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租赁合同(三轮车)(通用10篇)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电动车在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买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
买车方(乙方):身份证号:
一、甲方车主_______将电动车,车牌号:____,车架号: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____大写:____,小写¥ ____元)。
二、该车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过户手续困难,该车不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身份证:学号:联系电话:
租赁时间:起租月日时还月日时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
5、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续交租金的租赁车辆而终止履行协议。
6、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9、乙方在合同协议时间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扣取乙方一定比例押金做为租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3日不予归还,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5、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事务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承担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见店内公告《收费维修项目明细表》),承担丢失租赁车辆及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协议到期前1日当面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二、保证金
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扣除乙方租凭期使用的租金,并返回多余押金。
三、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乙方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保险及赔付程序进行均有乙方自行处理,偿付甲方车辆损失。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丢失,立即报警处理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车辆损失将由乙方赔付。
四、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租赁时间:起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还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费用。
5、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车没有上牌,甲方提供电车发票已证明电车的正规来源,租借结束时退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
5、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续交租金的租赁车辆而终止履行协议。
6、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9、乙方在合同协议时间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扣取乙方一定比例押金做为租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3日不予归还,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5、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事务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承担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见店内公告《收费维修项目明细表》),承担丢失租赁车辆及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协议到期前1日当面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二、保证金
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扣除乙方租凭期使用的租金,并返回多余押金。
三、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乙方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保险及赔付程序进行均有乙方自行处理,偿付甲方车辆损失。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丢失,立即报警处理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车辆损失将由乙方赔付。
四、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经办人______:证件名称:______证件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方、乙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
乙方从甲方处租赁的车辆为:______,车型:______,车牌:______,车架号:______
交接地点:______,交车日期:______;还车地点:______,还车日期:______。
注:所租车辆状态以双方确认《车辆交接清单》(见附件)为准。
二、乙方所押证件:
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信用卡原件+复印件。
租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开始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结束租期止。共计______(趟/天/月)。
三、租金及押金
a、车辆租赁价格为:¥______元(趟/天/月/辆)。含在租赁期限内的租赁费□;保险费□;车辆本身原因产生的维修费□;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
b、选择是否带司机:(是/否)______。驾驶员服务费为(含税/不含税):¥______(______趟/天/月),合计:______元。此车驾驶人员信息为:驾驶员姓名:______;联系电话:______;驾驶证号:______。
c、是否有其他费用:费用名称:______,费用金额______元。
2、乙方需交纳车辆押金¥______元(人民币:______元)。违章押金人民币______元作为违章抵押金壹月后退还。
四、租金、押金的交付与退还:
1、乙方采取款方式,每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前的前______天内,即当月______日前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该周期租金。
2、乙方应于本合同书签署之日5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交付甲方首次租金
3、乙方指定退还押金账户为(开户行/名称/账号):______。
4、甲方工作人员凭甲方开出的发票或开出的票据收取乙方租金或押金,或者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公司指定账户:______。除此之外,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向乙方收取任何款项的行为都不代表甲方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提前退租时,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使用租期未至合同约定租期时,须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约定租期—实际租赁期)未付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且已付租金不予退还。
五、本合同附件1《甲乙双方相关责任条款》、附件2《车辆交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
经办人:______
经办人: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租赁时间:起租 月 日 还 月 日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费用。
5、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 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车没有上牌,甲方提供电车发票已证明电车的正规来源,租借结束时退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______电话: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______电话: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退租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电瓶时,应当把原有的旧电瓶抵押在甲方处。甲方对乙方的旧电瓶有处置权,租用结束时,甲方租给乙方的电瓶归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处的电瓶归甲方所有。没有旧电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______元。乙方提前退租时,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币、3天租金20元人民币、7天租金30元人民币、半个月租金40元人民币、1个月租金60元人民币、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币、六至八个月120元,九至十个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个月算一年,租用时间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算。)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______的电瓶每天______元,一年______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瓶,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瓶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瓶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瓶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______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瓶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______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4、没旧电瓶抵押的,退租时,所租赁的电瓶,在线修复主机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情形,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电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瓶。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瓶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瓶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瓶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所租赁的电瓶被乙方丢失,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及租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3、甲方发现电瓶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瓶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瓶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瓶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瓶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瓶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瓶充电导致电瓶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六、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瓶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1)乙方利用所租赁的电瓶从事包括但不仅限于偷盗等任何的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或他人扣押或没收。
