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资精装房套餐范围以内的定制家具分包项目合作进行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家具产品明细: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单位、数量、单价、合计等详见附件一:《货物明细及价格》。
二、技术要求说明
1、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小样。
三、合同暂定金额:见附件一《货物明细及价格》
四、付款方式和时间: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期付款:
1、签订合同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作为工程预付款。
2、每批次货物生产完毕出厂前,经甲方现场验证后,支付该批货物总产值的_______%(另_______%从预付款中进行抵扣,付至_______%,)。
3、每批次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货物工程金额的2%的余款(此款为安装费,付至总款_______%)。
五、工程时间节点和安装地点
1、交货安装日期:第一批次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安装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安装完甲方指定房号的_______户,第二批次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安装完毕。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安装的工期予以顺延,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验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进行扣除作为违约金。
2、交货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定制家具测量、设计、生产、运输及安装:
1、乙方负责工程家具测量、设计、生产、运输及安装。乙方应对本项目每户单独进行精确测量、设计、生产和安装,做好数据统计入册存档,以保证产品一次性达到验收标准,避免因测量导致的错误影响工期和验收。
2、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附件中双方所确认的施工图纸安装(甲方仅对本项目定制家具的套数、样式、颜色、种类和材质进行确认,具体尺寸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对(包括家具样式、颜色、种类和材质)提出改动,需书面通知乙方,得到乙方书面认可,并对因改动所增加的货品、配件的费用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将继续安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安装改动内容,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布局不合理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若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进场安装,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后的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的货款,余款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可提供最多不超过十五日的仓储,若超出此限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
七、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防护
1、本项目的乙方施工班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2、本合同安装工程的施工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3、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自行做好成品防护及施工提示以避免污染和认为损坏,未做成品防护措施造成的成品污染由乙方负责。
八、家具验收:
1、验收标准
按乙方展示厅样品和合同附件《船城首座定制家具的相关要求》中所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
甲方应于定制家具安装完毕后_______日内验收。验收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交付定制家具的数量、质量、安装存有异议,应于异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提出异议后_______日内给予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甲方在定制家具安装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未进行验收或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乙方所交付家具产品符合双方约定(即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3、乙方产品安装完毕后,若有部分产品未能达到本合同的验收标准,甲方有将满足该部分产品达到验收标准所需的金额足额扣除后支付其余货款,扣除部分待产品达标后支付。
九、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_______年的产品保修期(从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计算,提供产品保修书)。
2、要求售后服务时应出具购房合同及收房手续原件。
3、在保修期内,如因业主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定制家具损坏,乙方负责修理,可收取适当的材料费和人工费。
十、合同的变更或终终止:
合同签订之后,如因甲方修改或终止合同而取消部分或全部已订货物,由此造成乙方生产该货物的材料及劳务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从预付款中抵扣,多退少补。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已付款的,乙方送货延误超过_______日的,每延误一日按未送产品总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可相应顺延交货期及工期:
⑴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⑵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⑶甲方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⑷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它情况。
2、由于定制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控制在_______%以内),乙方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3、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付乙方各阶段相关款项超过_______日的,每延误一日,按未付货款总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在没有完全付清货款前(安装除外),产品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若甲方逾期_______天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对产品做出任何方式的处理,并不退还预付款,甲方不得异议。
十二、争议解决:
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盖骑缝章后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为生效日。
十四、补充条款:
1、本项目内及扩展范围的定制家具全部使用甲方名义的商标标牌(甲方自行制作安装)。
2、本项目扩展范围的定制家具的价格和合作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十五、附件:
1、附件一:《货物明细及价格》(鲜章)
2、附件二:《船城首座定制家具的相关要求》(鲜章)
3、附件三:甲乙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鲜章)
4、附件四: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鲜章)
5、附件三:委托收款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需方: 电话:
地址: 传真: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邮编:
供方: 电话:
地址: 传真: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邮编:
为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规,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一、订货数量、名称
1、货名:北京天宇酒店客房用家俱(明细见合同附件--各种房型家俱清单、图片);
2、数量:共计39套,以合同附件上所列为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总金额33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圆整人民币);
2、明细上所列西式a、西式b套房沙发共4套,供方大幅让利给需方。
三、付款方式:
1、预付货款总金额的20%,即6.6万元人民币(陆万陆仟圆整人民币),预付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
2、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款总金额的75%,即24.75万元;
3、余款5%作为保修金,如无质量事故,6个月后即付。
四、质量要求:
1、家俱材料要求见合同附件,以合同附件为准;
2、家俱五金件以北京301宾馆中的实物为准;
3、其中合页为dtc(合资),抽屉滑轨为二节滑轨(合资)和进口自滑轨,拉手为铝合金和青古铜(合资),床垫为活力加强型床垫或强力加强型床垫(十年免费维修,终身保修);
4、其中电视柜上要求放转盘,床头为插式床头,床脚带万向轮;
5、家俱设计、制作严格按国标设计、制作,产品达到优良。
五、交货方式:
1、单人间、标准间、商务间共33套家俱,于20--年3月30日货到银川世纪大厦(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2、豪华套间、中式套、西式套间共6套家俱,于20--年4月10日前货到银川世纪大厦。
六、运输、安装
1、货物运输由供方负责,运费由供方承担;
2、货物安装由供方负责,安装费由供方承担;
3、货物运输、安装过程中如有损伤,均由供方承担责任,损坏无法修补的应更换。
七、品质保证
1、产品保修壹年,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终身提供有偿维修、上门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3、维修应在需方通知供方后一周内解决问题。
八、验收方法:
1、需方严格按照合同及附件上所列材料、规格款式验收;
2、供方在生产过程中需方可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方便,积极配合;
3、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供方要积极改正,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九、违约责任:
1、供方:
(1)按合同、合同附件上规定的数量、材质、规格、颜色、品牌、生产供货,如违约,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2)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供货,每延迟一日,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额5%的违约金;
(3)违反合同、合同附件上的其它事项,每项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需方:
(1)按合同、合同附件上的规定检收货物,不得在生产过程、货物到达后提出不合理要求,供方有权拒绝;
(2)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每拖延一日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3)违反合同、合同附件上的其它事项,每项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及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金额货种特指人民币;
4、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定地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需方(章): 供方(章):
需方法人代表: 供方法人代表:
买方:
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