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协议书合集【实用三篇】

加盟协议书合集(精选3篇)

加盟协议书合集 篇1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常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盟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以下事项,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授权:

1.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 街 号开设加盟店,专门经营由统一开发和配送的产品。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狭义的商业圈, 在这个范围内,步行消费者愿意到该店消费的最长距离,这段距离所形成的一个区域范围。而不以国家行政地理区域为划分)。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盟。乙方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授与他人加盟,若需发展扩大增设分店,必须向甲方申请。

1.2 甲方所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关的网络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申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属权永久性归餐厅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1.3 甲方将其所有的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餐饮的经营活动,甲方所倡导的经营理念,独创的装修风格及产品制作技术,乙方不得透露或复制给他人使用。

1.4 甲方特许乙方必须经营产品,乙方不得借商标来销售或变相经营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动餐饮发展的辅助商品,需事先征得总部同意,同时严禁乙方擅自变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产品)。

二、特许经营加盟费及保证金

2.1 甲方特许加盟费为人民币8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2.2 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此款项。三年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合同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退乙方已缴纳的特许加盟费用。

2.3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2.4 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根据视觉识别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店面规划、设计。但装修期间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2 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3 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培训地点在四川绵阳总部)。

3.4 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xx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 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5 甲方协助乙方该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协助该店的主要员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 甲方全权负责签定店铺租赁合同,乙方不得私自与店铺租赁方签约该合同。

3.7 甲方有权过问或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3.7 甲方总部,开发、推出的新产品、试验成功后,应向乙方免费推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一贯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4.2 乙方开业甲方可派出两名技术人员配合协助乙方经营一个月,甲方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以档案工资为准(工程部人员适用该条),乙方负责甲方员工的食宿及安全问题。

4.3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合法经营,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4.6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

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四川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五、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5.1 乙方加盟甲方,甲方将免费颁发《特许加盟书》,以及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5.2 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免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根据视觉识别系统,乙方需要制作相关的视觉效果,总部可免费提供设计样稿,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4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会,所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统一依据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总和店数,一视同仁,平均分摊该费用。

六、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6.1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6.2 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6.3 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6.4 乙方降低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6.5 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七、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 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加盟协议书合集 篇2

甲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公司)

乙方: (加盟店负责人)身份证号:

为适应日趋竞争激烈的北京二手房产市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达到团结协作,共赢发展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通过总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乙方以加盟店方式加盟甲方。具体加盟事宜制定如下:

一. 合作方式

1、甲方是经国家工商及有关部门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总公司,乙方加盟后依托甲方成立非企业法人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分公司。

2、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乙方为分公司负责人,营业执照由乙方保管使用,印章由总公司保管,乙方使用时需做登记备甲方存查。

3、乙方自行选择经营场所,承担一切经营费用支出,并享有和支配分公司经营所得。为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使每一条信息价值最大化,在开展房产业务中,总公司在 与加盟店协商同意后可对加盟店内人员进行暂时调动或者调整,总公司有义务协助各加盟店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优化组合,并配合制定好分配方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甲方依据本协议为乙方加盟经营提供一定的保障和支持。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等。

二.加盟相关费用支付

(1)加盟费

本协议签订同时,总公司对加盟店收取一次性加盟费。 元

(2)诚信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同时,总公司对加盟店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在合同期满时如无违规、违约和无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3)经营管理费

经营管理费按 收取。乙方应在( 月 季 半年 年)每 日前向总公司预交管理费人民币 元。甲方收费后开具收据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管和检查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反上述之规定而引起法律、经济责任和损失,应由乙方自负承担,并有权劝阻和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为了开创公司的品牌,经营活动中,即讲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效益,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营规范程序,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

3、甲方负责乙方办理工商、税务、房地等各项登记手续,包括(协助)办理每年的年检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统计乙方每月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同时乙方每月缴纳实际的税费、超出部分另开发票按5.5%交纳税费(附同等额度的发票)。乙方必须做好台帐,每月25日前如实汇总给甲方,甲方将统一负责向国家按时交纳乙方税费。

5、甲方向乙方提供银行帐号、支票、发票使用权。

6、甲方统一印制并向乙方免费提供看房单、委托登记协议、买卖协议书、租赁、买卖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书范本以及有关法规、政策资料文稿,各项法规、政策等展示牌由甲方统—制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的职工进行培训(费用由甲方负责),并负责对职工的其它申请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8、甲方设立网站,为集中房源信息,形成规模,提高业务效率及企业形象,加快信息流通,分公司可免费享用网站平台发布信息。

9、甲方无偿每日按时向乙方提供房源信息、法律法规等相互政策等。在乙方的需要下应义务为乙方提供房产过户、贷款、等相关服务。

加盟协议书合集 篇3

特许加盟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入甲方“特许加盟店”体系,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发展的合作态度,订立下述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加盟权限

1、授权经营的区域为县(区/镇)

2、加盟期限:自月日至月日止,共同有效期与加盟授权期相同。

二、加盟条件

1、乙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相关人员: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B、年、季、月销售目标的达成能力:

