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许可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甲方为一家经营文化娱乐产业的公司,其开发的 项目取得成功,乙方为了发展经营与甲方相类似的项目,需要借助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相关知识产权内容。因此,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甲方以授权使用许可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授权使用许可合同
第二条 使用许可授权
甲方通过一揽子的授权,将其商标、作品、商业秘密、商号等使用权利授予乙方,具体的授权内容由本合同其他部分予以规定。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第四条 使用许可费
本合同为一揽子授权合同,各项使用许可的费用(报酬)合计为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本条所述之使用许可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商标许可
第五条 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商标为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具体的商标标识、使用范围等详细信息见附件)
第六条 许可使用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时间范围是 。 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为限。
第七条 监督和备案
甲方有权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场所或载体上标明乙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甲方负责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商标许可向商标局备案。
第八条 使用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乙方不得超出注册商标核定的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商标。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款规定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的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4、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使用甲方的商标过程中,如造成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或相似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否则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6、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部分 著作权许可
第十条 许可的作品
截至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将其享有著作权且在 公开或发表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号设计、招牌、建筑构造、设施布局、特有雕塑、动漫卡通人物雕像、制服、广告设计等)授权乙方使用。(具体作品目录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授权使用的范围和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使用甲方作品具体方式为原样复制,即在被授权使用的地域内且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将甲方作品原样复制再现,除此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方式使用甲方的作品。甲方对其作品享有的其他著作权权利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除复制权的其他权利),如以后乙方需要使用的,需另行由甲方授权许可。
第十二条 使用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作品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作品。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作品。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原样复制使用甲方的作品过程中,不得歪曲、篡改甲方的作品。
2、乙方不得使用与甲方作品相近或相似的作品。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作品或与甲方作品相近(或相似)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标管理机关申请商标注册。
4、乙方应依法使用甲方的授权作品,不得将甲方的作品用于违法、低俗、淫秽和违反社会道德的服务、商品、包装或装潢之上,如因乙方的违规使用导致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所有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将甲方的作品用于产品生产、产品包装、产品销售、广告宣传的,乙方应事前将产品和广告样品送甲方检查,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才可以实施。
6、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作品在图书或报刊上出版,如乙方要在经营场所中或市场推销中使用宣传手册的方式使用甲方作品的,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实施。
7、乙方如果要利用甲方作品进行表演的,表演场所限定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不得将该表演制作成录像制品对外销售、赠送或作为附属物对外搭售、赠送。
8、乙方如果要利用甲方作品制作录音或/和录像制品的,这些制品只能在乙方经营场所内使用,该制品不得对外销售、赠送或作为附属物对外搭售、赠送。
9、乙方在使用甲方作品过程中,应标明“甲方授权使用”的字样。
10、甲方应保证其授权乙方使用的作品是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11、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部分 商业秘密利用许可
第十四条 许可的商业秘密
甲方许可乙方利用的商业秘密是指: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商业经营模式、企业管理模式、营销模式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 许可利用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的方式为:以与甲方相同的利用方式、目的、对象和经营范围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利用甲方授权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业秘密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授权乙方利用的技术秘密具有可操纵性,并能有效实施。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将商业秘密的内容交付给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派人员培训的,培训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乙方应依法安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过程中,对消费者、员工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必须与其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员工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有效保密,如甲方的商业秘密经由乙方员工泄露给第三方,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导致甲方的商业秘密被有关机构的人员获悉的,同时乙方没有过错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必须在事前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6、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部分 商号许可
第十八条 商号许可
甲方将其合法使用的商号许可乙方使用。(具体商号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商号许可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利用甲方的商号是必须在商号前加上乙方的企业全称。同时乙方应以与甲方相同的利用方式、目的、对象和经营范围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利用甲方授权的商号。
第二十条 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号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商号。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商号。
第二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商号的有效性。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商号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的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号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4、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使用甲方的商号过程中,如造成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登记与甲方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商号,否则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号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6、乙方在使用甲方商号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或与甲方商号相近(或相似)的标识用于申请注册商标。
8、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部分 其他许可
第二十二条 其他许可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还需要前述条款规定之外的许可,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以书面方式予以许可,相关许可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 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30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作品、商业秘密、商号及其他甲方授权乙方使用项目。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甲方授权使用的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设施、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本合同约定的授权使用有关的任何标识、作品。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部分 其他约定
