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车租赁合同(精选31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向出租方交纳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预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向出租方提交如下证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如下内容:
(1)承租人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驾驶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A、B、C类的有效驾驶证,且驾龄在一年以上。
3、承租方在提车前,必须了解该车的主要技术性能及日常维护事项,做到正确使用。
第二条 租赁车辆状况
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收费标准
4、基本日租金:每24小时/日,行驶里程在260公里以内,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超程、超时租金:
(4)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1元;
(5)按租赁合同规定的交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6)如果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时间双超,则按超过行程、时间双收费。
、长期租用从优收费。
(7)租用期再一个月(30天)以上,每月行驶里程在6000公里以内,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8)租用期在一年以上,每年行驶里程在60000公里以内,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租赁期限
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时起,将车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于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时止,将车交回出租方验收。
如果承租方需要续组租,应提前与出租方联系并经出租方认可。
第五条 交租金时间
本着先交钱后用车的原则。承租期在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的,租金一次付清,方可提车;承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租金可以分期(每期不得少于一个月)交付,上一期的租金用完之前交付下一期的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
第六条 出租方责任
6、提供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7、承担保险、年检、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手续及费用。
、定期对出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排除车辆自身故障。
8、对因车辆自身故障造成抛锚的车辆进行救援。
9、指导、协助解决车辆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10、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现场问题;负责办理保险索赔。
第七条 承租方责任
11、承担出租方责任之外的一切费用。
12、保险责任:
(9)万一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时,依法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同时通知出租方派人协助处理。
(10)承担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保险免赔部份的损失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收取的费用及罚款等)。
(11)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支付(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一次性付给承租方)。
(12)缴纳交通事故车辆的全部损失金额的30%罚款,以弥补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技术性能和经济价值下降的损失。
(13)如果车辆被盗,由承租方负责追回,五日内未追回,承租方必须及时将车款(扣除折旧费6%/年,包括购置费、入户费、保险费、养路费)赔偿给出租方,并承担赔偿前的租金。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退给承租方。
、如果发生证件遗失,由承租方负责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和因此造成的租金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要承担延误时间的租金)。
13、承租方不得将所阻车辆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税金。
1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车辆送去修理。
15、长期承租者,每15天将车辆开回出租方作定期维修保养。违约者,按规定时间每拖一天罚款100元。
16、选择安全停车场地,并注意关好车门、窗,锁好车辆,防止碰伤、被盗,否则后果自负。
17、爱护车辆,禁止在已毁坏或非正规路面上行驶,不许使用该车参加竞赛及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18、承租方自租车之日起,应依据交通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的检查、教育,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技术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酒后开车,做到中速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持良好车容。
19、本合同当随车阔行,以备交通管理部门查阅。
20、离合器片损坏及轮胎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21、在承租期间违反交通规则或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22、异地身份证租车,租车押金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回。
第八条 违约责任
23、出租、承租双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终止合同(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要向承租方退回剩余租金及全部押金,并付违约金1000元;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不论实际租期长短,一律按基本日租金向承租方结算,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24、因承租方违约被收回车辆,对已发生的租车时间,按基本日租金结算,车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如果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其全部损失费用(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和修理费用)。
25、出租方如果保养、维修车辆的时间超过4小时,可为其更换车辆或退给承租方承租期的一天押金。
26、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的车辆抵押、转卖,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承租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出租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轻者按违约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租金,重者还要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7、超过合同租车期限24小时不能还车,出租方有权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28、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卸所租车辆的里程表或其他零件,严禁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或改变车辆原貌;否则处以日租金或原件价值的5倍罚款。
第九条 车辆交接验收与结算
29、车辆交接验收内容:见表一和表三。
30、租赁车辆费用结算:见表二。
双方对交接的车辆按表一和表三内容确认、验收,按表二结算;如果交回的车辆验收不合格,承租方必须照价赔偿;结清账目后,终止所签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出租、承租双方发生争议,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再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31、本合同的解释权在出租方,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保险条款的解释权在保险公司。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咀方:身份证号:
乙方:X公司
基于甲乙双方高度信任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产生(燃油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法行为由甲方负责。
四、车辆保险
乙方负责如下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过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咀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甲方所出租的车型为,车牌号为,使用号汽油(柴油)载人数(不含司机)车辆开始使用年:.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1、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天,将所租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还车地点均为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按元/天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需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乙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
