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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到期不退押金怎么解决(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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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租房押金合同范本_租房押金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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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____日内补足。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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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租房押金合同范本_租房押金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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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收据最新样本

甲方(收款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今收到乙方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整)作为租房押金,以保证出租房屋内的家电等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若乙方终止合租,则乙方付给甲方所在租期内的水电费后且家电等公共设备完好无损,甲方在收到本收据后归还乙

方押金。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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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租房押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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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天津开发区(市、区) 第一大街云锦蓝庭 小区 1-1-20xx 号房 号间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乙方最少住满3个月,住不到一个月按照一个月收取房租,如乙方违约,则押金不予退还。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按 月 结算。每次房租到期前 3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 月 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甲方承担10立方/月)、电费(甲方承担100°/月)、物业费由甲 方承担,网费、有线电视费、取暖费(采暖时间共5个月,每月缴纳100元)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必须交清所有欠费。

注:甲方承担用水10立方/月、用电100°/月,用超部分将按照天津开发区规定居民用水电价格折合成人民币,按照人头公摊。每月交房租时缴纳上月水、电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大写: 整 )作为住房押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或退还给本人,如故意损坏房屋内家具、墙面和公共设施等,押金将不予退还。

五、房屋租赁期间,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有变动需要退房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押金将不予退还。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八、严禁乙方将其他闲杂人员领进屋内,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严禁在深夜和朋友在室内酗酒、聚赌或大声喧哗,晚上最迟23:00之前将不属于本住户内的人员请走,并将大门锁好。严禁早晨上班高峰时间洗澡,以免影响他人使用厕所。严禁将其他杂物或带杂物的废水倒进蹲便器或洗脸盆里,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从而影响厕所的正常使用。严禁将个人垃圾或垃圾桶放置在公共场所。

九、节约用水用电,晚上睡觉之前仔细检查,务必关闭屋内用电设备,并拔下电源,以免因晚上电压过高造成用电设备烧毁和引起火灾。将无杂物的废水倒进桶内,以备冲便或淘洗拖把用。

十、住户除租房时甲方提供的原有用电设备外,自己另行增加的用电设备将按照其功率及运行时间单独核算用电金额。此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不计入公摊费用里。

十一、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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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当租房合同到期时租赁双方是否都有解除权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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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租赁双方是否都有解除

被告陈棋于1965年起在原告马尾区某机械厂工作,1988年7月,经原告厂委研究,安排被告居住在厂里的一间宿舍。2019年2月20日,原、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未涉及到宿舍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被告仍继续居住在原告原先分配给自己的那套宿舍。2019年2月8日,原、被告签订了关于宿舍的租用合同,约定租用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80元,被告按约支付了租金。2019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之后,被告继续承租,按原先的合同约定支付给原告租金,原告无异议,继续收取租金。2019年1月双方口头约定每月租金100元,被告继续承租。2019年7月至12月因当时张贴出拆迁公告,原告主动提出免交租金,被告在此期间未支付租金。后因原告业务需要急需用房,遂于2019年12月12日书面通知被告2019年1月10日腾空房屋,被告拒不退还该房屋,也不支付2019年1月至今的租金,故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院审理】

经审理,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此租赁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此案当中原被告于2019年2月18日签定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被告继续租用该房屋,交付给原告租金,原告未提出异议,继续收取租金,从双方的行为可以推定双方合意续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此时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都有解除权。

【律师评析】

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届满之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足够的时间另行租赁,保障其基本生活。法院最后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被告陈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搬离房屋,并且支付给原告从2019年1月至搬离房屋期间的租金,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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