第三十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一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三十三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文3
许可人: (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 (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 号 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 元,支付办法为 ;
3.甲方可以/不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在 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 ;
5.乙方保证 。
本合同一式 份,副本送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天内将人民币 (¥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项后开始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三、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 局所发文件为准。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及时转送给甲方,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 为准。
六、商标申请后,如果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答辩,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七、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决定,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天内将人民币 (¥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项后开始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三、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 局所发文件为准。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及时转送给甲方,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 为准。
六、商标申请后,如果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答辩,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 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七、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决定,如商 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 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委托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天津市 配套区工程37#、38#、39#、40#楼幕墙项目进行图纸深化设计,包含石材幕墙、玻璃幕墙施工节点图以及施工技术答疑、施工技术指导和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技术联席会议等。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3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总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9000元,(大写:玖千元整)。
2、设计方案经甲方及发包方认可,允许该设计图为施工图纸。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电子版设计稿件及零号蓝图一份、一号施工图两份,甲方应当付总设计费的60%即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3、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完成设计项目中的技术交底和技术答疑以及技术指导。该工程竣工后甲方应支付总设计费的余款即人民币3000 元,(大写:叁仟元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5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深化稿件并交付甲方审阅;
2、乙方以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设计费用支付完毕后,作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该设计作品使用于其他工程及企业宣传等一切活动。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并设计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承担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完成或无法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应全部退回以收取的设计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4、甲方同意施工的设计部位即为设计合格满意,后期修改以及拆除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及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被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 专利的申请加急事务,经双方协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如下条款:
一、 乙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本合同的义务,负责为甲方提供专利申请加速授权服务。
二、 乙方必须如实、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进展。委托终止时应当报告结果,转交委托成果。
三、 本合同内容双方均应保密。乙方应严格保守委托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加急代理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在甲方支付费用后,乙方在专利申请日起五个月内,将专利证书交与甲方。
五、 如果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将专利证书交予甲方,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专利申请加急的全部费用退还给甲方。
六、 甲方如有有关专利的法律事务向乙方咨询,乙方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无偿的咨询服务。
七、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甲方申请的专利做出通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八、 双方出现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需向青岛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协议未规定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本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居住地址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
鉴于,乙方和甲方于 年_____月____日签署了劳动合同
因此,乙方同意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 发明和作品
1. 任职前的发明和作品
1.1 定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发明、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改进、商业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发明/作品,否则,乙方应就任职前发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权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协议后。乙方承诺在附表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附上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对任职前发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同时,任职前发明/作品将不得被界定为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资产。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发明/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1.4 许可
1.4.1 许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发明/作品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则甲方将被视作授予一项许可,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许可应当是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1.4.2 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其对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具有合法的处分权。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与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相关的权利主张,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赔偿、费用、支出和责任的损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应当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等许可。
2. 任职期间及之后的发明和作品
2.1 职务发明
2.1.1 职务发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由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改进、技术秘密和技术诀窍:
(1) 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 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 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4)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以及
