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租赁合同合集三篇

河南租赁合同(精选3篇)

河南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县 街 胡同 房屋 间出租给乙方作住房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共12个月,甲方从20xx年5月10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05月9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个月。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如甲方想提前收回房屋租赁权,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乙方想提前终止租赁,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

1、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 元(大写: 元),分季预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预缴3个月租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2、 乙方使用期间的水电暖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四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甲方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1%,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甲方原房屋内的家具用具,乙方可免费使用,但如有损坏,甲乙双方协商酌情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20xx年 05 月 10 日

河南租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河南省房产管理局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出租、承租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同意就卞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愿将坐落在河南省__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的公有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作为住宅使用。承租方已对出租方所要出租的公有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出租方按照河南省__________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公布的同期租金标准,结合房屋的实际状况,核定上述公有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月结算,由承租方在每月的前_____日内交付给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拖欠租金的!出租方可以按月租金额的_____%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

三、出租方负责本合同所出租公有房屋的维修,保障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承租方有告知出租方及时维修承租公有房屋的义务。承租方对承租的公有房屋及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由承租方承担修缮责任。

四、承租方负责支付承租公有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等与承租方相关的费用。

五、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按照有关规定索赔损失:

1.将承租的公有房屋擅自转让、转祖、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承租公有房屋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将承租的公有房屋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的公有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的公有房屋的

7.擅自买卖承租的公有房屋使用权的

8.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六、出租方未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维修公有房屋,使承租方无法继续使用的,承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退回房屋。

七、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承租公有房屋和设备,严禁在院内、楼道及屋顶等处私建乱建。确需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的,应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

八、因城市建设等需要,承租方承租的公有房屋须腾让、拆迁时,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所需住房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返还承租的公有房屋。如需继续使用,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申请仲裁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租方_____份,承租方_____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需说明的事宜。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河南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

出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室内附属设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口月 口季度 口半年 口年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 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 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 入住时的电表度数:

出租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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