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地水泥运输合同(热门三篇)

项目工地水泥运输合同(精选3篇)

项目工地水泥运输合同 篇1

委托方:

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各工地散装水泥事宜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半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运输价格表 说明:

1、货物运输目的地发生变化,价格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运价包括: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4、以上价格如有客观原因,如油价上涨需双方协商对价格调整。

5、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第三条:运输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在运输当月17日依据甲方供应散装水泥工地签证凭据作为对账依据完成对账,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付现金给乙方。

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所欠运费按上月实有金额的3%为滞纳金,否则乙方有权停运,并追回所有运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前一天预报水泥计划及运输计划,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并保证进场道路畅通,以使水泥直达工地。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与乙方结算运费,若不及时结算运费,造成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合同终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所有运费。

4、如有新的运输点以补充协议方式对价格调整,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运送准确、及时、安全,工地当天水泥必须当天送到。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水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计量和分量差

以生产厂磅为准,按国家标准的千分之三执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伍万元整。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工地水泥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将________有限公司购买的散装水泥用汽车运输至甲方所在湖南________项目工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运输起止点:

二、 交货与验收:

1、 根据甲方需要,甲方提前一天做计划通知乙方具体进场时间。

2、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能力畅通。乙方运输中出现的一切费用(水泥装卸费、油费等)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已承担。甲方对乙方运送到工地的水泥进行抽检过磅,若水泥重量短少在千分之五以内,则按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过磅单结帐,若水泥重量短少超出千分之五,则按实扣秤结帐(以前未抽检的也按此短少的比例扣秤结帐)并处以水泥短斤少两实际数量10倍的罚款。引起水泥短斤少两是厂方或运输途中的原因由乙方自行处理。

3、 乙方运输到工地的水泥经甲方检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对该批次的水泥不予接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若该批水泥是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出厂的产品不合格,则由乙方追究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质量责任,甲方予以协助。

三、 运价和结算方式

四、 违约责任:

1、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退出运输,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一

2、 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水泥运输到位(不可抗拒的因素

五、 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永州市劳动仲栽委员会仲栽。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工地水泥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甲方): 编 号:

承运方(乙方): 合同签署地: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3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3‰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20_年 月 日

甲方:贵州宏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吴贵兴

根据甲方墙体材料加工厂散灰水泥需要,就运输散装水泥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贵州顶效瑞安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拉法基”牌散装水泥。

2、起止地点:顶效瑞安水泥厂发货栈台汽车运输到甲方墙体材料厂(龙井宜化旁)。

3、运输保证:

(1)甲方需购水泥提前1天电话通知乙方安排。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受损,数量短缺由乙方承担责任(随时抽样检测)。

(3)乙方需按当天甲方需要的数量保证按时、按量,保质运输到达(龙井宏源墙体材料加工厂)。

(4)货物验收:根据甲方与生产水泥厂家签订的合同中实物过磅,磅差标准方式的内容执行。

5、运输单价:25元/吨,本单价为暂定综合价。如市场燃油上浮变更,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本单价。

6、结算方式:

(1)根据甲方收到乙方从水泥生产厂家发货实物过磅单(本协议第4条货物验收)标准,按甲方实际签收水泥数量结算;

(2)运输发票由乙方统一开具,同时与签收水泥运输结算联到甲方办理结算款;

(3)结算日期根据甲方明确定(一月一结)。

7、安全协议:

(1)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生产区域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须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理规定;

(3)乙方在运输途中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责任乙方自负。

8、若发生纠纷与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9、未尽事宜的以补充形式进行确认。

10、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20_年9月18日(长期)。

甲方单位:贵州宏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吴贵兴

地址:兴义市马岭镇龙井村 地址:兴义市三月村二巷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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