(5) 其他任何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条款(3)中所称的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数据等。
2.1.2 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2.2 职务作品
2.2.1 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
2.2.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属于乙方,其着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着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
2.3 计算机软件职务作品的特别规定
2.3.1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由甲方享有:
(1) 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 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
(3) 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甲方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
2.4 非职务发明/作品
2.4.1 非职务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乙方单独或联合他人构思、开发或实践所得的,不属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规定的发明和作品,并且不论该等发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请专利或是否可依着作权法或其它相关法律获得注册登记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将任何与上述非职务发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着作权和其它相关的权利、利益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优先受让权,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应当自职务发明/职务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内通知甲方。
2.5.2 乙方同意自非职务发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将全部有关该非职务发明/作品的资料以书面方式充分披露给甲方。
2.6 记录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维护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所有有关乙方独自或与他人合作获得的所有发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书面记录资料。
3. 专利及着作权登记
3.1 乙方同意协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费,在任何可能的国家,用各种适当的方式,保护甲方的职务发明/职务作品,及甲方在受让后取得的任职前发明/作品、非职务发明/作品上的权利及与任何国家相关的任何着作权、专利或其它的知识产权。这里的“协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及签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认为必要的申请书、表格、转让协议和其它文书,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围内,乙方仍负有本款规定的协助义务。
3.2 如果因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签字去申请、或进行有关转让给甲方的发明或原创性着作在任何中国或外国的专利或着作权登记的申请时,乙方不可撤销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权的官员或代理人作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代表乙方签署并提交任何该等申请,从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许的行为以促成专利证书的核发或着作权的成功登记,并确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亲自执行。
二、 归还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离开甲方时,应向甲方归还(并且不会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给他人)所有的装置、档案、数据、记录、报告、列表、商业信函、说明书、图表、设计图、草稿、原料、设备,其它文件或财产及应该归还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职期间就前述各项内容所做的复制品或者其它属于甲方或其承继人或指定人员的所有物品。
三、 对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乙方承诺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同意甲方对乙方新雇主发出通知书,通知该新雇主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四、 陈述与保证
为执行本协议,乙方同意签署任何适当的协议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乙方承诺未曾签订且将不签订任何与本协议利益相悖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五、 违约救济
5.1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5)万元。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5.3 乙方承认前述5.2款规定的损害赔偿尚不能构成对其违约行为的足够救济,甲方可以通过获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济方式修正、弥补或预防乙方的违约行为。该等救济方式不应被视为对违约行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济方式,而应作为对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方式的补充。
六、 法律适用
6.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以及双方基于本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七、其它条款
7.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判定为无效时,除非该条款或规定的无效在实质上已影响整个合同的继续履行,该无效性并不影响于任何其它的条款和规定,并且该无效条款和规定应被视为已从本协议中删除。双方经协商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7.2 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
7.3 标题: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阅读,不能以任何形式作为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影响本协议的含意。
7.4 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通过签署本协议,乙方宣称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协议签字页,此页无正文)
双方特此于文首记载日期签署本协议。
甲方: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自主研发的《数字历史馆》产品展开OEM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
2.上述产品的说明书、售后服务手册、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同意为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甲方采用委托开发的形式委托乙方为其OEM软件产品,著作权人须注明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此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协议终止后继续使用此软件著作权,则视为甲方侵犯乙方知识产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交至甲方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提交至乙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3.乙方同意协助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或进行盗版销售,不可拆分乙方软件内的资源进行使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与20xx年签署的“委托开发协议”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是 《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课件编写制作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由乙方编写制作完成或参与编写制作完成的"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学习、自测、考核课件及基础知识库课件成果和文档。
2.上述产品的课件制作开发计划书、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以及在专家论证前后两个阶段产生的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提及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将上述产品发表、署名、修改;有权将上述产品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有权行使由上述产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的完整权利。
3.甲方有权以其名义单独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有权行使基于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4.乙方享有其相应编写制作课件的署名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如果是在第三方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产生的再创造,应当告之甲方有关该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及信息,并提交该第三方对乙方的授权许可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当不包含带有政治敏感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因出现上述内容而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4.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产品及资料发表、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不得以其名义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不享有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益和专利权益。