2)乙方的电动车及充电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导致所租赁的电瓶无法正常使用。
3)电动车若发生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本人或他人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修理甚至毁坏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电话: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电动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承租方::____________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电动三轮车租赁给乙方进行营运,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对电动三轮车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车辆状况:甲方提供__色电动三轮车供乙方作为快递业务专用。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转让给他人使用。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电动三轮车的使用权。
二、租用期限: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租用期限根据情况需要延长的,双方协商决定,同等情况下,乙方享有续租优先权,租金随行就市。
三、费用及结算:先一次性交完租金再使用,每月租金为300元/辆,每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下月租金。结算时不足一月的按天收取。如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的使用权。
四、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甲乙双方均同意将该合同内容申请合同签订地公证处进行依法赋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五、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辆的押金后,甲方负责将车辆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交付给乙方,合同到期后由甲方到乙处提取车辆,并退还乙方押金。
六、事故保险:甲方负责为快递车购买保险,每次事故按保单合同执行。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正确使用车辆,如果因驾驶员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失,不在保单承保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快递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七、车辆损失赔偿:乙方如果把车辆丢失,应按当时车辆折旧后的价值赔偿甲方。乙方不得更改车辆的结构。
八、送达地址确认:乙方已经确认自己的邮寄送达地址为:,并且保证该地址是邮寄可到达且完全可收到邮件的准确地址。对甲方发出的通知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应当在收到信件当天签收并在签收之日起3日内寄出签收回执。
九、通知义务:
1、乙方发生可能影响到甲方电动三轮车正常租赁活动,乙方应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变更送达地址或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十、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或者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电动三轮车。
十一、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合同由甲方提前收回电动三轮车。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后解除本合同。
2.乙方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合同到期之日起合同终止。
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并且完全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双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全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第三进行调解,如果协商不成的或者调解无效,可以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及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按手印和甲方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电动车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代表人:__
签字日期:__签字日期:__
签订合同地址___
编号: 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方、乙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
乙方从甲方处租赁的车辆为: ,车型: ,车牌: ,车架号:
交接地点: ,交车日期: ;还车地点: ,还车日期: 。
注:所租车辆状态以双方确认《车辆交接清单》(见附件)为准。
二、乙方所押证件:驾驶证复印件、 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信用卡原件+复印件。
租期:
自 年 月 日 时开始租期至 年 月 日 时结束租期止。共计 (趟/天/月)。
四、租金及押金
a、车辆租赁价格为:¥元/(趟/天/月)/辆。含在租赁期限内的租赁费□;保险费□;车辆本身原因产生的维修费□;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
b、选择是否带司机:是/否) 。驾驶员服务费为(含税/不含税):¥/(趟/天/月),合计: 零 元。此车驾驶人员信息为:驾驶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驾驶证号: / 。
c、是否有其他费用:费用名称: / 费用金额 / 元
2、 乙方需交纳车辆押金¥元(人民币:______拾仟 拾元)。违章押金人民币 元作为违章抵押金 壹 月后退还。
五、租金、押金的交付与退还:
1、 乙方采取款方式,每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前的前 天内,即当月 日前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该周期租金。
2、 乙方应于本合同书签署之日5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交付甲方首次租金
3、 乙方指定退还押金账户为(开户行/名称/账号):
4、 甲方工作人员凭甲方开出的发票或开出的票据收取乙方租金或押金,或者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公司指定账户: 。除此之外,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向乙方收取任何款项的行为都不代表甲方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乙方提前退租时,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使用租期未至合同约定租期时,须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约定租期—实际租赁期)未付租金总额 10 %的违约金且已付租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附件1《甲乙双方相关责任条款》、附件2《车辆交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甲方: 中山市东区兴龙街37号4卡惠展电动车电瓶出租店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2、退租时间: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电瓶时,应当把原有的旧电瓶抵押在甲方处。甲方对乙方的旧电瓶有处置权,租用结束时,甲方租给乙方的电瓶归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处的电瓶归甲方所有。没有旧电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 乙方提前退租时,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币、3天租金20元人民币、7天租金30元人民币、半个月租金40元人民币、1个月租金60元人民币、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币、六至八个月120元,九至十个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个月算一年,租用时间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算.)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的电瓶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瓶,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瓶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瓶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瓶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 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瓶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4、没旧电瓶抵押的,退租时,所租赁的电瓶,在线修复主机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情形,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电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瓶。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瓶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瓶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瓶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所租赁的电瓶被乙方丢失,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及租金全部归甲方所
3、甲方发现电瓶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瓶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瓶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瓶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瓶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瓶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瓶充电导致电瓶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6、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瓶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1)乙方利用所租赁的电瓶从事包括但不仅限于偷盗等任何的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或他人扣押或没收。
2)乙方的电动车及充电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导致所租赁的电瓶无法正常使用。
3) 电动车若发生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本人或他人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修理甚至毁坏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及损失。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