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罐车运输合同范本(精选14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混凝土一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产、供应方式
1、生产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由甲方采购,数量由甲方验收,质量由甲方控制,所有进场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控制。
2、乙方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道路由甲方负责。
3、合同到期后,剩余原材料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需要留存则按市场价格估算。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数量
1、合同期限:根据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从本工区工程开工到本工区工程竣工结束。
2、混凝土数量:根据甲方所在工区施工任务确定。
三、混凝土供应价格
混凝土拌和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价格为:48元/m3,本工程合同单价,经双方协商确定采用“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内容(人工费、机械费、电费、管理费、利润等)的所有费用(含乙方应缴纳的税金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如特殊砼甲方要求清洗碎石,为此增加的工费给予调整,调整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甲乙双方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复杂因素,除上述情况(碎石清洗)外,此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月份验工计价:甲方计划部门对截止当月二十五日实际完成并检验合格工程数量核实编制验工计价表,结算数量以搅拌站电脑打印的小票为准,小票需经甲方拌合站调度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乙方每半个月把小票统计上报给计划合同部(小票原件由甲方计划合同部留存)。
2、甲方每月按验工计价金额80%支付到位(含抵扣电费、材料款等),留20%作为保证金。
3、因业主对甲方进度款拨付不到位时,可能造成甲方对乙方进度款拨付不及时,在此期间(计价后15天内),乙方不得停工。超过20天后,如果甲方不支付费用,由甲方负责一切后果。
4、末次结算: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由甲方计划部门提供末次验工计价,办理末次结算。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乙方提供建设搅拌站的临时征地,负责搅拌站基础、场地硬化、施工用电由高压线经变压器引至低压配电柜。
2、甲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到场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检验,如与甲方要求或混凝土发货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如无异议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3、甲方负责出库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养护室及设备由甲方设置;甲方负责试件的检验,实验室设备由甲方设置。
4、甲方应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5、在混凝土浇注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小时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供应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单和施工配比单。具体生产时间听从甲方站长、调度的安排。
6、甲方质量监督员有权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及配比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阻挠。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数量的增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调度的安排,及时增减混凝土的生产数量。甲方调度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已经按委托单数量生产的混凝土,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签收。
7、甲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平整,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应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备机械设备:120型搅拌站2台(乙方负责拌合站的安装、调试)、ZL50装载机2台、8m3砼运输车12台、100t电子衡1台、75KW发电机2台、碎石清洗机1台。乙方确保搅拌站、运输车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证28天(2天维修保养)24小时随时供应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况除外);保证6月28日具备混凝土生产条件。拌合站电路(包括照明用电)、油库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需甲方代办,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以保证甲方在施工高峰期所需混凝土的运输,按照甲方施工计划调整机械配置。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按规定时间运至甲方施工现场,确保到场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提供给乙方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配料单进行生产,如果生产出的混凝土和甲方提供的配料单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如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驻的管理人员指挥,不得故意刁难和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人员,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管理人员(包括试验室)在搅拌站的生活用水、用电。
7、乙方保证搅拌站运营至甲方工程全部完工方可撤场,如果提前撤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蚌客运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各种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施工作业。
4、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包保责任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在本工程施工中(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弃碴场弃碴,并符合甲方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如因乙方自行随意弃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解决。
2、乙方应在施工中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措施不当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如有发生,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3、乙方对搅拌站废弃的各种垃圾、废水、泥浆的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搞好职工宿舍内务卫生和食堂饮食卫生,生活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允许乱搭工棚,注重搞好环境卫生。
5、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穿戴整齐,行为文明,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不得随意进入周围居民生活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