4、乙方在车辆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或其他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需要对一切后果全权负责,其中包括对甲方车辆维修的赔偿。
5、因乙方原因对甲方车辆造成的损坏,需要保险理赔的,经甲方同意可以使用保险理赔,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甲方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6、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押金不再返还。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汽油、润滑油等车辆必须的使用消耗费,及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路桥费、停车等费用。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等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租用的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活动、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按期如数交纳租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7、乙方要求延长租车合同,必须提前3天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8、合同到期乙方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50-8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9、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10、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1、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2、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3、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4、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5、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16、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兰州市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地点:地点:
承 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车辆情况
第二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用途:
用于 京新高速公路集呼一标东滩村施工处承建 工程。
第三条 车辆的交付和期限
1、 租赁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2、终租日期:甲方通知乙方设备退场时间。乙方接到甲方退场通知后,须在2日内完成设备退场工作,逾期不退,设备盗抢、损坏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金及结算支付
1、租金为每月元,乙方配备司机人,工资由乙方支付。
2、该月租金包含出租方在出租期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第五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的使用:
1、甲方拥有机械设备租赁期间的调度权和使用权。随机的机驾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在租期内,乙方应为所出租的机械设备和自己雇佣的机驾人员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乙方应对 上述 机械设备的安全行使以及自己雇佣机驾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责。
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所出租的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行使。因乙方雇佣的机驾人员或者乙方自己的原因导致机械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而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的费用将在租金中予以扣除,租赁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改善或增设他物
甲方在未经过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租赁物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
第七条 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擅自调动已出租到甲方的设备,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仅承担实际租赁时间的费用。
2、甲方按约定租金及时支付,
3、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生产指挥,不服从指挥或不具备熟练的操作能力的操作人员,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如因乙方操作人员违反甲方现场工作制度,甲方有权处罚,相关罚款从当月租金中扣除。
4、乙方应按规定对设备及操作人员进行保险,如未办理保险,乙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第三方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设备损坏和停滞风险。
5、乙方以设备现在状况租赁给甲方使用,甲方须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安排生产任务。
6、甲方负责乙方操作人员食宿。
第八条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冀EF5336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 元,(大写: )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130000元。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出租方(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租赁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型号: 电 池:
合格证号: 行驶里程:
车架号码: 燃 料:
车身颜色: 核定载客: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交车地点:
还车地点:
(注:交车及还车地点原则上在甲方的经营地点,如需变更则由双方商定)
四、租金
租赁车辆(日/月)租金¥ ,合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交车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全额租金。
五、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交车前一次性足额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 )
2、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该车辆拥有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第一条规定的车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提供车辆的免费保养和非人为原因造成故障的维修,承担深圳市内上门维修救援,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的,出租方相应延长乙方租车时间;因乙方单方面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有乙方承担。
3、甲方不承担租车期间租赁车辆的停车费、燃料费、路桥费、违章处罚等任何费用;
4、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甲方损失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车辆折旧费用和营业损失费用;
(1)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非法营运行为;
(2) 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出借、抵押、质押、试车、进行零件加装测试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违反承租方与第三者所签订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
(3) 乙方因使用不当或超负荷使用(包括恶意驾驶和过失操作),导致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严重损耗的;
(4) 从事其它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以上情况下根据第九条规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额租金及足额保证金后按合同规定交车时间完成交车手续,即双方对租赁车辆进行验车并填妥《客户交车确认表》后交付乙方使用。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车辆的使用权属于乙方。
2、自行承担租用期内租车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停车费、燃料费、路桥费、违章处罚等费用,包括未及时缴纳费用所产生的滞纳金;
