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产权写字楼租赁合同(精选26篇)
出租方或出租单位(甲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承租方或承租单位(乙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大街1号花果园项目 区 栋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买卖合同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共有人姓名: 。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对该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及押金
第一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二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三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四年起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
支付方式:按□/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汇款/□转账支票),签约当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次房租、房屋租金从房屋实际交付时起算,乙方需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次□/季/□半年/□年的房租。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行该合同的保证金(相当于 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保证金不能充抵房租,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房屋租赁保证金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
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转租
乙方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转租人的租赁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合 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2、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4、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5、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第七条
乙方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在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整合改造。但不得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也不得侵害任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装修残值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乙方拆除装修,将房屋恢复原状后交还甲方。
乙方不拆除装修,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拆除装修,甲方补偿乙方装修残值款后,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
乙方违反甲方意愿或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装修的,除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可以不退乙方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样,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所指“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业主规约》、《装修管理手册》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
租赁期内,乙方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聚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的“”层 号房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写字楼地址及状况:
1、租赁地址:层号房,房中建筑面积㎡。(具体见附图)
2、该租赁写字楼为毛坯房,乙方使用该租赁写字楼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其中免租期为自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间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写字楼租金: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币 元/㎡,以后每年租金按前一年每平方的基数每年递增1元/㎡。(第一年租金元)
3、付款方式:租金按 现金支付,于每期末前10日内缴纳下期租金,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据。
4、押金:乙方须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押金,本租赁合同终止后三日内经验收乙方没有损坏租赁写字楼的,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由乙方支付,日常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但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5天;
(4)连续两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 偿;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等费用;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写字楼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除在本合同二(6)条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乙方提前提出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交押金将自动转成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5、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如租赁期满后,甲方房屋不再做出租用途,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6、乙方使用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装修租赁写字楼的装修方案须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8、乙方不得违反“东方国际商务港”《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物业管理制度》,若乙方违反的甲方或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赔偿甲方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乙方所租赁写字楼入住时水表为 吨(入住后使用公摊水费),电表为 号电表底数 度。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附图一张(每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出租方: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 房
地产(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事宜,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并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租赁物之概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物业位于 ,
用途为 性质,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作写字楼办公室之用,共计 平方米。租赁物业现状及其他情况: 按现有状况出租(场所内物品清单见附件) 。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须在20xx年 月 日前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 租金及租金的缴付
1、年月年月 元/月(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
2、每月缴付租金一次,乙方应于每月的1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清当期租金,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3、为保证乙方合理履行本租赁合约,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缴交人民币 元(相当于首月租金的两倍作为租赁保证金 元及第一个月的租金 ),且该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或双方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对租赁物及公用配套设施检查无损并在乙方未拖欠租金且结清所有费用后15天内,甲方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缴款。若甲方账户有更改应该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否则因甲方账户取消、错误、更改等原因而导致乙方逾期缴纳租金,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租赁物修缮事宜
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经投资对租赁物进行装修,租赁物内现有设施按合同附件清单为准。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卸乱建。如乙方需要对租赁物室内进行装修及其他加(扩)建工程,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所进行的施工不损坏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可予允许,装修费用及其他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须承担租赁物的管理和日常保养、检修的责任,如因乙方使用租赁物不当或人为疏忽管理造成租赁物及附属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如属建筑物本身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必须及时修理,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甲方不收取该期间的租金。
3、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租赁物或双方依约提前解除合约时,乙方将租赁物及附属配套设施交还甲方,对室内固定不移动设施(水电、消防、通讯等)乙方不得拆除。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当天将室内移动物品清理完毕,逾期不再清理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五、租赁期间有关费用的承担
1、租赁期间,该租赁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政府部门收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租赁税由 方承担。
六、本合同续期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该租赁物的,按甲方的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租赁优先权。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未另行签订续期合同但乙方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的,乙方仍应按时缴付租金,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尽义务之条款继续有效。
七、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变更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予变更;双方确须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2、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且必须履行以下义务:按时将租赁物交回给甲方使用,清偿的租金及其他本合同中约定的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3、甲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必须履行以下义务: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在甲方退还保证金五天内将租赁物交回给甲方使用。
4、如乙方在租赁物内发生的财物被盗、人身伤害或其他意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变更、解除或租赁物毁损及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期间,因政府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需要征用租赁物的,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甲方应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无条件收回上述租赁物,甲方所收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租赁用途,或擅自改变、损坏房屋结构的(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除外);
(2)乙方或乙方转租的第三人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应缴费用(水电费、租赁税等)达15天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无条件收回上述租赁物,甲方所收乙方保证金予以退还,甲方还需另外向乙方赔偿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甲方的租赁物出现使用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超过1天的;
(2)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物被查封、关停使用。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赁物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以下无正文)
合同编号:HDHG-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北京红都集团公司红都物业管理中心
承租人:
北京红都集团公司红都物业管理中心(下称“甲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8号;(下称“乙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在京注册办事处设在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二零 年 月 日立此合同, 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所租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鼓楼红都商务中心第 7 层的房屋(建筑面积467平方米),作为办公房(下称“所租房屋”)。所租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结 构:
楼层配套:有无电梯;
装修情况:
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付日期与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起租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本时间段内租金。
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 年 月 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调整时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2 乙方应于每(季/月/年)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滞纳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 方式支付房租。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日常使用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及装修要求
5.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5.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5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6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房屋返还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 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若双方另有约定的,遵循约定。
6.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如不按时搬离将视为遗弃,甲方有权对该物品进行处理。由乙方增加的装修,乙方可以拆除,但如拆除则会造成室内装修破坏(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的,乙方不得拆除。双方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第七条 续租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续租,条件由双方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洽商另定,续租后所租房间的房租金额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所存在缺陷较大,足以影响乙方使用或具有影响可能性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违约金,乙方自订约之日至解除之日所花费费用,由甲方补偿。
8.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或有其他权利瑕疵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4 租赁期间,甲方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8.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8.6 租赁期间,乙方无合法理由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 其他
9.1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所租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抵押,甲方如需转租他人或抵押该房屋,应当提前 月书面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元。
9.2 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9.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____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9.4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9.5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9.6 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7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8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9.9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人:北京红都集团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红都物业管理中心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零 年 月 日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范围
第一条:租赁单元
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于 (以下简称大厦) 层 号 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办公用。
第二条:租赁面积
该单元的租用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期内,双方同意不对该单元的面积及租金作调整。
该单元的平面图(附件一)只作方便鉴别之用。
第三条:交付使用状况
1、甲方将为乙方承租的该单元提供与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门、冷暖空调设备、消防设施、吊顶材料(矿棉板、龙骨、无光源的灯盘)及网络地板(及/或地毯)。乙方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查看过该单元,对该单元及其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2、乙方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他公用设施。
第二章租期
第四条:租赁期
合同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
第五条: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乙方适用以下第 项)
1、装修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仅限于乙方用作装修;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免租期共 个月,在租期内,乙方享受每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