6、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上级检查搅拌站的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在被告单位所在地辽阳市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苏仙市政一分公司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就甲方承包乙方汽车在郴资桂道路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名称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郴资桂道路北湖段改扩建工程B1标。
2、承包范围:K0+300~K2+300范围内的工程。
二、 承包内容:清表、清淤、开挖、回填等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土石方的运输。
三、 承包方式:乙方提供合格、合法能正常运输的后八轮汽车甲方按月
支付包干费。
四、 承包时间:自20xx年5月26日起至甲方工程完工或甲方通知停工
时止。
五、 包干价格:乙方车辆工作满一个月后甲方按每月每辆壹万陆千叁百圆整(¥16300元)的价格支付包月费。
六、 付款方式:
1、每月工作时间满后,五天内支付包月费。
2、每月支付包月费的80%,剩余20%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七、 工作时间:
1、乙方汽车,因天气原因或者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停工误工,甲方不扣包月费。
2、乙方汽车因自身原因造成停工误工,甲方按实际时间扣除。
3、乙方按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岗。
4、乙方车辆故障或确需保修保养,每月不得超过两天,两天内甲方不扣包月费,超过2天后,按实际天数扣除包月费。
八、 双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司机必须是执证,熟练人员,并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工,怠工。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指挥和甲方统一调度,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否则责任自负。
4、施工时甲方提供乙方就餐,但不提供住宿。
5、甲方必须按月按合同规定支付包月费。
6、甲方负担汽车的燃油费。
7、乙方车辆统一停放在甲方规定地点。
九、
1、乙方自负操作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2、甲方因施工原因,要求乙方特殊处理土石方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
事故,按事故的责任划分负担。
十、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为凭,自签字时生效。
安全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苏仙市政一分公司项目部 20xx年五月二十五日
甲 方: 乙 方:
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公司地址: 户口地址:
公司电话: 现住地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乙方承包甲方车辆开展经营车辆运输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内容:
第一条:承包方式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的车辆用以开展运输业务,甲方提供自有车辆一部供乙方使用,乙方按甲方的调度安排运送货物,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分成;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根据本合同之规定仅享有车辆使用权;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该保证金将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甲方结算之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承接超过500公里的长途运输任务时,必须配备副班驾驶员一名,乙方负责自行聘请副班驾驶员并承担其劳务费,为其购买相关社保和人身意外险;
五.乙方及乙方聘请的副班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调度,严格遵守交通法则,操作规程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驾驶员考评制度等。
第二条 车辆资料、交接与收回
一、 车辆资料:
车辆牌号: 拖架车牌: 厂牌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二、车辆的交接与收回
1、甲乙双方交接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及相关证件,由双方相关人员共同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并对车辆、随车工具附件及证件的相关价值予以确认。
2、乙方交回车辆时,应按规定的内容完整地交回车辆、随车工具和相关证件,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3、双方在进行交接前,应由交车方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二级保养与维护。
4、双方在交接车辆前,必须对全车轮胎进行估价,并按双方认可的价值进行结算。
第三条:费用分担
一.甲方承担:
1.车辆固定的成本费用: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车辆保险费、物流责任险费用、二级维护卡盖章费、综合检费、年检费、海关本年审费、GPS安装及服务费等。
2.正常的二级维护(车辆行驶里程每满16000公里,按照公司标准在指定修理厂进行强制保养一次);发动机、后桥首次大修以30万公里为标准里程(超过30万公里由公司承担;未达到30万公里发生大修,不足部分按公里数折算维修费由司机个人承担);第二次大修以20万公里为标准里程(20万公里以后由公司承担,未达20万公里由司机承担不足部分的维修费);离合器修理以10万公里为标准里程(10万公里以后由公司承担,未达10万公里由司机承担不足部分的维修费)。
3.轮胎更换以10万公里为标准里程,(如使用不当,不足10万公里进行更换的由司机承担费用)。
二.乙方承担:
1、除上述甲方承担的费用以外,车辆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异常修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抄牌等发生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三.如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份加处理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按以下标准划分承担(乙方聘请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1.认定乙方为全责: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承担100%;
2.认定乙方为主责:甲方承担20%,乙方承担80%;
3.认定乙方为平责: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4.认定乙方为次责: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5.认定乙方为无责: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第四条:结算方式
一.分成比例:以一个结算期内乙方完成的运输业务总的运费收入为基准,甲方占 30/25%,乙方占 70/75 %。结算期为30天,每月15-20日之间结算上一个月的业务提成。
二.运价:承包期内采用不固定运价方式,以甲方公布的运价为准,以运价公布时间为结算起止时间,如乙方不认同甲方运价,在15个工作日内必须书面提出异议,经甲方同意可终止承包合同。
三.油补:公司跟据市场油价波动,临时公布油补方式和标准,结算时间以公布油补和停止油补通知时间为准。
四.甲方于乙方出车时,提供适当出车费给乙方(以公司规定出车款金额为准),乙方每次任务完成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承运业务所填写的托运单,并同时附带承运该业务的相关票据;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托运单和相关票据,核对无误后编制乙方上月业务结算表提供给乙方签字确认。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供相关托运单及票据,则该月业务结算将顺延30天进行,如乙方对上月业务结算表有异议,必须在三个月内提出,超过三个月公司将不给予处理。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运过程中,不能为甲方代垫支付任何费用。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可在征得甲方口头同意后代为垫付相关费用,但必须在垫付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提供该费用的合法票据,并同时取得甲方相关人员的书面确认;超过上述期限,甲方不再负担该费用。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 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不得从事走私、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否则一切后果由违约一方承担。