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物转让协议热门三篇

抵债物转让协议(通用3篇)

抵债物转让协议 篇1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负责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负责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支付方式为 。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及附属件,采购证明等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设备的检测与维修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接收设备后的 日内,为设备的检测阶段,检测出的故障和问题,由乙方负责承担设备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 交接验收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交接日期为: 。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 补充条款

乙方需提供所有设备原有的购买发票或收据等;乙方需保证所转让机械设备产权清晰,无任何抵押、顶账、租借等行为出现,协议一旦生效,甲方立即拥有所转让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与所转让机械设备以前的所有行为无关。甲方将拥有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七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4、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合法生产用途。

5、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甲方开展合法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每天按转让价款总额0。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每天按转让价款总额0。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4、不可抗拒力引起的协议履行争端,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协议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协议。

3、遇有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主张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协议义务。

第十条 保密

任何一方应将本协议及与订立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协议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协议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协议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协议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四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抵债物转让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公司整体设施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位于公司(门面共 间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该公司房产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月租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公司转让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公司现有装修、装饰、设备等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由于乙方原因,租赁合同解除,其公司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事实依据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_______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支付给丙方或其他第三方与公司关联的所有费用,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公司从未正常营业,执照未办理,经营意向为担保公司。转让前原公司相关事宜、费用、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自行处理负责,与乙方无关,转让后相关事宜,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以 方式一次性付清,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方转让公司及房产门面使用权限,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房产门面使用权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抵债物转让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中级人民法院中法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集团公司将位于的在建工程抵偿给甲方偿还债务;

2.甲方通过公告竞标方式公开出售在建工程,乙方竞价成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抵债物转让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标的

甲方通过抵债方式获得下列抵债物。甲方对抵债物拥有处分权。现甲方将下列抵债物转让给乙方:

抵债物名称: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地号为号,房地产权证号为号。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乙方通过竞价自愿受让上述财产。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

第三条 保证金

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不退还保证金,以此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退还预付款,并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协议实际履行后,该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付款。

第四条 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乙方按以下时间和方式付款:

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为:人民币资金的转帐支付。

第五条 权利转移和风险转移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自______________款项付清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_____地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交付所转让的财产,并同时提供有关权利证书和证明资料。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甲方按前款规定交付财产时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为根据法律要求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财产,则

1.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到土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和权利转移手续,并按规定承担且及时缴纳与此相关的税收、费用【及土地出让金】。

2.所转让财产的权利的转移遵循当地房屋管理机构的规定。

3.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财产转移至乙方时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4.由于政府原因致使办理转让手续的迟延,不得归责于甲方。

第六条 抵债物质量

因乙方购买的该等财产系甲方以物抵债财产,乙方在购买时已对其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前述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款。

第七条 税费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各自相应部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 和第四条 确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乙方履行期限届满时未将该款项支付完毕,则甲方有权利对逾期支付部分按每日______________比例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购买款总价______________比例的违约金,甲方已收保证金可用于冲抵部分违约金。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

传真:

电话:

2.乙方地址:

传真:

电话: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协议条款或者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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