第一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年的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交接手续及时间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下称“交付日”)前将该单元交付乙方;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单元且经双方签署交付凭证,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单元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该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装修期)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2、乙方应于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办公室办理该单元的交接手续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若乙方未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办理该单元的交付手续,则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实际办理交付手续之日止之天数将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中扣减,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条:租金
该单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八条:租金支付日期及延迟利息
在整个租赁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 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首期租金的支付
乙方承租该单元第一个月的租金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支付。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方式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停车场费等(请详见物业公司制定并不时根据国家及北京有关部门的规定而修改的各项收费标准);并保证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 手册。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1、物业公司现行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乙方每月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2、物业公司有权依据实际开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业管理费预算时确定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及其他收费标准,以保证大厦的管理素质;其评定的金额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唯该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一次调整的幅度须与大厦其他的租户所付的增减幅度相同,且物业公司应在调整前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费支付日期
在整个租赁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 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十三条:首期物业管理费支付
乙方承租该单元第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支付。
第十四条:其他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交纳承租该单元期间应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停车场费等(详见于 手册的规定),以及由于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 手册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所引起的有关费用、损失或赔偿;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付费通知后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2、物业公司应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该单元的独立记录表所示的记录向乙方发出收费通知。
第十五条:延迟利息
若乙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各项费用,在不影响物业公司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有权向乙方要求按照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期自各项费用应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前述的费用的本金、滞纳金和其他相关的费用为止。
第五章:保证金
第十六条: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时间
于签署本合同后,乙方须在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同时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合计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项下其必须遵守的一切条文规定;在整个租赁期内租赁保证金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无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的利息。
第十七条:保证金的退还
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其他权利的前提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须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且结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后的三十天内,把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八条:保证金的补足
如乙方未能交纳其承租该单元期间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要求补足保证金的通知后五日内补足相应数额;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按照本合同及 手册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保证金的没收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免责情况,乙方违约或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可按照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没收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仍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损失。
第六章:维修与修缮
第二十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维修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修复;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保证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对该单元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单元的影响。
3、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对该单元的维修责任只限于该单元的结构(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亦负责维修该大厦的公共区域。
4、乙方须允许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在提前通知乙方后,无论有否随同工匠或携带工具,在尽可能不影响乙方工作的所有合理的时间内进入该单元视察该单元的维修状态,盘点该单元内的附属物及进行必要的修缮及保养工程。
5、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单元,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单元;并且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单元而产生的损坏;但事后甲方及/或物业公司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第二十一条:乙方的维修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该单元及其内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处在与原状一致(除自然损耗外)的可租用及良好状态。
3、如甲方在该单元内装置了任何中央空调的设备或机器,乙方须小心及合理地使用或调节该等设备或机器。除因乙方不正当使用或疏忽使用造成的损害外,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负责对该等设备或机器提供定期的及按乙方合理要求的维修服务,费用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之内。
4、除因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责任造成外,若该单元的窗户或玻璃破损、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或偿还因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更换该单元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或者乙方自行负责修复至原状。
5、若乙方未能遵守本条规定的修缮或工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雇员、代理人有权进入该单元进行该等修缮或工程;乙方须承担所有因该等修缮或工程而引起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维修义务的约定
除根据本合同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外,乙方另需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负责维护,也可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二十三条:因修缮责任引致损失的赔偿责任
1、对由于下列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的事故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害,乙方须作出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1)该单元内的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或电线的故障或失修;
(2)该单元水管通道或厕所堵塞或损坏;
(3)火或烟雾在该单元内扩散;
(4)任何来源的水在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泻;
(5)乙方对该大厦任何公共区域造成破坏。
2、乙方于本款项下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前述情形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
第二十四条:通知义务的履行
乙方须在该单元遭受到损毁,或任何人士在该单元受伤,或该单元发生火警或意外,或该单元内的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线、装置、附属物或其他设施出现损坏、破裂或缺陷时,立即以口头及/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
第二十五条:甲方责任的豁免
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该单元外乙方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包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并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开支或费用。
第七章:装修与改建
第二十六条:装修与改建的申请
乙方若对该单元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该单元进行的内部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装、更换设备、装置),其设计与图纸必须取得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并征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因向政府部门的报批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特别约定
乙方进行上述装修、改建工程时,除必须预先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取得批准外,并需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建商进行相关的工程。乙方及其聘请的承建商必须遵守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制订的《 租户装修守则》及其他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制订的有关装修的规定和标准及其不时的修订。乙方明白并同意,在装修过程中,对于因乙方或其聘请之承建商的任何违反前述规定和标准及其修订的行为,乙方应当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八条:装修期间的保险
乙方应保证对该单元进行该等装修工程前自费为该单元就其各种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要求见附件二。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风险的承担
1、于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乙方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不时的要求修改其装修;若因此影响相邻单元的其他承租人,乙方应独自负责修复对相邻单元造成的任何损坏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相邻单元承租人的合理补偿;同时,甲方并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2、若于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单元相邻单元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须的协助及配合,以符合该整改要求;若届时乙方因此遭受非乙方自身引起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自行与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进行协商;乙方不得以尚未与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拒绝或延迟提供上述协助及配合,且乙方因此而遭受之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自行与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解决,甲方不必为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要求。
第三十条:乙方的保证
乙方保证该等装修工程不得影响该大厦内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八章:该单元返还时的状态:
第三十一条:返还时间及状态
1、乙方须在租赁期结束时或提前结束的当日内,把该单元连同其所有的附属物、装置、附加物,按本合同规定,与原状一致或者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及良好的使用状态下(现状)交还甲方(租赁期内该等设施的自然损耗除外);同时,须将通向该大厦各部分的钥匙(如有)交还甲方。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状态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对该单元作出合理的修缮;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开支及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把该等开支及费用视作债权,向乙方追讨。
第三十二条:延期返还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三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则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截止到返还时应付的租金等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单元而需承担的违约金、中介费等。
第三十三条:拆除、改建或增设的设备、设施在返还时的特别约定
对于甲方按照本合同提供的仅供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对上述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增设;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期满终止时,乙方要自费自行将拆除、改建或增设的部分的设备、设施恢复至本单元提供给乙方时的状况,甲方亦可以在双方预先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按照现状收回;若乙方未获甲方书面同意而拆除、改建或增设设备、设施,甲方有权将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亦可要求乙方限期将其恢复原状。
第九章:转租、分租的限制
第三十四条:转租、分租的限制
乙方不得分租或转租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或该单元之任何权益于任何其他第三人。经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的除外。
第十章:放弃权利
第三十五条:知情权及优先购买权的放弃
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出售该单元;甲方需抵押该单元时亦无须书面告知乙方,且在该单元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单元前无须征询乙方购买该单元的意见。乙方现明确地声明放弃任何法律赋予乙方的被通知权及购买该单元的优先权利。在租赁期内,该单元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方并应保证受让方确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第十一章:毁损
第三十六条:毁损责任的免除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该单元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受到破坏、损毁,致使其不适宜使用或占有,且该单元在该等破坏、损毁发生后的三个月内尚未得到重修或重建,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在前述情形下,甲方没有义务对该单元进行重修或重建。乙方可在该单元遭受该等破坏、损毁的次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对乙方已经支付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该将截止到不可抗力发生的次日起的剩余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返还乙方,并返还乙方的全部保证金。
2、在不影响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就由于上述条款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前的任何索赔或违反本合同项下之条款的权利继续有效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向乙方要求支付该单元遭受上述破坏或损毁前的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权利的前提下,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按照本条规定发予的书面通知后,本合同将于对方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
第十二章: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解除合同的免责情况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单元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单元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1)若甲方超过30天仍未向乙方交付该单元,乙方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交付的该单元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该单元存在危及乙方安全的隐患;乙方由于上述两个原因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若甲方在租赁期内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此前提下,甲方除返还乙方的保证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未能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甲方还需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单元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不影响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其他权利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下列任何事件之一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提前收回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并有权继续追讨截止到甲方收回该单元之日止乙方应付而未付的全部费用及/或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若乙方直至交付日起计的第30天仍未前往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实际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在应该支付租金、管理费、其他费用的日期后的15天内支付该租金、管理费、其他费用,无论甲方有否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催付;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该单元的用途,或有危及大厦的安全或违反大众的道德标准、损害大厦形象等其他行为,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不纠正的;
(4)乙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经甲方同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例外);
(5)任何人士向法庭申请对乙方进行清算且法庭受理该等申请;
(6)该单元内乙方的任何财物因法庭强制执行其判决而被查封;
(7)乙方中断、停止其业务达30天以上者;.
