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货物运到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承运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编号: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
包装方式:____________
数量(件):____________
重量(千克、吨):____________
保险、保价价格:____________
货物价值:____________
运杂费: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收货人签收:__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①按约定支付运杂费;
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
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②对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2、承运人的义务:
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②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
③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
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c、按______承担赔偿责任;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
订立合同双方: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 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 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 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 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 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 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 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 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 货运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 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 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 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 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 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 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 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 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 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 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 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 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 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 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 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 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 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单 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承运方:___
代表人:___代表人: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帐号:____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承运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
品名______,包装______
第二条运费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运输价格及服务方式(详见附表一)。
2、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公路运输服务。
3、运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装卸责任
1、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______负责,收货方卸货由______负责。
2、因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装卸方负责。
3、甲乙双方必须在提货车尾清点货物并签发出货单据,确保单据完整、有效。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运杂费。
2、有权拒绝承运乙方交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
3、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运抵指定地点。
4、属收货人自提的货物,在货物到达后及时电话通知收货人提货。
5、甲方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6、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期限______日以上或欠款超过______元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发货时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报运输计划,甲方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便于甲方及时安排装车运输计划。
2、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3、乙方自愿将货物保险运输的,应按投保价值金额的______向甲方交纳保险费。乙方应在货物运单上注明保险运输和保险金额,如同批货物品名、价值不相同的应分别申明价值,否则高价货物按平均价计算保险金额。乙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但未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的,视为乙方未保险运输。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5、办理与货物有关的准运手续。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1、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2、单证的流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的责任
因甲方责任造成货运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投保的赔偿: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的赔偿金额以投保金额为限。只损失一部分时按乙方货损货差金额与全批货物金额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有效索赔资料,包括货物价值证明等。
2、未投保的赔偿:出现货损、货差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赔偿:货物
3、破损、浸湿、污染等根据其损坏程度按照损坏部分运费的2倍予以赔偿,丢失货物
4、赔偿不超过丢失货物部分运费的3倍,鲜货、易碎品按相关免赔规定办理。
5、乙方自己保险运输的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及不承担第三方赔偿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九条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错报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造成人身伤害,运输设备损坏的,乙方应予赔偿。
3、属自提的货物,乙方及收货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时不提货的或乙方及收货人拒收的,甲方开始按每日______元/吨或______元/方收取仓储费;自此时起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及收货人承担。乙方应通知、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超过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价等处理。
第十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2、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3、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4、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第十一条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1、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3、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服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为了明确职责,双方本着平等一致、互惠互利、不违反市场运作规律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方式。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年(,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将自动顺延。在合同期间每次运输时间以乙方的“货物托运单”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在运到目的地前,甲方需要变更收货人或到货地点取消托运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要向乙方支付相公费用。
2、甲方的`义务;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运杂费用,并按照规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托运货物。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向甲方,收货人收取运杂费用,在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取货物时,乙方在甲方联系后,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用,在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货物,乙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及时运到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
五、违约责任
a)甲方责任
1、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甲方应偿付乙方违约金相公费用
2、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物品,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侧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应偿付甲方违约金相公费用。
2、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及到达收货地点(合理浮动时间为1-2天),超过3天以上到达托运方指定地点时,承运方应按运货物总运费30%作为给托运方的赔偿金。承运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时不适合本条约定,但承运方必需在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托运方,并积极处理或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公司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3、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收货人。如果货物因错运到货地而造成逾期达到时,承运方应按运货物总运费30%作为给托运方的赔偿金
4、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5、甲方应对所托运货物进行投保,保险费率为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破损、污染、淋湿和遗失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投保金额予以赔偿的权利。乙方应在确定损失价值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承付赔偿金。如果甲方未进行投保,则依托运单相关条款作为理赔依据。
6、当甲方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时,乙方无权随意对甲方客户做出承诺,而应该立即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六、信息保密与资费结算
