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债权转让协议(热门3篇)

信托贷款债权转让协议(通用3篇)

信托贷款债权转让协议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丁方:

地址:

鉴于:

乙方与 (以下称“丙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乙方向丙方发放贷款 元(大写: 元人民币),同时为担保乙方债权,乙方与 (以下称“丁方”)签订了编号为 《担保合同》(以下称“担保合同”)。经甲、乙、丙、丁四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收购乙方上述债权及其担保权利、附属权益等,并由乙方按约定回购事宜,四方约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 标的债权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标的债权是指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而形成的全部贷款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尚未清偿的借款本金 元人民币、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及担保权利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

第二条 标的债权的具体内容和权利范围以《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 标的债权转让

第三条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上述标的债权,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格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的如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 甲方自标的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下称“标的债权受让日”)起即享有对标的债权的全部权利。自标的债权受让日起,丙方应向甲方清偿贷款,并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支付至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甲方账户;丁方应按《担保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 若丙方、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还款,乙方应在收到所还款项后立即全部转付给甲方,还款日期以甲方实际收到应还款项之日为准,逾期还款,丙方、丁方应分别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三、 标的债权回购

第七条 如截至 年 月 日,甲方受让的上述标的债权未能从丙方及丁方处获得完全清偿,乙方承诺,就甲方仍未获清偿部分的标的债权由乙方立即无条件回购,回购价为甲方实际支付的转让价款加上甲方自标的债权受让日起至乙方支付回购款之日止的债权转让手续费,债权转让手续费按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的转让价款的 %/年计收,不足一年,按实际天数计收。

第八条 乙方应将标的债权的回购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九条 回购之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标的债权,乙方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未回购标的债权,甲方有权处分标的债权。

四、 标的债权担保

第十条 标的债权转让后,《担保合同》直接约束甲方与丁方,丁方仍应继续按《担保合同》的规定履行担保义务,担保权利人为甲方。

第十一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 日内,甲方、乙方、丁方应办理完毕《担保合同》项下担保权利的变更登记或向甲方交付担保标的物。

五、 承诺与保证

第十二条 乙方、丙方、丁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 乙方已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

2. 标的债权系乙方合法拥有的债权,并且有效存续,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3. 标的债权系乙方与丙方、丁方自愿协商,通过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形成。就标的债权及其有关权益,乙、丙、丁三方不存在任何性质的其他协议/合同/约定,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对标的债权享有任何权利;

4. 乙方未曾作出转让、赠与、减免、信托或放弃标的债权权益及其他对甲方持有标的债权不利或可能不利的行为,也未曾作出相关合同安排;

5. 乙方转让标的债权的行为,已经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与批准,乙方、丙方、丁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超越其各自权利与经营范围,且不违反对其各自有约束力或有影响力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6. 乙方转让标的债权后,仍将全力向丙方、丁方或其他债务人进行追讨,追讨款项由丙方、丁方或其他债务人直接支付至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甲方账户。无论追讨结果如何,乙方都应按本协议约定回购标的债权;

7. 丙方、丁方对标的债权不存在任何抗辩权或持有任何异议,也不对甲方及其受让标的债权的行为存在任何抗辩权或持有任何异议;

8. 在签署本协议时,不存在任何丧失或可能丧失清偿能力或担保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诉讼或仲裁;

9. 在签署本协议时,担保物正常,其价值足以覆盖标的债权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六、 特别约定

第十三条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自承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各自发生的印花税。

第十四条 除第十二条规定的印花税外,甲方不再承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任何税费,包括担保变更登记手续费等。

第十五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如标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因任何原因被有关部门查封、冻结、扣押或出现其他限制情形或争议,甲方都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第十六条 乙方、丙方、丁方任何一方在第十二条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与保证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均都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第十七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无论何种原因引起乙方、丙方、丁方任何一方出现丧失或可能丧失清偿能力时,甲方均有权要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第十八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担保物出现毁损、丢失、失窃等价值减损或影响其担保价值的情形,甲方均有权要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七、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其他各方赔偿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 其他

第二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四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信托贷款债权转让协议 篇2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元(小写)。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丙的债权共计______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丙主张债权。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

信托贷款债权转让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截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丙方欠甲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对丙方的债权中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此项债权。

二、上述第一条中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乙方将其对甲方的债权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予以抵偿。

三、上述债权转让后,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债权,享有规定的债权人的相关权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四、丙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知悉上述甲乙双方对上述债权的转让事宜。

五、经上述债权转让和债权抵偿后,甲方与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 ___万元,抵消后乙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 ____万元的债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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