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购买运输及装卸合同(通用3篇)
使用单位: (甲方) 安装单位:(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安装拆卸电动吊篮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曲阜丰泽园小区7#楼
施工地点: 北临静轩西路,南至逵泉路,东起天华路,西至苗孔路
二、安拆装内容: 安装拆卸电动吊篮
三、安装、拆卸顺序:
1、吊篮工作平台安装完毕应放置到平稳可靠的位置后,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2、严格按照《电动吊篮安装拆卸方案》进行施工。
3、将钢丝绳拉至支架层面,把支架和钢丝绳固定,按规定组装好支架,将钢丝绳垂放到地面。
4、压好配重并规定固定好,接通电源,穿好钢丝绳。仔细检查吊篮各部件是否按规范组装后方可进行运转试验。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电动吊篮安装拆卸方案》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人员在乙方专职人员指挥下,将电动电篮按转动指定位置。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佩戴相应的标志方可上岗施工。
4、施工作业时在工作区附近划出危险区,并设置护栏、安全网或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
5、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6、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7、严禁酒后、精神异常、过度疲劳、年龄未满18周岁人员参加拆装工作。
五、设备安装单位具备相应的安装拆卸资质,其作业人员亦应具备相应作业证书。
六、如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由安装单位自行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定作方): 公司
乙方(承揽方): (身份证号: )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揽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揽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是承揽合同关系,即由乙方组织、指挥人员完成甲方货物的装卸任务,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装卸工作量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二条 此承揽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三条 承揽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承揽费用及支付方式
4.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有装卸任务。
4.2按每吨计 元计算乙方装卸的工作量,乙方每次按装卸的工作量填写《装卸工作确认单》,每月汇总《装卸工作确认单》计算报酬。为工作方便,甲、乙双方可各自授权己方工作人员作为《装卸工作确认单》的签字代表,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4.3乙方根据《装卸工作确认单》向甲方领取报酬,当月报酬在下个月月末支付,依此类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根据每次生产及发货的实际需要告知乙方进行装卸货物工作。
5.2甲方可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5.3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揽的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装卸的工作量支付乙方相应报酬。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按装卸的工作量自行组织相应数量的装卸人员,并保证派到甲方处工作的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装卸工作。
6.2乙方根据甲方货物装卸的需要,自行安排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6.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甲方。
6.4乙方有责任维护好其装卸人员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须统一为其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装卸场所、装卸过程中如发生各种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以及一切费用。
6.5乙方应安排人员在装卸现场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调配、仓库清理、场地清扫、货物码放整齐、器械归类整理等,保证装卸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作业场所无安全隐患。
6.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如造成货物损坏的,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报酬中扣除。
6.7乙方不得无故停工、罢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
6.8乙方在装卸过程中应保证不损害甲方、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6.9乙方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的人员必须是《乙方装卸工作人员确认单》记载的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派遣未经确认的人员从事甲方装卸工作。
6.10乙方有权根据完成的装卸工作量领取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工作的,乙方有权将装卸时间相应顺延,并可向甲方主张赔偿责任。
7.2甲方不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装卸费用的,每延误一天,应按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赴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__元违约金。
7.4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迟到超过2小时,甲方视为乙方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单独解除本协议。 如一方未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的,该方需承担5000元违约金。
7.5因乙方人员延误装卸,或作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或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6由于乙方原因延误甲方正常出入库的,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装卸队作业,所产生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7如甲方发现乙方派遣未经确认的人员从事装卸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该人员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每人次5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派遣未经确认的人员到甲方处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协议附页或重新制定。
8.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 《乙方装卸工作人员确认单》、《情况说明》和《装卸工作确认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定作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承揽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单价、数量:
品牌名称
规格型号
产品类别
单价
数量/吨
备注
合同价款:,此价为固定含税单价,含运费、装卸费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
乙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标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需要。
第三条交货方式:
甲方指定人员提前天将所需货物规格及数量告知乙方指定人员。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将货物送至,延期每天按该批货物价款10%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乙方交付货物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甲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在收货后个月内提出。若甲方未在个月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数量符合本合同要求之标准,但本条约定并不免除乙方所供应货物在质保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日前,由甲、乙双方对乙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乙方上月供货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
3、甲方付款以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为前提,未收到对应税务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所提供任一批次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全部剩余货款,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并支付甲方已供货物总价款30%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若甲方延迟付款按照银行存款利息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