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租车合同通用8篇

班车租车合同(通用8篇)

班车租车合同 篇1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车辆作为班车早晚接送员工上下班事宜达成协议:

1. 租赁车辆概况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车辆。

2.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

每天往返 次,租金 元/台/天,包含燃油、车辆维护、人员工资等车辆的使用费用。甲方不承担油价变化因素导致的费用增加。

2.2 租金支付方式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元),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 发票作为收款凭据。在下次支付租金时,甲方仍未开具 给乙方时,乙方有权延缓支付租金,直到收到为止。

3. 租期

本合同所订租期为 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4. 行车路线及时间

4.1行车路线及停车点:

4.2 上下班到达时间:

4.3 全程耗时:

4.4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及时间,如甲方需要调整线路或时间,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据此做相应调整,涉及费用变化的,双方另行协商。

5. 车辆运营资质及安全保证

5.1 乙方保证其拥有提供班车租赁业务所必需的业务经营资格,并已办理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审批许可手续。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运资质相关材料复印件、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现时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司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提供原件以备甲方核对。

5.2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车辆全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规定,如有问题甲方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更换其他合格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对所提供车辆的服务、安全等相关事宜无条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 车辆运行要求

6.1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路线、停车点准时发车及收车,掌握好收、发车时间,提供相应的车型、车辆和司机。为不影响甲方正常办公,应保证在

甲方正式上班前至少 分钟到达,甲方下班后 分钟离开。如乙方因不按时发车等原因造成甲方员工迟到,则按每人每分钟 元的标准由

乙方支付违约金,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后除外。在节假日期间或甲方意外情况(如加班)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调整收、发车时间,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6.2 乙方车辆如出现以下情况:

(1) 乙方车辆未按时到达发车地点超过 分钟的;

(2) 甲方提供的车辆在运营中出现故障在 分钟内不能排除的;

(3) 乙方不能提供合同约定车辆的其他情况。

在上述情况下,乙方必须负责提供其他车辆,保证员工的上下班。如不能提供其他车辆,甲方员工有权选择其他交通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发生一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累计发生该等情况三次以上的,或者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3 乙方车内应有供暖系统,在冬季接送班时必须保证车厢内温暖。

7. 乘车要求

7.1 甲方应要求员工保持车内卫生,爱护车辆设施。由于甲方员工人为因素造

7.2 甲方应教育员工尊重乙方服务人员,每天按时在停车点候车,不得有意刁

难司机或强行要求司机等待,否则因此延误接送班车时间,乙方不承担相成车辆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由当事责任人负责赔偿。

应责任。

7.3 甲方员工乘车时如有特殊情况,要与乙方司机友好协商,不得自作主张提

出无理要求,交通部门规定的禁停路段及非通勤站点不得要求乙方司机停车下客,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员工负责。

8. 车辆安全及相关责任

8.1 乙方对甲方员工的安全负责。乙方负责司机的安全教育,乙方司机在行车时应安全驾驶,因乙方(包括人员和车辆)责任造成车内人员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赔偿责任。甲方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乘车秩序,听从班车司机的正确管理。

8.2 乙方应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甲方员工有权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有隐患有权制止直至安全为止。若乙方司机不听劝阻,甲方员工有权拒决上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损坏,车辆的维修保养、交通事故赔偿、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因乙方车辆原因导致甲方被任何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9. 车辆相关费用

乙方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车辆平时的检修维护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0. 车辆保险

乙方应对车辆投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座位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向甲方提供保单复印件,如合同期内保险到期,乙方必须提供同等额度以上的新的有效保险单。如乙方未投保或投保不足,发生事故时因未投保或投保不足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 车辆司机

乙方司机为乙方雇用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因此乙方司机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待遇等一切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须以书面的形式方能生效:

12.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2.2 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2.3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

13.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 方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 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14.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 合同附件及合同组成文件(须骑缝加盖公章)

本合同附件及组成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附件2: 合同组成文件:

16. 其他约定: 。

班车租车合同 篇2

甲方:

证件名称、号码:

乙方:

证件名称、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客车做为接送 幼儿班车使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期限

自20xx年5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 座空调客车(以下称“班车”)一辆,乙方应保证提供的 班车符合长春市对学校班车在安全、卫生和准运手续方面的要求。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各种手续合法完整。