1、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的规定,价格、送货方式详见双方合同及附表。附表是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信息保密:双方将收到或接触到对方的客户信息或重要资料,乙方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表达同意的情况,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此信息,否则因此而造成一方的损失由对方承担,并且受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乙方按照行业收费标准收费,并向甲方提供承运价格表。如运价需要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按市场动态和运力等情况对价格进行调整并按新的承运价格执行协议。
4、运费结算方式:□现金、□到付(收货人付款)、□欠款
注:欠款客户当月1至30日(为一个结算期)所产生的欠款应于次月日前结清,逾期按当月运费的____/天赔偿乙方的违约损失,甲方不得以任何条件为由拒付运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本批或下一批相等价值的货物,直至偿清为止。
5、本合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得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以补充合约方式签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对本合同有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泉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简称:甲方)
承运方(简称: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运输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服务范畴
(一)货物信息:卷烟纸或高透成型纸 (以下简称“货物”);
(二)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三)承运数量:按甲方“货物运输委托单”要求,按批次发运货物;
(四)运输线路及运输价格。
第二条 费用结算
(一)承运上述地点货物均按该上表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二)如遇政策性价格调整或由于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宜再行协商,在未协商妥当之前仍按此价格执行。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单据核对无误后,采取转帐方式支付,按月结算。结算单据不齐或者内容不完整,甲方有权延迟乃至拒付运费。结算单据包括:
1、运输发票
2、成品交运单(回单):乙方需按附件《通知》执行;
3、随车货物磅码单;
第三条 运输手续
由甲方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办理货物运输所需要各项手续,包括准运证等,并在发货前交付乙方。
第四条 货物交接
乙方派车前必需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甲方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乙方持派车单和甲方签发的“货物运输委托单”到指定地点提货,货物运达指定仓库后,收货人对随车货物码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签名确认,加盖仓库章、注明日期。乙方取得上述单据后,及时汇总,连同“货物运输委托单”复印件一起,按时送达甲方。
第五条 装卸责任
甲方负责安排发货仓库货物的装卸,乙方负责安排收货仓库的装卸。
第六条 货物发运与到达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货物运输委托单”及其他相关运输手续经核对后,按甲方要求装车和发运,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到达收货地点。
第七条 运输质量要求
(一)乙方负责将甲方指定地点的货物按量、安全、正点、及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二)乙方应及制订派车计划,及时调配车辆,及时装车发运;确保运输车辆质量;确保货物运输安全无损。
(三)乙方收到甲方的运输手续须仔细复核,包括“货物运输委托单”与准运证是否相符,准运证的货物信息、有效日期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货物运输委托单”的收货单位、数量是否与提货单等其他相关手续相符等。出现异常情况,乙方须及时提出。
第八条 保险
(一)乙方负责为其所承运的甲方托运的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甲方按合同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中已包含货运保险费用。
(二)乙方承运的甲方货物途中遇险,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乙方司机有责任保护
(三)甲方托运的货物及货物包装在运输途中发生货损货差及与运单不符时,乙方除按甲方货物的销售价予以赔偿外,还须按烟草专卖法有关条款接受有关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处理费用。下列情况除外:
1、不可抗力;
2、货物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
3、货物的自然属性;
4、甲方或收货方过错。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对乙方办理托运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权,同时具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的权力;
2、甲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后乙方发运前,甲方有权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但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为完成此运输事项发生的所有合理的实际费用;
3、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派车辆进行检查,如发现车箱漏水、有异味以及因车箱过窄对装卸货物有损等现象,甲方有拒绝装车的权力;如乙方在实施补救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则甲方有权利选择第三方承运单位予以承运;
4、在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后,乙方的运输安排不能满足到货的时间要求,则甲方有权力选择第三方承运单位予以承运。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每次发运时提前3天向乙方提供运输计划(乙方派专人与甲方进行衔接),并按时组织运输;
2、甲方在办理托运时,必须提供准确的物资托运单,保证品名、数量准确无误;
3、甲方托运国家限制运输的货物,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机关有关批准的准运证明;
4、甲方须按约定期限给予结算乙方运输费用。
(三)乙方权利
1、甲方供应给山东省内的所有物资优先给乙方承运;
2、乙方接收甲方的货物运输的品种数量较运输托运单短少或其他情况有权通知甲方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乙方有权定期向甲方结算运输费用。
(四)乙方义务
1、在运输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单位(人)发出货到的通知;
2、在提货时,乙方须按照运单提货,认真清点货物并签字确认,此后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保证及时、准确、安全、无误地将货物到达指定地点;
3、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
4、货物到达以后需及时交货,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得到确认;
5、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如有违反,立即终止合同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所托运的货物不能按时送达收货人或货物缺少、灭失等,除赔偿甲方的直接货物损失外,还应承担收货人追究甲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协商处理,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相关机关调解、仲裁(如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则另行签订仲裁条款),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说明:《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已于20xx
年10月6日废止,按合同法处理相关争议即可。)
第十一条 合同其他事项
(一)合同正本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自签订日开始生效,期限从 20xx年1月4日至 20xx年3月31日。合同到期日前,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续签合同。
(三)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四)本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_天内集中于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双方权利义务:
9.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计(),全船运费为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0.费用结算:
11.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 )、货到付款( )、月结、( )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 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 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 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 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 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 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 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三、费用与结算
1 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 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 结算方式为 月结 。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 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xx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xx元人民币的货物。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七、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九、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表所列
标的物送达目的地:
托运货物规格起运地到达地行车里程运费单价(元/吨公里)备注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待产品具备装车条件后,乙方应将车辆到达指定地点,甲方装载货物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
二、甲方应及时组织货物的装卸,不得延误,如不能及时卸载,乙方将按天收取 元的延期费。
三、违约责任: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完整,保证品质,发生丢失或损毁,照价赔偿,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运费及结算方式:
五、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货物运到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承运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编号: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
包装方式:____________
数量(件):____________
重量(千克、吨):____________
保险、保价价格:____________
货物价值:____________
运杂费: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收货人签收:__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①按约定支付运杂费;
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
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②对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2、承运人的义务:
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②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
③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
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c、按______承担赔偿责任;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发票号码:_________
保险单号次: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货物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_____ 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产。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
(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