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鞋子销售合同(通用3篇)

品牌鞋销售合同(通用3篇)

品牌鞋子销售合同 篇1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品牌鞋子销售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称甲方)

公司地址:湖南路18号法定代表人:全在锋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以下称乙方)

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过友好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第1条加盟内容:

乙方在经营韩国餐厅,建筑面积为500㎡左右。甲方给予乙方营建支持(筹备期)、营运支持(经营期)、培训人员支持、厨政支持、原料支持等全方位开店和经营的配套服务。

乙方自付投资费用,作为单独的企业合法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不是甲方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乙方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主体,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其雇员和合伙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乙方的职工也不是甲方的职工,甲方对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自行取得合法建设、经营餐厅所需取得的《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等各项政府许可手续。

第2条加盟费及管理费用

加盟费

本合同加盟费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小写:¥40000)。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支付。

特许管理费

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每年管理费数额为人民币共计壹万元整(小写:¥10000)。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支付。并提前一月向甲方交纳下一年度的特许管理费。

建筑改建、设备、装修等设计费

本合同装修设计费用为人民币拾万元整(小写:¥100000)。用于整体装修及设备的设计。设计内容包含室内整体装饰设计、建筑加建、设备安装、外立面及周边景观设计。以及施工现场的督导工作。

期考察费

加盟方提前将考察费(标准为人民币伍千元整,用于甲方前期对乙方的装修设计等考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用)打给甲方总部,由总部根据实际使用明细,开业后予以结算,多退少补。

特许保证金

本合同的特许保证金为叁万元整(小写:¥30000),该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给甲方。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于合同终止后3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的,该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的一部分,乙方同意甲方不予退还。

第3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特许加盟费、特许服务费、保证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甲方的义务

(1)广告宣传资料的共享

免费提供阶段品牌活动平面设计;免费提供开业及店庆策划方案;免费提供广告宣传指导建议;有偿使用阶段性吊旗、形象海报;免费提供平面设计电子版。

(2)营建支持(筹备期):

甲方将在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信息基础上进行平面设计(收费)、装修设计(收费)、排烟管道设计、设备配置方案、专业设备及韩国进口设备采购渠道、菜单设计定价、店堂布置等。

a。甲方根据韩式烧烤日常经营需求,根据乙方项目筹建的平面设计,对乙方的装修设计、设施设备、规格功率、布局方案等进行指导和建议;

b。甲方根据韩式烧烤日常经营需求,和乙方项目的规模现状,提供必备的日常用品、装饰用品、韩餐用具、餐具、易耗品的配备方案,并提供指导并帮助实施;

c。甲方指导乙方项目的菜肴的制定、指导销售定价、协助设计制作菜单和菜肴照片;

(3)营运支持(经营期):

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财务数据及经营信息等资料后,甲方将每月对乙方的经营情况、经营现状进行分析、成本控制指导、营运问题诊断。

(4)培训和岗位技术力量(人员)的配备支持:

甲方根据韩式烧烤餐厅日常经营需求和组织架构、部门岗点整体的配合需求,调配足够的人员和骨干力量,保障乙方顺利开业和日常经营(甲方给乙方配备固定人员:厨房不低于总编制额的40%,前厅不低于20%);

甲方组织指导、培训韩餐服务知识、服务技巧、服务流程规范;合同期内如需甲方派驻专业的管理人员,乙方应向甲方派驻人员按照甲方制定的工资费用标准支付工资及其它费用。乙方也可以随时排管理团队、各岗位员工来甲方店中免费接收培训学习,食宿、路费等费用乙方自理。

甲方派遣给乙方的固定工作人员,路费、自到铜陵之日起工资、食宿由乙方负责;

甲方派遣给乙方的临时开业支持人员,路费、在铜陵期间的工资、食宿由乙方负责;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培训人员,路费、工资、在南京期间的食宿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人员在甲方总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条例,服从建房甲方管理,按甲方劳动纪律进行考核。

(5)厨政支持:

免费提供厨政技术、管理指导。每月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厨政工作、厨房成本的分析、评估及指导。新菜肴的开发和研究。