(8)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或修缮,或由于使用不当致使该单元严重损坏的;
(9)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单元主体结构损坏的;
(10)乙方擅自转租该单元、转让该单元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单元的;
(11)其他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及 手册中乙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的。
2、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此前提下,乙方除必须向甲方支付其实际使用该单元期间根据本合同应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项外,甲方还有权没收乙方的全部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还需向甲方再支付相当于该单元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章:保险
第四十条:约定保险
1、乙方应在租赁期间自费为该单元就其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要求如附件二。
2、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行为导致该大厦或其任何部分的火险或其他保险(包括第三者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作出,或容许他人作出任何行为致使该等保金增加。
3、倘该等保险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为而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讨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第十四章:责任的免除
第四十一条:甲方责任的免除
乙方在此声明,除非下列任何情形是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直接引起的,甲方在下列任何情形下不必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负责:
1、该大厦或该单元的任何部分因电梯、自动楼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或其他设备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或因电力、自来水、燃气、电话等供应的失效、故障、暂停,或因有水、烟、火或任何其他物质泄漏,或因老鼠、白蚁、蟑螂、其他害虫的滋生,或因遭受爆炸、盗窃、抢劫等导致的任何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破坏或任何形式上的营业、贸易或利润的损失及任何其他责任。
2、若在任何时间内非因甲方的过错,该单元的水(若有)、电、燃气(若有)供应或空气调节服务停止供应或该大厦的任何公共设施停止运作,甲方不必为此而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减免乙方任何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甲方向该大厦或该单元提供的保安、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将不构成甲方有义务负责该单元或其内之财物的保安、保管,除甲方的过错外,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应自行对该单元或其内之财物负责。
第十五章: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四十二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包括收回该单元的权利)。
2、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规定而须负之责任的权利。
3、甲方一次或数次原谅乙方违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约行为的依据;或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行使追究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约行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甲方作出或没有作出任何事项均不得构成甲方向乙方的违约行为放弃追究,除非甲方以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对乙方的追究。
4、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期满或提前结束前三个月内,在乙方无意续约或双方就续约条件没有最终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经提前通知乙方,可以在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单元的前提下,带领新租户进入该单元看房。
5、甲方保留对大厦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称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三个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不时更改该大厦的名字,而不须对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作出任何赔偿。
6、甲方保留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变更、修缮、及临时封闭该大厦公共区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置、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楼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结构的权利,同时亦保留更换该大厦公共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的权利。若甲方上述变更的行为严重负面影响乙方于本合同项下的权益、且实际致使乙方于本合同项下的利益无法实现,则上述变更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行。
7、甲方保留可不时制订,引进或修改、采用、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该大厦作为第一流写字楼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甲方的义务
1、于租赁期内,甲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就该单元租赁而须甲方支付的税项。
2、于租赁期内,甲方应保持该大厦的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包括屋顶、主要结构、墙壁、主水管通道、主电缆电线、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气调节等设备、设施)处于清洁、良好的使用状态。
3、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空气调节服务时间以外的时间(详见 手册)获得空气调节服务的合理通知及乙方保证缴付相应费用后,应向乙方提供该等空气调节服务。
第十六章: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的权利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及遵守及履行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享用该单元,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扰。
第四十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大厦一切规章管理制度;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作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2、于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变更其名称或委任授权人致使被授权人获得使用或占用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除外。
3、乙方应促使其继承人、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及顾客(以下统称‘该等人士”)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应由乙方遵守或履行的全部条款;因该等人士的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给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在该单元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乙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如有规定);乙方必须确保该等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等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并且,乙方必须确保在该单元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法律及规章,否则,乙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乙方应将其营业执照悬挂于该单元明显处。
5、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七章:对乙方违约行为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处罚
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行使其他权利(包括上述提前收回该单元并终止合同的权利)的前提下,在租赁期内: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或严重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经事先通知乙方后有权停止该单元的水、电及电话供应,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甲方经事先通知乙方后有权阻止乙方的员工及访客进入该单元,直到乙方前述的违约行为得到改正,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履行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届时将该单元内任何物品搬离该单元直至乙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征得甲方同意为止。
4、若本合同终止或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或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返还该单元,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权进入该单元并对该单元内的物品做如下处理后,将该单元重新租予其他租户:
(1)该单元内乙方遗留的不可移动的添附物或移动后价值受损的添附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可自行进行处置;
(2)对于该单元内乙方遗留的其它物品及货品,甲方可请律师见证并办理物品清单登记后,将该等物品及货品搬离该单元并按照合理的方式予以储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见证费、搬运费及仓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保留其于本合同项下没收保证金的权利的同时,可将前述费用作为乙方的债务向乙方追偿;
(3)如自该等物品及货品被律师见证并办理物品清单后的一个月内,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提取的要求或拒绝/未能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等物品及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处置该等物品及货品后保留其于本合同项下没收保证金的权利的同时,可将前述费用作为乙方的债务向乙方追偿;如甲方在处置该等物品及货品后获得的款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有余额,甲方可应乙方的要求返还乙方;但如乙方在遗留该等物品及货品后六个月内不向甲方主张上述权利,则乙方无权再向甲方要求返还余额。
第十八章:续租
第四十七条:优先续租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不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所承租的该单元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续租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上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形协商确定,并签订租赁合同。
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续租的通知
乙方欲行使优先续租权,需在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向甲方发出续约的通知,甲方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的优先权,甲方有权将该单元租予任何第三人。
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章:其他
第四十九条:税、费的负担
本合同有关的印花税、登记费由双方平均负担,其他有关费用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分摊或各自负担。若乙方要求公证本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条:通知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如一方以面交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收件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雇员、代理人签字接收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2、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
3、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4、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第五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予以了充分关注。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前述内容。
第五十二条:补充协议的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可将争议提交位于中国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五十四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一份送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承租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写字楼租赁合同模板写字楼就是专业商业办公用楼的别称,严格地讲,写字楼是不能用于住人的。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整理的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欢迎!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下称“大厦”)之租赁单元作为营业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单元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大厦写字楼的第 层 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承租租赁单元。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
第二条 租赁用途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
第四条 改造、装修及改造装修期
1.改造及装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单元或大厦其他单元的结构或设施进行改造及装修(以下称“改造及装修” ),应提前将改造及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在获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改造及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明确地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装修给大厦造成的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及威胁对甲方负有告知义务。
1.2 乙方有权使用自己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空调消防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1.3 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的费用 (包括甲方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装修而对大厦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负责腾空并将租赁单元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或在甲方完成恢复原状工作的情况下,对甲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
2.装修改造期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装修改造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占用租赁单元不计租金。但须支付租赁单元装修改造期的物业管理费、其它杂费和与装修有关的费用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租赁单元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京或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或改造及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不符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或因隐患可能给大厦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或未能将前述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装修期的延误,改造及装修期将不顺延。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元的正式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始装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赁单元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杂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其它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 租赁单元租金标准为每日历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内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计算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2 首期租金届满后,乙方应于每月的首内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金。
2.租金调整:本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租金调整。
3.保证金:
3.1 乙方应于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另向甲方缴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抵偿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保证金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
3.1款约定的数额。
3.3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应当在内将乙方已交付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4.公证费、印花税及登记费: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的与租赁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5.付款方式:
5.1 乙方应将有关租金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账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账户。