班车型号为:【 】

***号为:【 】三、班车行车路线

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行车路线 和站点准时调运车辆。

四、发车时间

每周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见《班车线路站点表》。

五、租金、结算方式和相关费用

班车租赁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班车租金为每天(含往返) 元(¥ ),如有临时租车租金另议。甲乙双方每月份分别对趟次、服务质量、运行情况、履行情况进行统计,经双方核实确认后做为结算依据。甲方每月日将租金支付于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费、保养等班车运营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除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月支付租金。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

3、甲方因实际需要对班车路线、时间进行调整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该加强对乘车人员的教育,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内卫生,遵守交通规则,车内严禁吸烟。故意损坏设施按价赔偿,做到文明乘车。

5、甲方有权检验班车运行和驾驶员手续(含保险、证照等),对不称职的驾驶员有权提出更换,对班车故障频出不能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6、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班车发车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甲方将支付给乙方100(壹佰)元,作为司机的延时补助。

七、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应承诺,依本协议提供的车辆应当具备合法运营的条件,运营手续必须具备合法、有效,并符合公共交通运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车辆的有关资质和保险等各种手续备查。

2、 乙方参加运营的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查合格,交通队审验合格,驾驶员年审合格。

3、 乙方提供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并且每座保险金额不少于 万元(乙方应于营运前向甲方出示车辆座位保险单)。

4、保证班车安全准点运行,不得提前发车、不得迟到、早退、丢客,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从本月租金中扣除100(壹佰)元/次。

5、 乙方因晚点、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等因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站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调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车辆要求顶替以保证正常运行。如15分钟无车到达,甲方将从当月租金中扣除1000(壹仟)元做为乘车人员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的费用。

6、乙方在甲方用车期间不得无故停开(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停开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1000(壹仟)元。

7、乙方确保行车安全,班车发生任何事故导致班车和乘车人员损失的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造成乘车人员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损失。

8、乙方驾驶员有权监督和规范乘车人员乘车行为,对违反规定者有权制止,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

9、乙方在班车前后放置明显标识以方便甲方人员识别,具体样式双方协商。

10、甲方不能按约支付租金,经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七、违约及其它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构成违约,应该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 另一方的损失。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xx年5月 日 日期:20xx年5月 日

班车租车合同 篇3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车辆作为班车早晚接送员工上下班事宜达成协议: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车辆。 2.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

每天往返 次,租金 元/台/天,包含燃油、车辆维护、人员工资等车辆的使用费用。 2.2 租金支付方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元),支付方式如下: 。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 发票作为收款凭据。在下次支付租金时,甲方仍未开具 给乙方时,乙方有权延缓支付租金,直到收到为止。 3. 租期

本合同所订租期为 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4. 行车路线及时间 4.1行车路线及停车点:

4.2 上下班到达时间:

4.3 全程耗时:

4.4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及时间,如甲方需要调整线路或时间,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据此做相应调整,涉及费用变化的,双方另行协商。 5. 车辆运营资质及安全保证

5.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车辆全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规定,如有问题甲方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更换其他合格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所提供车辆的服务、安全等相关事宜无条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 车辆运行要求

6.1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路线、停车点准时发车及收车,掌握好收、发车时间,提供相应的车型、车辆和司机。为不影响甲方正常办公,应保证在甲方正式上班前至少 分钟到达,甲方下班后 分钟离开。如乙方因不按时发车等原因造成甲方员工迟到,则按每人每分钟 元的标准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后除外。在节假日期间或甲方意外情况(如加班)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调整收、发车时间,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6.2 乙方车内应有供暖系统,在冬季接送班时必须保证车厢内温暖。 7. 乘车要求

7.1 甲方应要求员工保持车内卫生,爱护车辆设施。由于甲方员工人为因素造7.2 甲方应教育员工尊重乙方服务人员,每天按时在停车点候车,不得有意刁难司机或强行要求司机等待,否则因此延误接送班车时间,乙方不承担相7.3 甲方员工乘车时如有特殊情况,要与乙方司机友好协商,不得自作主张提出无理要求,交通部门规定的禁停路段及非通勤站点不得要求乙方司机停车下客,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员工负责。 8. 车辆安全及相关责任

