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出租合同范本(通用7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租赁甲方 的冷冻库,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信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出租冷库地点:位于延寿镇奋斗街 委 胡同 号。
二、冷库间数计 间,合计 约平方米。
三、冷库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四、租赁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赁数额:租赁费按每月租金 元计算。每年为 元。 年合计租金为 元。租赁合同期内不增减租赁费。
六、租金缴纳方式:上交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齐合同租赁期间内的全部租金。否则甲方有权不准乙方使用冷库,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冷冻库租赁费 元,含水费、电费,费用由 方实际使用数量,电字加损耗交付。
八、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冷库机器设备的保养、维护及使用。
2、冷库保养和设备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人为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3、因自然灾害或电力电路故障,出现的停电事故影响到乙方的利益,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会快速联系电业系统修复,以保证乙方的利益。
4、冻库产权如发生变更,政府拆迁、出售、臵换等,终止租赁合同。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交纳的租赁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纳冷库的租赁费。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终止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合理使用冷库、保护好冷库的设施,如有损坏,作价赔偿甲方。如因乙方造成设施损坏引起其他相邻的承租人的利益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物品受损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责。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在承租期内,乙方存放在所租赁冷库内的所有物品,由乙方自己保管看护,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自行保管看护时,如发生变质、腐烂、丢失、损毁等现象,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安全使用、不得发生事故,如发生水、火、电等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因此给甲方及相邻的承租户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4、乙方在使用冷库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垃圾必须由乙方一日一清,运至垃圾场,保持好冷库区内外的环境卫生。
十、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十一、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中发生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出租方(盖章) :
承租方(盖章):
日期: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冷库给乙方储藏果蔬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己的冷库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按件计。每件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预付租金 元,大写:( ) ,剩余租金 元,(大写: ),货出完付清。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缴纳库房内的电费和水费,(不含工人生活用电)
2、甲方负责保证乙方在冷藏果蔬所需的温度内正常使用。
3、甲方必须保证制冷机开到乙方货物全部出完,方能停机。
四、乙方责任:
1、如乙方在不关冷库门或进、出果品时,库温如升至 度以上,由乙方自己负责。
2、果蔬出库后乙方在运输途中产生变质、腐烂、一概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乙方在使用冷库过程中,造成冷库库体、保温层,库内设备及设施、住房、仓库等损坏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乙方在工作中,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文明经商,安全生产。
五、甲乙双方在租库经营期间应做好配合工作、协调关系,做到遵纪守法,如因发生人类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洪灾等),造成库房停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六、乙方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进行无理干涉。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冷库不得私自转让,不得租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且不退还库房租金或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未按照其权利与义务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双方损失情况进行一定赔偿。
2、本合同约定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互相商议、补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冷库库房租赁事宜,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冷库的坐落位置、面积
冷库座落于 上虞市百官街道凤山路487号大通农批市场地下一层,共有7间,其中高温库2间,建筑面积均为7.6㎡,层高5.3m,库温-5—2℃;低温库5间,1号库建筑面积为182.4㎡,2、3、4、5号库建筑面积均为127.68㎡,层高5.3m,库温控制在-20℃以下。机房2间,冷却塔2只。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抵扣事项
第四条 电费及承租方营业费用的承担
承租人自行承担冷库的电费及除合同明确约定由出租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租赁冷库库房的用途
第六条 冷库库房维修义务的承担 出租方提供正常的电源、水源,提供完好的设备,按时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由承租方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损坏应由承租人自负费用。
第七条 冷库库房的装修及增设他物的权利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享有对冷库库房改造装修及增设他物的权利
第八条 转租条款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冷库库房进行转租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的;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冷库用途或者转租的;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对冷库库房进行改造或者装修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冷库库房不具备相应的冷藏条件,经承租方书面通知后且经过改造后仍不符合冷藏条件,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不承担维修义务,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冷库库房的;
3、出租方擅自干涉承租方经营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库房的,负责赔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库房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冷库库房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如因人力以外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的份数、效力、生效日期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电话:
地址: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电话:
地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冷库库房租赁事宜,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本合同是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出租方)储存本合约持有人(存货人即承租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并明确仓储过程中双方责任的合同。
2.存货人承诺所储藏之商品为合法商品,所提供之资料为真实资料、存货人联系资料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保管人。
3.存货人所储藏商品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案例、规定等而受工商、海关、商检、公安、技监、环保、食品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处理,均由存货人负责全部责任,合同范本《冷库租赁合同》。对保管人带来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责任。
4.储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说明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本规定。保管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比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5.商品冷藏按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中商品冷藏工艺标准执行。如存货人对所存商品冷藏有特殊要求,双方另签书面协议。
6.保管人至对温度质量及商品数量(冷藏过程中正常干耗除外)承担责任,对商品的衰老、病变、霉化、氧化、虫蛀等温度因素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存货人所存商品已过商品保质期、或者所存商品已超过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商品冷藏工艺标准中所规定最高储存期,保管人在商品过期后一个月内三次通知货主及对商品进行处理。货主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不来处理、或者因货主所提供联系资料不实而无法联系时,保管人有权处理存货人的过期商品,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8.收费方式:每月30/31号结算当月冷藏费,次月5号前存货人应到保管人处交清上月冷藏费,本单商品出完时结清冷藏费。