5.2 乙方应以人民币支付所有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杂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6.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6.1 大厦的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机构”)负责或自行负责。
6.2 租赁单元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日历月人民币______元,即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因运营成本变化而相应调整相关费用,该种价格上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当时的市场行情。
6.3 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机构所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在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支付______个月管理费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 元,及首期______个月管理费,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管理费的计算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4 首期管理费届满后,乙方应在支付当月租金的同时按时支付当月的管理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管理费。
6.5 乙方应在管理机构发出付款通知书的内按管理机构所定的收费标准和付费方法按时将每月的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交予管理机构。
6.6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而乙方不愿再续租,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应在内将管理费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租赁单元内的保安
1.对租赁单元内发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员故意或严重过失而发生的任何失窃及抢劫事件而给乙方或乙方的顾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赁单元内的人员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租赁单元内发生保安方面的问题后,在乙方通知管理机构时须即时做出反应,以尽量减少或避免对乙方的损害。
2.乙方为加强租赁单元内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为配合乙方加强针对租赁单元的保安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3.乙方应将其已知或应当知悉的可能导致客户人数大量超出平常人数的事件或其它异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时间内事先通知管理机构,以便管理机构维持正常办公秩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条款的约定,或因其它过失而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全额赔偿的责任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承租单元
2.1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租期
3.1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租金
4.1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计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押金
6.1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承租单元用途
7.1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装修或改建
8.1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维护与修理
9.1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损坏
10.1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法律费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写楼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150平方米
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空调三台、日光灯十盏、饮水机三台。
家具如下:办公桌十张、窗帘五套。
三.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四.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XX年。自XX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五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五.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写楼的使用用途。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前三年的租金为人民币5000元/月(大写:伍仟元整)。三年后,每年租金在年前的基础上递增10%。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租金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五日支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七.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3)物业管理费,租金税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抵押金人民币XX0元(大写:贰万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以后,甲方应于结清费用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八.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持该房屋符合约定用途。因房屋及所属设施瑕疵或损坏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维修。对其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负有赔偿责任(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4.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5.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6.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为经同意自行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7.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2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必须经过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签订的转租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转租、转借改房屋,订立的合同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20__年10月10日。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和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变更、解除和终止。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和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和使用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5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一.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乙方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15日内向甲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十二.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双倍押金,并对超出双倍抵押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5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还双倍押金,并对超出双倍抵押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所缴纳的抵押金贵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1.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缴纳的抵押金贵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1.5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1.5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四.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鄞州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术语:
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房屋权属瑕疵:房屋的权属不明、存在争议。
甲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50平方米3、室内现有设施:电器如下:空调三台、日光灯十盏、饮水机三台。
家具如下:办公桌十张、窗帘五套。
三、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文件。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
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四、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
自年0月0日起至年0月0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五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五、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写字楼的使用用途。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前三年的租金为人民币5000元月(大写:伍仟元整)。
三年后,每年租金在年前的基础上递增0%。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第一期租金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五日支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七、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3)物业管理费,租金税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抵押金人民币0元(大写:
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以后,甲方应于结清费用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八、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持该房屋符合约定用途。
因房屋及所属设施瑕疵或损坏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维修。
对其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负有赔偿责任(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4、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5、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6、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为经同意自行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7、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2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未经甲方同意签订的转租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转租、转借改房屋,订立的合同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年0月0日。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和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变更、解除和终止。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和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和使用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5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一、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乙方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日内向甲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十二、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双倍押金,并对超出双倍抵押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滞纳金。
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还双倍押金,并对超出双倍抵押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所缴纳的抵押金贵甲方所有。
若抵押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缴纳的抵押金贵甲方所有。
若抵押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5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
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滞纳金。
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四、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鄞州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签约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签约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守。
第一条甲方房屋说明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六安市新加坡御苑 栋 单元 号,证件齐全。
2、出租房屋面积共100.2平方米,三室两厅一厨一卫,中等以上装修。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乙方要约
1、乙方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情况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2、乙方要遵守新加坡御苑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在休息期间大声喧哗,严重扰乱邻居;不得随意带无关人员进入小区;不得做违法违规的事情等。
3、乙方对甲方住房及内部设施、物品要自觉爱护,妥善使用,保持墙面、地板和物品等清洁。如所属甲方的各类物品发生损坏或污染,由乙方按价同质赔偿或清洁。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和物品摆设等。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6、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不得造成下水道、厕所堵塞,同时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水安全。
第三条租赁要约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乙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行为。
3、甲方不再出租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退租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租金: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6、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押一付三的方式”向甲方付给房租,逾期2周不续交的话,甲方将视乙方为退租或违约。
7、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网络费、电视费等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8、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相关事项。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及其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超过1周。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状态交还甲方。若有损伤或破坏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乙方有责任同质等价赔偿。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之前务必通过地产产权证明等形式了解清楚甲方是否对该写字楼有实体处置权(涉及其他共有人的意思表示问题)、是否属于违反盖建房屋,若出租人对该写字楼无实体处置权或属于违法盖建的,该租赁合同无效。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的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风险告知:承租人一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写字楼,一旦违反约定另做他用的,出租人一方可解除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风险告知:关于写字楼的租赁期限,实务中的这类合同租期通常是约定3-5年不等,通常不会超过5-10年,租赁期限有合同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民法典》所规定的期限。根据《民法典》第214条规定,通常情况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因此在约定本合同中租赁期限时应该注意,一次签订合同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在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亦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月); 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风险告知:这一类的写字楼租赁合同通常是约定按照年度或者季度交付租金,一般不以每月缴纳租金方式出租。但是这里仍然需要提示的是,在按照每月缴纳租金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房租,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条 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1)水费(2)电费 (3)电话 (4)网络使用费(5)物业管理费 (6)租金税费等,均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