3、租赁期间内,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4、租赁期间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并保证归还的租赁车辆需符合如下验收标准:
(1) 车辆必须保持堪用可行驶。
(2) 各部机件不可短缺且堪用。
(3) 电池、电机及车身号码不可变造、更换。
(4) 电机及电控系统等不得损坏出现异常现象。
(5) 变速箱不可有打滑,及外部破损及难入档现象,各檔位均能使用。
(6) 耗材部分(例电池、轮胎、转向系统、悬挂系统)必须达到尚可使用。
5、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车况与《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甲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
八、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乙方使用车辆出现任何意外事故或损坏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报交通管理部门(因事故情况而定),甲方第一时间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2、事故中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损害加速折旧责任,租赁车辆维修超过 元,乙方需承担10%加速折旧费。
九、车辆失窃
1、乙方应妥善保管车辆。如车辆被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乙方承担由车辆失窃造成的全部责任,并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车辆的购置价折旧后的车款。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原因但已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30%赔偿乙方,提前6小时但不足12小时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50%赔偿乙方,少于6小时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100%赔偿乙方;乙方原因但已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30%赔偿甲方,提前6小时但不足12小时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50%赔偿甲方,少于6小时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100%赔偿甲方。
十一、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特约条款
租赁期间,乙方在使用租赁车辆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其他任何需要维修情况的,需立即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对故障作出评估后才准予进行维修。情况紧急需立即维修的,乙方必须保存资料和情况佐证,或经双方同意,安排回到甲方处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将不为此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租车合约期满时,应于约定的还车地点进行车辆检测归还;乙方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2天内提出续租申请,我司有权根据车辆预订状况或其他原因拒绝客户的续租要求;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我司有权不接受客户提前还车。
本合同及附件车辆交接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即时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 职务: 保证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___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___%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___%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___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___%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___%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___%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广西柳州市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x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xx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法定代表: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日期: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出租车租赁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的出租车豫 租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二、在乙方经营合同期限内,甲方卖车时随时收回车辆,终止合同,除甲方卖车时收回车辆外,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违约方要支付对方 元。
三、乙方向甲方交租车押金 元(大写 )
四、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租赁金 元(大写 ),每月号前一次性交清,租赁金随市场价涨落,乙方如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五、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时,一切完好无损,车上所带配件是新车出厂时所带配件一样不少,另外有一满箱油,行驶证、营运证、车辆等级评定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用证、计价器周检证、天然气钢瓶使用证。
六、甲方在收回车辆或乙方在退交车辆时,也必须和甲方
交乙方时一样,若是车辆和机器损坏、配件缺少、汽油不满箱等,甲方可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若押金不够,一切还乙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租赁期间,出现的各种违法和交通事故:酒后开车、肇事逃逸、超速行车或不经甲方同意,私自雇其他人开车肇事和利用车辆进行违法行为等保险公司不赔偿的事故,一律由乙方个人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如乙方出事连带到甲方,甲方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九、乙方驾驶中所违规行为,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十、乙方租赁期内,乙方及乙方雇用的其他人发生意外事故及伤害,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甲方第二年的保险费上涨。上涨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租赁期间,国家和公司所给的一切优惠和奖励油补等全部由甲方所得。
十三、乙方在租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出租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一切要按公司要求去做。否则,所出现的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乙方租用期间每月要按规定时间到甲方公司参加例会,如不参加例会,罚款由乙方承担。
十五、本车每10000公里以内换一次机油,包括空气滤芯、机油滤芯、汽油滤芯,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机油时要通知甲方在场)。
十六、私自更换汽车原厂配件给其他车辆,乙方应按原厂配件价格双倍赔偿外,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从押金扣20%的处罚金。
十七、押金在租车协议期满后,乙方退交车辆15天以后退还,如有违章,车辆损坏,交通事故所有费用,都由押金内扣除,若押金不够赔偿,一切还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八、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__、发动机号为__、底盘号为__)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__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承租方:__法定代表: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只限海南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吨位: 车牌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号: 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 方向情况: 灯光情况: 车辆成新度: 车辆外观: 随车工具: 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 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计 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 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 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六、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为配合祁临高速公路临汾市北环段第一合同段的施工,甲方租赁乙方15T自卸汽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限:
