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屋位于海安县墩头镇白龙桥南东侧四层北首第二套,建筑面积近130平方米(包括卧室4间、客厅1间、卫生间1间、厨房1间、阳台1间)。
按原状交付,未曾装修。
二、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四、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其妻子、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档一份,协议书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见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无房产证房屋转让合同
合同各方: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标的物
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 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________________。
各方确认: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即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电话等交费证件。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
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各执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变更登记使用(如登记部门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时,各方得另行签订用于登记,但各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书为准)。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屋位于海安县墩头镇白龙桥南东侧四层北首第二套,建筑面积近130平方米(包括卧室4间、客厅1间、卫生间1间、厨房1间、阳台1间)。按原状交付,未曾装修。
二、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万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人民币)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四、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其妻子、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档一份,协议书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 该房屋位于海安县墩头镇白龙桥南东侧四层北首第二套,建筑面积近130平方米(包括卧室4间、客厅1间、卫生间1间、厨房1间、阳台1间)。按原状交付,未曾装修。
二、转让价格 :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万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人民币)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其妻子、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档一份,协议书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XX年5月12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甲方已于XX年5月13日将合同所涉房屋,即位于郑州市房屋交付乙方占有、居住、管理,由于客观原因,双方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产权仍在甲方名下,现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房屋转让合同》有关事项作补充协议。
一、 《房屋转让合同》所约房屋如遇被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因其他原因灭失,基于此而产生的利益、义务由乙方享有、承担。
二、 前条所述事件发生,实现权益或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需手续由乙方以自己名字与相对方办理,如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履行补偿协议、接受补偿款等具体事项。
三、 如相对方要求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则甲方应当委托乙方代理。
四、如房屋灭失后,通过还迁补偿而获得房屋,新登记造册的产权人仍是甲方,则甲、乙双方应向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该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和甘肃省、兰州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双限认购书所规定的位于静宁路北口、由兰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一号楼 单元 室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认购书约定的建筑面积为 ㎡(以双限房认购书为依据)。
二、甲方所出售房屋应是百分之百私人产权房。乙方在购买该房屋时所付款项是该房屋百分之百全额房款。以后接受钥匙入住和办理房产证时再出现兰州城投公司和有关部门收取房款时,均由甲方负责办理缴款事宜,与乙方无关。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出售价为人民币 万圆整,(大写: 圆整)。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先付 元订金。待与城投公司办理完认购合同更名手续后,乙方将剩余房款 元一次性付清。双方以银行转账付款回执为付款依据。甲方据此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条。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即时起归乙方行使,其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诚信买房订金后,帮助乙方将上述房屋更名到乙方名下,并应注明上述房屋应缴城投公司房款已缴清或未缴清(未缴部分在乙方付款时预留,待城投公司通知缴款时代缴)。甲方应提供该房认购合同、购房交款发票原件等相关所有证明文件,出示本人 与共有权人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壹份。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出售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无其他拖欠费用,该房屋出售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无其他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由于现实原因,上述房屋暂时无房地产权证,经双方协商,今后该房屋办理产权证,如有需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给与配合。在为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证过程中,需由购房方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内容履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 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__年5月12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甲方已于20__年5月13日将合同所涉房屋,即位于郑州市房屋交付乙方占有、居住、管理,由于客观原因,双方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产权仍在甲方名下,现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房屋转让合同》有关事项作补充协议。
一、《房屋转让合同》所约房屋如遇被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因其他原因灭失,基于此而产生的利益、义务由乙方享有、承担。
二、前条所述事件发生,实现权益或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需手续由乙方以自己名字与相对方办理,如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履行补偿协议、接受补偿款等具体事项。
三、如相对方要求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则甲方应当委托乙方代理。
四、如房屋灭失后,通过还迁补偿而获得房屋,新登记造册的产权人仍是甲方,则甲、乙双方应向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该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屋位于海安县墩头镇白龙桥南东侧四层北首第二套,建筑面积近130平方米(包括卧室4间、客厅1间、卫生间1间、厨房1间、阳台1间)。按原状交付,未曾装修。
二、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万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人民币)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四、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其妻子、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档一份,协议书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 该房屋位于海安县墩头镇白龙桥南东侧四层北首第二套,建筑面积近130平方米(包括卧室4间、客厅1间、卫生间1间、厨房1间、阳台1间)。按原状交付,未曾装修。
二、转让价格 :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万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人民币)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其妻子、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档一份,协议书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与是夫妻关系,乙方是甲方二人的儿子(女儿)。20xx年1月,北京市xx区xx镇xx村拆迁,20xx年1月1日甲方获得位于北京市xx区x小区号楼x门x室xx平方米楼房一套及编号为地下室一间。经甲方二人协商一致,为防止将来因该处财产的权属发生争执,现甲方自愿订立赠与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北京市xx区xx小区号楼x门x室xx平方米楼房一套及编号为地下室一间赠与乙方;
二、因该楼房属于拆迁回迁房,至今为止甲方尚未取得房产权证明,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于双方签字之日起3日内先行交付房屋钥匙。待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应当于30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三、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同意接受赠与并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产权证尚未办理,所以不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生效条件;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均不得反悔;
五、自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即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与其他任何人无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