如乙方因违法、违规而导致车辆被扣,造成不能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完成运输任务,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每日人民币500元整;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甲方指派或安排的运输任务,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三.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在甲方分配或安排的业务以外承接其它运输业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向乙方追讨赔偿,赔偿金额为当时市场运价的3倍,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四.一切因乙方使用不当、违规操作导致的车辆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车辆维修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五.如车辆在运输途中有任何事故,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指示作相应处置,不得擅自行事如果由于乙方逾时通知甲方或擅自行事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需承担向甲方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抄牌或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运管、车管、财务、行政等管理部门的管理。
七.乙方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确保甲方随时可以联络到乙方,如有违反按驾驶员考核规定执行。乙方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装卸货,要确保货物到达时完整无损交予收货人并点算清楚,同时按甲方规定及时交回货物签收单。
八.甲乙双方均须持有有效的证件。
九.乙方应妥善保管车辆证件,如有遗失,补办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商业秘密保护:乙方对于因与甲方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直接或间接获悉的甲方机密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及交易的情况、甲方运输价格、甲方运输供应商情况、甲方与运输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及其他营业秘密等均有保密义务。本合同因期满、解除或终止五年后,乙方保密义务自行消除。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甲方认为必要时,得请求乙方签署保密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 .甲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构成违约:
1 .不能按时结算运费;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条款和义务。
二 .如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甲方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 .不能按时结算运费,每逾期一天按未结运费的0 . 1 %收取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条款和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因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 .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构成违约:
1 .未按期缴纳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费用;
2 .无正当事由提前解除合同;
3 .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条款和义务。
四 .如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 .未按期缴纳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未缴纳税费的2%支付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无正当事由提前解除合同,应补偿按正常履约计可保证实现的年营业额未完成部分给甲方,并支付相当于按正常履约计可实现的年营业额20%的违约金;
3.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按其具体规定执行;
4 .对于乙方因违约责任而负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等,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抵扣,不足部分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抵扣。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允许变更和解除:
1 .由于地震、洪水、塌方、暴风雪等不可抗力使本合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 .由于本合同当事人一方的非主观原因,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确实无法履行本合作合同;
3 .本合同当事人违约,使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
4 .由于国家海关总署等部门关于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监管办法的重大调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
5 .由于国家海关总署等部门对于保税区及保税货物监管政策的重大调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
6 .由于国家主管部门对于进出口货物铁路运输方式的重大决策或改革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
7 .由于国家对公路货物运输规定作重大的调整,使本合同当事人一方履行本合同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的;
8 .经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
二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当时无法预见,发生当时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三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报告,在政府部门不便出具有关事故的证明时,可提供事故发生后全国或当地主要政府报刊关于事故发生的详细报道资料。
四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提出或答复。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所发生的损害、债务及赔偿金额等全部责任在本合同结束后将继续有效,直到最终了结。
二 .对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二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日止,届时双方若无异议并予以书面确认,可顺延。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x924公路大修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哪旁乡_________村: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施工现场材料的供应,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⑴由__________负责组建本项目三、四标段现场施工砂、石料运输车队,数量8部左右,车况良好,车载量应在10立方以上。
⑵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悉练操作。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如若发生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⑶运输范围
单价:高枧村陈思林砂石场至把关、狗场村路段,平均单价每立方壹拾捌(18)元,方量计算根据不同车厢平面计量。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需要,增减车辆。
⑷结算付款:在每月31日前结账,次月3日前付款。甲方现场备有油料,乙方愿意在此加油甲方应给予加油,油价根据市场价结算,并在乙方每月运输款中扣除。
⑸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运输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不给结算。