20_年 10 月 5 日至20_年 12 月 5 日,租期 2个月,如遇不可抗力(含业主指令)的原因或及其他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合同终止双方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末次盘点。合同期满甲方视施工现场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租赁合同。
机械租赁费单价表:
二、付款方式:
1、机械租赁费按业主每月对甲方的计量支付分阶段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待业主对甲方当期计量支付证书签认,并在计量款划拨到账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的'验工计价工作,支付乙方80%的机械租赁费。剩余的2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机械撤场后,甲方在30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
2、机械租赁费以甲方现场施工员签认的运距、运量为基础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乙方在机械租赁费计价批复后,待甲方有关部门审核、领导签批后,作为甲方拨付的依据。
三、双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进场自卸汽车手续齐备,车辆操作司机证照齐全,乙方的汽车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调遣,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2、租赁期间要严格按照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违章操作所引发的人身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要付全部责任。
3、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租金,施工期间甲方仅向乙方供应汽车燃油,并在对乙方验工支付时按市场价格全额扣回。
4、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要求,及时组织满足施工作业所需的自卸汽车,按甲方安排作业地点拉运土方。
5、乙方必须保持施工作业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的稳定,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机械及操作人员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司机及机械不得私自离开工地,否则甲方有权以违约金的形式扣除剩余的租金。
6、甲方统一安排、管理乙方司机食宿,食宿费用在对乙方验工支付时扣回。
7、乙方人员及设备的由乙方自行办理。
8、甲方不承担乙方机械进出场的调遣费用。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完账清后废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_______年12月20日至20_________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_______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_____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_________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_____》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线路为: ,预计 公里。
2、 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用车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小时。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合地点: 。
3、 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车型为: ,车牌号: 共有正座 个,边座 个。车内空调: 甲方所派司机的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车辆保险单号码:
第二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车车款总额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油费承担对象:甲方乙方过路费承担对象:甲方乙方停车费承担对象:甲方
2、 付款方式:乙方应预付甲方 元,余款 元,余款应在乙方本协议车辆启用时结清。
3、租赁车辆每一天(24小时)限行驶260公里,超公里按 元/ 公里收取超程费;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含中途等待、用餐时间)8小时,超时按 元 /小时收取加时费。
4、驾驶员餐费及住宿:主城(含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以内甲方自理,主城乙以外由方负责驾驶员食宿。
第三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因故停止用车,必须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方;乙方赔偿甲方车款总额的30%。
2、甲方必须保证所用车辆状况良好,证照齐全;必须保证车辆保险手续齐全(具有足额的座位险、第三者险)。当行进途中甲方车辆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正常运行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解决。如在2小时内不能修好车辆,乙方有权更换车辆。
3、甲方司机必须遵纪守法和高度重视安全,做好各方面保障。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故障驾车和超员行车,以确保行车和座乘者人身安全。
4、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应保证所派司机服从和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安排,确保按照乙方要求履行协议。当发生争议或特殊情况时,司机必须保证行程结束,事后区分责任。如与安全行车无关,司机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由甲方给予赔偿。
5、甲乙双方约定的价格、车型、车座确定后,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车辆,甲方向乙方提供20%的违约金。
6、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7、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有违反协议的,要承担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租用乙方的机械车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内容
甲方根据xx项目开展需要,租赁乙方机械车辆(型号,车牌号)用于上述项目工作。
第二条:租用期限
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乙方设备从停放地出发,设备计时台班从设备进场施工开始计租,至项目完成结束。
第三条: 租赁费用清单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台班租赁形式将机械车辆租给甲方(每台班按8小时计)。本次租用时间为13个台班,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租赁费按 (¥ ) (含税) 包干结算。
2、机械车辆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车辆随车人员(含驾驶员)劳务费、住宿费、车辆燃油费、过路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等项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在项目实施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结算全部费用,乙方开具发票。
第四条:车辆使用和维护
1、乙方须需配备合格的司机和操作员并持有效证件,以保证甲方项目实施需要。
2、车辆在租赁期间,乙方随车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司机及操作员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车辆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3、乙方负责桥检车的保养、维修,确保乙方项目的正常实施;
4、甲方提供机械车辆作业场地,并做好桥面各项安全设施保障工作;确保作业场地安全。
5、乙方的机械车辆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车辆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项目的正常实施;
6、乙方的车辆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8、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随时随地要求停止作业:
(1)甲方要求从事其它有损设备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2)甲方要求从事与桥梁检测工作业务无关的一切活动;
凡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作相应金额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全部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桥检车退场结算全部款项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为其服务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需用车辆租给乙方使用,并配备司机。
二、乙方租用的车辆限于用于接送客户用途。乙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等由甲方负责。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租用时间不定,租金按次(包括往返程)计费;
四、结算方式:经乙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车辆使用,确定租金费用后,由甲、乙方每周对单后双方签字确认,每周二双方签证确认,租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收到等额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款给甲方,最迟每月五日前结清(反之)甲方有权停车。