收费标准:按《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期限:存货人连续三个月不到保管人处缴交冷藏费,保管人有权处理存货人所存商品(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9.双方商品交接地点为保管人厂内月台。双方对商品数量产生争议时,以进库收条、出库单为准。
10.如因人力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货物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冷库库房租赁事宜,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方式
按仓储面积每月计算;
二、租赁价格
收费标准: 元/月;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按月支付租金,每月末前5天支付租金。但第一个月租金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五、冷库的用途;只做储藏冷冻食品使用,但下列物品严禁入库:
1、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
2、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商品;
3、变质、有异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4、患有传染病畜禽的肉类商品;
5、有强挥发气味的商品;
6、肉禽类无动检证商品。
承租方违反本条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应负全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凡已冻结的货物入库温度不得高于x8°C度,否则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自行负责库内商品的保质期;出租方提供冷库温度为x18(±3)。
七、承租方存放的货物应具有包装完整完好的,不得存放零散货物,甲方仅对整包件数量负责,对包装箱内的货物数量不承担责任。
八、货物的出入与装卸
1、承租方出入货物,应由出租方指定人员装卸,以保证装卸质量及缩短装卸时间,(除出租方认可或由承租人本人装卸外)。
2、承租方出入货物时的人员和车辆应严格按出租方的'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出租方相关规定执行;
九、转租条款: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冷库库房进行转租或合租。
十、合同的解除条件:
1、承租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的;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转租的;
3、存放下列货物的:
a、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
b、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商品;
c、变质、有异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d、患有传染病畜禽的肉类商品;
e、有强挥发气味的商品;
f、肉禽类无动检证商品;
g、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冻库转租他人;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文本的份数、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字):
签订日期:
甲方(保管方):
乙方(储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的冷冻食品储存于甲方库房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以下事宜,以利双方履行:
1 仓储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港桂路57号凯尔国际2号楼
1.1重庆港城工业园区
1.2储存楼层
2 约定储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月。
3 仓储费收费标准
3.1 按照存放食品吨位计算:
高温库 元/吨/立方/天 共计 吨
低温库 元/吨/立方/天
超低温库 元/吨/立方/天
3.2 按照仓储面积计算:
高温库 元/平方米/月 共计 平方米
低温库 元/平方米/月
超低温库 元/平方米/月
3.3 食品进、出库装、卸、堆垛费。装、卸、堆垛费按照 元/吨计价;进、出库作息时间为8:30--17:00为统一装、卸、堆垛时段; 8:30--17:00时段之外的时间段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装、卸、堆垛时间段;17:00-22:00作业加收20%;22:00-8:30作业加收50%;法定节假日作业加收100%。客户有货品分类储存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4 食品入库复冻费:食品进库未达到规定入库温度(商品软化)需进行复冻,复冻费一次性收取标准:高温库120元/吨,低温库220元/吨。
3.5 上述各项收费标准属优惠价格均不含税费,若需开税务发票,按照相关税率加点计算。
4 仓储保证金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仓储保证金 / 万 / 千 / 百 / 拾 / 元。
5 费用结算方式及日期
5.1 结算方式:现金支付或转账。
5.2 收费方式以及结算日期:
5.2.1 仓储费,装、卸、堆垛费、复冻费每月底为结算日,次月的5日前结清支付上月费用。 5.2.2 仓储费收费计算方式: 7天为一次收费周期,不足7天按7天计算收费;不足一吨按一吨计算收费。
5.2.3 乙方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5日内结清支付相关费用。若乙方逾期不缴费,甲方每日按应缴纳费用总金额的1%收取滞纳金。逾期二月不缴费,甲方有权扣押乙方货物,并做相关处理。 6 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6.1 甲方的权利及责任
6.1.1 甲方对乙方库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使冷冻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库内温度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并力求保持库房温度、湿度的稳定。由于甲方设备、设施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6.1.2 为保证储存食品质量,各库温度保持在规定范围,在大批量进、出库货物过程中,库内温度保证在0°C-负10°C之间。
6.2 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6.2.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工商、税务证照(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原件)供甲方验证,并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6.2.2乙方储存的食品应向甲方提交具有检验、检疫资格单位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复印件);进口食品应提交报关手续及有关进出、口食品的相关资料,检验、检疫报告(复印件)待甲方质检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乙方若经营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必须提供相应经营手续,方能允许入库储存。
6.2.3乙方承诺不会将以下食品带入冷库:
6.2.3.1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
6.2.3.2患有传染病禽畜的肉类食品。
6.2.3.3腐败、有异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2.3.4用盐腌或盐水浸泡,没有严格密封的食品,流汁、流水的食品。
6.2.3.5含酸、碱、盐等强腐蚀性食品。
6.2.4 乙方保证食品进库后,食品储存周期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期限,如有违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原因造成冷库设备、设施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6.2.5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冷库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库内温度、湿度的稳定及货物、人身安全,原则上乙方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内部,特殊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才能按规定要求进入库内,如未经甲方许可私自进入冻库的,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罚外,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
6.2.6乙方人员在库区内活动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安排、指挥。
6.2.7 乙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仓储库位转让第三方。
7 协议的解除及变更
7.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均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7.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核算清楚所有账目,结清所有款项方可解约。
7.3 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乙方不继续续约,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仓储保证金(不计利息)。 8 违约责任
8.1 以上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
8.2 若乙方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各种费用结清的情况下,甲方退还仓储保证金。
8.3 若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各种费用结清的情况下,甲方退还仓储保证金。
9 其他
9.1双方在实际履约期间,对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修改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继续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免责,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自行终止。
9.3本协议在实际履约期间,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共同遵守。
9.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9.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7此合同从我司冻库到盘溪干副市场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按90元/吨计价。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