动失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担保人和代理行各执1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向银行贷款协议生产需要
甲方(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 家庭住址: 电话
乙方(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 家庭住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合同的实施及保护双方利益,特定协议如下,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因购车向 银行与 银行贷款一事,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办理购车(车型,颜色,定金,首付,价格,车辆购置税,保险)及银行贷款(贷款,储蓄卡,消费卡)事宜。
二, 甲方办理购车事项,必须配合乙方提供相关村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簿、房产证、公司营业执照全套、(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工资流水、公司证明、以及其它所拥有的资产证明)。
三, 甲方在与乙方达成一致后,应付违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
四,甲方订车后不得违约,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车辆提车相关手续以及银行后续相关手续,反之视为违约,不退违约保证金。
五,乙方在办理购车事宜完成后,甲方必须一次性退还定金与首付(车辆购置税,保险)。
六,甲方应付乙方手续费,手续费按办款总金额(含消费卡)的 % 收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银行抵押贷款合同
一、首部基本条款
贷款抵押权人(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为抵押权人。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二、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 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诉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第一期贷款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算方法,按照中国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 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三、抵押物的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1)乙方的义务:依据合同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发放贷款。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权消灭。
(2)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可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终止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担保物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险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对偿还的贷款本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自身过错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款项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迟延付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继续按约履行借贷合同。
(2)甲方如未按《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还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丧失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有关合同费用的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乙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银行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抵押权人(借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为抵押权人。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二、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 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诉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贷款利率:_________本贷款利率及计算方法,按照中国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_________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 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_________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三、抵押物的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
(5)单件
(6)置放地点: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 年(或为:_________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1)乙方的义务:_________依据合同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发放贷款。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权消灭。
(2)甲方的义务:_________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可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终止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
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担保物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险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对偿还的贷款本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自身过错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款项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迟延付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继续按约履行借贷合同。
(2)甲方如未按《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还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丧失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有关合同费用的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乙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 (章) 乙方:_________ (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
篇7:个人与银行贷款合同书
经中国银行_______(下称贷款方)方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计算。
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
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边带责任;借款?讲话雌诠榛勾畋鞠⑹保杀Vと顺械T鹑巍?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执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
篇8:银行外汇贷款合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按______个月浮动。乙方每三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__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于(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外汇借款用款计划表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_______________
││19年│19年│19年│19年│
││1月│││││
││日│││││
│一├────┼──────┼──────┼──────┼──────┤
│季│2月│││││
│度│日│││││
││3月│││││
││日│││││
││合计│││││
││4月│││││
││日│││││
│二│5月│││││
│季│日│││││
│度├────┼──────┼──────┼──────┼──────┤
││6月│││││
││日│││││
││合计│││││
││7月│││││
││日│││││
│三│8月│││││
│季│日│││││
│度├────┼──────┼──────┼──────┼──────┤
││9月│││││
││日│││││
││合计│││││
││10月│││││
││日│││││
│四│11月│││││
│季│日│││││
│度├────┼──────┼──────┼──────┼──────┤
││12月│││││
││日│││││
││合计│││││
││合计│││││
附件二外汇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______________
││19年│19年│19年│19年│19年│
││本金││││││
│一季度├───┼────┼────┼────┼────┼────┤
│月日│利息││││││
││合计││││││
││本金││││││
│二季度├───┼────┼────┼────┼────┼────┤
│月日│利息││││││
││合计││││││
││本金││││││
│三季度├───┼────┼────┼────┼────┼────┤
│月日│利息││││││
││合计││││││
││本金││││││
│四季度├───┼────┼────┼────┼────┼────┤
│月日│利息││││││
││合计││││││
││总计││││││
│还汇来源││││││
│1.出口产品创汇││││││
│2.企业留成外汇││││││
│3.主管部门留成外汇││││││
│4.地方留成外汇││││││
│5.其它││││││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借款合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借款合同
篇9:银行贷款担保协议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_______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 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担保方: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年_____月__日 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10:银行贷款合同书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县支行(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方提供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息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额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八条 其他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________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
贷款单位: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篇11:向银行贷款合同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 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 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 息 计算,按 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 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 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 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 )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2条 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5.6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XX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篇13:交通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贷款合同范本[页2]_合同范本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4.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 本贷款还期为_______年,每_______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_______次还清。还款期从____________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_______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_______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 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5.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帐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帐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帐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还款保证帐户。借款方将下列资金存入该帐户。在本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和费用偿付清以前,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该帐户的资金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 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 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和处罚
7.1 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
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_______%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篇14:银行贷款合同样本银行贷款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5:银行贷款担保协议
甲方_________(名称)与乙方_________(名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项目签订之____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第____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____万_________的第_____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_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五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贵行执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_________份。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6:向银行贷款协议生产需要
贷款车辆转让协议书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轿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___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篇17:银行外汇贷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用于______________所需外汇资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______________)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___________(外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月
第三条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 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账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___‰的承担费。
第七条 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三十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百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地点)
篇18:银行贷款担保协议
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一、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____
签发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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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银行按揭贷款合同[页2]_合同范本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人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_______(公章) 抵押权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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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鉴于_________(借款人名称)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贷款名称)贷款,根据_________银行与_________(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_________(借款人名称)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名称)分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贷款人”指_________银行总行或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担保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项目”指_________;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有关“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_________);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银行名称)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_________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_________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金额)的贷款(大写:_________)。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贷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宽限期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还款期为_________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贷款账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X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_________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_________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_________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_________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_________%,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_________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_________%,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账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X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X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