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相关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XX单位
乙方:XX单位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因为工作关系向乙方提供电脑和网络系统,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据此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承诺不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⑴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⑺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单间租房协议书)
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络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发送垃圾邮件、攻击其他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
四、乙方不得通过甲方网络系统利用单位QQ群及电子邮箱传播不负责任、造谣滋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慌气氛、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种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单位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向与单位业务无关的第三人传递、转发或抄送单位商业机密信息。
六、乙方应当时刻提高保密意识,不得与单位业务无关的任何人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单位机密信息。
七、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工资的10—20%,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为了加强幼儿园与家庭合作,达到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根据我园实际情况,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一、请家长每天早上按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将幼儿送到园内,必须将幼儿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师手中,当面交接,不让幼儿自行在园内玩耍,以防意外发生。幼儿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入园;不要给幼儿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和带有可能伤害幼儿身体、皮肤饰物的衣服。
三、早晨来园时,幼儿有病或身体有某种特殊情况的要当面向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以免造成危险;幼儿如有需要服药者,请将药交与本班老师处,注明幼儿姓名、班级和药物的用法、用量,并签上家长姓名。
四、幼儿原则上由父母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被委托来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将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特征、及幼儿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五、教育幼儿爱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草树木,保护幼儿园各种设施和玩具器械;提醒幼儿上下楼梯时逐级行走,不跑不跳,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六、幼儿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过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七、离园时,因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请在接幼儿时能尽快离园,如需带幼儿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八、为安全起见,家长如无特殊情况不要擅自进入幼儿教室探视幼儿或进入学生食堂。
九、家长出入幼儿园要仪表整洁,谈吐举止文明礼貌;在园内不准吸烟,要讲究卫生,不随地谈吐,不乱丢杂物(女家长不准穿高跟鞋进楼道,以免损坏塑胶地面),随时为幼儿做表率。十、幼儿来园、离园路上及在园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 十一、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的,按国家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十二、幼儿园的小朋友之间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产生一些小的磨擦也是难免的,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得擅自找幼儿解决。如因此造成恶果的,责任自负。十三、幼儿园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家长签名:_______ 幼儿姓名: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隆德县第一幼儿园
20__年9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服务器,是乙方向甲方租赁使用或托管的服务器资源、自主网络空间等。
第三条 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协议内容
(一)乙方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文明使用网络,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以及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乙方保证不传播侮辱或贬损其他民族、种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信息;
(三)乙方保证不传播造谣、***以及其他虚假信息,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四)乙方保证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五)乙方保证对跟贴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六)乙方保证不利网络资源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三条 乙方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第四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乙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甲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五条 甲方应保护乙方资料。未经乙方充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保护网络的安全协议书3
甲方:_单位
乙方:_单位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因为工作关系向乙方提供电脑和网络系统,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据此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承诺不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⑴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⑺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单间租房协议书)
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络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发送垃圾邮件、攻击其他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
四、乙方不得通过甲方网络系统利用单位QQ群及电子邮箱传播不负责任、造谣滋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慌气氛、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种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单位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向与单位业务无关的第三人传递、转发或抄送单位商业机密信息。
六、乙方应当时刻提高保密意识,不得与单位业务无关的任何人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单位机密信息。
七、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工资的10—20%,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