(6)原料支持:

为乙方提供前厅、厨房原材料、设备设施选购。乙方需使用甲方提供的或指定的或认可的原材料及核心产品。甲方承诺提供的或指定的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价格不高于同等质量产品的市场价。

第4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指导、建议和帮助。获得由甲方提供或安排的物资、原材料的供应。有偿使用甲方派出的管理团队的权利。使用菜品生产技术的权利。

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支付特许加盟费、特许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2)乙方承诺自行承担费用购买家具、设备及其他货物,。乙方无法自行采购的物品设备,甲方会给予渠道的帮组和指导。

(3)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5)乙方积极做好人员招聘工作,满足编制的需求,并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阶段的人员管理工作;

第5条日常管理

加盟店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结合当地市场实际,在甲方帮助下制定菜品销售价位和日常营销策略。

第6条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承诺在设施设备、产品、服务及其方法、标准和经营规格等方面与甲方的体系和系统保持一致。在日常经营期间,乙方必须督促该店经理、厨房长每天写工作日志。

甲方将每年1—2次对乙方门店及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检查结

第7条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甲乙双方未来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信息均视为秘密。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还包括:

(1)技术信息:指甲方的菜谱或者其他产品的制造方法等。

(2)经营信息:指原材料供应、业务计划、方案、经营管理策略、方针、制度、财务资料、各种经营管理诀窍等。

第8条员工福利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合理设置部门和配置员工。按时向员工支付工资,协助员工上岗前办好暂住证、健康证。乙方不得拖欠受雇人员的工资,并为全体员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和饮食。

第9条单方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

甲方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其他违约行为且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

乙方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1)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经营体系的;

(2)有其他违约行为且严重损害乙方利益的。

第10条合同终止及责任本合同到期没有续签自行终止。

第11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2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月日

乙方(被特许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月日

品牌鞋子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物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

1

2

3

4

5

合计: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备注:以上货物价格均包含增值税及相关法定税费。

二、付款方式及发票

1、本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标的物全款。

2、乙方在收到甲方本合同总额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下列增值税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

三、货物收到的确认通知

甲方在收到货物的1个工作日内在货物发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交给乙方销售人员,或者将签字盖章后的发货单扫描件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

乙方指定邮箱:

四、生产周期

所订购产品涉及厂商生产周期的,根据厂商生产周期执行,生产周期的开始计算日期以货款全额到账日次(仅指工作日)起计算。

五、发货方式及地址

1、最晚发货时间: ,收货地点及联系人信息: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确保收货联系人电话准确且保持畅通,否则因联系不场或无法联系到收货人导致货物延迟送达或其他导致物流成本增加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责任按约定时间提货或接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二次送货或延期送货所产生的包括物流费用和仓储费用在内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质保

1、质量与技术标准:有相关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依照产品投标技术参数为准,没有的以合同标的物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说明为准。

2、产品包装: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包装。

3、产品保修条款:按产品厂商保修政策执行,具体详见产品保修卡。

七、交货

1、如甲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货,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行约定交货时间,由此导致乙方所承受的额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交货,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说明原因,并承担由延迟交货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接货

1、己方提货或接货时,一定对照本合同与发货单确认货物数量及包装情况,如发现数量不符或包装损坏、变形,请理解联系乙方处理。

2、未通知乙方,提货或接货后再发现的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提货或接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无反馈视为产品无质量或数量问题。

九、其他约定

1、如乙方提供的宣传资料、图片等文件资料与本合同约定产品配置不符,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雨雪天气、道路中断或交通管制等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到货不以违约论。

3、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配合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发生发货逾期违约,则从超出之日起算每天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甲方,直至乙方发货为止。发货时间以代办运输时间为准。

2、如因甲方支付合同总额逾期违约,则从超出之日起算按合同总额5‰支付给乙方违约金,直至约定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以银行账单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时,双方约定受限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受限提出纠纷的一方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签署日期为准。

3、双方均追认各自签署并盖章的扫描件、复印件或传真件与原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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