5.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向有权了解该等资料信息的其他人员提供以外(如法官、检察官等),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第_____号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编号:
鉴于乙方受雇于甲方,并在甲方取得相应报酬,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知识产权归属的有关事项,双方均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双方确认,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信息等产生的如: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使用这些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经营或向第三者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
二、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人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与乙方的聘用期相同。但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权利期限超过乙方聘用期的,依然有效。
四、乙方不得妨碍、阻止或干扰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协议使用、转让相关知识产权。
五、乙方保证在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返还属于甲方及其甲方所属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文件、资料(包括:教材、书籍等)报告、企划方案、软盘、图纸及其复印件和拷贝,并保证不自行保留或交给非甲方指定人员及任何第三人,不论该项研究开发处于何种阶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
(1)造成实际损失的,赔偿实际损失;
(2)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3、侵害甲方权益的,同时承担侵权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甲方管理规定办理。甲方有权解释和修改管理规定,涉及乙方义务时,甲方应当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前已经仔细审阅甲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内容,并了解本协议中的名词概念和内涵,知悉本协议签署后的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合作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
(一)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商标权:主合同期限内使用
“ ”商标[注册号:1523735],以下简称合同商标;
2、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所涉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产品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技术配方、技术决窍、工艺流程、检验方法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广告策略、客户资料和名单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商标权的保护: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美的集团《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正确使用合同商标,有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合同商标标识由甲方同意的厂家负责印刷(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使用合同商标的产品,乙方有生产权,仅向甲方出售,无权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销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标,不得将合同商标标识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扩大合同商标的使用范围。
4.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使用合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商标专用的模具、样板、菲林片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无权将甲方或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在全球任何地点进行注册。
(二)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指定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菲林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将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四)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一)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设计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使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四、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商标标识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四)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六)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八、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服务教学,满足产业需求,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集成各类资源,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原则
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创新,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学习兴趣,充分利用科学研究院技术、人力等资源以及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利用学校的专业条件,提高教学的科研能力,将科研成果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双方发展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推进科研单位与学校的全面技术合作,形成专业、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努力实现“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共赢”。
二、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学校在培养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提供技术支持,促进教学创新意识的提高和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2、根据乙方的需求,可协助乙方做好编制知识产权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学校在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实施,双方建立定期协商机制,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存在问题,为今后的长期合作及时作出相应的决策。
3、帮助乙方进行学生就业安排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4、协助乙方做好企业所需人才的培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根据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出有丰富经验的研究人员参与学校的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优势和地理条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科研试验条件和科研基地,并合作共建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在不影响教学正常活动的情况下,为甲方科研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2、优先接纳甲方毕业生进行生产实训和就业。
3、接受甲方教师到企业进行生产实践,为甲方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4、为甲方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
5、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和甲方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甲方的兼职教师。
6、配合甲方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甲方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三、合作期限
合作时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有效,合作过程中需增加条款项目或终止合作,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商定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或终止协议。
四、其他
1、合作期间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可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但项目协议。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双方再行协商。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及知识产权归属承诺
本学位论文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本学位论文研究所获得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河北医科大学所有。河北医科大学有权对本学位论文进行交流、公开和使用。凡发表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论文,第一署名为单位河北医科大学,试验材料、原始数据、申报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归河北医科大学所有。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研究生签名: 导师签章: 二级学院领导盖章:
