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猪场租赁合同(精选18篇)
甲方: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_________县乡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县乡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年租金总计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住址:
身份证:
乙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菜地两块出租赁给乙方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以每年 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二、甲方应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的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三、乙方负责现有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纳税费。负责每年 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负责将原有的设施及新添增的设施交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庄科村小组和村委会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 甲方同意将位于惠安县洛阳镇五一农场的养殖场(建筑面积为2469平方米)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
2. 租赁期限为伍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以及鱼池,年租金总计 壹拾叁万 元,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乙方若需要增租,可以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协助安排;
4.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租金每年11月1日前缴纳。
5. 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200元滞纳金,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6. 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叁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7. 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8. 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9. 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不能破坏甲方现有的树苗、植物;同时需要甲方的书面授权;
10.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及税费等);
12.甲方提供水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自来水源位于农场值班室处;乙方须自行安排水管接入;另:自来水开户所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13.乙方租赁期内水、电费由甲方统一收缴,并出具收款收据(费率参照场地内其他用户);乙方若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
14.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赔偿归甲方;
15.本租赁合同系包租合同,乙方在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若因为乙方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导致甲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详细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同时乙方应规范随带家属(如老人、小孩等)的安全意识;在湖、海、池塘等危险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7.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财产,若因为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害,乙方应给予维修;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对于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18.租赁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1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结束后15日内,不处理相关设施,则设施所有权由甲方承接,并由甲方自由处理;
2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2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且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起生效。
2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保证出租的猪场属于个人所有,并拥有相应年限的猪场土地使用权,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加倍赔偿乙方损失。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
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3.该猪场目前的母猪、公猪、仔猪总计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乙方首付(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乘下余款乙方在第二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期间猪场修缮及原有设备的处理
1.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的需求扩建猪场,资金费用由双方协商共同出资。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2.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处理养殖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2.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享有相关的政策优惠。
3.若上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合同结束后,若甲方将猪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3.甲乙双方其它约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见证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在租赁期满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2. 乙方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猪场修缮及原有设备的处理
1.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扩建猪场,资费由双方协商共同出资
4. 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水电费: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由甲方缴纳)
2. 若乙方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中可能遇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2. 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享有相关的政策优惠。
3. 若上述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得将猪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合同结束后,若甲方将猪
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十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共贰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印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 _月_ _日
乙方(签字印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 _月_ 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保证出租的猪场属于个人所有,并拥有相应年限的猪场土地使用权,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加倍赔偿乙方损失。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
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2. 乙方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元整)。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3.该猪场目前的母猪、公猪、仔猪总计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乙方首付(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乘下余款乙方在第二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猪场修缮及原有设备的处理
1.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的需求扩建猪场,资金费用由双方协商共同出资。
4. 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水电费: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2. 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处理养殖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2. 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享有相关的政策优惠。
3. 若上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合同结束后,若甲方将猪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3.甲乙双方其它约定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2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 甲方同意将位于惠安县洛阳镇五一农场的养殖场(建筑面积为2469平方米)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
2. 租赁期限为伍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以及鱼池,年租金总计 壹拾叁万 元,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乙方若需要增租,可以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协助安排;
4.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租金每年11月1日前缴纳。
5. 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200元滞纳金,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6. 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叁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7. 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8. 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9. 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不能破坏甲方现有的树苗、植物;同时需要甲方的书面授权;
10.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及税费等);
12.甲方提供水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自来水源位于农场值班室处;乙方须自行安排水管接入;另:自来水开户所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13.乙方租赁期内水、电费由甲方统一收缴,并出具收款收据(费率参照场地内其他用户);乙方若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
14.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赔偿归甲方;
