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挂靠协议书(精选5篇)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聘用方式。
1、甲方聘用乙方为兼职顾问
2、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
第二条:聘用条件。
1、甲方必须为合法的独立的法人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实际从事的是工商营业执照及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证书许可经营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
2、乙方必须取得国家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能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三条:聘用、续聘和解聘。
1、甲方聘用乙方的聘用期间为叁个聘用年度。
2、第壹个聘用年度开始日期同一级建造师注册公示开始之日,本协议生效日同第壹个聘用年度开始日期,一个聘用年度结束日期指本协议生效日在次年的对应日的前一日。
3、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由有意的一方在最后一个聘用年度结束日期的三个月前提出,否则视为双方无意签订续聘协议。本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4、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岗位津贴、劳务费、项目补贴及其它相关费等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2)甲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及其它违法违规违约等的行为。
5、在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将解聘合同、业绩证明、良好行为等信用档案的材料一并出具给乙方。甲方出具的上述材料生效日为最后一个聘用年度结束日期。
第四条:注册管理。
1、注册指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
2、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因甲方不及时办理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其它相关费均由甲方承担,并至少赔偿伍万元给乙方。
3、注册管理部门要求应由乙方提供的证件、材料,乙方应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有效。
4、甲方承担因注册产生的注册费和其它相关费。
5、协议解除后,乙方聘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在注册到新聘用单位的过程中,注册管理部门要求应由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甲方应及时如实提供。
第五条:相关证章的保管。
1、相关证章指乙方的身份证、学历证、工程师职称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安全B证及乙方的私人印鉴等。
2、甲方应在注册成功之日起柒天内将乙方的相关证章的原件交还给乙方。如果需要使用乙方相关证章的复印件,甲方应在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3、甲方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复制或者伪造乙方的相关证章;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相关证章;不得模仿乙方的笔迹以乙方的名义在任何文件、资料上签名或签写任何内容。甲方如果发生上述行为的,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每发生一次至少赔偿伍拾万元/件。甲方因上述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一概无关。
4、甲方不得遗失、毁损乙方的相关证章,因甲方原因遗失、毁损乙方的相关证章,其中可以补办的,甲方应及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及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并帮助乙方补办,补办费和其它相关费均由甲方承担,并至少赔偿伍万元/件给乙方;不可以补办的,甲方至少赔偿贰拾万元/件给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相关证章吊销或无效的,至少赔偿贰拾万元/件给乙方。
第六条:相关证章的使用。
1、乙方的相关证章只能用于甲方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工程施工、工程投标业务,不能用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业务。甲方企业资质升级或者企业资质年检,需要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由乙方免费提供。
2、甲方使用乙方的相关证章用于建设工程投标,需提前贰天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的,应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的允许范围内配合甲方进行建设工程投标工作,出示相关证章。甲方应付给乙方劳务费和其它相关费。乙方不负责甲方未中标的责任。
3、甲方使用乙方的相关证章用于建设工程投标、中标的,甲方除应付前款的费用外,还应付给乙方项目补贴费和其它相关费。项目补贴费和其它相关费开始支付的日期为建设工程中标之日(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截止支付的日期为中标的建设工程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且移交给建设单位之日。
4、在中标的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竣工验收中需要乙方亲临现场指导及使用相关证章,甲方应提前贰天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告知乙方使用的内容和要求,由乙方自己出示或签盖相关证章,并应支付劳务费和其它相关费给乙方。
5、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建设工程投标期间(以下简称投标期间)指乙方从其当时所在地出发时间算起至乙方回到其住址地为止所耗用的时间,以天计,不足壹天按壹天计。在中标的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及竣工验收中需要乙方亲临现场指导期间(以下简称指导期间)的计算方法同投标期间。
第七条:继续教育。
1、甲方应及时组织和通知乙方参加由注册管理部门主办的或者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及相关会议。
2、在聘用期间内,乙方的继续教育费、执业年检费及其它相关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违反第七条第1款和未及时支付前款的费用,使乙方继续教育不合格,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至少赔偿伍万元给乙方。
第八条:薪酬管理。
1、第壹个聘用年度的岗位津贴为肆万贰仟元。第贰个聘用年度和第叁个聘用年度的岗位津贴均为肆万伍仟元。第壹个聘用年度的岗位津贴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给乙方贰万元,在第壹个聘用年度开始日期起的柒天内支付给乙方贰万贰仟元。第贰个聘用年度和第叁个聘用年度的岗位津贴均在前壹个聘用年度结束日期的叁个月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第六条第2款、第4款的劳务费为贰仟元/次,投标期间或指导期间不超过贰天按壹次计。超出贰天的劳务费为壹仟元/天,不足壹天按壹天计。其它相关费实报实销。劳务费和其它相关费在投标前一并支付给乙方。
3、第六条第3款费用中属于第六条第2款的劳务费和其它相关费按前款执行。项目补贴费为伍仟元/月,不足壹月按壹月计,项目补贴费和其它相关费在本月的1-5日内支付给乙方。
4、第七条第2款的费用实报实销,并应在主管部门要求交纳之日的伍天前支付给乙方。
5、本协议中的其它相关费包含但不限于:交通费,通讯费,餐饮费,住宿费,资料及复印费,邮寄费,工本费,注册费,报刊刊登费,考试费,课时费,意外伤害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其中意外伤害有第三者责任人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即意外伤害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然后甲方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意外伤害指本协议有效期间,以外来的、突发的客观事件为直接原因致使乙方的身体、精神受到的伤害。6、本协议所有的薪酬均为交纳各种税、费后的金额,因本协议产生的各种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汇款手续费等国家规定需要交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7、本协议中的金额均是指人民币。
第九条:责任管理。
1、甲方在建设工程项目(包含乙方参与的及未参与的)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劳资纠纷、环境影响及其它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影响等的事件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一概与乙方无关。
2、乙方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乙方为建造师、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顾问、指导及其它形式等。
3、甲方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与乙方有关的处罚均由甲方承担,并至少赔偿贰拾万元/次给乙方。
第十条:其它。
1、双方如有争议或纠纷,按《劳动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
2、用于注册的聘用合同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均具有相等的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 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XX年。自成功注册之日(建设部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起满XX周年止。甲方每年度支付乙方报酬X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工程师职称证书、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张(或电子版照片)、原报名单位的解职证明),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甲方收到乙方证书时,应支付乙方证件押金 元整。如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证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还押金的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注册成功后,证件押金自动转为应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所有原件(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及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注册完毕3日内归还乙方保管(解聘证明注册时由建设主管部门收取,注册成功后不会退还)。