年 月 日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等内容外,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对此进行了审定。本论文由本人独立撰写,文责自负。
研究生签名: 导师签章:
年 月 日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甲方: 乙方签字:___
为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签定本知识产权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岗位,按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工资,为乙方的研究开发提供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对乙方在研究开发中的重大发明、研究成果和技术革新给予奖励。
2.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职务性的开发结果和非职务性的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对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
4.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内,完全利用非工作时间,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所得的非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a.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b.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c.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5.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若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6. 乙方如果为新调入人员,其所携带成果的知识产权,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转让给甲方,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但乙方必须写出书面保证,以保证甲方拥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如因此而造成侵权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乙方应予以提供。
7.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
8. 本协议所指聘用期间(含试用期),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间为聘用期间。聘用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9.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劳动合同书》有同等效力。
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企业)
乙方(职工)
为了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洪波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员工(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保护范围:企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科技成果(包括半成品技术和中试成果)、标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权、商权等。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由权利人采取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产品文件、程序软件、产品配方、制作工艺、设计图纸、设备、生产技术及诀窍、实验报告及记录、数据、样品、职务科技成果、技术依托、协作单位及有关技术专家的信息等主、。经营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等有关资料、市场情报、产销策略、所有经营活动的资料、投招标的标底及标书等内容。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科技成果权、标记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权、商权等知识产权,乙方有保护的义务,不得泄露技术和商业秘密。
2.乙方主要利用甲方人力、物力、信息、资金、技术等条件创作并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流程、配方和改进、产品图纸及说明、计算机软件等职务成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甲方享有职务成果,乙方如是职务成果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同时甲方应根据实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对乙方给予奖励和提成。
3.乙方在执行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人力物力、信息、资金、技术等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即职务发明创造,甲方有申 请专利的权利,所获得的专利为甲方所有。但乙方可以在该项发明创造中标明是发明创造人或设计人,获得荣誉和精神奖励。并按国家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提成。
4.甲方若将乙方职务成果、职务发明创造转让给他人,甲方应当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奖励给乙方;上述所有约定的奖励比例均为企业对所有职务成果取得者的奖励,乙方所得应根据实际贡献的大小确定。
5.乙方如在明确可证实与甲方无关的情况下依法取得的发现权、发明权、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等科技成果权,有权申请获取荣誉证书、奖金或其他的利益并受法律保护。甲方利用乙方科技成果权时,乙方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同时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内容有保密的义务。
6.对于乙方检举、制止他人出卖、窃取本公司知识产权、商品秘密者,甲方将给予奖励。对于已违反本合同但及时悔悟,并积极减轻对本公司的损害者,可酌情减轻处罚。
7.其他条款
(1)期限:为本企业存在期。如企业破产或倒闭,在五年内本合同继续有效。但工厂商标、专利产品、半成品技术、小中试成果技术保密期更长。
(2)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四、法律责任
1.乙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乙方如以营利为目的,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违法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或者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的侵权产品,应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若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则按实际损失的150%赔偿。
2.乙方对甲方所享有的非专利技术,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如因乙方泄露或随带第一条所列内容的秘密跳槽或未经甲方许可转让、泄露给第三者,给甲方造成损失,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双方约定为30万元;若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则按实际损失的150%赔偿。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或帮助他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甲方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不得销售明知是假冒甲方商标的商品。不得伪造、擅自制造甲方注册商标标识。否则应停止侵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并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若甲方所受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则按实际损失的150%赔偿;情节严重,或违法数额较大、巨大的,要提请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自己或帮助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甲方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专有技术及诀窍,以及假冒甲方产品的,应停止侵权,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双方约定为50万元;若甲方所受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则按实际损失的150%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要提请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
5.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知识产权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甲方秘密;不得违反约定或违反甲方有关保守秘密的要求,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双方约定为50万;若甲方所受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则按实际损失的150%赔偿;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或特别严重后果的,甲方要提请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单位。从离开之日算起,五年内必须受此合同的约束承当保密义务,并履行赔偿责任。在此期限内乙方不得在生产相同及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者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愿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7.甲方发现乙方违约,除有权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追缴乙方因违约而获得的非法收入,当甲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时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内侵权所得的利润的150%,且乙方对侵权者承担连带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 提交给本地司法机关调节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或按照我国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湖州市练市镇工业区东区、浙江洪波化工有限公司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应聘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执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愿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乙方愿意接受聘请,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签署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服务,受甲方委托办理知识产权有关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方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的发展。