15.本租赁合同系包租合同,乙方在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若因为乙方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导致甲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详细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同时乙方应规范随带家属(如老人、小孩等)的安全意识;在湖、海、池塘等危险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7.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财产,若因为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害,乙方应给予维修;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对于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18.租赁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1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结束后15日内,不处理相关设施,则设施所有权由甲方承接,并由甲方自由处理;
2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2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且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起生效。
2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现有的三栋猪舍及附属住房租给乙方养猪使用,建筑面积约 ㎡具体事项如下:
一、租用时间定为 5 年,即20 年 月至20 年 月底止,每年租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乙方在使用期内交甲方使用押金: 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合同期满后,甲方退回乙方交付的使用押金,合同自动终止。
二、付款方式:乙方必须提前付清前一年租金,方可进行第二年的养殖作业。租期满另订合同。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养殖周边一切果木及建筑设施,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在租用期内,乙方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只有猪场的使用权,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并做到维护甲方猪场内的一切使用设施,如遇特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此期内如有损坏和被盗,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如遇国家征收此地,固定资产及生猪的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生猪搬迁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租用期内,甲方应做到水通、电通、路通,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养殖或无故解除合同,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在租用的前两年内,如遇环保、工商等上级的通知和指示使得乙方不能正常养殖,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所未租用的资金及押金。如乙方租凭期间想终止合同,甲方已收租金不得退还。
八、以上协议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者一切后果自负,该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就养殖场租赁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面积约亩。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为第一年壹拾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按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交清当年租金,以甲方收条盖章为据。
第四条: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气、电视收看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间内房屋及资产设施、设备等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拆除,若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当负责恢复原状。
第六条: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场地作为养殖生猪,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转让若未经甲方同意无效。
第七条:乙方在租期内,母猪若出现死亡、遗失等由乙方按1:1的比例赔付甲方同等重量的母猪,两年后乙方在本场选留后备母猪进行更新换代,合同终止时能繁母猪数量不得少于现圈存能繁母猪数量;公猪若出现死亡、遗失等由乙方赔付杜洛克同等重量公猪一头。
第八条:租金用途:每年租金必须首先偿还贷款及利息,其次用于按入股额退还股金,不得自行分红、座支抵扣任何费用,否则本合同无效。
第九条: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安全生产,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鉴于养殖行业特殊,乙方必须全面遵守国家环保法和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若因乙方原因被相关部门处罚,乙方自行全额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设备维护等费用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合同期满,若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十三条:若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若甲方出售该养殖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或协商所养当批育肥猪至出栏为止。
第十四条:租赁合同期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还属于甲方的资产、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权,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是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叁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合同:
1. 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养猪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
2. 租赁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办公室及料库以及鱼池,年租金总计叁万元,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租金每年---月--日前缴纳。
5. 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元滞纳金, 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6. 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叁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7. 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
8. 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9. 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不能破坏甲方现有的树苗、植物;同时需要甲方的书面授权;
10.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公共关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及税费等) ;
12.甲方提供水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
13.乙方租赁期内水、电费由甲方统一收缴,并出具收款收据;乙方若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
14.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赔偿归甲 方;
15.本租赁合同系包租合同,乙方在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若因为乙方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导致甲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等) ,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详细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同时乙方应规范随带家属(如老人、小孩等)的安全意识;在池塘等危险场所设臵醒目的安全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7.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财产,若因为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害,乙方应给予维修;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对于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18.租赁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1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 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结束后--- 日内,不处理相关设施,则设施所有权由甲方承接,并由甲方自由处理;
2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 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且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起生效。
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充分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猪场、鱼池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概况:甲方将位于兴隆镇柏树村四组的猪场及鱼池租赁给乙方,租赁范围为甲方猪场现有的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和现存的一切设施设备及其他一切定着物,上列资产由甲方列具清单(详见附表1)后双方签字认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及鱼池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合同期满,若有续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租前甲方是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生产安全责任、疫病防控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后的所有开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需移交全部猪场及鱼池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猪场总租金 20 % 的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井边七组一养猪场出租给乙方杨庆阳作为养猪使用。
二、租赁期共三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养猪场炕付乙方杨庆阳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养猪场。
1、擅自将养猪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利用承租场地非法生产国家违禁品等,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4、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甲、乙双方议定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5万(金额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乙方三年租金15万元分三年期付款方式。付给甲方年租金伍万元,交纳租金方式为现金,每年提前10天支付承租金。第一年租金中,乙方扣除伍仟元作为场地、设备维修费,实付肆万伍仟元整。
五、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贰万元作为承租猪场保证违约金。合同期满,乙方返还猪场时,甲方应将承租保证违约金贰万元(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六、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在场猪舍内改动任何设备和场地,确实需要更改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才能改动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承担。
七、甲方提供乙方租赁期内条件有:母猪舍1座,母猪产房1座,中猪舍1座,大猪舍1座。
八、乙方要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被断电,甲方一律不负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要管理本场周围环境卫生,要经常清理排污沟管道等环境卫生。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周围安全环境、道路交通,当地群众、污水排放,由甲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一切生产安全、经营管理,财务往来等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营生产中安全、经济等责任。