⑹以上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若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⑺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本路段运输结束、款目结付清楚,自然无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货物运输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发往全国各地汽运零担、整车运输。
2、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认可后执行,如果乙方不认可而导致合同中止则双方均不属违约。
3、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见附表(《珠海市安而稳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承运到达城市运价表》)。
4、甲方指定为该公司代表,乙方指定 为该公司代表,处理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相关货运事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乙方书面回复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代表变更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权力及义务
5、乙方货物必须包装完好,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负责件收件交,不负包装内容之责任。
6、乙方必须按规定包装,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标准。
7、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
8、甲方负责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跟踪,应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9、因地震、战争、天气、交通事故、政府部门戒严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货物延迟到达,甲方不承担责任。
10、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1、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预定车位或计划货位。
12、准确填写《货运单》,《货运单》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本合同与《货运单》内容有抵触以《货运单》为准。
1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证。
14、按照货物价值进行保险。
15、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相关费用。
16、乙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货运单、装箱单等,主动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17、乙方有权对甲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四、保密条款
18、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乙方提供给甲方或甲方从乙方获到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双方须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五、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20、运输费用计算方式:以甲方报给乙方运输优惠价为准。
21、承运费用结算方式,乙方应付甲方的运输费采用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应在5天内付清所有运输费。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
22、按照《保险法》规定,乙方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进行投保,汽运为0.3%,特殊货物(如鲜活货物、文件、工艺品等)按甲方规定投保。货物在投保后出险,均以货运单上运输保险价值为准,按出险货物占总货物的比例进行计算赔偿,如有争议按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不投保的,按此票货物运输费的3倍赔偿。
23、乙方无不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运输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0.2%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24、因下例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货物的合理损耗。
C、包装方式或封口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但内件短少;
D、乙方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F、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提货人的其它过错。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解除时,乙方三日内结清所欠甲方的各项费用。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平安货运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货物运输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发往全国各地汽运零担、整车运输。
2、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认可后执行,如果乙方不认可而导致合同中止则双方均不属违约。
3、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见附表(《珠海市安而稳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承运到达城市运价表》)。
4、甲方指定为该公司代表,乙方指定 为该公司代表,处理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相关货运事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乙方书面回复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代表变更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权力及义务
5、乙方货物必须包装完好,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负责件收件交,不负包装内容之责任。
6、乙方必须按规定包装,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标准。
7、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
8、甲方负责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跟踪,应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9、因地震、战争、天气、交通事故、政府部门戒严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货物延迟到达,甲方不承担责任。
10、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1、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预定车位或计划货位。
12、准确填写《货运单》,《货运单》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本合同与《货运单》内容有抵触以《货运单》为准。
1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证。
14、按照货物价值进行保险。
15、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相关费用。
16、乙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货运单、装箱单等,主动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17、乙方有权对甲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四、保密条款
18、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乙方提供给甲方或甲方从乙方获到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双方须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五、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20、运输费用计算方式:以甲方报给乙方运输优惠价为准。