三、自成功注册之日(以建设部网站公示为准)2日内,甲方应即时支付给乙方当年度报酬X元 ,(此费用包含注册前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证件押金款。余款在下一年底的该日支付并以此类推。上述金额包括了聘用工资等所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应支付的费用。个人所得税由甲方缴纳。
四、聘用期间,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如条件允许,甲方将单独完成此项工作。乙方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鉴于国家法律规定建造师必须要有业绩,为对乙方负责,乙方同意由甲方无偿安排合适的工程为作为乙方的工程业绩(安排前,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权核实工程的安全状况及质量状况,工程中的所有法律责任有甲方承担); 否则由此导致的建造师因无工程业绩不能延续注册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乙方提供相关俱证书原件的,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不得有任何推诿行为。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给予每天一百元的补助。
4、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办证的全部费用,并在补办过程中给予乙方全力支援;学历证书丢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20xx元;资格证、注册证因甲方过错被吊销的,甲方赔付乙方20xx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本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3、协议履行完毕后,出具乙方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4、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就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七、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八、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如无法达成续约,甲方应退还乙方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并按要求为乙方办理解聘证明以及办理建造师注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九、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5000元并赔偿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并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X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通信地址:
电话: 手机: EMAIL: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国家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_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注册于甲方公司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即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之日满 周年之日止。
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方法: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支付乙方现金¥ 3000 元作为岗位津贴,余额¥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于注册成功后十天内一次性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海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查询乙方注册到甲方的日期为准)。因建造师个人原因注册不成功的话,需退回定金¥:3000元整。如甲方收到乙方资格证书后三个月内未注册成功,则从第四个月开始计算聘任期并一次性付清余额。
三、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在贰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贰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贰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2、甲方承担乙方贰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贰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并给予乙方本合同约定标准的补贴。
3、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补证手续相关费用。
4、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贰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和毕业证丢失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如因甲方过失至乙方学历证书而丢失或损毁的,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4) 如发生上述第(3)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5、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资质、安全考核B证及相关注册等事项或者参加与维持建造师资格相关的考试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但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另外支付人民币500/天作为乙方出场费。
7、 甲方如要求乙方办理社保、医保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贰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且承诺保证没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登记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没有购买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购买社保,但费用由甲方支付。
2、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注册成功后由甲方保管保管。乙方应积极配合。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3、乙方必须提供注册、购买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小一寸彩色相片四张),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用于从事不正当交易)。
4、如因乙方原因注册审核不通过的(非重复注册原因),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在建设厅网公布不通过日后十天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证件原件交给乙方;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岗位津贴,合同自动失效。
5、履约期内如乙方有充足的理由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且在承诺的期限内返还甲方。若证书正在使用,乙方则需等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方能取回;如合同期满之际正遇甲方需用证书,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甲方事务终结之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但甲方应按本合同标准继续支付乙方津贴。
6、履行期间,甲方办理资质升级或招投标时,需乙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章等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原件核对。
7、如遇证书年检、工地检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支持配合,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合理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补贴¥500元。
8、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建造师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
1、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1%的损失。
2、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书及证明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3、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4、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进行商议并需要在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六、附加条款:
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将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小一寸彩色相片四张等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交由甲方,由甲方办理证书注册手续。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X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X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及省建设部门要求,做好甲方资质定位及乙方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和登记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同意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在甲方注册,甲方聘用乙方 职务,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誉开展业务,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2) 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和市政专业增项注册工作,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并提供注册需要的材料(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 书原件,相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需要最 高学历文凭原件、身份证原件)可与乙方协商解决。其中乙方的身份 证、毕业证甲方完成资料上报后应及时归还给乙方,一般不超过 15 个 工作日。在当日验证完成双方签定本合同后,如有跨地区并报销原返 程车旅费、食宿费及误工补贴费。
