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分期还款协议书(通用3篇)
标准房屋转让协议范本常用版
转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号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号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1-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均参照甲方与原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转租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2转租期满,本协议效力终止。
乙方若续租,需和原出租方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如需甲方居间介绍,甲方须善意履行。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_____币)______元。(大写: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使用现金支付,共计___元。
四、其它费用
4-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宽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2乙方负责支付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根据原出租方的意见办理结算。
五.效力范围
本转租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处理转租关系优先适用,甲方和原出租房签订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所规定条件对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响应上级号召,拉动地方经济全面发展,增加居民生产生活水平,甲方需征用乙方的土地一宗。经村民组同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拟征用的乙方土地,位于,其四址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合_____亩分。
2、乙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征用行为已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视同违约,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每亩元。包括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土地补偿费等。
4、付款方式。土地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由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5、甲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享有完全的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甲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等权利,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乙方无权干涉。
6、因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需要使用该宗土地时,国家所给予的赔偿和各项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7、乙方应无偿协同甲方并向甲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及一切方便,但办证费用由甲方支付。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乙方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宗土地。
9、乙方关于该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关村民的签字附件和该宗土地平面图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提交,乙方应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0、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购买出卖人位于室房屋一套,总房款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现经双方协商,就分期付款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付款方式
买受人于年月日向出卖人缴纳购房首付款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剩余房款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买受人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并一次性结清。
第二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在分期付款期限内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金额1‰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双方达成的购房协议。出卖人解除本协议的,买受人按总房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关于房屋产权转移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在买受人向出卖人缴纳购房首付款后,出卖人可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在未付清全部购房款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中的处分权、使用权归出卖人享有,期间买受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但不得擅自将该房产转让或租赁给任何第三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购房款后,该房屋的包括处分权、使用权在内的所有权全部转移至买受人享有。
2、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解除协议时相关事项的处理
若因买受人逾期付款而导致出卖人解除本协议,出卖人只需书面通知买受人即可将本协议解除,出卖人不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亦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负责将房屋再过户至出卖人名下,其他事项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