第二条:乙方接受聘请,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为期1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有效,双方再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作为知识产权顾问,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 协助甲方审查、修改有关知识产权的合同和法律文书,防范法律风险;
(二) 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仲裁的知识产权类纠纷,出具律师函;
(三) 就甲方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四) 指导培训甲方的从事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及专职法务人员,协助甲方的知识产权宣传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培训工作;
(五) 应甲方要求提供与甲方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信息和相关资料;
(六) 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或调解活动;
(七) 参与甲方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尽职调查、业务谈判、文本制订和签约见证活动;
(八) 办理甲方涉及商标注册、商标监测、商标异议、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情报检索、版权登记及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中国名牌、出口名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等非诉讼业务,办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业务;
(九) 办理甲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架及建设(包括依照甲方企业特点制定完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域名、版权等管理制度),办理甲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安排及提供相应项目的辅助;
第四条: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纳常年法律顾问费 万元整(人民币大写: 整)。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五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所发生的食宿、差旅、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为处理甲方的相关法律事务所需的支付给其他第三方单位、行政机关或服务机构的必要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为便于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担任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享有以下权利:
(一) 要求甲方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日常知识产权事务的联络处理;
(二) 有权依法调查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三) 有权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 有权询问甲方人员,甲方人员应对被询问的的事项作如实的陈述;
(五) 获得履行甲方知识产权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第七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应当负有以下义务:
(一) 对工作接触了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机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责任;
(二) 在诉讼、仲裁或调解活动中,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
(三) 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第八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或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甲方有权提请乙方予以调换或商请其他律师担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或不支付工作报酬的,乙方有权指令律师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九条:双方均有权在自己的宣传册、网站或其他宣传资料上表明双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顾问关系,并可以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标志来说明这种关系。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甲方______________向乙方______________授权的许可范围和保证义务
1.甲方对其自有版权的图片均应在下属范围内指定乙方享有完全的权利:
(1)授权乙方代理,同时乙方也接受该项授权,作为其自有版权的图片在全球范围内的使用权销售代理。乙方的销售平台为自主拥有的专业图片网站,网站的网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权乙方对其授权图片不改变图片内容的编辑权;
(3)授权乙方实行联合销售定价及独立终结定价权。
2.甲方其对授权图片须履行如下保证义务:
(1)保证授权乙方的图片为其专有版权的图片;如果授权图片为与他人共享著作权的图片,必须向乙方明确提示,并保证共享著作权人不再向乙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保证授权乙方对其授权图片的一切合法使用,包括乙方授权客户的有偿使用;在本协议期间,须保证不发生任何阻碍乙方行使该权利的留置权或其它妨碍;
(3)保证授权乙方的图片和文字不涉及任何侵权事宜,不对任何民事主体造成诽谤、侵害隐私权,不触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或商标权;
(4)对于乙方的预约拍摄图片,在向乙方交付该图片1个月内不得提供给与乙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一方;
(5)乙方原则不接受甲方提供的完全职务作品,如完全职务作品需要授权代理,必须具有职务作品所有者的授权文件;
(6)甲方因违反上述义务规定,给第三方或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根据有关事实扣除其应得之款项。
二、甲方的收益权利
1.甲方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图片,拥有合法版权保护期内的收益权利,此版权保护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交图片、乙方在网站上公布该图片之日起开始计算,至50年之后的当日终止。甲方的收益为图片每次出售价格的50%版权费用,此款项不再扣除任何其他费用,为甲方净得利益。
2.乙方接受商业用户预约,指定甲方拍摄的商业性摄影项目,支付费率为该项目总标的额的40%,此支付费用为纯摄影费用,不包括履行此项目要支付的其他费用,比如耗材、模特费用、场地租用费用等。
3.结算方式:图片用户回款当月月底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邮寄详细账单和支付凭据。
4.甲方对上述支付发生账目怀疑,可以向乙方提出账目审计,乙方在接到有关申请后应当在30天内安排其本人或其代表进行审计。经过审计,并由公共审计师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审计报告,如果金额差异超过应付总额的5%,乙方将赔付此差额2倍的违约金,并负担审计费用。否则乙方只支付差异金额,甲方负担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尽力推广甲方的授权图片。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使其摄影作品以合理的价格进行销售。乙方有义务保证任何通过乙方对其图片的使用都能得到本协议所规定的权益。
3.对甲方交付乙方的物理图片(指透光正负胶片,数码图片和高光相纸图片除外),乙方可以按其要求进行一定时间的干燥保存,并保证该图片不受任何损坏,乙方进行数码处理后,保证将原片及时返还甲方。
四、其他事项
此协议为有限代理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此协议为唯一合法陈述。乙方可能利用网站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更多的细节描述,只为了更深入地说明本协议,属描述性质。
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均可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就相关争议做出的仲裁为终局仲裁,对双方均有法定约束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1个月)。中顾法律网镇江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局驳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适用版权,但乙方不得再对此方案有任何知识产权上的要求。
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 标 授 权 范 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 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 省内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双 方 的 权 利 和义 务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 同 的 生 效 与 终 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 易 程 序
十八、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十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一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北京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
违 约 责 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争 议 的 解 决
二十四、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