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军,男,1978年__月__日生,汉族,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__路___弄__号_室。
李岚,女,1975年__月__日生,汉族,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__路___弄__号_室。
吴军与李岚20__年__月_日登记结婚。儿子吴__20__年__月__日出生。现经双方反复协商,就自愿解除夫妻关系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行。
1、吴军和李岚一致同意解除双方夫妻关系,在办妥双方上海市浦东新区__路___弄__号__室房产归李岚所有的过户变更手续、吴军将自己户口迁出李岚住处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儿子吴__由吴军直接抚养,由于李岚经济收入微薄,可以不支付儿子抚育费。李岚在不影响儿子___学习和健康成长情况行使对儿子吴__的探望权。
3、双方现有电视机、洗衣机、电脑、冰箱、空调等所有家具物品,吴军自愿放弃分割,全部归李岚所有。双方个人衣物和生活用品分别归各自所有,吴军清理自己个人衣物时,李岚自愿给予协助。
4、吴军与李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既没有共同债务,也没有共同债权。如今后发现有关债务,不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借款人自行清偿,与对方无任何关系。
6、吴军与李岚一致认为,本协议每一个条款都是双方深思熟虑的真实意愿。订立本协议是个严肃的民事法津行为,一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解除婚姻关系,则须经离婚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三份,吴军与李岚各执一份,提交离婚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
吴军(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李岚(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协议人:__ , 男,19__年_月__日出生,汉族,住 。(身份证号码: )
协议人: __, 女,19__年_月__日出生,汉族,住 。(身份证号码: )
协议人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__与__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无共同存款,只有公积金贷款购买坐落在____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__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__万元左右。该房购买时首付__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男方所有,剩余贷款有男方负责还贷,与女方无关,由男方给付女方房屋折价款__万元。男方给付女方的折价款__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女方人民币__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女方人民币__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女方人民币__万元。
男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女方有义务配合男方办理公积金贷款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女方不予配合男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男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女方必须双倍返还。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_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___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20__年_月__日
男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工作单位:____,现住址:__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工作单位:____,现住址: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_____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_____与女方____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________,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__元,在每月____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___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____小区____栋____单元____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____小区____栋____单元____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____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___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2、机动车辆:____年____月____日购有____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______女方住:____________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双方各执____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____份。
立协议人:________
男方:________(签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________(签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