风险告知:所谓的预付以及支付押金都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权利。在这里,押金交付合同为附随于租赁合同的从合同,自交付押金时产生法律效力。当承租人没有交付押金时,应视为押金合同未生效,出租人不得诉请法院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出租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在约定押金条款时写明如承租人不在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押金,租赁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转租的约定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租赁期内甲方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续问题。如果乙方有购买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于第三方购买的权利。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风险告知:关于上述的转租注意事项,这里需补充明确的是:承租人转租办公楼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至于第二承租人的损失,则由承租人根据其余第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乙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补充约定。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兹经双方同意订立一切条件分列于后各愿遵守:
(一)业主将_____街/道_____号即_____大厦/楼_____座_____楼租与租客,双方订定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正(收租时另给收据为凭)及订明租用________年,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规定租客在生用期内不得退租,否则按照所余租期之时间赔偿租金。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转租与别人,除所租用之楼宇外,租客不得占用其他地方。租约期满,住客如继续租赁或退租,须于壹个月之前以书面通知(续租则另订新租约方生效力),否则租客须补偿一个月租金给业主。如业主需要收回楼宇,亦须要一个月前通知租客。
(三)该楼之租金必须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缴纳,不得藉词拖欠,租客未按租约定的日期交租金,业主有权对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间按日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过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将租金交到业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约内任何条件,业主有权利将此合约终止,当作租客毁约自动退租,另将楼宇租与别人及追讨欠租,租客不得异议。
(四)租客迁出时,必须在租期内将屋内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续,业主所属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门钥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时间。在租客迁出后三天以内仍不来取作放弃权利论。业主有权不经公安部门及法庭等手续而联同贰名见证人将该些物品出售,所卖之款作为弥补欠租,如有不足之数,租客仍须负责,不得异议。
(五)该楼之管理费由租客支付,(今后如管理费降低或调高仍全部由租客支付)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赁登记费由业主支付。
(六)本楼只作之用。
(七)租客不得在该楼贮村违禁品或干一切触犯中国政府法律之事,倘经发现,即报有关当局究办。租客不得有喧哗或扰乱邻居安宁之举动,倘经别户投诉,租客仍喧扰如前,业主有权令租客迁出。
(八)租客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楼宇任何地方标贴或悬挂个人或团体之招牌,或具有宣传性质之广告。租客不得在该屋宇外装置晒衣架、花架、霓虹灯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约遵守,业主得雇人拆除之,一切费用租客必须负责。
(九)该楼内之一切原来设备及间隔,租客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减。
(十)该楼一切门窗,厨房及浴室之设备如洁具、水龙头、水管等如有损坏,租客须免费负责修理或赔偿。如租客因疏忽而毁坏本楼之设备,损及别人之家具衣物或伤害他人等,租客须自投风灾、水、盗窃及意外保险,租客如有任何损失,业主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租客不得在该楼宇饲养猫、狗及使人厌恶之鸟类及动物。
(十二)租客不得拒绝业主派遣之人员,在适当时间入屋检视该楼宇近况或进行任何修理工程,当合约届满或终止前两个月,业主在不干扰原则下,租客须准许持有业主书面证明书之人士,在合理之时间内进入该楼视察。
(十三)租客搬进该楼宇时,该楼宇内之电器设备包括。
(十四)该楼宇之电表及水表均属业主名下登记,租客依照水电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过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电费等,业主有权拒绝供应电力给租客。
(十五)租客收到业主交来该楼大门及房门信箱钥匙共把,将来租客迁出时,必须全部交回业主,如有遗失,必须照样配妥不得异议。
(十六)《物品清单》。租客退房时以上物品应完好归还回业主,如租客故意损坏该等设备可被控告并负责赔偿。如有损坏或丢失租客应赔偿。
(十七)本租约一式三份,业主、租客及见证人各持一份村证。
立租约人:
出租人(业主)
承租单位名称(租客)(盖章)
见证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见证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1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2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大厦______层(全部面积),甲方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乙方享有对共有通道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一。
4.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出具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留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4.租赁协议满期,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延长期间的租金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标准为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为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或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给乙方,无合法有效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该物业所占土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2)租赁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费。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物业管理费。
标准为______元/月/㎡,月物业管理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金额为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调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年空调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取暖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年取暖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
(4)电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度,年电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
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大厦______层(全部面积),甲方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乙方享有对共有通道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一。
4、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出具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留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4、租赁协议满期,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延长期间的租金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标准为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为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或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给乙方,无合法有效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该物业所占土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2)租赁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费。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物业管理费。
标准为______元/月/㎡,月物业管理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金额为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调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年空调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取暖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年取暖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
(4)电费。
甲方为乙方安装_____的电表,以电表实际示数结算,电费标准为______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核实电表示数,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支付。
(5)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风险抵押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担保。
2、如果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交纳租金及费用超过十五日,甲方届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工作所须的资源及服务),乙方应承担实际占用所租房屋期间发生的租金及费用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3、在本协议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协议后,乙方按时并完好的交还所租房屋及缴清所有款项及费用后______日内,甲方应将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如有)退还乙方,但不计利息;逾期则应按逾期时间比照银行同期利率给付利息。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协议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在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办公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办公使用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障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甲方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间及所租房间的钥匙,并使所租房间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
2、保障公共区域的清洁。
3、甲方负责大厦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及设备的完好,进行公共区域24小时的安保服务。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协议的,应支付乙方本协议租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滞纳金。
6、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7、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协议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1、按时缴付协议、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开展办公和商务活动的权利。
3、乙方可雇佣其它清洁卫生人员进入大厦,但事先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间内存放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
6、乙方在所租房间内的一切经营业务活动必须遵守_____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
7、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9、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协议总租金_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滞纳金。
11、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的商务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及经济纠纷所造成的影响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四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的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写字楼租赁合同协议书一
出租人:
承租人:
郑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写字楼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甲方已对乙方身份证件进行了审核,乙方已对甲方提供的产权证书及产权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了审核、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及其权属的所有情况均已了解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郑州市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室内现状为:□简装□精装□毛坯。
1-4、甲、乙双方承诺其提供的全部证件合法、有效、真实。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租金发票税金、停车费、空调使用费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5-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须全额退还押金。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如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且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拆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未加盖丙方正式印鉴的任何书面承诺、口头承诺、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非丙方的授权行为,对丙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1-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它补充约定: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写字楼租赁合同协议书二
甲方(出租方):证件号码:
乙方(承租方):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租赁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租赁的坐落于(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共平方米,装修情况为□毛坯□普通□标准□高档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写字楼租赁合同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回收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在租赁期内,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日支付。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使用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费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第八条第(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甲方的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0.3%向乙方赔偿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4、甲方应保证出租至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乙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联通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补充约定
租金账号: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大厦______层(全部面积),甲方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乙方享有对共有通道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一。
4.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出具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留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4.租赁协议满期,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延长期间的租金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标准为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为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或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给乙方,无合法有效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该物业所占土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2)租赁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费。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物业管理费。
标准为______元/月/㎡,月物业管理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金额为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调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年空调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取暖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年取暖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
(4)电费。
甲方为乙方安装独立的电表,以电表实际示数结算,电费标准为______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核实电表示数,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支付。
