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书(合集三篇)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书(精选3篇)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书 篇1

制造商:山东威海海马地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山西恒晟工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山西省范围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2、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 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3、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5、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确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 缩小其销售区域;

3) 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 知识产权

9、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 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10、协议期限

10、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 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 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0、5 关于协议终止

10、5、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3 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 方: 山东威海海马地毯有限公司 乙 方: 山西恒晟工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书 篇2

甲方(受托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___________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发行业务。

三、乙方按甲方实际发行数量,以每份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以客户回访名单为准)与甲方结款。

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发行事宜。

(3)发行《___________报》任务数量为___________份/每期。

(4)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发刊物时收回并交于乙方。

2、乙方责任

(1)乙方将《___________报》送到甲方。

(2)保证每期《___________报》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行共___________期报纸。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代理申报新股配售协议书 篇3

甲方: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深圳││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账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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