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文家场苗圃 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亩。
2、租地用途:
3、租用期限:
二、转让价款: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万元,在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 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 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 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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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巢湖市向阳路徽商御花园号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11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贰年租赁合同,__ 年 4 月 16 日—__ 年4 月 15 日;现甲方从 __ 年 3 月 16日将房屋转租于乙方,租期到__ 年 4 月 15 日止, (大写: 年租金为人民币 36000 叁万陆仟元整),租金为每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在 __ 年的 4 月16 日和 10 月 16 日将房租交至甲方,再有甲方交至丙方。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必须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货架、柜台、空调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__ 年 3 月 14 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19000 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和 __ 年 3 月 16 日---__ 年 4月 15 房租 3000 元(大写:叁仟元整)和合同保证金 __ 元(大写:贰仟元整);合计 24000元(大写:贰万四千元整)合同保证金在乙方与丙方的合同终止时,由丙方全额退还乙方;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在 __ 年 3 月 15日将房子和钥匙交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不能承接租房,甲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丙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从 __ 年 4 月 16 日期起,本合同与原甲方和丙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作废,一切以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
目前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量,建筑起重设备已拆除,人员已撤离,结束施工,特此证明。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公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
甲方(全称): 旬阳县居金塬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安康市山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旬阳县居金塬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旬阳县关口镇大庙村三组
工程承包范围: 建设3套井下工业以太环网、井下人机定位与通信综合系统、井下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井下应急广播报警系统和1个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中心,以及1套
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和尾矿库初期坝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陕工信发【20__】538号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精品工程。
四、合同价款
币种: 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 壹仟捌佰捌拾万元。
(小写):¥:18800000.00 元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工程严格按设计文本进行施工,工程竣工甲、乙双方按照设
计文本标准验收合格后结算付工程价款90%,余下10%工程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
五、乙方承诺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若乙方不按设计文本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加强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的承诺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开工建设后,甲方预付100万元工程劳务费,其余款项按工程进度支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没有支付施工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连续停工达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同时承担违约金500元/日。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旬阳县康华园小区17号楼1单元202室 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 方:旬阳县居金塬矿业有限公司
代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