五、行车路线: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规定的路线行驶,如果甲方没有按照乙方所规定的路线行驶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甲方当次车费。
甲方指定银行账号:
户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帐号:_______甲方对接人:_______
六、租车费用
1、深圳—大亚湾长途用车(往返)(单位:元)
以上报价含税、油费、路桥费、司机工资及加班费、车辆维修费及保险费等,除按上述标准支付外,乙方无需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短途价格(往返)如项目需要周边接送客户,淡水50/车次;大亚湾30/车次;霞涌50车次;
3、深圳接客车辆若放空每辆车按放空费用80元给予甲方。
4、巡铺价格深圳各区巡铺宣讲项目统一(5座车型)每台车650元/天、(7—11座商务)每台车680元/天;
备注:5座车型包括(丰田花冠、马自达六、北京现代);商务车车型包括(瑞丰、风行、别克、蒙派克)
七、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持有合法车辆出租资格及手续,甲方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服务车辆,持有合法有效的行车必备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甲方自行配备车辆司机,司机工资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自行配备的司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驾驶证、甲方保证服务的车辆状况良好,车内整洁卫生。
2、甲方司机必须准时到达乙方指定地点接载乙方客户,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则甲方应承担每车次50%的违约金,迟到超过50分钟以上,则甲方应承担每车次70%的违约金,甲方司机应精通业务,服务态度良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客户合理要求。若甲方收到客户投诉,经过核实确实是甲方或甲方司机的责任,则甲方承担应支付乙方1000元/次的违约赔偿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司机。
3、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行驶,乙方无指定的,必须按常规就近高速路线行驶。
4、甲方应保证能够提供足够的车辆供应乙方使用,如果不能及时提供,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休日、节假日、须提前3小时告知甲方)。按实际需求车辆及相应天数计罚,每天每车违约金标准100元∕次。上述违约金,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支付租金时扣除(若因交通堵塞等除外)。
5、甲方承担服务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交警查处、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车上人员伤害的风险。如发生交通违章、乘客交通事故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切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以上责任与乙方无关。
6、甲方负责车辆保服务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服务车辆救援。如发生中途抛锚、故障,应及时妥善抢修或换车,以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逾期该次行程1小时上、2小时内,应免收该趟车费的'50%作为对乙方的赔偿,逾期2小时以上应免收该趟车费的100%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7、甲方对乙方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同时,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客户转介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不予支付本次车费,甲方须支付乙方10000元/每次的违约罚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约。
8、甲方应优先发放司机工资并处理好与甲方司机的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履行,不得给乙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调车安排后,甲方应及时安排好车辆,并把安排的车辆信息反馈给乙方车辆对接人,反馈信息包括(当次车型、司机电话、当次车牌)。
八、乙方权利义务
1、在服务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服务车辆的调度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服务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车费,合理使用服务车辆。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服务车辆。
5、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不影响甲方车辆正常行驶前提下,在甲方车辆外部做必要的项目车身广告须经工商及交通部门批准方可使用。甲方同意将车辆车身内外可能产生的商品信息及广告发布权归属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
6、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7、乙方应提前1—3小时预约车辆,以短信形式提供发车时间、发车地点、到达地点、用车数量、行驶路线、乘坐的人数。如不按此规定执行,所产生的不能及时派车及时间延误、车辆放空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接到乙方预约后,须按时按要求提供车辆使用服务。
8、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终止合同,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乙方在七天内结清甲方所有租车费用。
九、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
十、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堵车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二、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四、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签定地点为_______市_______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________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旅行社):________
乙方(旅游汽车公司):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10)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对酒店地上、地下停车位有权进行出租,并收取租金,乙方需要承租车位,停放车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句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______单元______号住户,现租用甲方(地上/地下)1个停车位,此车位所登记的车辆为__________(品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酒店有重大接待需使用车位时,该车辆则不能停放在酒店内,需自行解决停车事宜。
第二条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申请办理停车证,必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证明(80%以上险)及甲方认为应出示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 乙方租用车位的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车位租金为_________元/辆/月。
第四条 乙方须于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交付半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车位。
第六条 甲方负责停车场的服务工作,保证停车位、停车场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对停车场进行管理,制定相关停车规定,乙方应遵照执行,以保证停车正常运行。
第七条停车场只向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无需为停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甲乙双方只构成车位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须锁好车门、窗,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如车内物品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以确保不妨碍其它业主正常停车。
第九条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车位租金,如逾期未交付,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禁止车辆进入停车场;
2、 追收所欠租金,每逾期一日加收1%的滞纳金;
3、 逾期五日仍未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出租该车位,并无需通知乙方。
第十条 《停车场管理规定》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 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 入场车辆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散装水泥运输车辆作用,确保分厂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散装水泥运输车辆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现有CYC5240GSN型散装水泥运输车由乙方负责租赁经营,乙方一次性予交甲方车辆押金2.5万元;车辆租赁金2.5万元。
