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_______)农包字第_______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
界止:______________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租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 _____ ,东至 _____ ,西至 _____ ,南至 _____ ,北至 _____ 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土地的现状或照片(双方签字认可)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怎样写请参考以上内容。
【法律条文】: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 ,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
2.承租形式:_____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______年,自 ______年至 ______年。每______年租金为________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______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______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______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_____(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现就有关具体事宜签订此协议:
一、租赁土地状况
租赁土地位于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________的土地范围内,面积约为________亩(以________为准)。四至界线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二、租赁土地用途
租赁土地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协议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的用途。
三、租赁土地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同意,即延续协议。
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____)。
土地租金按年交付,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甲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________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签具收条交给乙方。
五、在协议期间,乙方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策划。
六、在协议期间,乙方可同他人联营或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七、在协议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乙方享受协议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协议即终止。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协议的,由违约方赔偿有关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 ____土地 ____平方米及 房屋 ____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酒店综合用地发展和温泉游泳池经营。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从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商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 ________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____月 ____日,承包费为每月 ____元,每年共计 ____元(大写:____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_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住所:
出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
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集体所有位于大垄山的面积亩(具体面积、位臵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
2.承租形式:租赁
三、土地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础价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 元,以此类推。
2、该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必须于合同签
订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的 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但不包括生产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承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转租,合同性质条款内容不变。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租手续,转租的第三方必须完全承担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不得对抗本合同,并进行合同变更。
承(转)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转)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7、按时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金。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报古市镇人民政府备案。因土地租赁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不继续承租的,乙方对土地进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能拆除而不影响承租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承租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证机关:
(章)鉴证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
甲方将该土地约 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坟地除外。)。
二、租地界址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 年,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为 元/平方米,壹年的租金总额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_____月 ___日交纳给甲方 。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如因乙方使用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4、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自主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使用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国家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征收该地建设开发,土地征地款属甲方所有,乙方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
5、承租期间若是发生土地使用权属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七、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的一块土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经营项目要列明细),该土地总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以测量图为准),土地的性质为_______________,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土地租赁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建议年增幅应不低于3%,或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应不低于10%)各年租金详见下表:
年度租赁单价______________(元/平方)。
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年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每月_________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村的收款收据。
3、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给甲方,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归还给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___________%计罚。经甲方追收,超过当月__________日乙方仍未全额缴纳当月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3、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建设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该地块的相关手续(包括报建、水电、消防、开户、营业执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在该土地内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等)由乙方负责支付。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环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的,不属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同时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作。合同终止时间为乙方配合政府征收(征用)之日。
六、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包括房屋、门窗、水电、排污、各种线路及管道等电源线路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异议。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同时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良田统一定价为:每年每亩田400元(稻谷400斤),已当年九月稻谷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稻谷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每年每亩土300元(玉米300斤),已当年玉米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玉米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荒坡、荒沟、路、渠等不计承包费。
四、支付时间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一次支付,不迟于每年九月三十日。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与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内有效。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能改变土地现壮。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乙方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 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政府性补助由甲方农户享受,但是乙方所经营规模性国家补助由乙方享受。
8. 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申请退耕还林。
10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复耕费押金( )元,由乙方开户村长出面保管,承包期满后归还。
11.如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土地被国家征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员(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内选择墓地,不受乙方干预,但所占地面经济作物应做适当赔偿,甲方向乙方协商处理。
13.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将土地复耕还原,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5、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6、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臵成本价值。
7、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8、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9、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10、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该土地),土地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另附图纸)。
二、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要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合法手续给乙方建设厂房,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三、租赁用途
乙方租用该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期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租金
双方协商确定该土地的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共人民币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________次,由乙方于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年第________次租金,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年第________次租金。
七、交付场地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
八、乙方办理生产所需的营业执照等手续时甲方必须提供所需相关证件。
九、续租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该场地,则需提前__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场地有优先的承租权。
十、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做好场地内除建筑物以外的生产设备的转移工作,并将场地退还给甲方。
十一、提前终止合同
1、如因国家建设需要,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提前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未发生的租金。政府对承租方的误工补贴及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
2、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未发生的租金及未扣除完的建设投资资金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三、本合同画横线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土地,其中长______米,宽______米,面积__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租赁开始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工程顺利施工,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同意延长租赁期限;租赁费按承租费用的月均算,不足天的(含___天)按半月计算,超过___天的按整月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本协议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币种:______),(小写)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施工结束后负责地表附着物体清理,围墙拆除,硬化路面拆除清运、复耕,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全部由负担。
5、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6、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7、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铁路施工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4、乙方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或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耕地或协议签订后甲方反悔,视为甲方违约。应补偿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或发生重新分配土地时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了,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报经兴隆县张唐铁路征拆办及半壁山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本协议一式五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见证人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见证人(签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土地,其中长______米,宽______米,面积__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租赁开始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工程顺利施工,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同意延长租赁期限;租赁费按承租费用的月均算,不足15天的(含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整月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本协议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币种:______),(小写)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施工结束后负责地表附着物体清理,围墙拆除,硬化路面拆除清运、复耕,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全部由负担。
5、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6、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7、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铁路施工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4、乙方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或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耕地或协议签订后甲方反悔,视为甲方违约。应补偿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或发生重新分配土地时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了,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报经兴隆县张唐铁路征拆办及半壁山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本协议一式五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见证人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见证人(签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至____年。每年租金为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至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___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
本合同在如下当事人之间订立。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就甲方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土地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其用途
1、租赁土地位置: 市 区 路 号的土地,土地使用证号: 。(若有平面图或位置图、土地使用证则可作为附件)。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土地系本人(本人与 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果是共有,则尚应增加:已经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土地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2、租赁土地面积:按 计 平方米。
3、本合同所租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具体可以附件的形式予以明确)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主要用于: 。
第二条 期限及交付
1、租赁期限为: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因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要求继续租赁时,甲方予以同意并延长租赁期限。
3、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交付乙方,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应达到或满足的要求或标准为:
(1)
(2)
4、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交还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乙方于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若乙方不再需要时,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2)甲方要求乙方恢复基本的原状(合理使用后的自然损耗不在此列)。
(3)向乙方收取恢复基本的原状所需的费用。
(4)乙方于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由乙方折价给甲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赁土地每(年/半年/季/月/日)租金RMB 元(大
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租金支付时间:
3、支付方式:
第四条 费用及税金
1、于租赁期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须由甲方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与土地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租赁土地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等有关费用及租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承诺对租赁物拥有合法租赁权。保证不因任何第三方对所租土地主张权利而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
(2)依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3)负责办理租赁土地所需有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5)负责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协调乙方与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
2、乙方义务:
(1)在租赁期限内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使用租赁物。
(2)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
(3)在租赁期限届满 日内,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予以转让或抵押等行为。
(2)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乙方租赁物。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乙方租赁物。
(3)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4)非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毁)坏,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乙方租赁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交付乙方租赁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
(3)甲方未经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处分权人许可即出租他人之
物,或者租赁物因受其他物权的限制,致使乙方事实上不能对租赁物予以使用,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甲方租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他人时,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
(3)乙方逾期未交还甲方租赁物,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方、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需要征用或征收已租赁的土地及附属设施,使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折合计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请 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仲裁委员会现有有效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租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租赁合同及附件,合计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租赁物交付情况记录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 元/亩 亩×年)
(2)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m3计算,作价 万元(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月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 月底),甲方于年 月 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财产清单、甲方《林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