8.1 乙方对甲方员工的安全负责。乙方负责司机的安全教育,乙方司机在行车时应安全驾驶,因乙方(包括人员和车辆)责任造成车内人员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赔偿责任。甲方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乘车秩序,听从班车司机的正确管理。 9. 车辆司机乙方司机为乙方雇用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因此乙方司机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待遇等一切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0.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成车辆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由当事责任人负责赔偿。应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须以书面的形式方能生效:

12.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2.2 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2.3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 11.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 方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 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12.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 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日期:

班车租车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汽车服务经营服务规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作为乙方班车事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承租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自 至 。

第二条 承租车型

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为 提供给乙方驾驶。

第三条 承租金额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自合同开始之日起,每月提供给乙方第二条款之车型,每辆车的月租为:人民币 。

2.结算方式采用先结算后用车,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个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车辆的齐全手续(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甲方及时缴纳车险(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对车辆进行年审,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

3.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准时或无法提供服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需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转租)甲方车辆。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负担租车费用、合同期间维修和保养费用及其他乙方经济责任,而车辆保险、验车费均有甲方承担。

3.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6. 在乙方租赁车辆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导致发生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或向第三者方索赔的责任。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向乙方报销。

7.乙方在按时交还车辆时要保持车辆完好,内饰整洁。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某一方需修改合同文本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定一致后另行制定补充合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履行责任,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当月租金并要求甲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履行责任,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车租车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班车租赁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 租赁车型:__________车辆数:______辆

租赁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班车,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待甲方另行通知后可调整路线.车型或终止合同。

2.班车服务: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负责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车辆在__________路上行驶,具体停靠站由甲方通知乙方。

行车路线暂定上班:

下班:

行车时间暂定上班:上午: 从______________发车,到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午: 从______________发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承诺达到的服务水准:

1. 安全 、准时;

2. 司机礼貌热情;

3. 车容干净清洁;

4. 尽量满足甲方的用车需求。

第三条:费用的支付:

1.每月租赁费用(合计):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每月_____日向甲方发出书面收费通知,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于下月___日前支付上月的租赁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将根据票据及申请单支付合同期间由于甲方需要导致的停车费,高速公路过桥费。

4.司机每周休息_____日。具体休息日期有甲方根据情况告知司机。

5.由于甲方租赁乙方车辆并由乙方配备司机,所租赁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对第三者及甲方(包括甲方乘车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保证已为该车上全足够的此方面保险,并须提供复印件。

第四条:服务质量保证及处理

1. 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提供的司机进行评估:如有不满意,乙方在一周内予以替换。

2. 乙方保证车辆状况的良好,车、司机证照齐全,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设施主要指:空调、车窗、车门、座椅等。

3. 所租车辆在行驶当中出现事故或故障时,乙方应安排其他车辆接送乘客上下班。

4. 乙方司机不属于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由于乙方司机的言行对第三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及违约

1. 如有任何变动,以签订合同为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合同内容。

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承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提出解除一方按未履行完期限×月租金的50%向对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3、甲方应当按时支付租赁费,如逾期未支付,应当按应支付当期金额×5%承担违约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本条第2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第六条:在本合同期间内,因国家政策和其它原因(如:燃油费上调等因素)造成乙方成本增加,乙方应与甲方协商上调班车费.

第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城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班车租车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租车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员工上下班通勤班车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提供包车的车辆。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型为客车辆 座。租车时间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辆(甲方包车司机劳务费、油费、保养、保险养路费)

甲、乙双方商定此次所行驶的班车线路,详见班车路线表。

乙方有加班、夜班等情况时,应提前通知甲方(每天加班于当天下午1点之前通知,增设夜班提前1天通知),甲方应按乙方的需要提供班车服务。

第二条 费用支付

1、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共计元。

2、甲方向乙方每月的23号提供上月租金的发票(如遇节假日顺延)

3、乙方收到甲方的发票4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干净卫生清洁、驾驶员熟练,熟悉道路。

2、甲方若提前终止班车服务或合同将赔偿乙方1个月的租金款做违约金。

3、乙方没有按每月合同所定的事件向甲方支付每月的月租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班车服务,一切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4、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5、乙方没有按每月合同所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每月的月租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班车服务,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班车月租金服务费用。

2、乙方负责员工的乘车安排及管理,严禁在车上打闹向外伸头探头乱扔废弃物,爱护车辆设施协助司机做好行车安全。

3、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班车路线及增设临时上下站点,如需延长线路或增设上下站,需经双方协商确认,如由此增加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用期间如需增减车辆或变更用车时间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由双方对增减车辆费用变更时间等具体问题协商。