二、乙方在确保甲方所需粉煤灰购进、散装水泥销售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车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无事故,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使用甲方户头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乙方不得借用甲方名义办理与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租赁期满合同终结时,乙方必须确保甲方车辆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并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六、租赁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元,(大写:)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130000元。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旅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之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车辆,必须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车计划。
二、甲方用车必须通知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工作对接人员分别是
机场接送用车:
手机号:
固定电话:
传真:
散客团队用车:
手机号:
固定电话:
传真:
由乙方安排车辆和驾驶员接送机、接送站,若私下联系驾驶员用车接送机、接送站,所出现的任何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为甲方接送机、接送站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干净卫生。
四、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购买保险,否则发后安全事故后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
六、乙方驾驶员在接送机、接送站过程中应做到安全行车、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车、不分心驾车,确保游客的安全。如违反安全驾车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七、乙方只提供甲方所需的接送机、接送站服务(注:机场——酒店、酒店——机场、机场——景区、景区——机场、机场——阳朔、阳朔——机场)。
八、乙方驾驶员在接送机、接送站过程中必须做到车况洁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讲究职业道德、为游客提供最佳服务。如因乙方服务质量造成游客投诉,甲方有权视厉果轻重扣减乙方的车费。
九、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的司乘人员要首先保证游客的人生及财产安全,协助有关部门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十、甲方未经协商不得要求乙方(或司机)改变合同约定的.车辆、用车时间、行车路线及提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车要求。
十一、司机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机接站,送机送站时必须提前2小时到达约定地点接到游客,并送至机场、车站。若因迟到延误接送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车队承担。(如甲方或游客没有遵守约定时间,产生误机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冬夏季,司机必须在客人上车前十分钟打开空调,保持车内清洁卫生,若因空调、车况、司机态度、景点路线不熟等因素造成的投诉由司机利乙方车队承担。
十三、如遇爆胎、车辆故障等不能正常运行,乙方车队必须及时换车,否则引起的后果由车队负责。
十四、确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形式甩客,拒绝游客上车,不得刁难、干扰导游的正常工作,否则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五、乙方司机开车时严禁打电话(特珠情况需打电话必须配耳机、同时需要做到长话短说,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声音不可过大)。
十六、乙方司机对客人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对客人要热情,当客人上车时应和导游一样站在车门口,微笑迎客。
十七、乙方司机任何埋怨团队客人的话不能在车上讲或在客人面前讲。应避开客人私讲。如果司机迟到,包括套车迟到,需亲自向全体客人表达歉意,以示礼貌。
十八、甲乙双方商定车费结算时间为次月25日前结清,例如1月的车费需在2月25日前结清。(如甲方没有遵守结账日期乙方可取消对甲方的任何优惠政策。)
其他约定:
十九、双方在接行中如发生争议及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关法律部门处理。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年11月 日至_年11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延长执行期。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鉴于
乙方是一家国内专业的综合汽车租赁服务提供商,甲方因需要向乙方长期租赁机动车辆(下称“租赁车辆”),双方现就汽车租赁事宜,自愿、平等进行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签订本合同。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保证其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工作人员至乙方处提取租赁车辆时,需向乙方提交加盖甲方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以及提车授权证明(见“附件C”;若甲方未按约定出具相应证明但依约履行付款义务的,则视为乙方已按约定将车辆交付甲方)。
1.2 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提供租赁车辆,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信息,在租赁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租赁车辆交付甲方使用后,非因车辆质量问题甲方不得要求更换车辆,但有权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提供替代车辆。
1.3 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车辆时,以及租赁期满甲方向乙方交还车辆时,双方均应签署《车辆交接单》(见“附件D”),车载装备、车况的确认以《车辆交接单》为准。若甲方未按约定签署交接单的,则视为甲方已认可车载装备及车况。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提车的,则视为乙方已如期交车,租金自双方约定交车之日起计算。
1.4 甲方须指派有合法驾驶资质人员驾驶车辆,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甲方应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在签订合同时作为附件提交。
1.5 甲方应要求其驾驶员按交通法规、车辆操作规程操作驾驶租赁车辆。如果租赁期间其驾驶员造成违章情况,甲方应及时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1.6 甲方应按照车辆行驶证载明用途、车辆性能、机动车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装潢、改装租赁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进行体育、军事或竞赛,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或腐蚀物品,或以可能对租赁车辆造成损害的其他方式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违法行为。
1.7 除非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或实施任何其他超越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法律权利的行为。
1.8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车辆保养或年检要求,在乙方指定的保养或年检的时间及地点向乙方交还租赁车辆,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如乙方当天不能归还租赁车辆,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替代车辆直至归还租赁车辆。
1.9 甲方若需在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保险基础上增保任何其他险种或提高任何保险责任限额,可以要求乙方代办增保或保险责任限额变更手续,相应保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1.10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按合同的约定所提供的替代车辆,所配备的保险均为车辆损失险、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限额20万元)。
1.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地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
1.12车辆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如有)和各种证件交还乙方。如双方交接车辆时发现车辆或车载设备损坏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甲方应承担维修责任;如车牌或随车证件遗失的,甲方应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上述情形下,租期相应延长直至甲方将合理使用后的车辆完好返还并将齐全的证件交还乙方之日终止。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保证其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具有车辆租赁的经营范围和合法资质。