(5)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风险抵押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担保。
2.如果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交纳租金及费用超过十五日,甲方届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工作所须的资源及服务),乙方应承担实际占用所租房屋期间发生的租金及费用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3.在本协议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协议后,乙方按时并完好的交还所租房屋及缴清所有款项及费用后______日内,甲方应将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如有)退还乙方,但不计利息;逾期则应按逾期时间比照银行同期利率给付利息。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协议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在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办公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办公使用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障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间及所租房间的钥匙,并使所租房间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
2.保障公共区域的清洁。
3.甲方负责大厦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及设备的完好,进行公共区域24小时的安保服务。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协议的,应支付乙方本协议租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滞纳金。
6.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7.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协议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1.按时缴付协议、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开展办公和商务活动的权利。
3.乙方可雇佣其它清洁卫生人员进入大厦,但事先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间内存放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
6.乙方在所租房间内的一切经营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
7.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9.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协议总租金_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滞纳金。
11.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的商务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及经济纠纷所造成的影响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四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______个停车位使用,初期乙方可免费使用6个停车位,在甲方停车位紧张时,甲方保障乙方______个收费停车位,收费标准为______元/车/月,另提供______个免费停车位。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申请电话中继线、中继连选和宽带上网的手续,疏通电信局的关系,保证不因上述问题影响正常的入住时间和乙方业务的开展。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的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设施、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 ____________(甲方)同____________(乙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暖气管道 [ ]
二、空调 [ ]
型号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电器 [ ]
型号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X大厦”写字楼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的地址、面积、用途
1、物业位置及面积:XX市路号XX大厦”第 x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租赁用途: 办公 。
3、乙方承诺,租赁该租赁物业作 办公 合法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处理好相邻关系。如违反合法性使用规定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租赁物业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按现状将物业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已确认乙方充分了解租赁物的现状及法律属性。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为乙方提供 / 天(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止)的装修期间,该期间内免收租金。
3、其他约定: 无 。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元整(¥: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凭收据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否则此类款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违约金。扣除后,乙方如继续租赁须在三日内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租金、其他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金标准:租赁面积(建筑面积): 平米,租期为 年,每年度租金细则如下:
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采用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的方式,乙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租金按 年 结算支付,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 3 日内支付第一期租金:在下一结算期前的第 30 日前预付下一期租金;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3、其他费用
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租赁房屋交付
(一)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且收到乙方履行保证金后,应于当日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因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及装修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支付租赁物业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移交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
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租赁房屋收回
(一)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物业,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10日内无条件将租赁物业归还甲方。
(二)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三)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四)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房屋及附属设施现场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甲方收回房屋。
(五)甲乙双方结清各自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物业装修及维修
1、乙方租赁物业内装修由乙方负责,在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签字且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备案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经确认的装修方案及内外装修效果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装修前,须签署《X大厦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并交纳相关费用。
3、乙方须在甲方书面确认装修方案及内外装修效果图后的 10 天内进场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防火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装修过程中需要上报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物业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或乙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因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租赁物业内的装修,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装修不予补偿。
5、在租赁期内属原房屋质量造成的损坏或自然损坏的均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6、因乙方使用损坏的部分(含乙方自行装修的部分)及乙方自己使用的耗材,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约收取租金权利,甲方足额收到租金后应乙方要求可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合法发票。
2、甲方确保租赁物业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政策,系合法建筑物,并保证甲方享有合法的出租权。
3、对乙方依法依约使用租赁物业享有监督权,但不得影响与干涉乙方依法行使经营权。
4、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业符合约定的用途。
5、甲方应当履行租赁物业的维修义务,确保租赁物业的使用安全性。如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维修。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保证租赁物业在交接时所有硬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正常供水、供电需求)正常运营。若属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责任和硬件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并及时处理,交付使用后出现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及时提供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乙方应做好经营安全防范工作,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治安、消防和物业管理制度,不得从事传销、赌博等违法经营活动,爱护公共设施。乙方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债务纠纷及其他纠纷等,与甲方无关。
2、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3、按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按时足额交纳出租物业的相关费用。
4、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擅自转租给第三方或者变相转租,不得以租赁物业的经营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抵债偿债。
5、乙方不得擅自实施改变房屋结构的装修,如因经营确实需要,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改造。一切未经甲方同意的改造行为均属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整改。
6、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给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的,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解除合同。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的;
(3)因国家或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于甲方将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立即生效,本合同即时解除。如乙方有异议,应在五日内行使异议权。
(1)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2)逾期达15天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包括补足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应缴各项费用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抵押、抵债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并且未按照甲方要求和期限整改完毕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用途的。
(6)利用该租赁物业从事非法违法活动、违规行为或存放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7)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8)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租赁物业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权属问题,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物业的;
(2)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租金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的场地装修费甲方不予补偿,解除合同之后已付但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因甲方违约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退还乙方交纳的履行保证金之外,对乙方的场地装修费应予适当补偿,还应返还解除合同后已付但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给乙方,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双方的函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直接交付、张贴或邮寄(若收件人拒收,视同为送达)方式送达。以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南宁日报公告的方式送达。
2、甲方的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4、如一方通讯地址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原联系地址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及函件,视为有效。
5、甲、乙各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或政策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须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X大厦物业管理协议》。
2、甲乙双方法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由变更后的法人承继合同全部权利及义务。
3、为明确并加强本出租房屋租赁期内的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经营及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书》。
4、其他特别约定,详见以下附件: 无 。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
税)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___的___,作为___之用,合计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___),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____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___元人民币,大写:___(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
第一、________年不变;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__%,即月租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__%,即月租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第________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__%,即月租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租期超过________年的,从第________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__%。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___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f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___元月(大写:___)。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___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___个月为免租期,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___元人民币(大写:___)。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__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f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f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
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__%收取违约金。如连续
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__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____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终止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__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f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甲方:
乙方: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下称“大厦”)之租赁单元作为营业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单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大厦写字楼的第 层 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承租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届满。
第四条 改造、装修及改造装修期