21、承运费用结算方式,乙方应付甲方的运输费采用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应在5天内付清所有运输费。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
22、按照《保险法》规定,乙方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进行投保,汽运为0.3%,特殊货物(如鲜活货物、文件、工艺品等)按甲方规定投保。货物在投保后出险,均以货运单上运输保险价值为准,按出险货物占总货物的比例进行计算赔偿,如有争议按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不投保的,按此票货物运输费的3倍赔偿。
23、乙方无不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运输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0.2%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24、因下例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货物的合理损耗。
C、包装方式或封口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但内件短少;
D、乙方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F、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提货人的其它过错。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解除时,乙方三日内结清所欠甲方的各项费用。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甲方(盖章): 珠海市安而稳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地址:珠海市 合同签定时间:二OO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订立本合同,并承诺相互守信。
一、甲乙双方合作的项目为:蒙古国南戈壁省那林苏海特煤田的焦煤运输业务,合作范围为蒙古国那林第特赦工田坑口至中国策克口岸境内煤场,运距往返130公里。
二、甲方将陕汽德龙牵引重型箱式货车承包给乙方,乙方为甲方从蒙古国至中国策克口岸运输原煤,该车辆海关监管号 ,主车牌照号 ,主车大架号 ,发动机号 ,挂车牌照号 挂车大架号 。
三、乙方自愿承包上述车辆,承包的车辆押金 万元,甲方从乙方运费收入中按照每趟 元,扣留质保金。
四、承包期为二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承包期未满,乙方单方违反合同事项,甲方不予退还押金和保质金。
五、运价:每吨运费为 元,一个月内出车次数达到 趟每吨为 元。
六、运费结算
1、载货重量按乙方入堆场的过磅重量为准,最终核算重量与起运地装车重量之间允许有3%的损耗率。如果乙方损坏铅封,造成损耗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价格按进口报关价计算,由甲方直接在运费中扣除,过磅允许司机看磅数。
2、运输开始当月运费在次月10日结算。运费由车队统一结算。
3、运费结算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应付运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车辆出入蒙古国运输煤炭的相关手续。费用从乙方运费中扣回。
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的车辆及驾驶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车辆运行进行调度。
4、甲方为有偿乙方的承包车辆提供燃油。
5、甲方提供食宿条件,费用由就餐人员自理,水电费、暖气费、垃圾处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甲方自愿用乙方运回的原煤作为资信担保,如不能按时结算视为同意乙方按照元/吨的标准处行处理甲方的原煤,以此方式结算运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要遵守中蒙两国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规定,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2、乙方驾驶员必须具有人身保险,如不具备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车辆及雇佣司机,甲方统一管理,违反公司制度的按公司制度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4、如果乙方需要雇佣司机,甲方为司机办理劳务签证及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不得擅自从事甲方指派运输任务以外的运输项目,否则接受甲方相应的处罚。
6、乙方每辆车每月出车次数必须达到8趟,除司机变更或车辆大修外,因乙方造成的停车而达不到8趟时,每缺一趟从费用中扣除1000元,交回公司。
7、乙方自行解决车辆维修工作。
8、乙方在承包过程中要合法经营。乙方必须遵守中蒙两国的法律、法规,严禁走私、贩私、运私等,如有以上行为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9、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拒绝出车,或擅自改变甲方指定的行车路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扣除乙方的押金和质保金。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维护车辆的日常检修,如果乙方造成车辆的严重损坏,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且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扣除该承包人所有车辆的押金和质保金作为维护车辆的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车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承包车辆并有权终止合同。
4、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运输非经甲方指定的货物,或违反相关法律,进行走私、贩私活动,由乙方承担全部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如因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一律不退还押金和质保金,并且乙方还应承担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6、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按承包时间和车辆的磨损状况,折扣乙方的押金和质保金后,甲乙双方清算车辆账务,在无债务关系后变更或解除合同。
7、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遇到自然灾害、疫情等引起的道路封闭、道路损毁;煤矿事故或煤炭资源枯竭引起的生产终止。中蒙政府的进出口禁令;两国外交政策变化及两国交通问题,政府在办理证件方面的延迟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运,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赔偿。
8、甲方无故中断煤炭运输或因甲方原因(节假日和公司放假期间除外)停运五天以上后,每个工作日补偿100元。
十、甲方给乙方承包车辆时,甲乙双方要对车辆的现状,共同交接,乙方认可以后,双方签字合同生效,在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给甲方交车时车辆状况必须达到接车时的七成车况。(包括外表、大箱、机器、轮胎及其他部件)如车辆状况得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和质保金。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通过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于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运输货物名称:汽油(柴油)
二、运输方式:槽罐车汽运。
三、货物计量及入罐、出罐验收方式:以装车入罐数量为准,入罐后由双方取样封存,运输中的合理耗损标准为公斤,超出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安全保障:
1、甲方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向乙方提供所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物为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品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说明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术资料,甲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后,由于乙方过失或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或环境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与甲方无关。
