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店位于: ;现转租给乙方经营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自愿同意。协议如下:
1、本店出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2、租金支付:按季度支付。押金为一个季度的费用。租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房屋交还甲方。在无违法行为,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在店面经营期间,室内电、水及税收等等,由乙方经营者自己承担。
4、租金每季度 元。但应在每季度的前3日内交清,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店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整改房屋结构,不得做些违规国家法律的事,造成严重后果,一切由乙方自己承担。
5、本协议经双方共同商议,自愿同意为原则。随后口说无凭,特立此书为据。
甲方:
乙方:
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电话: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店面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将位于八卦嘴美尔雅花园旁14号门面转租给乙方经营。租赁期为半年,即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5月1日止。
二、双方签订租房协议时,乙方付房租、水电押金 ,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待本协议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乙方交清房租、水电后退还押金。门面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两个月收取一次,即一次性收取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签订协议之时支付首两个月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扣除押金。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按表到部门支付,不得拖欠。期间如果美尔雅房产对门面租金发生涨幅情况,我们按其涨幅标准增加房租。
三、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承租门面问题,如乙方想继续承租就续签合同。租赁期间,如果美尔雅因规划问题拆迁门面,即甲乙双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补偿费用。
四、门面装修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后甲方不承担乙方装修所发生费用。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让或转租他人,如发现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门面,押金概不退还。
五、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费。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以及经济纠纷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强防火防盗措施,如发生此类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享有在房到租赁合同中所享受的权利义务。
二、 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租金为每半年交付一次,并与约定日期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 乙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含甲方已交房租)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定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