1.改造及装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单元或大厦其他单元的结构或设施进行改造及装修(以下称“改造及装修” ),应提前将改造及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在获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改造及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明确地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装修给大厦造成的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及威胁对甲方负有告知义务。
1.2 乙方有权使用自己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空调消防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1.3 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的费用 (包括甲方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装修而对大厦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负责腾空并将租赁单元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或在甲方完成恢复原状工作的情况下,对甲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
2.装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装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占用租赁单元不计租金。但须支付租赁单元装修改造期的物业管理费、其它杂费和与装修有关的费用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租赁单元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京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或改造及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不符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或因隐患可能给大厦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或未能将前述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装修期的延误,改造及装修期将不顺延。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元的正式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始装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赁单元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杂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其它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 租赁单元租金标准为每日历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 首期租金届满后,乙方应于每月的首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金。
2.租金调整: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租金调整。
3.保证金:
3.1 乙方应于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另向甲方缴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抵偿
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保证金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3.1款约定的数额。
3.3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交付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4.公证费、印花税及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的与租赁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5.付款方式:
5.1 乙方应将有关租金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账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账户。
5.2 乙方应以人民币支付所有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杂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6.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6.1 大厦的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机构”)负责或自行负责。
6.2 租赁单元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日历月人民币______元,即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因运营成本变化而相应调整相关费用,该种价格上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当时的市场行情。
6.3 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机构所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在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支付______个月管理费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 元,及首期______个月管理费,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管理费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4 首期管理费届满后,乙方应在支付当月租金的同时按时支付当月的管理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管理费。
6.5 乙方应在管理机构发出付款通知书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机构所定的收费标准和付费方法按时将每月的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交予管理机构。
6.6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而乙方不愿再续租,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租赁单元内的保安
1.对租赁单元内发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员故意或严重过失而发生的任何失窃及抢劫事件而给乙方或乙方的顾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赁单元内的人员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租赁单元内发生保安方面的问题后,在乙方通知管理机构时须即时做出反应,以尽量减少或避免对乙方的损害。
2.乙方为加强租赁单元内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为配合乙方加强针对租赁单元的保安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3.乙方应将其已知或应当知悉的可能导致客户人数大量超出平常人数的事件或其它异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时间内事先通知管理机构,以便管理机构维持正常办公秩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款的约定,或因其它过失而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全额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A.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维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设备及系统处于良好、正常的运行状态,保持公共地方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使乙方有一个适宜的办公环境。
1.2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承担大厦公用面积的绿化、治安联防等管理工作及费用。
1.3 除不可抗力、自然损耗或因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以外,甲方保证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赁单元内的电、照明(照明灯具除外)、空调、通讯等服务处于良好状态并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
1.4 提供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办公层)租赁单元内的空调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时空调服务,应在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
1.5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为乙方在大厦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设置大厦统一标准的公司标牌(标牌使用的名称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名称为准)。
1.6 甲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7 履行国家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权利:
2.1 甲方享有大厦所有通道或公共区域的进出权。
2.2 甲方享有所有设备、系统、管道的检查、维修及装置权。
2.3 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单元或大厦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单元,但甲方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可以立刻进入租赁单元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为其经营目的使用租赁单元。
2.4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连同本合同出租的单元将大厦全部或大厦的一部分转让于第三方,但甲方应确保受让人承担甲方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承诺及权力。
2.5 甲方独家拥有装置、安排、维修、拆除及更换一切位于大厦任何部位的招牌、布告、招贴及广告装置的权力。
2.6 甲方有权更改大厦的名称而无需征询乙方的同意。
2.7 甲方保留对大厦的重新发展、拆卸包括大厦内单元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权利,但甲方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应当保证向乙方退还管理费保证金。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如甲方的该种行为致使乙方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8 在本合同期限终止前______个月期间,甲方或其授权人在预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带人进入视察楼宇,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2.9 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大厦包括租赁单元或任何部分设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担保权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10 甲方不负责并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11 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甲方的任何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其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及其相应的补救措施。
B.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 如期足额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1.2 如乙方在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占用部分公用区域,则其所占用的公用区域上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或杂费由乙方承担。
1.3 乙方应于签署合同后,改造及装修期开始前,向管理机构提交一切室内改造及装修图纸。乙方需遵守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所制订的《装修手册》之相关规定及限制及北京消防部门书面批准的改造及装修图纸和规格对租赁单元进行改造及装修。
1.4 合同期内乙方若进行改造及装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并取得书面同意。
1.5 负责赔偿因自身原因给甲方、其他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 合理使用租赁单元内甲方提供的装置及大厦公用装置/系统/设备(此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取暖装置、消防/警报装置、照明装置、电缆、电线、布线管道),避免受到人为破坏。
1.7 乙方所租赁单元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因修复损坏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单元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非乙方原因,租赁单元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管理机构。
1.9 因乙方的疏忽或过错而给租赁单元结构性部分造成任何损坏时,在收到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租赁单元修复至完好状态。
1.10 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
1.11 同意管理机构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进入租赁单元进行常规维护或紧急修理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1.12 未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更改楼宇内的设备、间隔及安装、摆放任何超越楼层负重标准的物品。
1.13 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大厦其他租户造成滋扰或危害的活动,亦不能经营或做出任何会损害大厦形象的营业或行为。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非法活动。
1.14 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存放任何对大厦或其他人员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
1.15 除乙方业务所必需的适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储存或制造其它物品;除征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饲养任何动物,不论其具体用途。
1.16 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任何导致大厦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险费增加的活动。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险费时,则甲方需支付或额外支付的保险费以及其它有关开支,应由乙方立即补偿甲方。
1.17 乙方不得在大厦的公用区域,如大厦门厅、电梯、楼梯、通道、大堂、楼梯平台、橱窗和其它公用区域堆放、丢弃或留置箱物、家具、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对大厦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带来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 未经甲方及大厦管理机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门窗内外或大厦内部或外部设立、陈设或展示任何广告、招牌装置。
1.19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同时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1.20 乙方保证在租赁单元内经营业务前,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或其它类似文件。
1.21 合同期届满后,乙方须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交还甲方。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1.22 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须在本合同终止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1.23 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甲方对乙方与其顾客之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4 乙方不得通过转让本合同而允许任何他方使用租赁单元,不得转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赁单元或其一部分。
1.25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减免任何按本合同规定所需缴付的费用。
1.26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营业名称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或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词,但乙方作为其地址而使用的情况除外。
1.27 乙方如需在所租赁单元内安装任何自用空调设备,需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8 乙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29 乙方应自担费用独立负责租赁单元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1.30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1.31 无论甲方对乙方曾有何种承诺或有何种形式的关联,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经营策略、宣传推广活动及其它的与乙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均不负担任何责任。乙方有义务详尽了解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恪守其规定。
1.32 乙方承诺,如租赁单元是提供日后新设机构使用的,一旦新设机构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乙方同意在新设公司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颁发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新设机构,并由新设机构与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三方协议。
1.33 乙方承诺,使用租赁单元新设机构将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并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4 乙方同意,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新设机构未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终止。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5 履行国家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权利:
2.1 乙方在合同期内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赁单元。
2.2 乙方对管理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在不损害大厦及其他租户利益的前提下应尽快进行合理改善。
2.3 乙方有权使用大厦所提供的公共设施。