(3) 聘用的二级建造师实行证书挂靠制。注册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二级 建造师合同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起,聘金为每年人民币 元,初始注册成功后(以省注册中心公示发布日期为起止日)七日内 一次性付清。
(4) 完成注册后,乙方的“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交由甲方妥善保管, 其注册章及其他证书原件应交还给乙方。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只 用于甲方升资质及年检,在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年检或有关部门检查 时,若需有关证书原件,印章等,乙方应及时配合提供,不得延误。 若超出以上范围,甲方要使用乙方证书或印章时,则应经双方协商, 经同意后,方可使用,但要书面文字说明盖章用处给于留底保存,并 付给相应报酬或津贴。
(5) 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参与投标并需要乙方到位参加的和企业资质年检及 升级需要乙方到位的,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要主动配合,甲方应承 。 担乙方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即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补贴费)
(6) 甲方负责乙方在聘用期间内的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及年检,安全考 核等一切费用,期间并妥善保管高级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资 格印章。
(7)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
的执业情 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若有 其他需要注册的证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甲方 保证乙方资格证件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 时进行。
(8) 在合同期内: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二级建 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乙方的二级建造师在聘用期内如果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资格证书被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费 壹拾万元,及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 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9) 在聘用期内甲方以乙方名义参与工程承揽项目,施工中确需乙方配合 检查等事务,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主动配合。以乙方名义挂 靠工程项目薪资按工程工期另外协商计算,但不低于市场均资。
(10)甲方以乙方名义承揽的工程,由于甲方在施工中管理不当,发生的质 量及安全事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二级建造师注册乙方必须提供的所有相关资 料交付给甲方。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长壹年,具 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但主张解除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12)解聘及变更手续: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日 前 30 天 出具乙方的解聘证明、 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乙方要 求提前解聘的,则应退还已收的辞聘后期间的薪资,且甲方不再负担 其再教育学习费用。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应支付剩余期间的薪资。 甲方应提供方便,不得无故刁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 或另做补充处理。
(13)违约责任: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 如甲方没有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 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伍仟元 ,且由甲方 办理转注手续,直至乙方能转注为止。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金额如下:若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补办如造成经济损失由 甲方进行赔偿;由于大学文凭(原件)无法补办,若丢失损毁,甲方 应赔付乙方壹拾万元整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 负责。
(14)本合同所指薪资均为税后金额,如需缴税,均由甲方承担。
(15)双方如有争议或纠纷时,可协商或提请仲裁部门仲裁。
(16)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协议签定地址:
手机号码:20xx年X月XX日
支付乙方现金¥XX元作为预付岗位津贴,余额¥XX元整(大写:XX元整)于注册成功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安徽省建设厅网站查询到
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的日期为准)。
四、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2、甲方承担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并给予乙方本合同约定标准的补贴。
3、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注册证书等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补证手续相关费用。4、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千元整),并有甲方负责证书的补办并承担相应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或对一方产生终身影响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4)如发生上述第(2)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5、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资质、安全考核B证及相关注册等事项或者参加与维持建造师资格相关的考试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因此产生的差旅费用、误工费均由下列第种方式进行补偿,(1)甲方一次性补贴壹仟元整。(2)根据乙方提供食宿费发票实报实销,一天额外壹佰元补助。
五、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且承诺保证没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登记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没有购买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购买社保,费用由甲方支付。
2、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3、乙方必须提供注册、购买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彩色免冠相片等,均要原件),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用于从事不正当交易)。甲方应同时开具收条;注册成功后,对于乙方注册前提供的其他证件及材料必须及时返还给乙方,交由乙方自行保管;在甲方年检、年审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应及时予以配合。乙方对其提供的证书及材料的真
实性负责。甲方负责证书的注册及相关证件的保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转注册和初始注册费用。
4、若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存在真实性问题导致注册失败,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付预付款,并偿还甲方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甲方注册失败导致的相关损失(不低于20xx0元);乙方必须在建设厅网公布不通过日后十天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证件原件交给乙方;乙方退回甲方已付岗位津贴及赔偿相关损失后,合同自动失效。
5、履行期间,甲方办理资质升级等事宜时,需乙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章等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原件核对。
6、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建造师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
1、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1%的损失。
2、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书及证明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3、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4、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进行商议并需要在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E-MAIL: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E-MAIL: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