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租的简单合同范本(精选7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租用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经营饭店使用,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担。
二、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履约保证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到期后乙方无违约现象,甲方无息无条件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四、房屋租金: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前一、二年度,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第三年度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租金交纳方式和时间甲乙双方议定一、二年度为____个月交____次。第三年度租金一次性交清,续交租金须在到达日期前____日至____日为限。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改造房屋结构,破坏房屋基础设施的。
2、利用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的。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的。
七、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等,应征得来自租房合同书甲方和市场管理部门的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工程的产权属甲方,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使用权。
八、甲乙双方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无力经营或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正在经营的饭店物品及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但前提是须经过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完成,租金及交纳方式须按合同所列条款执行。
九、乙方在经营期限内,所有税、费自行承担。
十、乙方在经营期限内引起纠纷所受的各种处罚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市场关系。在乙方承租期间,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
十二、甲方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续租本房屋的绝对优先权,甲方对续租租金根据市场行情做适当调整。
十三、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不得单面随意违反,否则,都要给双方予以经济赔偿。甲方违约,退还乙方双倍保证金。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双倍保证金。
十四、如遇国家政策、政府行不和其它不可抗据的因素,导到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请求仲裁机构仲裁。
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该店铺(房屋)产权人为 ,产权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屋产权人履行该租赁合同,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与房屋产权人协商续租等事宜。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转让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该店铺产权人为 ,产权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
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屋产权人履行该租赁合同,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与房屋产权人协商续租等事宜。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该店铺(房屋)产权人为 ,产权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 ___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屋产权人履行该租赁合同,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与房屋产权人协商续租等事宜。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租用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在沂水县沂水镇牛岭埠村沿街楼处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现甲方欲将饭店及店内设备转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460平方米。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年至____年房租约为____元房租到期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自己现经营的让给乙方,租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铺面房剩余房租、设备租赁费等,除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__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按照转让费用实际未使用日期租费按比例返还给乙方。
九、特别条款:租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与甲方另行协商签订饭店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饭店内所有装修设施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乙方原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后租期到,如乙方不能继续租用,此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损坏。
十二、店内所有配置工具,经甲、乙方清点明细签字后给乙方,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用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 甲方在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现甲方欲将饭店场地及店内设备一并转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店内设备见后附清单位所列。
二、 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即甲方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将上述的房屋及后附设备清单所列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三、 该房屋及所附清单设备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元正)。
四、乙方接手前该饭店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缴交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正)设备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和壹万元整(10000元正)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待合同期满时,经甲方检查,房屋及原有各项设施、设备如无破损,则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有破损的,则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折价抵偿。若乙方租期未达到1年内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则不退还乙方壹万元租赁履约保证金。
八、乙方应在每月28号前将次月的租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将第一月的租金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元正)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及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九、本饭店内所有装修设施如有改动,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乙方原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后租期到,如乙方不能继续租用,此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损坏,如有破损,则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折价抵偿。
十、店内所有设备,经甲、乙方清点明细签字后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管好甲方交接的所有设备,在乙方租期到后合同终止时所有设备必须保证能正常使用,如果坏了必须由乙方负责修理好,或购买新的相同品牌型号设备给甲方。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将房屋及设备向第三者转让、转租或转借;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欠各项费用达壹万元以上的;
十二、特别条款:租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与甲方另行协商签订饭店租赁或转让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用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在沂水县沂水镇牛岭埠村沿街楼处租赁房屋用于经 营饭店,现甲方欲将饭店及店内设备转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460平方米。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 ,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0xx年-20xx年房租约为 元( )房租到期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自己现经营的让 给乙方,租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 ),上述费用包括甲方铺面房剩余房租、设备租赁费等,除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甲方在 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 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 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 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按照转让费用实际未使用日期租费按比例返还给乙方。
九、特别条款:租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与甲方另行协 商签订饭店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饭店内所有装修设施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 施工。否则乙方原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后租期到,如乙方不能继续租用,此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损坏。
十二、店内所有配置工具,经甲、乙方清点明细签字后给乙方, 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