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鉴于:1、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已于签订了编号为 《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2、为确保到期及时归还乙方借款本息,甲方郑重承诺将其在公司享有的至围内的债权转让给乙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债权转让数额
转让债权数额:甲方将其在 公司享有的 至 期间的金额为 范围内债权转让给乙方所有,最终转让债权的数额以甲方与 公司在 至 期间正常结算后于《借款合同》到期日止的实际债权数额为准。
第二条 债权转让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同意将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可向 公司直接行使权利,实现债权后,若超出借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仍有义务向乙方支付。
第三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可转让的债权;
(3)及时向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
(4)本协议生效前,该转让标的从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经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律师及取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协议的补充修改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向乙方履行义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附:1、债权确认单及转让通知
2、借款合同 授权代表:
日期:
甲方(债权出让人):
住址: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债权受让人):
住址: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丙方(债务人):
住址: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乙方享有对甲方人民币________的债权;
2、甲方享有对丙方享有_______的债权;
3、上述债权均为借款。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债权转让
1、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转让对丙方享有之债权。甲方转让的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__,利息________。
2、乙方同意受让前款之债权,同时取得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息________。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间债权债务关系抵销。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可随时向丙方主张债权。
二、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 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其转让之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保证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甲方转让之债权,其受让之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三、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四、全部协议及修改、变更
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此前各方就相同事宜做出或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陈述、协议或安排。
五、争议与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可提交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文本及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丙方签署本协议视为已经收到甲方转让债权之通知。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债权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一致,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标的债权数额
甲方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债权转让安排
1、甲方同意将上述所确认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2、甲方应配合配合提供与该债权相关的材料、证据,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债权催收、履行中有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3、如本协议签订后,如债务人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则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如债务人部分履行,则首先应视为就双方转让的债权的履行。
4、该债权转让后,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债权,甲方不作干涉。
5、该债权转让后,无论乙方最终是否获得债务人偿还债务,或者部分偿还,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全面赔偿。
四、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2、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
3、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签字捺印)
乙方:___________(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拖欠乙方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万元(截止20xx年 月 日)不能偿还,现甲方自愿将依法享有的部分债权转让予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债权数额
1、甲方对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万元、截至20xx年6月15日的利息为人民币万元。
2、甲方对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万元、截至20xx年6月15日的利息为人民币万元。
二、债权转让对价
乙方同意以甲方尚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总计人民币万元受让甲方上述债权。
三、债权转移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将其享有的本协议第一条所有全部债权、利息及为债权设定的抵押和担保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从而成为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各债务人新的债权人。
2、债权转让通知: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协助甲方将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四、债权文件原件和保管与移交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将甲方持有的债权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方承担。(甲方转让的债权凭证原件见附件1)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债权转让后依法冲抵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2、确保所转让的债权的真实、合法、有效、完全有权决定处分该债权,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根据本协议约定出具本协议项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乙方的书面声明和通知;
4、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所转让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受让债权后同意冲抵甲方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
2、在依法接受甲方上述债权后,依法行使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相关债权担保权利;
3、在实现债权过程中可以要求并获得甲方必要的协助。
七、其他约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债权转让款项减少或被抵消等,甲方应对差额部分继续向乙方承担偿还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丁方:
地址:
鉴于:
乙方与 (以下称“丙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乙方向丙方发放贷款 元(大写: 元人民币),同时为担保乙方债权,乙方与 (以下称“丁方”)签订了编号为 《担保合同》(以下称“担保合同”)。经甲、乙、丙、丁四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收购乙方上述债权及其担保权利、附属权益等,并由乙方按约定回购事宜,四方约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 标的债权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标的债权是指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而形成的全部贷款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尚未清偿的借款本金 元人民币、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及担保权利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
第二条 标的债权的具体内容和权利范围以《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 标的债权转让
第三条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上述标的债权,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格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的如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 甲方自标的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下称“标的债权受让日”)起即享有对标的债权的全部权利。自标的债权受让日起,丙方应向甲方清偿贷款,并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支付至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甲方账户;丁方应按《担保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 若丙方、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还款,乙方应在收到所还款项后立即全部转付给甲方,还款日期以甲方实际收到应还款项之日为准,逾期还款,丙方、丁方应分别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三、 标的债权回购
第七条 如截至 年 月 日,甲方受让的上述标的债权未能从丙方及丁方处获得完全清偿,乙方承诺,就甲方仍未获清偿部分的标的债权由乙方立即无条件回购,回购价为甲方实际支付的转让价款加上甲方自标的债权受让日起至乙方支付回购款之日止的债权转让手续费,债权转让手续费按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的转让价款的 %/年计收,不足一年,按实际天数计收。
第八条 乙方应将标的债权的回购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九条 回购之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标的债权,乙方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未回购标的债权,甲方有权处分标的债权。
四、 标的债权担保
第十条 标的债权转让后,《担保合同》直接约束甲方与丁方,丁方仍应继续按《担保合同》的规定履行担保义务,担保权利人为甲方。
第十一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 日内,甲方、乙方、丁方应办理完毕《担保合同》项下担保权利的变更登记或向甲方交付担保标的物。
五、 承诺与保证
第十二条 乙方、丙方、丁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 乙方已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
2. 标的债权系乙方合法拥有的债权,并且有效存续,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3. 标的债权系乙方与丙方、丁方自愿协商,通过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形成。就标的债权及其有关权益,乙、丙、丁三方不存在任何性质的其他协议/合同/约定,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对标的债权享有任何权利;
4. 乙方未曾作出转让、赠与、减免、信托或放弃标的债权权益及其他对甲方持有标的债权不利或可能不利的行为,也未曾作出相关合同安排;
5. 乙方转让标的债权的行为,已经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与批准,乙方、丙方、丁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超越其各自权利与经营范围,且不违反对其各自有约束力或有影响力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6. 乙方转让标的债权后,仍将全力向丙方、丁方或其他债务人进行追讨,追讨款项由丙方、丁方或其他债务人直接支付至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甲方账户。无论追讨结果如何,乙方都应按本协议约定回购标的债权;
7. 丙方、丁方对标的债权不存在任何抗辩权或持有任何异议,也不对甲方及其受让标的债权的行为存在任何抗辩权或持有任何异议;
8. 在签署本协议时,不存在任何丧失或可能丧失清偿能力或担保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诉讼或仲裁;
9. 在签署本协议时,担保物正常,其价值足以覆盖标的债权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六、 特别约定
第十三条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自承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各自发生的印花税。
第十四条 除第十二条规定的印花税外,甲方不再承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任何税费,包括担保变更登记手续费等。
第十五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如标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因任何原因被有关部门查封、冻结、扣押或出现其他限制情形或争议,甲方都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第十六条 乙方、丙方、丁方任何一方在第十二条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与保证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均都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第十七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无论何种原因引起乙方、丙方、丁方任何一方出现丧失或可能丧失清偿能力时,甲方均有权要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第十八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担保物出现毁损、丢失、失窃等价值减损或影响其担保价值的情形,甲方均有权要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七、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其他各方赔偿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 其他
第二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四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