2、货物在途中的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保障货物的质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的由乙方按出厂价承担全部责任。
3、除外责任:由于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由于天灾(如台风、大风、大雾、地震等)、火灾、战争以及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限制,导致无法或延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
五、运费结算:卸车后无异议,打卡结账,不开发票。
六、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运货物、起止地点及运输服务内容
1.1货物:
1.2货物起运地点:
1.3货物的卸货点:
1.4货物承运时间及承运数量:
14.1承运时间:
14.2承运数量: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保证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甲方应确保所托运产品对乙方罐车罐体无腐蚀,如有腐蚀,甲方需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2.2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材料数据安全表(MSDS),以及数量、体积、重量以及送货地点、电话、联系人等资料。
2.3货物需按照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4负责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适当的运作指导和培训。
2.5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安排装卸货物。
2.6因甲方原因(或收货方)造成乙方车辆滞留,甲方应付相关滞留费用(1200元/天)。
2.7甲方在装货前应对乙方的车辆进行安全性检查,以符合甲方标准,检查后(经乙方确认产品包装)在运输途中产品外包装未损坏,产品出现质量、重量问题,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及其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乙方按甲方合同要求准时提货、运送货物、并保证在途货物的安全,直到货物完整送达签收,并将签收的相关单据交回给甲方为止。
3.3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车况良好、并配有防火、防雨、防盗等安全设施。
3.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可同时向国家相关部门寻求解决,擅自处理异常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6乙方必须将承运的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如发生未经甲方通知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甲方将拒付运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7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收货方)装卸货,并确保在途货物的安全,槽罐车运输货物的合理损耗为3%。
3.8货物运输为门到门服务。
第四条:运价及结算方式:
4.1运价:
4.2运费支付方式:
4.3结算方式: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如甲方迟延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应付款日至实际付款日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5.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5.3乙方自与甲方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合同一方不为国家政策变化战争、禁运、进出口限额、罢工、地震、洪水、台风之类自然灾害等引起的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合同有效期内,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和本合约约定解约事件,双方不得终止合同。
8.3如国家正式实施燃油税,双方应按约定的方式进行调价。
第九条:纠纷及其诉讼
9.1如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甲方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货物名称:
装卸货地址:价格:元/吨(不含税)
一、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运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的产品特征的准确信息,并向甲方说明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
二、运送过程与方式:
甲方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将货物安全送达交付地点,如变更交货地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因此变更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三、双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卸货而对乙方造成压车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超24小时每天1000元赔偿)。
2、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证货物无泄漏,无污染,如污染货物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货物数量以磅单为准。合理损耗为千分之一。
3、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运送货物到达客户,逾期造成甲方产生经济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装卸货物过程中造成事故,在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以及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运输结算
货物运输10天结算一次,按甲际到货量为乙方结算运费,乙方应及时给甲方提供账户信息;卸货凭证;吨位数量,甲方卸车为乙方结算运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物流公司 乙方:____化工有限公司
代理委托人:代理委托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签订地点: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生产的产品的公路运输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基于平等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的种类和特征:
1、货物名称:钢模板等产品
2、合作项目:1)甲方按销售任务制定运输计划后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在施工地具备机动车通行的条件下,乙方用机动车将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安全的把车辆停放到甲方客户要求的位置。
3、风险承担:1)乙方车辆必须处在有效的保险期内,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包括甲方厂内和甲方客户工地内)发生的交通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厂内货物装车完毕,物损风险即转移到乙方,直至乙方将货物按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起,物损风险即转移至甲方客户。甲方未取得签收的回单期间,可视为物损风险依旧由乙方承担,当乙方将货物运输至甲方客户处时,甲方客户因故不签收或指定人员不能签收的,乙方可将货物运回就近仓库寄存,返运费及仓储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运输期间发生的物损丢失,由乙方按生产成本价赔偿。
二:装载标准和货物运输验收方式:
1、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按照过磅吨位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2、每车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3、装车工作由负责,卸车工作
三:发运量及到达地点期限:
1、甲方当日提供次日的大概的发运量数据。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清单统计为准,正副不得超过2吨。有超高、超长超宽的异型物件必须事先通知乙方。