5、乙方若提前终止班车服务或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乙方不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成后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班车租车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为明确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用期限及车型、车次:

1.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2.使用车型(按品牌及座位):

3.使用数量:。

二.租车服务项目:

甲方在合同期限内负责向乙方提供带司机的租车服务,根据班车运行路线及运行时间。 服务乙方上下班及外出班车。

三. 双方责任

1. 乙方责任

1.1乙方乘车员工应于班车规定运行时间到达规定运行站点等车。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准时到达站点,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员工自行负责。

1.2 由乙方负责向乘车员工宣传。必须爱护车辆及车内物品。禁止在车上吸烟,爱护车内清洁。注意乘车秩序及安全。

1.3 如乙方需要对班车行车路线以及时间进行调整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如不通知甲方由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责任

2.1 甲方保证并承诺,以本合同提供的车辆及司机,具有合法的运营资格。各项手续齐全。各种资质均符合国家道路运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2 甲方司机在接送运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的运行,以确保乙方乘车员工的人身安全。

2.3 甲方须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如有违约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2.4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班车运行服务期间,司机在车内严禁吸烟,需保证车内状态良好,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使用,车内干净整洁。

2.5 如甲方提供的车辆需要年检,维修保养或者车辆出现故障及司机方面的原因,而不能正常为乙方提供服务时,甲方应采取换车及其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员工正常出勤。

2.6 甲方应随时掌握运行路线变化及交通管理的变化情况。如遇有突发路况时,甲方应及时调整运行路线,并通知乙方。

2.7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对甲方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由乙方提出时甲方应在三天内以于解决。

2.8 乙方需要临时增加班次时,甲方尽量满足乙方需求,从而保证乙方的员工正常出勤。临时增加班次应额外给与支付。

四.车辆费用结算与支付

1.乙方向甲方支付/天的租车费用(此价格包含税费),乙方支付的价格包括甲方提供车辆的油费、保养费、司机工资、维修费、停车费、高速 公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一切与车辆运营有关的所有费用。

2.结算方法:选择以下(√)为乙方向甲方的结算方式。 (√ )每月25日,甲方开具发票交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审核完毕后于下月15日付款于甲方(节假日可顺延)( )甲方每次接送乙方员工后,乙方于送达日次日付款于甲方,甲方出具发票。 备注: .

五.赔偿责任

1.依本合同2.1条规定,若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班车及司机,不具营运资格和正规手续(包括:营运证。车辆全险等。)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索赔两个月的租车费用的违约金。

2.乙方乘车人员若有损坏甲方车辆的行为,乙方同意按市场价赔偿。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乙方班车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随意变更运行路线而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甲方于乙方无关。

六. 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班车服务期间,如因非乙方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员工伤亡等特殊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积极配合。

2.甲方负责除车辆正常全险外,再免费给乙方员工提供车乘险双重险服务。还应自行为每辆车缴纳不少于10人,保险金额不低于100元的车乘人员险。”

2.甲方班车应于规定发车时间10分钟到达班车首发站点,遇下雨或下雪天气,甲方应将班车开到公司院内等候。

3.在合同履行期间,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其他未知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签订补充协议。如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自行承担各自损失。”

4. 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应互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应及时通知到对方,否则,自行承担对方无法送达相关文件及通知的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同时乙方相关证件影本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代理人:联系电话:日期: 年月日

乙方: 代理人: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月

班车租车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汽车服务经营服务规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作为乙方班车事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承租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自 至 。

第二条 承租车型

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为 提供给乙方驾驶。

第三条 承租金额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自合同开始之日起,每月提供给乙方第二条款之车型,每辆车的月租为:人民币 。

2.结算方式采用先结算后用车,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个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车辆的齐全手续(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甲方及时缴纳车险(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对车辆进行年审,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

3.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准时或无法提供服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需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转租)甲方车辆。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负担租车费用、合同期间维修和保养费用及其他乙方经济责任,而车辆保险、验车费均有甲方承担。

3.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6. 在乙方租赁车辆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导致发生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或向第三者方索赔的`责任。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向乙方报销。