2.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设施、性能完好的租赁车辆,并应提供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定期对车辆进行正常维修保养,以保证甲方行车安全。
2.3 乙方有权定期检查车辆使用状况,并在本合同第5.1条和第6.1条约定情形下收回租赁车辆。
2.4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现行法律规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以下险种:车辆损失险、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0万元)、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2.5 车辆租赁期间,如车辆本身原因引起的故障而影响甲方使用租赁车辆超过1日的,乙方应免费提供替代车辆,保证甲方正常运转;除此之外,若甲方需要替代车,双方应另行协商替代车的车型、租期和价格等。
2.6 租赁期间如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情况,甲方应根据违章发生地的规定及时处理完毕,最晚不得迟于租赁车辆办理年检的月份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以先到日期为准)。若因为甲方不及时处理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罚款,被交警扣留所造成的乙方营运损失,扣留期间的停车费等相关费用,车辆无法年检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情形下,甲方需确保租赁车辆返还乙方时已将所有交通违章罚单和电子警察罚单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租期相应顺延,直至所有罚单处理完毕且车辆完好返还乙方。如甲方隐瞒违章未处理完毕的情况将车辆返还乙方,乙方有权在获知违章情况后要求甲方及时处理,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其所使用车辆的GPS数据。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事故理赔及盗抢条款
3.1 事故理赔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甲方应立即报警进行责任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拨打乙方的紧急救援热线并遵照乙方指示行事。
3.1.1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甲方应遵照乙方指示,配合保险公司处理有关定损、理赔等事宜,为保证维修质量,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及定损事宜。
3.1.2甲方应自行垫付拖车施救费、维修费、医药费、交通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并应在定损和维修完毕之后及时将全部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费用单据等)递交给乙方。
3.1.3乙方收到3.1.2所述材料后将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根据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需有符合要求的发票等证明文件)与甲方进行结算。
3.1.4如事故由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质量问题引起,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事故非因租赁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以外的损失。
3.1.5若因甲方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处理或提交完整的相关文件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不足额理赔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1.6如车辆定损总额等于或超过3万元的(含车辆报废),除上述约定外,甲方应另外按定损总额的15%向乙方赔偿车辆贬值损失。
3.1.7如本合同到期后,租赁车辆仍在维修中的,则租期相应延长直至甲方将合理使用后的车辆完好返还并将齐全的证件交还乙方之日终止。
3.1.8如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报废的,甲方应向乙方正常支付租金直至乙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
3.1.9每个保险年度内,如租赁车辆发生保险理赔,则下一年度乙方投保车险时同等保险费的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应的保单为准。合同期限的最后1年内如发生保险理赔(不论理赔金额大小),甲方同意选择:□最后一次租赁费用结算时支付相当于该租赁车辆当年所投保车险费用的50%的费用,或■租赁期满后乙方无需返还押金,直至甲方按保单足额支付下一年度车险上涨的费用后按合同约定予以返还。
3.2盗抢
租赁车辆被盗抢时,甲方应在发现后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2.1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报案、通知乙方或未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不足额理赔的,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拒赔或不足额赔付部分的损失。
3.2.2在甲方承租车辆期间,如车辆被盗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正常租金直至向乙方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立案证明之日。
3.2.3如甲方涉嫌参与盗抢或报假案等违法活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租赁车辆,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全部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并按本合同第5.1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2.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盗抢,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4.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等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4.2由于政府部门原因,或车辆减产或停产,或车辆供应商延迟交付等,致使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车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提供给甲方类似车型的替代车辆。
4.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双方应立即进行友好协商决定如何继续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5. 违约责任
5.1如果甲方发生6.1条所述情形,或乙方发生6.2条所述情形,则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车辆租赁费用〓20%的违约金。
5.2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政府调用或不可抗力事项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无权中途自行变更或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车辆租赁费用〓20%的违约金。
5.3甲方逾期支付租金、费用及押金的,应每日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3‰计付滞纳金直至应付而未付费用实际付清之日为止。
5.4如本合同中止,解除或终止,甲方应于2日内归还租赁车辆,否则将按日承担日租金(计算公式:月基本租金/30)的200%的罚金,直至将车辆归还乙方为止。
5.5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守约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赔偿金额等。
6. 合同的解除、终止与续签
6.1双方同意在以下情形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立即收回租赁车辆(时间及地点不受限制),并有权在甲方支付的押金中直接扣除5.1条约定的违约金:
6.1.1甲方在订立合同或合同履行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照,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的;
6.1.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1.3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乙方车辆毁损、被行政处罚等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或致使乙方遭受其他严重经济损失的;
6.1.4甲方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甲方存在上述意图的;
6.1.5甲方利用或有意图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确有证据证明甲方从事其他超越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权利的活动的。
6.2经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租赁车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乙方拒绝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5.1条约定的违约
金。
7. 联系方式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甲 方: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乙 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邮编:
