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转让合同(实用3篇)

宅基转让合同(通用3篇)

宅基转让合同 篇1

出租方(转让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接手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特立此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号门面(面积为: 平方)转让给乙方经营合法生意。

二、租期长短以乙方意愿为准,时间为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不愿意租后,甲方可转出给第三方,租金额度不能随意增长,必须以整条街的平均租金价格为参照标准,双方协商后,才能更改。乙方付租方式为季度交付,承租期间以 元(大写: )元作为押金。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自己所用的水、电、气费用,发票由甲方出具,乙方可以保留复印件。

四、乙方在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功能性结构,如需改变,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改变。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提前和甲方协商后,乙方可以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不相关的费用。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相关行为,由乙方负责。合同由签定日开始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方能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宅基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长期使用)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作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三、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关过户甲、乙双方要付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4、建房审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负责费用。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单方违约金为120万元整。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公证人:

身份证:

宅基转让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人,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祖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___公斤(______元),______年上交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合同范本《鱼塘承包转让合同范本》。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位线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在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______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____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甲方有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有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早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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