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委托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北京昆仑亿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身份证号:
公司关注每位员工的职业发展,并根据公司发展和员工进步总体状况,向优秀员
工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使员工在其岗位上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使公司和员工达到共赢。
为了不断的提高乙方的业务素质,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明确乙
方在参加甲方推荐的业务学习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甲方培养的技术人员不致流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同意乙方赴 (学校)学习 专业课程,学习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培训地点: ,培训方联系电话: 。
二、本次培训费用 。
三、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培训基地及专业课程就学,如需要变更,
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 三月 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学习情况,并附
学校有关成绩等方面的记录。
五、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校方处分的,甲方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违纪。
六、乙方患病,不能继续参加培训学习,由乙方自行承担培训期间支出的费用。
七、乙方在参加培训后,应能够达到此次培训的目的。如乙方不认真学习,未能掌握培训中所传授的知识和技术,则甲方有权扣除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训期间支出的费用及工资(具体执行可由乙方直接返还给甲方或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八、乙方培训合格后所获得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由甲方统一保管,直至乙方服务期满自愿离职后方可归还其本人。
九、乙方离开甲方时,关于培训费用的处理:
1、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低于 3000 元的(包括甲方获赠的免费培训),乙方在培训完成后,在甲方工作时间需达到 2 年,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还培训费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 2 年的或违反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培训费用。
2、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低于 5000 元的(包括甲方获赠的免费培训),乙方在培训完成后,在甲方工作时间需达到 3.5 年,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还培训费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 3.5 年的或违反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培训费用。
3、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低于 10000 元的(包括甲方获赠的免费培训),乙方在培训完成后,在甲方工作时间需达到 8 年,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还培训费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 8 年的或违反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培训费用。
4、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超过 15000 元的,属于数额较大,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合同。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制定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名称:云南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德泽水库枢纽工程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德泽水库枢
纽工程项目部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云南润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的云南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德泽水库枢纽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由乙方完成,特订立本合同。
一、试验检测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在云南润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
二、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2)按相关工程管理规定,提供建筑材料各产品的相关资料,并填写试验委托单。
(3)负责现场试验检测人员的住宿和办公地点,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按工程进度和试验委托单及时完成工程的试验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交试验检测报告。
(2)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安排设备、人员进行试验检测,并对检测试验成果进行评定。
(3)对甲方的工程技术保密。
(4)提供相关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5)协助甲方送检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检测项目。
三、检测程序
1、部分受检样品由乙方负责取样送到外送实施检测,现场施工质量检测由乙方安排试验检测人员进行检测。
2、对各种试验检测工作,甲方需提供技术要求,明确样品的产品信息和检测要求。
四、履行期限
自本工程开工开始至工程完工,共计四十二个月,甲方付清试验检测费用,乙方提交完试验检测报告为止。
五、检测费用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试验检测费用按总价贰佰万元(¥200万元)包干,不含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送检所支付的费用。
2、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的送检试验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3、试验检测费用按工程进度比例进行支付,并于工程试验检测资料移交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有费用。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进行仲裁。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方(签章): 受委托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校方的义务和责任
1、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2、学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
3、学校定期负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普法教育。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者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安排学生不宜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它活动。
6、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一经发现,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把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 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8、 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9、教育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利用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交通、卫生、防水、防汛、防震、用电、用药、煤气、饮食等安全常识。
10、教育学生不涉足河、水库、机井、工地、车间、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不安全场所,不与不良人员交往,防止受骗上当,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11、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
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12、教育学生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
教育学生不攀爬电杆、树木、楼房、围墙、桥栏、高架等。
13、教育孩子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学生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毁坏公物。
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
严禁学生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
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义务: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监护人应在日常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校方共同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时制止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
2、 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学生不***,不下河洗澡,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扒车、不头,不爬高层建筑物,不擅自跟不认识的人走出校门,不打架斗殴。
3、学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病发症等情况,应及早以书面形式告知校方(有关情况),以便给予一定照顾。
4、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校方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5、监护人应经常告诫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返校、离校途中的安全。
学校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没有家长陪伴,不得私自结伙乘车外出。
6、家长对学生要经常进行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不得让学生随意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购买流动摊点的食品和饮料,要培养学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7、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或由家长陪伴。
不参与任何违规违法活动,不参加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等。
8、教育学生不看内容不健康的报刊、杂志、读物、影视等,以确保学生心理卫生健康。
9、由于学校的时间安排特殊性,凡晚间进行课辅同学,家长应当主动前来接送,学生离校后,任何安全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如果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3、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私自翻越阳台的;
4、学生私用电器,触摸电源,携带管制刀具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7、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9、寒暑假逢逢礼拜或放学期间学生在校外或学生未经批准滞留学校或提前到校发生事故的; 10、非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11、学生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旅馆登记住宿或搭火做饭的;
12、学生在宿舍内酗酒猜拳、打架、赌博和从事有害身心健康及败坏校风的; 13、学生在校内外上网、进游戏厅、跳舞和参与其它娱乐活动的;
14、对学校组织的一切教育活动,要按老师的指导去做,对违反学校规定,不接受老师指导造成的伤害的。
四、其他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3、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4、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五、有关安全要求
1、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或违规到游泳池游泳;
2、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抽烟、酗酒。
3、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特别要时刻妥善保管好贵重财产。
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
5、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6、不到校外非正规餐饮摊点就餐买零食,注意饮食卫生。
严禁抽烟酗酒;
7、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或者家长电话告知并经学校批准方可离校, 8、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要遵纪守法。
9、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