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家装合同范本(通用5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整。
(2)大写人民币
(3)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付款日期为准。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甲方负责城建、市政.装饰办、消防等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4、由于施工工地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按合同约定依甲方拨付工程款的日期为有效工程期,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拨款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施工与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开工前配合乙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保证水、电、路三通,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消防部门验收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乙方责任: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本项工程所拆除的废旧物品及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委托 同志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元整。
工程款支付采取 方式。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定期当日)时间日,金额: 。
2、第二次付款,按合同完成装饰工程验收后付清余款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 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 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工、缓工,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工、缓工,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5)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应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6) 如需工程变更,甲方应在工程变更设计及预算上签字后乙方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予施工。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3天内组织验收,甲方如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壹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乙方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每日 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
甲方拖延付款及结算,按每日 支付乙方误工费。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调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工程预算书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附件:
1、效果图;
2、施工图纸;
3、施工项目;
4、材料明细;
补充条款:
1、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变更部分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现场签证后方可施工。
2、由甲方所指定的工程材料品牌应按照该品牌的保修期进行质保,质保期间所需材料及人工费均由厂方负责,乙方不予承担。
第十条:其它条款
施工方(乙方)未收到甲方的工程款拨付,本合同既视为无效,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房屋装修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址: 。
1.2居室规格: 。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 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总额为 (¥ 元),另外新增费由双方协商解决。本项目场地负责人为 ,乙方付款账号为 ,户名: 开户行为: 中国 支行 (付款账号乙方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2.2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2.3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2.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乙方指派的负责人,为本场地负责人,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4保护好原场所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做好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对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5.1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5.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后,乙方进入甲方住宅区开始施工即先行支付工程款 (¥: 元),作为前期费用。
第二次:工程过半,即自施工日起至 天(即 月 日),支付工程款70%即 整(¥: 元)。 第三次:待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余下的 (¥: 元)一次性付清,但乙方必须预留壹万元(¥: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之后(即 年 月 日),无质量问题后全额退还。
7.2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7.3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将扣除 1万元(¥:10000元)。
第八条 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8.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4)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6)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3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5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6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300_元。
8.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_元。
第九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9.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9.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9.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9.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9.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及附则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0.4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盖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 O四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的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
1.2 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有效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质量标准
4.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定》
(3)其它规定:
4.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 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5.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出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2)其它支付方式:
6.2 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6.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7.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7.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7.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5.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 %)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