2.4 乙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乙方的弃权;乙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由于本合同第十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由于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
2.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自发出后立即生效。
2.1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2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租赁单元的用途。
2.3 擅自将租赁单元或其部分转租或转让予他方或与他方共同使用。
2.4 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各项费用且收到甲方首次书面通知后未支付达______日。
第九条 违约和赔偿责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于______日内缴清该款项。如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______日内仍未能缴付该等款项,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致的损失及滞纳金。
2.如乙方拖欠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根据延迟支付的实际天数向乙方收取应付款项______‰/天的滞纳金,上述滞纳金自该款项到期之日起计,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应付款项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关的费用。此滞纳金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权利和相应的补救措施。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租赁单元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内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并无须返还乙方已付的保证金。
4.在本合同规定的租期内,若乙方将本合同租赁单元转租或分租,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因此而产生的第三人对甲方权利的影响。若乙方未在规定期内消除前述影响,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前述影响,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时,乙方应当最迟在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或本合同终止日当日腾空并搬离租赁单元,此期间乙方须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并且应自担费用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归还给甲方,同时应归还所租赁单元的全部钥匙。
6.若乙方未按规定归还所租赁单元时,则甲方享有将乙方租赁单元腾空并将其恢复原状的权利,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腾空所租单元、将所租单元恢复原状以及将乙方租赁单元内物品存放在它处的保管费用等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在甲方未开始行使前述权利前,且乙方仍继续占用租赁单元期间,乙方就此期间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向甲方缴纳占用租赁单元的租金。
7.当乙方搬离租赁单元并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后,应通知甲方对租赁单元进行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赁单元,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租赁单元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租赁单元。乙方在解决《归还交接单》中存在的问题期间,仍视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归还租赁单元。
8.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甲方无须返还乙方已付之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毕租期的应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终止合同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未履行租期的应交租金,乙方应就此超过的部分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就租赁单元另行订立租赁合同,以减少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2.若租赁单元因为发生火灾、水灾、风暴、台风、白蚁、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灾难以致不能使用或导致物业封闭租赁单元的,或基于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归责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的原因而被政府当局宣布为危险建筑,则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将依照租赁单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应扣除,直到租赁单元可重新使用为止,但甲方既无责任恢复租赁单元原状,亦无责任就上述租赁单元于不适使用期间而向乙方支付赔偿。若租赁单元连续[3]个月不适使用,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但双方在此之前的权利义务不因此受影响。
第十一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赁单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变更致使甲方送达不到的,甲方将通知送达至租赁单元即为送达。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和适用法律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期间,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规定与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 出租给乙方使用。
2、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2、 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4、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第1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日支付。
5、 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
□水
□电费
□电话
□网络使用费
□物业管理费
□租金税费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
6、 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转租的约定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8、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1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1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1次超过7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05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1方应主动向另1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1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
(4),第
(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1方负责赔偿。
9、 乙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1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7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9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1、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2、 其他补充约定
出租方(甲方):_______电话:___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___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字楼原意是指用于办公的建筑物,或者说是由办公室组成的大楼。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整理的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第一章定义及释义
第二章承租单元
第三章租期
第四章租金
第五章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章押金
第七章承租单元用途
第八章装修或改建
第九章维护与修理
第十章损坏
第十一章续约
第十二章法律费用
第十三章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第十四章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第十五章交还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终止租约
第十八章通知
第十九章仲裁
第二十章其他规定租赁合同出租方(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定义及释义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
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____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损坏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____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____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续约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法律费用1
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____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1
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承租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人(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1、本合同租期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把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每月收取租金为______人民币
元,乙方应在每月的 日前将所支付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账号为______,如超过5天没支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3、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应向甲方按 个月租金交纳押金人民币______元。水电费押金叁佰元。
4、乙方向甲方承诺
⑴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宿和办公使用;
⑵不得作为仓库等使用;
(3)保证做好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等工作,在租赁期间如发生和出现意外由乙方负责。
5、在房屋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数字电视、卫生费、公共维护费,天然气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等费用由乙方支付,水费、电费,公共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在乙方每月交房租时,一并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交。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且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支付.如果乙方拖延交纳支付,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6、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政府明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物品,群租,吵闹等影响邻居休息和正常生活,不得利用租用甲方的房屋干任何违法和违规之事,如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消押金。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把房屋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否则,安全责任等概由乙方自负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消押金。
8、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在甲方许可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能损坏建筑结构和构件,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到期后乙方不得拆除其装修的材料设备,装修的设备归甲方所有。
9、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提前收回出租房,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交的押金,乙方中途毁约,取消押金。
0、乙方按合同租赁到期,甲方检查房屋的设备、构件等没有损坏、水、电和物业管理费,卫生等费用结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如果乙方损坏房屋的设备、构件、水、电五金等,修缮费在押金中扣除。
、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出房屋内属自己的全部物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2、租赁期满后,该房产需进行公开招租。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进行阻碍或干扰。
3、租赁期间房屋内水、电、锁损坏、下水道堵塞等由乙方自理。
4、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租赁房屋,本合同自行解除,因此致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5、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6、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及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电表底度:______度 水表底数:______ 吨
甲方代表 ______乙方代表: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以做办公之用,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出租写字楼座落地址,建筑面积328平方米。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为40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三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于租金到期前10天缴纳。两年后租金以每年5%递增。
2.房屋装修期为2个月,即房屋计算期为年月日。
第四条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的缴纳办法:
1.物业费月标准为元/㎡: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2.水电费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3.电话、宽带费:乙方自行申请并缴纳费用;
4.维修费: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的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由甲方负责维修,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真实合法,保证房屋正常使用。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3.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方能终止。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5.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租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交给甲方。
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租赁房屋作为办公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__市政府的各项政策,不违法经营。
第六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可以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但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签字:签字:
签定时间:
租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 ______市 ______ 路 ______ 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____________ 字第____________ 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____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 房内设备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租金____________
租金为每月 ____________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__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 __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 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 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 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 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 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 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 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 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 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 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 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 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 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 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 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 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 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 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 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 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