7.乙方在按时交还车辆时要保持车辆完好,内饰整洁。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某一方需修改合同文本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定一致后另行制定补充合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履行责任,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当月租金并要求甲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履行责任,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车租车合同6

甲方:

乙方:郑州市恒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事宜达成如下议。

一、双方议项

1.租车期限

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2.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35座空调客车1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所租车辆应符合市内包车的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上述要求或更换车辆。

3.运行路线、班次和时间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所租车辆的具体运行班次和时间由甲方制定班车运行动态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准时调运车辆。

4.能力保证

为确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职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诺每个运行班次能同时提供适合甲方需要的每辆35座或者其相符的运营能力。

5.租金与结算

35座空调客车的租金为 元/辆/天(含往返),乙方承诺各价格不高于同行业或其他相似客户的价格,甲方临时租车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双方每月分别对班车趟次、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甲方于次月10日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将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约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车(包括公休和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拖班,应在当日当班次发车前一小时通知乙方,租金不变。

3.甲方应尽可能固定班车的乘员,乘员人数符合车载人数,协助乙方驾驶员共同搞好安全行车和服务工作。

4.甲方应加强对乘车职工的教育,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内卫生,遵守交通法规,车上严禁吸烟,不乱扔杂物,故意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文明有序乘车。

5.甲方应提供场地供乙方班车停放、管理。

6 甲方有权拒绝租挂靠乙方运营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查验乙方的运营手续(含保险. 证照),有权对不称职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甲方一旦发生挂靠和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或引发的纠纷、矛盾、经济损失、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7.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对所租车辆的班次、数量、时间进行调整时,应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在正常运行班车中,利用行李箱运送有关物品,往返于城区和厂区,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危险和污染品严禁上车,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违反者,乙方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含租用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各种投保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运行计划,提供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

3.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甲方用车需要。

4.乙方应确保所租车辆符合“车辆要求”的约定,所配驾驶人员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服务规范。

5.乙方应保证所租车辆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夏季车内温度高于26度保证冷气开放,冬季车内温度低于12度时保证暖气开放。

6.乙方除为所租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外,必须投保承运人险且每座投保额为40(肆拾)万元。投运前须将车辆驶车证及保单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

班车租车合同7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一、承包车辆、班次与承包期限

1.1、乙方向甲方承包 牌客车一辆,车辆自编号:;标记吨位 吨;标记座(卧)位 座(卧),经营甲方 至 线路的客运班次。

1.2、甲方为乙方提供 至 的营运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臵附加税缴费凭证等证件。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的客运线路、时间为:

1.2.1、由 站(点)始发,途经 等站(点)至 站(点),夜宿 站(点)。

1.2.2、返程由 站(点)经 站(点)至 站(点)。

1.2.3、甲方 站(点)的发车时间为 (具体发车与运行时间调整服从甲方调度安排,属于循环班次的,其运行班次与时间的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八条内另附详细说明)。

1.3、承包期限:车辆和班次承包期为 月(承包期既不得超过线路牌经营期,也不得超过车辆报废期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4、车辆与班次的经营权属于甲方,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和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管、使用和维修、维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不得对车辆、车辆牌证、营运线路牌和营运证件进行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承包车辆及牌、证所有权的行为(包括对车辆进行改型),乙方不得私自对其承包的车辆、班次转包,不得以承包甲方车辆、班次的名义向外融资或募股,否则,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丢失或毁损承包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若发生车辆(或线路)牌、证损坏、丢失或违章被没收的,所补办牌证的全部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合同期满,乙方须将车辆及所有牌、证交还给甲方,并在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5.1、车辆到报废年限的,由甲方收回车辆、牌证,并对车辆作报废处理;

1.5.2、车辆到报废年限,经甲方检验合格,乙方可继续参加甲方组织的承包;

1.5.3、经甲方及车管部门同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但企业的统一标志和编号必须同时废除,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押金

2.1、安全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安全押金 元,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2.2、牌证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线路牌、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臵附加费等牌证押金 元。

2.3、经营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一个季度的承包款 元作为承包经营押金,该款待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清算时再返还给乙方结算。

2.4、合同期满,乙方在全部依约履行本合同条款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但所有押金均不计息。

2.5、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类押金,应出具收据,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不得丢失。合同期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据,甲方方可按规定退款或结算。

三、应交承包费用

乙方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费、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其他应交费用:

