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移交协议书(通用3篇)
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顾和龙锦名都业主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龙祥苑业主委员会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时间:20xx年 10月21 日。交接后,乙方有权独立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二、交接项目:
1、甲方在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收支帐务经双方清算确认后全面移交给乙方,移交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有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龙祥苑8栋2单元402物业管理用房一套,用作物业管理专用。
3、门卫室及苑内附属设施设备交给乙方。
4、龙祥苑内的供电房交给乙方管理,并提供本供电房所用用户的详细名单和底度。交接前,甲方与外界所发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从交接后龙祥苑内的配电房设备设施更换维修及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5、原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含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聘请物业管理人员,甲方不得干涉。
三、龙祥苑各单元楼梯间的线槽由甲方负责督促开放商填补。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时全面交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交接给乙方的帐务,乙方发现有差错,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还,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3、自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对龙祥苑内相关义务与责任。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社区存档。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20xx年10月21日
甲方:
乙方:
根据青海省污染源企业端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运行现状,为使在线监测系统更好的发挥作用,根据20xx年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下发《青环发〔20xx〕455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署本协议。
一、甲方对排污企业所属运营范围内的在线监控设备予以正常移交维护,其他不属于运营范围内的`如总磷、氨氮、PH、等比例采样器等设备进行暂时托管,托管期间遇到需更换的配件、试剂须及时反馈甲方。
二、乙方在甲方提出需更换配件、试剂的要求后,须及时提供给甲方。如在延误提供配件试剂的情况下影响甲方的工作,造成的所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派一名技术员协助我公司技术人员维护进出口在线监控设备。
四、在进行比对、检查等情况时,甲乙双方需共同参加。如因其中任意一方的缺席影响正常工作的,全部责任由缺席方承担。
五、待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下发新的文件后,以省厅文件为标准,双方对新增设备移交问题再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X日
甲方:青海怡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青海省污染源企业端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运行现状,为使在线监测系统更好的.发挥作用,根据20xx年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下发《青环发〔20xx〕455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署本协议。
一、甲方对排污企业所属运营范围内的在线监控设备予以正常移交维护,其他不属于运营范围内的如总磷、氨氮、PH、等比例采样器等设备进行暂时托管,托管期间遇到需更换的配件、试剂须及时反馈甲方。
二、乙方在甲方提出需更换配件、试剂的要求后,须及时提供给甲方。如在延误提供配件试剂的情况下影响甲方的工作,造成的所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派一名技术员协助我公司技术人员维护进出口在线监控设备。
四、在进行比对、检查等情况时,甲乙双方需共同参加。如因其中任意一方的缺席影响正常工作的,全部责任由缺席方承担。
五、待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下发新的文件后,以省厅文件为标准,双方对新增设备移交问题再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青海怡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