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店租房合同(精选4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尚饮特色饭店出租于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饭店概况:
该饭店位于林西镇南街镇政府附属楼尚饮宾馆原内部饭店。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饭店所需的一切证照等。
二、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一年租赁费叁万元整(¥30,000.00元),第二年、第三年租赁费每年肆万元(¥40,000.00元),三年租赁费合计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一次性交清三年租赁费。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早上7:00至8:30对宾馆客人提供付费早餐。同时保证饭店房屋及室内设施、家具用具等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附实物清单)。
(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征求甲方同意,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拆除自己投入的设施。
(3)该饭店只限乙方本人经营使用,不得转包第三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保证饭店的正常营业,并按行业规定合理经营。
(5)合法经营,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该饭店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期支付其费用。
(7)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甲方责任:
(1)该饭店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2)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保证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得到该饭店的续租权力。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告知,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用于开饭店出租于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饭店概况:
该饭店位于 号,两层小楼,房屋 间。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___月___日。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全年租赁费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款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付款1000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第二次付款7000元,20xx年 甲方交房时一次付清。此外,乙方另付甲方1000元作为房屋及屋内设施的押金。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保证饭店房屋及室内设施、家具用具等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附实物清单)。
(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征求甲方同意,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自己投入的设施。
(3)该饭店只限乙方本人经营使用,不得转包第三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保证饭店的正常营业。乙方如想开展其他经营业务要先征求甲方同意。
(5)合法经营,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该饭店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期支付其费用。
(二)甲方责任:
(1)该饭店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2)负责协调和处理该饭店与甲方所在村的关系,保证甲方村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催收甲方所在村的经营债权。
(3)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保证近三年,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得到该饭店的续租权力。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告之,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如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应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经甲方催要后,逾期15天不缴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饭店房屋设施如因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洪湖市城关
为了促进x饭店的发展,将该饭店升级为洪湖市一流宾馆,甲乙双方就x饭店的租赁事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经民主决策通过)。
第一条 x饭店坐落于洪湖市 号,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范围为x饭店主体楼、停车场和门面。
第二条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前十年为壹拾贰万元/年;后五年为壹拾叁点贰 万元/年。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支付 两年的租金,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从第三年度起,每年8月21日前支付甲方本年度租金。XX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
第五条 乙方租赁饭店后,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税款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好各项服务,协作乙方抵制乱收费。与甲方村民有关的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协助落实本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条件。
第六条 乙方租赁x饭店后,只能将全部租赁标的用于旅店业,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给租赁标的物重新命名。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另行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 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物的维修、管理由乙方负责,费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壹年内完成对租赁标的物的大型装修,将饭店改建成洪湖市一流宾馆。
有关主楼、停车场、锅炉房等等施工方案、平面图效果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诺完全按设计改建。
装修增添完成后,乙方应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各项设施的可使用性,禁止人为损坏。租赁期满或因非双方的原因及因乙方的违约解除本合同后,对装修、改善添置物的处理是,除 可由乙方处理外,其他一律留下所有权转移甲方,甲方对乙方也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乙方投资在租赁物中的各项设施、装修、设备的折旧使用年限为15年,同时约定实行每年6.67%的等额折旧率,即投资的价值每年减少率。对租赁期间其他时间乙方的添置物的折旧年限与剩余的租赁时间等同。本条的约定仅在甲方违约时作为计算乙方损失即剩余投资价值时适用。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转租。
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在乙方承租后,对锅炉房、洗涤房、职工餐厅的房屋封顶,墙外、墙内、地面抹平的土建工程部分负责施工,500平方米工程部分的费用自己承担,超出500平方米部分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若承建乙方装修工程的施工事项,双方另订合同,不属本合同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损失等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过错造成租赁标的物损坏、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及装修改善添置物用于担保抵押。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的;
2、乙方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乙方转租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三个月的;
5、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二个月的;
6、乙方拖欠税费达二个月的;
7、乙方已连续二个月没有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
9、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涉嫌犯罪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标的物达三个月以上的;
2、甲方有针对乙方的故意侵权行为的;
第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标的物的时间是 年 月 日。
乙方返还租赁物时应做到相关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因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后的乙方的违约责任是,给付甲方贰拾万元违约金;乙方对其投资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丧失,对装修及增添物,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乙方拖欠租金的另按日3‰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约定的,另按日500元赔偿甲方损失;违反第二款约定的,承担修缮责任。甲方被乙方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赔付乙方贰拾万元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赔偿乙方投资剩余价值的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对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为据,否则为越权无效行为。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本饭店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双方互惠互利原则下制定条款如下:
一、饭店将位于洛龙区安乐镇聂潘路北侧西岗段(上下两层约60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为一年,从20xx年4月18日至20xx年4月18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30000元(参万圆整),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每年交一次租金,须在当年4月18日前10天交清(先交租金后使用)。
三、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变更租金,否则应支付乙方等值一年租金。
四、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村委会正常规划,乙方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搬迁完毕。
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续约通知。
六、如果由于经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甲方应允许将店面转让给第三方,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备注:三年内租金不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