2、乙方必须按时送往工地(如有特殊时间要求时,按双方确定时间要求内送至工地)。如因乙方的逾期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有所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管制、非乙方承运车辆的交通事故、运输过程的道路路况原因造成的货物延时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3、甲方的设计生产能力按照 平均比重约计。即大概的运输量在 左右。该数量同时受市场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甲方生产需要汽车运输的货物,均由乙方承运;但如乙方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要求,或者乙方承运能力不足,甲方有权选择新的承运商和乙方一起承运甚至终止本合同。
4、 甲方全年所有外出运输业务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运输,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是甲方选定的唯一货物承运机构。甲方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的运输单位承运,否则,甲方应支付1000元/次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指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暴雨、台风、火灾、暴乱、禁运、战争、政治运动等造成的延时、货物损坏、短少乙方不承担货物风险责任);货物本身的自然损耗以及甲方、收货方的过错造成货物的损毁、丢失;货物外包装完好货物内部发生短少、损坏的;由于货物自身原因被政府机关查收等因素造成的货物短少、损坏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运输车辆到厂后在 小时应装完货物,超过时间按车辆规格按一个台班费 元计算,车辆在快到达运输目的地之前应提前通知收货方,甲方指定的收货客户应提前做好卸车准备,在车辆到达目的地 小时后未卸货的按车辆规格按一个台班费 计算。如甲方通知乙方派车到达甲方指定位置后因产品未生产好或因其它原因当日无法装车的甲方应承担乙方车辆的返空油费(按每公里5元计算)。造成车辆当日无法装车的根据车辆型号按台班费计算。
五、甲方义务
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甲方必须将该货物送达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收人及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如有要求,甲方必须派员随同乙方至工地了解实际情况,并介绍乙方和施工工地相关人员如负责人,签收人等认识,以方便后续乙方的业务操作。每次运输前告知乙方运输产品的规格,长度,数量以及装货地点。
3、甲方每天点之前通知发货计划给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当日的运输车辆。没有通知,乙方可免予承担运力不足的责任。
4、当乙方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需要和施工工地现场人员沟通时,甲方应当积极和工地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并协助乙方人员进行沟通。
六、乙方服务承诺:
乙方本着“安全第一、服务到位”的理念,为甲方做好产品托运服务工作:
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2、 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
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
3、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或甲方客户指定地点卸货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乙方人员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害甲方商誉的事件,乙方自愿承担200元/次罚金给甲方。
5、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供货进度延误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该事项的费用,甲方支付第三方的违约金及其各项损失
7、乙方车辆在现场(厂区)装货时听从甲方调度(发货员)的统一安排。司机无权要求自己想要装载的型号规格以及运输地点。装车完毕后,在接到调度(发货员)的发货指令后,乙方承诺及时出车,不借故延误发车时间。
8、乙方从甲方厂内出车,不私自携带甲方以及甲方客户任何物件,并自愿接受甲方以及甲方客户门卫的检查。如有私自携带物件,同意甲方视作偷盗行为,并接受甲方扣除运费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9、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如出现抛锚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运往工地的桩,乙方驾驶员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在甲方与客户协商允许推迟到货时间的可以不用驳运;但甲方与客户协商不通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车进行驳运,不得拖延时间,以免影响交货造成不良反映;并由乙方承担相关驳运费用。如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应及时做出反应,如果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将根据后果的严重性给予甲方补偿。
10、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以及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内以及施工工地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且视情节的轻重乙方自愿承担100元~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七:运输费用的结算以及支付:
1、输运区域名称及单价结算
1)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按吨位结算,具体价格按双方事先约定的结算。单价中已包括:过路、过桥、油费、税金、过(省)境、保险及运输过程中必然或偶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在运输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货运损失或延误发货,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乙方将每月28日前本月结算报表及原始运输凭证交予甲方进行对账,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只针对乙方指定人员进行结算;超过结算日期按每日1000元付给乙方资金利息。相关货款只支付到甲方为乙方办理的中石化油卡中主卡中,由乙方自己分配。运输价格根据甲方
客户的距离里程,路况,车型,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灵活定价。垫资不高于6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所记的罚金、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中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供乙方签收,乙方应在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4)付款以按月滚动方式支付: 乙方垫资一个月,即在每月28日之前结清当月运费,并以此类推。
八、解决纠纷方式和违约责任以及变更解除本合同:
1、对于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些争议,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乙双方所在地法院调解裁决。
2、双方合同签订后即生效不得反悔,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总运输额的5%(合同明确规定的状况下除外)。
3、如有三次及以上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情况发生,或者甲方接到甲方客户投诉超过5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由于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保证一个月内的运力和服务满足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扣除乙方的运输款项。
九、其他