2、乙方须一定的进货量。首次进货不低于(三个月运作期)以后每月进货不少于 元。如连续三个月进货额不足 元者,甲方将保留处理权。

3、乙方按甲方产品全国统一零销价销售,享受全国统一加盟价500元一套。

4、甲乙双方以独立经营方式运作,自负盈亏。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品质保证:有关产品质量保证及产品卫生检验报告等文件,由甲方全权负责提供。

2、负责对乙方及时供货,及时供应各种形象物品及宣传资料,并按规定做好对乙方的调换货服务。

3、负责对乙方在本店内品牌形象的独家荣誉保护及品牌使用权。加盟店区域保护为2.5公里内,形象店区域保护为5公里。

4、甲方有义务督促、协助向乙方与甲方制定的各类终端促销政策。

5、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甲方按所规定的标准服务流程为乙方提供知识培训、专业产品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特定的培训除外)。派驻在乙方的甲方工作人员在当地的住宿由乙方负责。

6、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到当地区域内举行终端会或促销活动,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要求乙方需向甲方提前七天申请。

7、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场规定的零售价体系,不得擅自调高供货价格。

8、乙方在遵守甲方《韩秀渔美人减肥连锁机构减肥合同》《韩秀渔美人减肥跟踪服务书》并按甲方授教的方法操作,甲方对乙方终端顾客操作中出现的效果问题负全部责任。

9、客户服务部热线: ,服务范围:美容行业新资讯、投诉等。

10、技术服务部热线: ,服务范围:派店老师的安排,给予产品方面的全面指导与大力支持、活动方案的策划等。

11、订货热线: ,发货时间:每个星期的一、三、五。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树立品牌意识和长远经营观念,掌握正确的产品使用技术和方法,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

2、每月须按规定的任务额进货,乙方连续3个月不进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其品牌经营权。

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活动,如无故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标识权提供给第三者。

5、乙方应努力维护信誉,积极宣传推广产品。

6、乙方严格按照使用操作规程开展美容服务,严格执行该产品统一市场销售价格,月底发放美容师公司规定的统一服务提成10%。

7、品牌需要在乙方经销区域举行终端会、品牌推广会、促销或活动时,甲乙双方须互相配合,乙方须负责宣传场地、接待、食宿、模特等费用。

8、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标、品牌和企业标识,并合理、规范使用;维护甲方企业及品牌形象,若发现有违法、侵权等行为,乙方须协助甲方遵循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9、乙方如需甲方帮助,可向甲方技术部门提前七天提出培训申请。

10、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配送品及赠品、奖品不得用于其它非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中,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提供任何支持。

11、乙方及时反馈经营服务中的有关信息,以便获得甲方帮助。合同期内,乙方应尽力推广产品,在经营不善不佳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2、合约期内,乙方须从甲方进货,若发现串货,甲方有权制止取缔。

13、乙方对甲方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者,可进行投诉,甲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五、付款及发货方式

1、乙方签约时即付定金元,其他款项在3天内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

2、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方式交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至甲方指定账号以外的其他账号,否则甲方视为未收到货款。所签新合同之定金,可由业务人员代收,同时业务人员必须出示收条

3、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三日内发货。如未收到货品,请立即致电客户服务部,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的货品遗失或乙方不同意货品保价的情况下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收到货品后,应立即验收,如发现产品数量短缺或包装破损等问题,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否则供货方不承担责任,如货运途中发生意外,由双方共同追讨货运公司责任。

六、退、换货方式

1、本合同产品在保质期内变质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甲方负责对乙方无条件退货及换货。

2、因乙方服务不当或顾客自身体质或曾使用不良类的产品、美容品或服食其药品造成的相关问题,一概与本合约甲方技术指导和产品品质无关。

3、一切货品的调换,均建立在包装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之下。

4、以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全额调换,超过3个月以上的另外与厂方协商解决。

5、退、换货数量、品种以我方盘点数为准。

6、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处理

1、甲方一经收取乙方定金,如出现乙方违约情况,定金概不退还。如出现甲方违约,甲方将按乙方所付定金额数额双倍赔偿。

2、合约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须支付违约罚金,具体违约金经双方协议或提交当地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即将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协议,乙方享有优先保留权,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终止时,根据本合同所赋予一方之名称、商标、标章、形象物品等的使

用权限及其他基于合同所产生的专营机构加盟资格权利全部结束。

2、乙方须于合同终止后15天内,撤除使用的标识性物品等以及类似之标识等。将授权铜牌归还与甲方。

3、下列情况,本协议自动终止:

1)合作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法人主体消亡;

3)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

4)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方的规定;

5)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影响使本协议无法执行;

6)乙方连续半年未能完成每月平均进货额,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任何一方受到刑事追诉或有损及对方的名誉及主要行为时。

十、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互相信任理解的原则下制定,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理解信任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法律。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全额首批货款到达乙方账户后方能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将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约代表:

户 名:

建行账号:

邮政账号:

签约日期: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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