3.1、车辆折旧费

3.1.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应全额提取折旧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提前足额向甲方交纳。特殊情况,乙方不能一次性交清的,也应依本合同3.1.2条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

3.1.2、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承包车辆折旧金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提前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金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下欠折旧金¥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分 个月(每月¥ 元)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交纳。

不管何种情况,乙方均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凡未交足折旧金的车辆因故需提前报废或提前终止运行时,乙方须补交足全部折旧金。同时乙方每月应按下欠折旧金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资金占用费。

3.1.3、遇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收回车辆经营权时,甲乙双方应按如下约定结算折旧费;第一年为30%,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10%,车辆6年折旧完。

3.1.3.1、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按6年为报废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2、若非乙方责任提前终止合同,按本合同第3.1.3条规定的车辆折旧率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3、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按上述约定计算车辆折旧费后,乙方多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甲方结算给乙方,乙方少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乙方补交足。

在承包期内,乙方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应交其他费用:

3.2、承包款

3.2.1、月应交承包款:承包合同第一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月。

3.2.1.1、月应交承包款中企业管理费基数为 元/月。

3.2.1.2、承包款递增:从本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乙方应交承包款逐年递增,其递增比率为上一年企业管理费标准的 %(或上一年承包款数的 %)。

3.2.2、月平均应交承包款:上述乙方月应交承包款按年度计算,乙方分年度月平均应交承包款和年度承包款如下表:

3.2.3、承包款的调整与交纳:

3.2.3.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当年度内,乙方向甲方应交年度承包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月应交承包款可根据客源淡旺季进行合理分配。月应交承包款占当年月平均承包款的比例调整如下表:

年度内,车辆中途变更、终(中)止合同,按上表约定,乙方在旺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多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甲方不退;在淡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少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乙方不补。

3.2.3.2、月应交承包款,必须在上月25日前足额交清,否则,甲方按乙方欠交承包金额以日5‰计收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则视为乙方违约。

3.2.3.3、节假日加班和旅客运输高峰期间以及执行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洪、抢险、交通战备)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

3.3企业代收费用

合同期内,乙方应在承包款项目之外向甲方交纳如下企业代收费用:

3.3.1、车辆保险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按甲方规定一次性将承包车辆一年的保险费交足给甲方;合同期内每年12月25日前,乙方须将下一年度的车辆保险费交足给甲方,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乙方办理车辆相关保险。

3.3.2、国家营业税现行规定的18元/座,经公司协调全年为 元/座。 座× 元×12月,合计为 元/年。

3.3.3、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__]16号文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实际营业收入的1.5%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月营业额为 万元,则 元/月、 元/年。

3.3.4、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上述企业代收费用,遇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整标准,按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3.4、其他应交费用

3.4.1、安全统筹金: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重特大事故安全统筹金 元。

3.4.2、二保预提费: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车辆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用 元,年底结算,多退少补。

3.4.3、社保与福利费:甲方根据乙方承包车辆的用工情况,按乙方及聘用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乙方每月应按甲方核定的缴费标准向甲方足额交纳。

3.4.4、其它费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需由乙方承担的有关费、税及甲、乙通过其它协议约定乙方应交的有关费用,乙方每月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

四、承包费用的减免:

4.1、双方约定的月承包款,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和核减。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按受灾程度以及甲方的承受能力,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适当核减承包款;若非自然灾害(如事故、承受能力、车辆被扣等)造成停驶的,承包款式减免按甲方《客运经营承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以客源不足为由停班或要求甲方核减承包款。

4.2、乙方应交纳的企业代收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3、乙方应承包的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统筹金、二保预提费以及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4、承包款减免事项发生后,乙方应一个月内书面申请(应附相关的事实证明与证据),由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并按甲方核批的减免金额执行。若乙方不按时申请,跨月后甲方不予受理,即不再减免。

五、权利、义务和责任

5.1、本合同既是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又是甲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的一种形式。若乙方违规违纪,甲方有权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5.2、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提供车辆、车辆牌证和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线路营运牌证,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和甲方的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运行班次与线路,不得无故绕道行驶,不得强行揽客,不得路途甩客、倒客,不得无故脱班、停班、晚点、增、涨票价,乙方不得私自揽客,车辆运行必须接受甲方的稽查和跟车服务。

