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分土地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农村居民住房(包工按天计算),为明确乙方在承建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安全、优质、高效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任何大小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连带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民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民居住房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3、在施工前后时间里乙方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连带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祝家庄村符永红,符永文耕地分割协议书:
甲方:( ) 身份证号码: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协议如下:
1、 未征地之前,高兰地(4.5亩)、狼叫(4.8亩),归符永红耕种管理;小关道(5.75亩),西长征(4.0亩)归符永文耕种管理,互不干涉,不得反悔。
2、 今后如有征地可能,高兰地(4.5亩)、狼叫(4.5亩)、小关道(5.75亩)、西长征(4.0亩)一共四块,不管征地多少,所补偿款项由甲乙双方平均分配,剩余多少,再次平均分配耕种管理,以此方式分配直至征用完结。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石峰村老屋组高万贵、高万华弟兄、老母的地、山、屋基分割协议书。
甲方:高万贵
乙方:高万华
一、学校山(高万贵北边,高万华南边)甲乙双方约定的界
二、门口地以甲乙双方约定界线为准
三、屋基以甲乙双方约定界线为准
四、乙方以后生灾害病、生养死葬与甲方子女及家人无关
五、甲方生灾害病、生养死葬与乙方子女及家人无关
六、签定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互不干涉,不得反悔
立协议人(甲方): 立协议人(乙方):
见证人: 见证人:
20xx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