1、乙方用于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2、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公司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执行本合同条款,有效期至___年__月__日。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发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爱护车辆的责任心,充分发挥机动车辆的作用,更好地为发展工副业和农业生产服务,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社员代表会议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费__元,其中,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每年分__次上交,以现金支付,甲方收费后即出具收据。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承包机动车辆完好地交给乙方,并随车交付下列工具给乙方使用:
2.根据县石油公司分配给农村机动车辆的燃料指标,合理分配给乙方购买。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量完成承包费的交纳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燃料、养路费、税金及车检费、保险费。
2.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负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
4.乙方在经营运输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应对与第三方之间的经济合同负独立责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费用后,超收部分归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费项目。
6.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给乙方的机动车辆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修理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与合同规定的种类、数量不符,应按所欠工具的价格补偿乙方。
2.甲方如果克扣乙方应得的燃料指标,每克扣一公升,应向乙方
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按时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任务,每拖欠一天,应按照银行关于拖延付费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不按时交付车辆修理费、配件、燃料、养路费、车检费及税金,乙方应承担有关单位的经济制裁。乙方如不按时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可代为投保,然后凭保险费收据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车损人伤(亡),应从保险金额中支付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开展营运,经有关部门证实后,甲方应据实酌情减少乙方的承包费。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亦不得变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乡政府、(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乙方:__县__乡__村__村民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运输货物名称:汽油(柴油)
二、运输方式:槽罐车汽运。
三、货物计量及入罐、出罐验收方式:以装车入罐数量为准,入罐后由双方取样封存,运输中的合理耗损标准为公斤,超出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安全保障:
1、甲方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向乙方提供所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物为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品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说明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术资料,甲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后,由于乙方过失或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或环境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与甲方无关。
2、货物在途中的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保障货物的质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的由乙方按出厂价承担全部责任。
3、除外责任:由于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由于天灾(如台风、大风、大雾、地震等)、火灾、战争以及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限制,导致无法或延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
五、运费结算:卸车后无异议,打卡结账,不开发票。
六、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槽罐车运输合同范本2发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运货物、起止地点及运输服务内容
1.1货物:
1.2货物起运地点:
1.3货物的卸货点:
1.4货物承运时间及承运数量:
14.1承运时间:
14.2承运数量: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保证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甲方应确保所托运产品对乙方罐车罐体无腐蚀,如有腐蚀,甲方需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2.2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材料数据安全表(MSDS),以及数量、体积、重量以及送货地点、电话、联系人等资料。
2.3货物需按照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4负责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适当的运作指导和培训。
2.5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安排装卸货物。
2.6因甲方原因(或收货方)造成乙方车辆滞留,甲方应付相关滞留费用(1200元/天)。
2.7甲方在装货前应对乙方的车辆进行安全性检查,以符合甲方标准,检查后(经乙方确认产品包装)在运输途中产品外包装未损坏,产品出现质量、重量问题,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及其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乙方按甲方合同要求准时提货、运送货物、并保证在途货物的安全,直到货物完整送达签收,并将签收的相关单据交回给甲方为止。
3.3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车况良好、并配有防火、防雨、防盗等安全设施。
3.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可同时向国家相关部门寻求解决,擅自处理异常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6乙方必须将承运的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如发生未经甲方通知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甲方将拒付运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7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收货方)装卸货,并确保在途货物的安全,槽罐车运输货物的合理损耗为3%。
3.8货物运输为门到门服务。
第四条:运价及结算方式:
4.1运价:
4.2运费支付方式:
4.3结算方式: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如甲方迟延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应付款日至实际付款日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5.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5.3乙方自与甲方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合同一方不为国家政策变化战争、禁运、进出口限额、罢工、地震、洪水、台风之类自然灾害等引起的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合同有效期内,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和本合约约定解约事件,双方不得终止合同。
8.3如国家正式实施燃油税,双方应按约定的方式进行调价。
第九条:纠纷及其诉讼
9.1如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