开 户 行:
账 号:
8. 合同的解释、变更及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以及所有附件、附表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并替代先前双方就本合同事项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承诺、陈述、谅解和谈判。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任何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该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该方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权益的放弃。
8.3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 其他
9.1鉴于双方的友好合作,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员工注册成为乙方个人会员使用乙方个人自驾服务时,将享受乙方白金卡会员待遇。具体自驾服务使用规范,可另行协商解决。
9.2甲方知悉且同意,乙方与其关联公司可共同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乙方或其关联公司中任意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应由乙方履行之义务的,应视为乙方完全履约。乙方关联公司的履约行为由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10. 合同生效及效力
10.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期限自标的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自动续展,每次续展期限为一年,除非任何一方在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不再续展,或者本合同依据法律或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的。
10.2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0.3本合同的所有补充条款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签署:
甲方:
(盖章)
日期:
乙方:
(盖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租赁时间:起租______月______日还______月______日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费用。
5、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车没有上牌,甲方提供电车发票已证明电车的正规来源,租借结束时退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__________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__________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__________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9)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汽车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生产的需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租赁使用车型 、行驶证号 、道路运输许可证号 。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1、 价格:租赁期内按每月价,超过半个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价,超过租赁期的,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租金。
2、 付款方式:甲方提供税票、集体帐户,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5.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6.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7.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8.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9.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5.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7.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8.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9.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10.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11.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12.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3.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四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五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手机号:
承租方(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手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章,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约定车辆:甲方自愿将自己挂靠于
的贵C号混凝土搅拌车(发动机号:;车架号: )出租给乙方运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租赁期限为 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 元/月,每月日之前一次性现金支付次月租金;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为出租车辆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 万元,车上人员险保额 万元/人,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
3、 在出租期限内,本协议租赁车辆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责任事故风险,乙方作为车辆实际控制人,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因车辆发生事故的损失赔偿,由保险公司依法按照甲方按前款标准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赔款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4、 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聘用和选派,甲方与乙方选派的司机之间不存在隶属、雇佣或劳动合约关系;乙方聘用的司机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资质,服从挂靠公司安全管理,不得有违法违章驾驶行为;
5、 车辆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支付维修保养费用(包括审验车辆时的调修费);乙方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及安全的保管、使用、驾驶租赁车辆。
6、乙方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前的状态,外观、随车工具等应完好有效。
7、 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具有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五、特别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或不履行本协议;如发生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用于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 万元的,超出部分也由违约方赔偿;
2、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给相对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租赁车辆停运期间经营损失(按本协议租赁金额折算)。
3、甲方交付车辆前,应按乙方指定意见在修理场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归还车辆前,应按甲方方指定意见在修理场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车辆安全机件性能良好交接。
4、出租期间,本协议中双方已经从租金折算约定中,充分考虑到本协议租赁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因其它非甲方责任时,车辆停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补偿,故产生上述原因的停运时,甲方将继续收取租金;
六、租赁期满: 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七、协议解除: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均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因违约产生纠纷须经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
九、协议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认真商议,充分了解后订立,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手印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