十一、甲方租赁养猪场,已被政府规划为工业用地,随时有被政府征用的可能,甲方只向乙方担保饲养一年,往后二年,甲方不给予担保,承租方无条件把猪场归还给政府用地等政策。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议定时间,交付场地给乙方使用,负责赔偿付违约金每日贰佰元整。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缴金额3%滞纳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如因此造成承租场房屋毁损的,还应负责赔偿。
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愿意承租,甲方不给予退还当年租金和违约金。
5、甲方场地被政府征用和由政府统一治理排污环境等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退还当年余月租金和违约金给乙方。
6、甲方接到政府征地通知,应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 十三、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在到期日起五日内将所租场舍交甲方验收,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并结清由于承租期间所有费用。
十四、免责条件:场舍如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二审上诉答辩状范文: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9月6日出生,__________市迎泽区地税局工作,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西二巷_____号_____单元_____号。
答辩人就上诉人刘刚提出返还原物纠纷上诉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本案属于公民合法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后引起的返还原物的侵权纠纷案件,并非单位内部分房纠纷,应属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非法侵占诉争房屋的事实认定清楚。
二、答辩人名下只有诉争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唯一一套房产,上诉人凭空捏造所谓答辩人与前妻骗取其他公房以及用非正常手段办理诉争房屋所有权的事实纯属乌有,也与本案审理没有任何关系,答辩人不再赘述。
三、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一审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但是上诉人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企图永久占有答辩人的物权。在国家大力倡导保护私人财产权利的今天,答辩人相信正义一定能伸张,违法一定会受到制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审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陈某,男,汉族,__________0年_____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市长安区__________街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__________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__________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陈某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栋,甲方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包括猪圈、空地和场内土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日起至年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供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和押金缴纳
1、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押金 元,租赁期满甲方退回乙方。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包括高压清洗机、抽水泵)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丢失需要赔偿,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新设备。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空地上乱搭乱建,如有需要,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乙方应配合。
6、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无条件执行,甲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个月内做好搬迁工作。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水电费、水费免交,电费乙方自行交缴。
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租给第三方,乙方也不能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如有此情况,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退回押金。
第八条 还租条件
1、租赁期满,乙方将猪场交还给甲方时,应保证猪圈的瓦、窗户、圈门、墙面、饮水器、蓄水池、饮水管、电路、高压清洗机、抽水泵和其它设备工具,完整无损能正常使用,正常的损耗除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维修或赔偿,甲方验收合格,终止合同时,甲方将退回乙方押金,如乙方违反此条,甲方将扣取押金维修。
2、在租赁期满,如甲方要收回猪场,改变用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搬迁准备,甲、乙双方终止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上述约定,有甲、乙双方违反,均有权终止合同。 本合共4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种猪场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种猪养猪场(基地高台以上部分)出租给乙方,用于种生猪饲养及销售。
2、租赁期限为3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附属养殖设施设备包括( );年租金总计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
4、租赁期间整个猪场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金技术自主负责,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到维护甲方猪场内的一切使用设施,在此期内如有损坏和被盗,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养殖,但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甲方在养猪场报批的项目资金及项目建设,由甲方支配,乙方应积极全面地支持配合。若遇政府征用土地,合同自动作废,固定资产及生猪的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
7、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严禁泔水饲喂。
8、在租用期内,如遇环保、农业等上级管理部门的通知和指示使得乙方不能正常养殖,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所未租用的资金。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
9、以上协议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该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商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菜地两块出租赁给乙方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每年租金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二、甲方应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的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三、乙方负责现有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纳税费。负责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负责将原有的设施及新添增的设施交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费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庄科村小组和村委会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井边七组一养猪场出租给乙方杨庆阳作为养猪使用。
二、租赁期共三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养猪场交付乙方杨庆阳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养猪场。
1、擅自将养猪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利用承租场地非法生产国家违禁品等,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4、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甲、乙双方议定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5万(金额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乙方三年租金15万元分三年期付款方式。付给甲方年租金伍万元,交纳租金方式为现金,每年提前10天支付承租金。第一年租金中,乙方扣除伍仟元作为场地、设备维修费,实付肆万伍仟元整。
五、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贰万元作为承租猪场保证违约金。合同期满,乙方返还猪场时,甲方应将承租保证违约金贰万元(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六、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在场猪舍内改动任何设备和场地,确实需要更改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才能改动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承担。
七、甲方提供乙方租赁期内条件有:母猪舍1座,母猪产房1座,中猪舍1座,大猪舍1座。
八、乙方要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被断电,甲方一律不负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要管理本场周围环境卫生,要经常清理排污沟管道等环境卫生。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周围安全环境、道路交通,当地群众、污水排放,由甲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一切生产安全、经营管理,财务往来等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营生产中安全、经济等责任。
十一、甲方租赁养猪场,已被政府规划为工业用地,随时有被政府征用的可能,甲方只向乙方担保饲养一年,往后二年,甲方不给予担保,承租方无条件把猪场归还给政府用地等政策。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议定时间,交付场地给乙方使用,负责赔偿付违约金每日贰佰元整。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缴金额3%滞纳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如因此造成承租场房屋毁损的,还应负责赔偿。
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愿意承租,甲方不给予退还当年租金和违约金。
5、甲方场地被政府征用和由政府统一治理排污环境等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退还当年余月租金和违约金给乙方。
6、甲方接到政府征地通知,应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 十三、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在到期日起五日内将所租场舍交甲方验收,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并结清由于承租期间所有费用。
十四、免责条件:场舍如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姓名住址身份证:
乙方:姓名住址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菜地两块出租赁给乙方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每年租金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二、甲方应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的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三、乙方负责现有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纳税费。负责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负责将原有的设施及新添增的设施交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费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庄科村小组和村委会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0xx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