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甲方):
受让人(乙方):
甲方于20xx年10月12日在23#楼.17#.18#营业房租让给乙方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拉面馆转让给乙方经营,乙方自愿受让该餐厅。自乙方受让该餐厅后,甲方原承包餐厅享有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餐厅的转让费用为 贰万贰仟 元,乙方在20xx 年 10 月 13日前支付。房屋租金第一年为壹万陆仟元整,乙方先付捌仟元整,剩余捌仟元乙方于20xx年12月15日以前付清。第二年房租根据周边租金涨幅协商议定。
三、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并违背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四、甲方于 10月 13将餐厅交付于乙方,现餐厅内设施、在甲方交付餐厅时一并交付给乙方,交付后一切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即转移给乙方。
五、本餐厅的转让期限为 2 年,即从 20xx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13 日止,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六、乙方受让该餐厅后,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自甲方将餐厅及相关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经营餐厅的盈利及产生的承包费、税费、水电费、燃气费、工人工资、人员安全等一切债权、债务及乙方在经营餐厅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甲方转让餐厅之前的相关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随破坏房屋结构、门窗、墙面,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负责修缮(后厨墙面除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门面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元/天。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各方应遵守执行: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街(路)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月__日止,月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月,剩余租金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九、若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时,可向 仲裁委或商铺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