凡因乙方服务不规范或违反旅客运输合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处罚概由乙方负责承担,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甲方根据线路客源变化情况,有权在乙方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乙方不得加以干涉和阻碍,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5、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凡乙方承包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或车容车貌要求,甲方可对其实行强制性维修换件,其费用和所造成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承包车辆必须执行甲方的二级维护计划,并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指定的厂家内部修理厂进行修理和维护。

二级维护按车辆行驶里程进行维护(其中区乡短途班车,每年不得少于四次)。缺少一次罚款400元。二级维护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实按次付清。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按3.4.2、条约执行。车辆年检、季检、临检等和驾驶员年审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5.6、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7、甲方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情况分析会,乙方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5.7.1、甲方每年组织两次安全技术大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每次罚款200元,并责令其限期修复,对违章违规行为,依甲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5.7.2、乙方承包车辆的驾驶员除持有交警部门核发的同车型有效驾驶证和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外,还必须持有公司安全部门核发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交纳安全责任押金和签订安全责任状;

5.7.3、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其事故招待费全部由乙方自理,事故损失扣除保险理赔款外,按责分摊,但乙方自付的事故损失赔款(不含事故招待费和保险理赔款)以15万元人民币为限,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机、售票员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全部由乙方自负。

5.7.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承包车辆安装GPS系统,并负责保管、维护,应确保其在任何时候均能正常工作,否则,甲方可按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8、乙方承包车辆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自理;乙方及聘用人员(含主车司机、替班司机等)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支付酬金。乙方在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发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5.9、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甲方考试考核合格,并持有甲方有效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乙方与其签订好聘用协议后,才能与甲方签定本合同。

5.10、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若聘用未经甲方批准认可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的,则属乙方私聘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在终止和解除前,甲乙双方必须全部履行执行期间的全部义务,具体处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6.1、合同的变更条件:

6.1.1、国家的政策发生变更;

6.1.2、乙方承包班次的运行线路发生变化,需按规定另行签订合同;

6.1.3、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6.2、合同的解除条件:

6.2.1、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6.2.2、承包者死亡、严重伤残和车辆损坏报废;

6.2.3、乙方患疑难病症或不治之症,由甲方或仲裁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人民医院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需长期(连续3个月以上)住院治疗;

6.2.4、乙方违法被判刑或劳教;

6.2.5、乙方在经营中因身体或车辆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自选对象转包,待新合同生效时原合同解除;

6.2.6、合同正常履行期满终止或因违约依法终止。

七、违约责任和处理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乙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1.1、超过约定时间,不按规定交足当月应交承包款(包括滞纳金)、企业代收费用、应交其它费用以及事故借(赔)款的。

7.1.2、有私自出售(出租)、转让(转包)承包车辆或承包班次及其行驶营运牌证及侵犯甲方车辆与班次所有权的行为。

7.1.3、有利用所承包的车辆或班次向外融资或募股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他人合资合伙经营的客运班车的行为。

7.1.4、阻碍甲方在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的;无故罢车、罢工、闹事,破坏企业正常生产与工作的;因乙方欠交费(税)导致车辆被扣的;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旅客投诉或有关部门查处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1.5、达不到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被运政部门决定将车辆退出线路经营的;严重违反甲方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和车队管理规定的。

7.1.6、私聘未经甲方考试考核和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从事驾驶工作的。

7.1.7、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车停运,收回车辆及车辆与班次的所有牌、证,对收回的班次另行发包,收回的车辆可作任何形式处理,处理所得的收益,扣除乙方的承包款及其它费用后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所有欠款如数还清,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__元给甲方。

7.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甲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2.1、超过约定时间,未向乙方提供其承包的车辆及车辆行驶牌证;

7.2.2、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未经乙方同意,任意增加乙方应交承包款;

7.2.3、不按本合同规定,擅自终止(中)止合同;

7.2.4、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

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违约金20__元给乙方,并乙方有权提请终止合同,合同依法终止后,车辆与班次的行驶与营运证由甲方收回,车辆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A、由甲方处理,其收益扣除未交足的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归乙方;

B、由乙方继续参加甲方其它班次承包;

C、乙方交足全部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由乙方自行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八、班次循环顺序及具体运行时间约定

九、其它需协商确定的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

在承包期间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好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不管何种原因,合同未依法解除前,乙方必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承包款及其它应交费用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文件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甲方住所地: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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